内蒙古通辽警方经过近两年侦查,破获了一起跨省虚开机动车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达3.49亿元。案件的线索,则是从6家新成立的企业引出。
内蒙古通辽警方经过近两年侦查,破获了一起跨省虚开机动车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达3.49亿元。案件的线索,则是从6家新成立的企业引出。
2020年10月,通辽市税务人员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有6家新成立的汽车销售企业,在成立后几天内,便对外开具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676份。不过这几家企业都没有进行纳税申报,且经营地址也不存在。
税收征管部门认为,这6家企业具有虚开发票的重大嫌疑,于是将相关线索移交至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二股股长 杨微:对6户企业开票信息分析后发现,其对外开具的676份机动车销售发票车辆品类十分繁杂,几百辆机动车中竟然囊括了50多种车型,每辆车价从十几万元到三百万元。
稽查局工作人员分析认为,这几家刚成立不久、规模有限的汽车销售代理企业,能代理几十个汽车品牌,甚至拥有进口车销售业务,并不符合行业的经营规律。
此外,稽查局工作人员还发现,在兴安盟科右前旗同样有4家汽车销售企业,在没有任何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虚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700余份。
通辽市税务局稽查局将这两起涉嫌虚开发票的案件线索移送到了通辽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警方立即联合税务部门组建专案组,进行深入调查。
通辽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李宏光:兴安盟4家公司和通辽6家公司,总计对外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1398份,发票金额3.1亿元,发票税额0.39亿元,价税总合计金额3.49亿元。
从空壳公司入手 掌握团伙作案手段
涉嫌虚开发票的团伙,作案手段十分隐蔽。为摸清团伙人员的组织结构,专案组民警从这6家下游企业入手,展开详细调查。
专案组民警对通辽这6家涉嫌虚开发票的企业进行调查发现,一名陕西籍男子李某在其中两家企业的相关登记信息中存在交叉登记,民警迅速锁定李某并对其进行询问。
通辽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冯建红:李某就是专门以贩卖自己的信息挣这笔钱,所以他也不知道在内蒙古注册过公司,也不知道自己当法定代表人。
专案组民警逐一核查这6家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信息,发现这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居然都与企业没有实际的关联。
通辽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冯建红:6个人分别是黑龙江的,还有吉林的、陕西的,就是不同城市。我们发现他们都是无业,没有经济来源,也不可能开一个所谓经销汽车公司。6个人,他们是按照上线要求,给他提供的照片认证和身份证实名认证。
那么,贩卖自己信息的这六人究竟把自己的信息卖给了谁呢?
通辽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冯建红:都是把信息出售给一个网名叫“一缕阳光”的人。把这个信息卖给他以后,这些人都给他拉黑了,所以这一块我们就已经进入僵局。
无法循线追踪到网名为“一缕阳光”的人,专案组民警随即决定,从这几家涉案企业的相关登记申请书和房屋租赁协议中寻找蛛丝马迹。
通辽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冯建红:发现这个合同上有一个共同点,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上面有一个经办人叫李某婷。从她签字的所有的房屋租赁合同发现,上面的字体均出自一个人。
民警调查发现,李某婷是当地某会计服务公司的业务员。2020年8月,有一名自称是从南方来的老板到公司谈快速代办注册汽车销售公司事宜,公司负责人便让李某婷办理相关事项。
通辽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冯建红:注册一个企业需要的费用是1000元到2000元左右。这六家公司,(公司负责人)他说每个至少给我5000块钱以上,这个南方人当时就同意了。
为了方便沟通,李某婷所在公司的负责人创建了一个微信群,群内微信名叫“天道酬勤”和“一缕阳光”的人与李某婷进行交流,并向她提供了注册企业所需要的相关信息。不过,这两个微信号此时早已无人使用。
专案组民警分析认为,犯罪嫌疑人先是利用在网上购买或以办理贷款为由骗取他人身份信息,随后利用骗得的信息委托代办会计服务公司,帮助他们注册了“虚构经营人、虚构经营场地、虚构经营货物”的“三虚”空壳汽车销售公司。
通辽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冯建红:会计服务公司的工作人员李某婷,利用这些虚假的证明资料,成功为6家涉嫌犯罪的企业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
据警方调查,2020年8月至11月之间,李某婷在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科尔沁左翼中旗成功注册了6家汽车销售公司后,又在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代办注册了另外4家汽车销售公司。在办理好这些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后,李某婷接着办理了税务登记业务。
通辽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冯建红:犯罪嫌疑人经过多次踩点,跟他们约定在没有摄像头的地方。他俩互相交换资料,李某婷把取得的资料交给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以现金的形式将25000块钱交给了财务公司工作人员。
涉案团伙层级分明 犯罪轨迹清晰
李某婷将注册公司所需要的一系列工作全部代办完成,那么这伙隐藏在背后指挥,让人虚假注册公司、虚开发票的犯罪嫌疑人究竟是谁呢?
专案组民警从通辽市税务部门调取了纳税人发票领购及使用情况表,发现一名叫冯某的购票人存在重大嫌疑。不过随着深入调查警方发现,冯某也是一名为该犯罪团伙服务的代办人员。
通辽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民警 王皓:为了躲避公安机关后续追查,再一个税务部门也有要求,必须是实名的人脸认证,如果他本人前往税务局办理申领发票的业务,就会暴露自己的影像痕迹,然后在网上找了一个冯某,他是通辽的一个兼职的会计。
原来,犯罪团伙成员从不亲自出面到办税大厅领取空白发票,而是在微信群或使用特定手机号码与会计服务公司业务员单线沟通,谈好价格,让其他人员帮着去领购发票。
通辽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民警 王皓:冯某分四次以开发区4家涉案企业的身份,申领了空白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325份。冯某又雇了三名会计工作人员,申领了空白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351份。
警方从通辽市入住民宿和公共场所人员信息为线索入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搜寻。很快,一名经常出入民宿的外地人,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通辽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冯建红:有一个民宿老板介绍,有一个南方人和我们说的这个人大约相同,说他来我们这住过。所以我们马上就看他的登记,核实调查,这个正是我们视线中的。有一个是江苏徐州人,叫米某。李某婷辨认说这人就是与她见面的南方人。
随着调查逐步深入,专案组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米某及其同伙李某,随后将二人成功抓捕归案。
据犯罪嫌疑人李某交代,2020年8月至9月间,他指使米某和冯某等多人从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通辽市税务局和兴安盟税务局共领取机动车销售空白发票达1398份。专案组民警循线追踪,锁定了李某的上线张某伟,并将其抓获。经专案组查证,犯罪嫌疑人张某伟正是该犯罪团伙的头目。
通辽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民警 王皓:发票中介会把这些车辆的相关信息,车主的姓名、车驾号、车辆价格提供给张某伟,张某伟按照发票中介提供的信息,指使自己带过来的“马仔”谢某进行发票的打印工作。发票打印好之后,他就把打印好的发票交给另一个“马仔”张某浩,张某浩把这些发票打包后邮寄给全国各地。
据专案组调查,犯罪嫌疑人张某伟承担了组织团伙、搭建非法交易平台的角色。他通过网络骗取他人身份信息,跨区域批量注册空壳公司,快速骗取空白发票,快速集中虚开,快速逃走失联,形成出售、虚开、收受机动车专用发票的犯罪链条。
这些虚假发票开出后,被邮寄到全国各地,多用于组装车、走私车落户上牌,以及提高发票开票金额等非法用途。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依法宣判,被告人米某、李某等四人犯虚开发票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被判处三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至十万元。四名被告人违法所得累计181500元,予以追缴。犯罪嫌疑人张某伟因涉嫌虚开发票罪于3月27日被移送到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此外,针对代办公司为了赚取代办费而疏于审查,帮助犯罪团伙虚假注册公司、申领空白发票的情况,有关部门也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进行了处理。
企业产销缺口巨大。物流核查结果显示,有4000多吨货物,已运往200公里外的异地。这批货物,是否已售?为何企业未入账?检查人员调查货物接收方,有了新的发现……
内蒙古通辽警方经过近两年侦查,破获了一起跨省虚开机动车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达3.49亿元。案件的线索,则是从6家新成立的企业引出。
2020年10月,通辽市税务人员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有6家新成立的汽车销售企业,在成立后几天内,便对外开具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676份。不过这几家企业都没有进行纳税申报,且经营地址也不存在。
税收征管部门认为,这6家企业具有虚开发票的重大嫌疑,于是将相关线索移交至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二股股长 杨微:对6户企业开票信息分析后发现,其对外开具的676份机动车销售发票车辆品类十分繁杂,几百辆机动车中竟然囊括了50多种车型,每辆车价从十几万元到三百万元。
稽查局工作人员分析认为,这几家刚成立不久、规模有限的汽车销售代理企业,能代理几十个汽车品牌,甚至拥有进口车销售业务,并不符合行业的经营规律。
此外,稽查局工作人员还发现,在兴安盟科右前旗同样有4家汽车销售企业,在没有任何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虚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700余份。
通辽市税务局稽查局将这两起涉嫌虚开发票的案件线索移送到了通辽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警方立即联合税务部门组建专案组,进行深入调查。
通辽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李宏光:兴安盟4家公司和通辽6家公司,总计对外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1398份,发票金额3.1亿元,发票税额0.39亿元,价税总合计金额3.49亿元。
从空壳公司入手 掌握团伙作案手段
涉嫌虚开发票的团伙,作案手段十分隐蔽。为摸清团伙人员的组织结构,专案组民警从这6家下游企业入手,展开详细调查。
专案组民警对通辽这6家涉嫌虚开发票的企业进行调查发现,一名陕西籍男子李某在其中两家企业的相关登记信息中存在交叉登记,民警迅速锁定李某并对其进行询问。
通辽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冯建红:李某就是专门以贩卖自己的信息挣这笔钱,所以他也不知道在内蒙古注册过公司,也不知道自己当法定代表人。
专案组民警逐一核查这6家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信息,发现这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居然都与企业没有实际的关联。
通辽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冯建红:6个人分别是黑龙江的,还有吉林的、陕西的,就是不同城市。我们发现他们都是无业,没有经济来源,也不可能开一个所谓经销汽车公司。6个人,他们是按照上线要求,给他提供的照片认证和身份证实名认证。
那么,贩卖自己信息的这六人究竟把自己的信息卖给了谁呢?
通辽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冯建红:都是把信息出售给一个网名叫“一缕阳光”的人。把这个信息卖给他以后,这些人都给他拉黑了,所以这一块我们就已经进入僵局。
无法循线追踪到网名为“一缕阳光”的人,专案组民警随即决定,从这几家涉案企业的相关登记申请书和房屋租赁协议中寻找蛛丝马迹。
通辽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冯建红:发现这个合同上有一个共同点,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上面有一个经办人叫李某婷。从她签字的所有的房屋租赁合同发现,上面的字体均出自一个人。
民警调查发现,李某婷是当地某会计服务公司的业务员。2020年8月,有一名自称是从南方来的老板到公司谈快速代办注册汽车销售公司事宜,公司负责人便让李某婷办理相关事项。
通辽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冯建红:注册一个企业需要的费用是1000元到2000元左右。这六家公司,(公司负责人)他说每个至少给我5000块钱以上,这个南方人当时就同意了。
为了方便沟通,李某婷所在公司的负责人创建了一个微信群,群内微信名叫“天道酬勤”和“一缕阳光”的人与李某婷进行交流,并向她提供了注册企业所需要的相关信息。不过,这两个微信号此时早已无人使用。
专案组民警分析认为,犯罪嫌疑人先是利用在网上购买或以办理贷款为由骗取他人身份信息,随后利用骗得的信息委托代办会计服务公司,帮助他们注册了“虚构经营人、虚构经营场地、虚构经营货物”的“三虚”空壳汽车销售公司。
通辽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冯建红:会计服务公司的工作人员李某婷,利用这些虚假的证明资料,成功为6家涉嫌犯罪的企业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
据警方调查,2020年8月至11月之间,李某婷在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科尔沁左翼中旗成功注册了6家汽车销售公司后,又在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代办注册了另外4家汽车销售公司。在办理好这些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后,李某婷接着办理了税务登记业务。
通辽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冯建红:犯罪嫌疑人经过多次踩点,跟他们约定在没有摄像头的地方。他俩互相交换资料,李某婷把取得的资料交给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以现金的形式将25000块钱交给了财务公司工作人员。
涉案团伙层级分明 犯罪轨迹清晰
李某婷将注册公司所需要的一系列工作全部代办完成,那么这伙隐藏在背后指挥,让人虚假注册公司、虚开发票的犯罪嫌疑人究竟是谁呢?
专案组民警从通辽市税务部门调取了纳税人发票领购及使用情况表,发现一名叫冯某的购票人存在重大嫌疑。不过随着深入调查警方发现,冯某也是一名为该犯罪团伙服务的代办人员。
通辽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民警 王皓:为了躲避公安机关后续追查,再一个税务部门也有要求,必须是实名的人脸认证,如果他本人前往税务局办理申领发票的业务,就会暴露自己的影像痕迹,然后在网上找了一个冯某,他是通辽的一个兼职的会计。
原来,犯罪团伙成员从不亲自出面到办税大厅领取空白发票,而是在微信群或使用特定手机号码与会计服务公司业务员单线沟通,谈好价格,让其他人员帮着去领购发票。
通辽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民警 王皓:冯某分四次以开发区4家涉案企业的身份,申领了空白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325份。冯某又雇了三名会计工作人员,申领了空白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351份。
警方从通辽市入住民宿和公共场所人员信息为线索入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搜寻。很快,一名经常出入民宿的外地人,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通辽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冯建红:有一个民宿老板介绍,有一个南方人和我们说的这个人大约相同,说他来我们这住过。所以我们马上就看他的登记,核实调查,这个正是我们视线中的。有一个是江苏徐州人,叫米某。李某婷辨认说这人就是与她见面的南方人。
随着调查逐步深入,专案组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米某及其同伙李某,随后将二人成功抓捕归案。
据犯罪嫌疑人李某交代,2020年8月至9月间,他指使米某和冯某等多人从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通辽市税务局和兴安盟税务局共领取机动车销售空白发票达1398份。专案组民警循线追踪,锁定了李某的上线张某伟,并将其抓获。经专案组查证,犯罪嫌疑人张某伟正是该犯罪团伙的头目。
通辽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民警 王皓:发票中介会把这些车辆的相关信息,车主的姓名、车驾号、车辆价格提供给张某伟,张某伟按照发票中介提供的信息,指使自己带过来的“马仔”谢某进行发票的打印工作。发票打印好之后,他就把打印好的发票交给另一个“马仔”张某浩,张某浩把这些发票打包后邮寄给全国各地。
据专案组调查,犯罪嫌疑人张某伟承担了组织团伙、搭建非法交易平台的角色。他通过网络骗取他人身份信息,跨区域批量注册空壳公司,快速骗取空白发票,快速集中虚开,快速逃走失联,形成出售、虚开、收受机动车专用发票的犯罪链条。
这些虚假发票开出后,被邮寄到全国各地,多用于组装车、走私车落户上牌,以及提高发票开票金额等非法用途。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依法宣判,被告人米某、李某等四人犯虚开发票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被判处三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至十万元。四名被告人违法所得累计181500元,予以追缴。犯罪嫌疑人张某伟因涉嫌虚开发票罪于3月27日被移送到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此外,针对代办公司为了赚取代办费而疏于审查,帮助犯罪团伙虚假注册公司、申领空白发票的情况,有关部门也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