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在京召开全国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虚开发票、骗取退税及税费优惠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总结暨常态化打击工作部署会议,对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作出新部署。
●六部门将立足常打长打,强化数据共享和监控预警,聚焦精准打击,注重综合施策,突出以打促治。
●税务部门将加强大数据分析指向,以打促治完善税收监管,探索建立源头合作防范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坚持打服并抓,分类施策,推动市场主体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公安部门将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加强跨区域联合研判和警种合成作战,注重深挖扩线和延伸打击,统一部署、同步收网,最大限度地发挥全国整体作战优势。
●检察机关将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减税降费、发票电子化等税收改革措施,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重点打击利用“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攫取改革红利、套取财政资金、实施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
●海关部门前期发挥口岸先发优势,对重点行业、企业、商品开展出口分析预警,立案调查申报不实影响出口退税管理案件9267起,向公安和税务部门移交违法案件线索488条,接下来将继续对虚开骗税保持高压态势。
●人民银行将进一步利用金融情报专项分析和反洗钱协查的职能优势,持续开展涉税反洗钱资金监测和调查,为执法机关查清涉税犯罪事实及深挖扩线提供精准有效的支持。
●外汇管理部门将以“零容忍”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跨境金融活动为重点,主动配合公安、税务等部门打击源头性、职业化的虚假贸易和地下钱庄犯罪团伙,开展骗税案件及涉税地下钱庄案件的“以案倒查”。
前不久,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在京召开全国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虚开发票、骗取退税及税费优惠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总结暨常态化打击工作部署会议,对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作出新部署。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四部门已开展三年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这次新部署新在哪里?为什么作出这些改变?核心点是什么?税务等六部门将如何作为?日前,记者专访六部门相关负责人,请他们对有关社会关注问题作出解答。
记者:相比之前的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这次新部署有什么变化?为什么作出这些改变?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金鑫:这次新部署最突出的变化主要有两点:一是联合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虚开发票、骗取退税及税费优惠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迈上更高台阶,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入联合打击机制。二是将打击“三假”虚开骗税常态化。
作出这些改变,是基于前期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经验总结。
2018年8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四部委联合启动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虚开发票、骗取退税及税费优惠专项行动,各级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四部门依托联合工作机制,采取工作统一部署、案件统一研判、查办统一督导等方式配置资源力量,同时密切与检察机关、外汇管理部门在境内外资金分析、重大案件查办等方面的合作,切实形成打击合力,取得较好的打击效果。截至2021年9月,专项行动共依法查处涉嫌虚开骗税企业44.48万户,挽回出口退税损失345.49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43459人,有5841名犯罪嫌疑人慑于高压态势投案自首,沉重打击了虚开骗税分子,有效维护了经济税收秩序。
但必须看到,“三假”涉税违法犯罪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在有的地方还很严重,在一些新领域、新行业还有不少新问题不断冒出来。防范和打击“三假”涉税违法犯罪具有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必须常态化保持严防严打态势。
2021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作出全面部署。为更好应对涉税违法犯罪形势变化,进一步强化境外资金分析监控、密切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加强执法工作法律监督,在四部门专项打击基础上,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加入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拓展为六部门联合打击工作机制,集部门共治之力,对危害社会经济税收秩序、危害国家税收安全的虚开骗税违法犯罪行为,共同开展常态化精准打击。
记者: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新部署的核心点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金鑫:核心点是着力健全五大机制。六部门2021年10月28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税务、公安、检察、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部门集成各部门优势,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形成工作联动、风险联防、问题联治局面,保持打击虚开骗税高压态势,推动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通过着力健全五大机制,推进常态化打击。一是立足常打长打,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常态化研究部署和推进工作,形成更强劲的工作合力。二是强化数据共享,健全监控预警机制,切实防范和及时处置行业性、区域性、潜在性虚开骗税风险。三是聚焦精准打击,健全联合办案机制,做好行刑衔接,对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力大的虚开骗税大案要案进行联合督办,形成有力震慑。四是注重综合施策,健全依法惩处机制,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施策,促进常高压、强震慑。五是突出以打促治,健全改进提升机制。完善各部门监管措施及相关制度,进一步强化源头防范,系统治理。
记者: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税务部门将采取什么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金鑫:税务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前期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成功经验,接续作战,适应新形势、把握新规律、研究新思路,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更加科学有序精准有力地开展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工作大局。具体将重点从几方面着力:
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对于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税收安全的重要意义,对于健全税务监管体系、提升税收治理能力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不断提升常态化打击质效。
加大打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减税降费、发票电子化等重大税收改革,以及虚开骗税违法犯罪突出问题、经济发展重点问题和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等,通过大数据预警指标和风险识别的智能化研判,快速精准地监测预警虚开骗税违法行为。发挥税务部门优势特点,配置资源力量,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技战法,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全链条、逐环节打击,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打掉一批虚开骗税犯罪团伙,摧毁一批虚开骗税犯罪网络,坚决遏制虚开骗税。
突出以打促治,完善税收监管。加强典型案件分析研究,针对存在问题查缺堵漏,完善税收监管措施,探索建立源头合作防范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开展税收违法态势与区域宏观经济运行、社会综合治理的关联分析,从社会共治角度总结规律、提炼特征,提出修订法律、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的意见建议。
加强部门协调,提升工作合力。税务部门要充分发挥六部门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工作谋划和协调服务,健全部门合作共享机制,进一步统一工作步调,推进共同查办、共同督导、共同整治,不断提升部门合成作战水平。
打服并抓,服务发展大局。要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要区别不同情形分类施策。对遵纪守法的纳税人缴费人优化服务、增进便利,不给依法经营者带来些许紧张气氛;对没有主观故意的轻微违规行为,通过推行“首违不罚”等措施促进纠偏扶正;对一般性涉税违规行为,利用税收大数据持续健全动态“信用+风险”监管体系,强化精准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对“三假”特别是团伙式、暴力虚开发票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决不让“劣币”驱逐“良币”,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记者:大量案例表明,在前期的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与税务、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紧密配合,取得了一系列战果。在接下来的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行动中,公安机关将如何作为?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尤小文:前期的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已经圆满收官,但收官不是收兵,而是常态化打击的新开端。公安经侦部门将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公安部党委关于打击涉税犯罪的工作要求,在总结经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始终保持对涉税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好常态化打击工作各项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好新形势新要求。常态化开展打击工作,既是巩固三年专项行动成果,也是统筹发展与安全,切实维护国家税收秩序和税收安全的长久之计。公安机关将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强烈的政治担当、使命担当、责任担当,持之以恒、坚定不移地抓好常态化打击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加强案件侦办,始终保持对涉税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继续坚持情报导侦理念,抓住关键和重点,全力打大、打深、打透。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加强跨区域联合研判和警种合成作战,注重深挖扩线和延伸打击,统一部署、同步收网,最大限度地发挥全国整体作战优势。
优化部门协作,坚决打好联动联勤合成仗。公安机关将与税务、检察、人民银行、海关、外汇管理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全力以赴打整体战、合成战,最大限度地发挥多部门联合整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围绕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侦办、政策完善等重点方面,进一步推动多部门实质合作。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以新机制、新合力应对新形势、新挑战,通过主动求变,始终掌握打击斗争主动权。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取得更好的执法效果。要准确适用法律,依法全面规范收集证据,严格把握案件定性和政策界限,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加强对下指导,取得最佳的执法效果。
记者:在前期的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发挥了什么作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副厅长王建平: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维护国家税收制度和政治经济安全,是检察机关的重要政治责任。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公安、税务等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虚开骗税犯罪的刑事打击和预防惩治。一是依法履行批准逮捕和起诉职能。以空壳公司、暴力虚开、职业化犯罪团伙为重点,发挥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优势,严厉惩治虚开骗税犯罪。仅2018年8月~2019年9月,检察机关就批准逮捕涉嫌危害税收征管犯罪人员14405人,涉及案件8936件,起诉案件18117件、犯罪嫌疑人38707人。二是准确适用法律政策。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等部门制发虚开案件证 据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发布典型案例,统一执法标准。对重特大虚开案件联合挂牌督办,指导地方集中组织办案力量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会商解决案件管辖、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问题。三是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审慎稳妥处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积极落实中央“六稳”“六保”要求和非公经济平等保护的刑事政策,对主动认罪认罚、及时补缴税款的实体经济企业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尽可能让涉案企业保持正常经营。
记者:加入六部门联合打击虚开骗税机制后,检察机关将如何采取行动?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副厅长王建平: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强化政治责任,依法及时有效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介入侦查等相关制度,对行政机关移送的涉税犯罪案件和公安机关有关立案、侦查活动,依法加强法律监督。
突出重点,依法惩治涉税犯罪。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减税降费、发票电子化等税收改革措施,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重点打击利用“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攫取改革红利、套取财政资金、实施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注意发现并查处与涉税犯罪相关联的洗钱、走私、贪污、贷款诈骗等其他犯罪。
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及时制发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和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统一司法标准。落地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加强对民营经济和非公经济平等司法保护,营造良好营商法治环境。
加强监督,配合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海关、税务、银行、外汇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健全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案件依法移送行政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制度。完善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加强对涉税犯罪背后深层次原因的分析研判,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推动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记者:海关部门在前期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中发挥了什么作用?积累了哪些经验?对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有什么安排?
海关总署缉私局局长孙志杰:海关总署高度重视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根据四部委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部署,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国海关年度“国门利剑”专项行动重点安排。海关充分发挥口岸先发优势,强化海关监管、风险、缉私、稽查等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对重点行业、企业、商品开展出口分析预警,及时查处出口申报不实等各类违法行为。海关风险、监管等部门根据出口申报不实和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特点,开展针对性风险分析预警并及时实施开箱查验。缉私部门根据现场移交的申报不实影响出口退税管理案件,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和案件处置工作,第一时间向税务部门移交骗税线索,对同时涉嫌走私和骗取出口退税犯罪的线索,积极开展排查并联合公
安经侦部门开展合成作战,对走私、骗税、洗钱等违法犯罪实施全链条打击。
在前期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中,全国海关共立案调查申报不实影响出口退税管理案件9267起,案值450亿元,向公安和税务部门移交违法案件线索488条。与税务、公安、人民银行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跨部门、跨地域专项整治,打掉一批专业骗税和虚开团伙,为国家挽回大量经济损失,有效规范了口岸进出口秩序,服务保障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针对近年来农产品出口骗取退税多发高发的特点,全国海关重点开展了打击农产品出口骗退税专项行动,共查获涉及农产品出口骗税违法案件295起、道具货物4196吨,货值达5836万美元,直接避免4931万元税款流失。2020年8月18日,南宁海关缉私部门与广西等地公安经侦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香菇走私及骗税专项行动,一举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查证走私香菇、木耳等农产品货值11.67亿元,作案团伙涉及偷逃税款2.6亿元、骗取出口退税2.2亿元,主要嫌犯杨某生已被法院判决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有力打击了走私骗税犯罪团伙的嚣张气焰。据统计,在2020年仅菌菇类商品一项,全国较上年就减少退税50多亿元。
针对贵金属走私骗税活跃势头,海关及时开展严厉打击。2020年5月至9月,厦门、福州等多地海关发现贵金属出口走私同时涉嫌骗取出口退税案件,海关总署迅速联合工信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开展联合研判,总结梳理贵重金属出口走私风险特征及趋势,建立防范贵重金属出口走私及骗税跨部门综合执法合作机制。同时,全国海关缉私部门积极联合公安经侦部门开展打击贵重金属出口走私及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功捣毁走私、骗税、洗钱犯罪团伙1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20余人,查证走私出口贵重金属22吨,案值达59.5亿元,作案团伙骗取出口退税约30.48亿元。
接下来,海关将按照全国打击虚开骗税领导小组和六部门《指导意见》要求,与税务、公安等部门一起继续保持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实现打击虚开骗税长治长效。
记者:人民银行在打击虚开骗税方面有什么优势?在前期专项行动中发挥了什么作用?如何推进常态化打击?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副主任宋湘燕:打击虚开骗税,人民银行具有金融情报专项分析和反洗钱协查的职能优势。在前期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中,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相结合,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切实维护国家税收秩序、经济安全与金融稳定,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提供金融情报支持。人民银行利用金融情报专项分析和反洗钱协查等机制,充分发挥国家反洗钱数据库、穿透式监测分析以及行政调查的优势,及时开展涉税反洗钱资金监测和调查。跨地域、跨行业追踪涉税犯罪资金链条,初步勾勒涉税犯罪团伙组织框架,通过主动移送线索、协助分析资金流向等方式,为执法机关查清犯罪事实及深挖扩线提供精准有效的支持。
深度参与大案要案办理。人民银行加大对联合下发案源的支持力度,对跨区域、金额大的重点案件,采取联合会商、联合执法、共同办案的方式参与案件分析和调查取证,从资金流入手开展深度分析和拓展研判,为案件顺利侦办奠定了重要基础。通过专项机制,协助破获了一系列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大案要案,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亿元,协助挽回税款损失数百亿元。
指导金融机构开展涉税可疑交易监测分析。人民银行加强对虚开骗税案件资金交易特点的分析和研究,梳理总结涉税重点可疑交易报告、典型案例、执法检查报告等,分析提炼疑似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的交易类型识别点,指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涉税洗钱监测分析模型,精准发现和识别涉税可疑交易,提高涉税犯罪监测预警能力。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打击虚开骗税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贯彻落实六部门《指导意见》,进一步发挥优势,加强与税务、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持续推进打击虚开骗税工作常态化。
记者:外汇管理部门是否参与了前期的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若参与,发挥了什么作用?
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副司长肖胜: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不仅是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防范化解跨境金融风险、提升跨境金融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出口骗税的背后往往存在虚假出口贸易和非法资金跨境流动,严重扰乱国家财税秩序和金融秩序。近年来,外汇管理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与多部门合作,始终对虚假欺骗性交易和地下钱庄等非法跨境汇兑活动保持高压打击态势,虽然没有正式加入前期的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机制,但已配合公安、税务等部门破获数十起涉税型地下钱庄案件,有效阻断骗税违法犯罪资金通道。为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入了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
记者:正式加入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后,外汇管理部门有什么打算?
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副司长肖胜:外汇管理局将在以下四方面持续发力:
坚持以“零容忍”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跨境金融活动为重点,主动配合公安、税务等部门打击源头性、职业化的虚假贸易和地下钱庄犯罪团伙,深挖骗税违法线索,依法查处骗税案件中涉及的外汇违规行为,坚决斩断虚开骗税犯罪资金链条。
坚持以强化跨境资金渠道监管为着力点,压实银行、支付机构尽职展业责任,开展骗税案件及涉税地下钱庄案件的“以案倒查”,加大追责力度,督促银行、支付机构提升对虚假贸易的识别能力,切实发挥风险防范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大防范和治理虚开骗税犯罪力度。
坚持以非现场分析为切入点,进一步拓展数据源和骗税异常特征指标模型,提升虚开骗税线索挖掘精准度。推进科技赋能,提升虚开骗税线索挖掘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着力发现涉税跨境违法犯罪大要案线索,提升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效能。
坚持以数据共享、线索移交、联合研判、合作打击为抓手,进一步拓宽监管数据共享范围,着力拓展案源;深入开展案件联合研判和联合行动,提升联合打击效能。强化涉税案件资金渠道倒查,力争打击一个骗税案件,挖出一片非法资金团伙,不断深化跨部门打击合作,提高全链条打击骗税等相关犯罪效率。
2022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已于2022年1月1日生效,共有352处修订,新启用10位HS编码2264条,停用10位HS编码1828条。此次税目调整较大,涉及行业广,如果没有及时变更手册和账册商品编码,将影响正常通关。
1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广西河池、新疆乌鲁木齐、陕西延安、深圳、江西九江税务部门5起涉税违法案件,对不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六部门将立足常打长打,强化数据共享和监控预警,聚焦精准打击,注重综合施策,突出以打促治。
●税务部门将加强大数据分析指向,以打促治完善税收监管,探索建立源头合作防范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坚持打服并抓,分类施策,推动市场主体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公安部门将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加强跨区域联合研判和警种合成作战,注重深挖扩线和延伸打击,统一部署、同步收网,最大限度地发挥全国整体作战优势。
●检察机关将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减税降费、发票电子化等税收改革措施,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重点打击利用“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攫取改革红利、套取财政资金、实施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
●海关部门前期发挥口岸先发优势,对重点行业、企业、商品开展出口分析预警,立案调查申报不实影响出口退税管理案件9267起,向公安和税务部门移交违法案件线索488条,接下来将继续对虚开骗税保持高压态势。
●人民银行将进一步利用金融情报专项分析和反洗钱协查的职能优势,持续开展涉税反洗钱资金监测和调查,为执法机关查清涉税犯罪事实及深挖扩线提供精准有效的支持。
●外汇管理部门将以“零容忍”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跨境金融活动为重点,主动配合公安、税务等部门打击源头性、职业化的虚假贸易和地下钱庄犯罪团伙,开展骗税案件及涉税地下钱庄案件的“以案倒查”。
前不久,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在京召开全国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虚开发票、骗取退税及税费优惠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总结暨常态化打击工作部署会议,对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作出新部署。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四部门已开展三年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这次新部署新在哪里?为什么作出这些改变?核心点是什么?税务等六部门将如何作为?日前,记者专访六部门相关负责人,请他们对有关社会关注问题作出解答。
记者:相比之前的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这次新部署有什么变化?为什么作出这些改变?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金鑫:这次新部署最突出的变化主要有两点:一是联合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虚开发票、骗取退税及税费优惠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迈上更高台阶,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入联合打击机制。二是将打击“三假”虚开骗税常态化。
作出这些改变,是基于前期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经验总结。
2018年8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四部委联合启动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虚开发票、骗取退税及税费优惠专项行动,各级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四部门依托联合工作机制,采取工作统一部署、案件统一研判、查办统一督导等方式配置资源力量,同时密切与检察机关、外汇管理部门在境内外资金分析、重大案件查办等方面的合作,切实形成打击合力,取得较好的打击效果。截至2021年9月,专项行动共依法查处涉嫌虚开骗税企业44.48万户,挽回出口退税损失345.49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43459人,有5841名犯罪嫌疑人慑于高压态势投案自首,沉重打击了虚开骗税分子,有效维护了经济税收秩序。
但必须看到,“三假”涉税违法犯罪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在有的地方还很严重,在一些新领域、新行业还有不少新问题不断冒出来。防范和打击“三假”涉税违法犯罪具有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必须常态化保持严防严打态势。
2021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作出全面部署。为更好应对涉税违法犯罪形势变化,进一步强化境外资金分析监控、密切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加强执法工作法律监督,在四部门专项打击基础上,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加入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拓展为六部门联合打击工作机制,集部门共治之力,对危害社会经济税收秩序、危害国家税收安全的虚开骗税违法犯罪行为,共同开展常态化精准打击。
记者: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新部署的核心点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金鑫:核心点是着力健全五大机制。六部门2021年10月28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税务、公安、检察、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部门集成各部门优势,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形成工作联动、风险联防、问题联治局面,保持打击虚开骗税高压态势,推动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通过着力健全五大机制,推进常态化打击。一是立足常打长打,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常态化研究部署和推进工作,形成更强劲的工作合力。二是强化数据共享,健全监控预警机制,切实防范和及时处置行业性、区域性、潜在性虚开骗税风险。三是聚焦精准打击,健全联合办案机制,做好行刑衔接,对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力大的虚开骗税大案要案进行联合督办,形成有力震慑。四是注重综合施策,健全依法惩处机制,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施策,促进常高压、强震慑。五是突出以打促治,健全改进提升机制。完善各部门监管措施及相关制度,进一步强化源头防范,系统治理。
记者: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税务部门将采取什么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金鑫:税务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前期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成功经验,接续作战,适应新形势、把握新规律、研究新思路,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更加科学有序精准有力地开展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工作大局。具体将重点从几方面着力:
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对于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税收安全的重要意义,对于健全税务监管体系、提升税收治理能力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不断提升常态化打击质效。
加大打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减税降费、发票电子化等重大税收改革,以及虚开骗税违法犯罪突出问题、经济发展重点问题和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等,通过大数据预警指标和风险识别的智能化研判,快速精准地监测预警虚开骗税违法行为。发挥税务部门优势特点,配置资源力量,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技战法,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全链条、逐环节打击,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打掉一批虚开骗税犯罪团伙,摧毁一批虚开骗税犯罪网络,坚决遏制虚开骗税。
突出以打促治,完善税收监管。加强典型案件分析研究,针对存在问题查缺堵漏,完善税收监管措施,探索建立源头合作防范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开展税收违法态势与区域宏观经济运行、社会综合治理的关联分析,从社会共治角度总结规律、提炼特征,提出修订法律、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的意见建议。
加强部门协调,提升工作合力。税务部门要充分发挥六部门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工作谋划和协调服务,健全部门合作共享机制,进一步统一工作步调,推进共同查办、共同督导、共同整治,不断提升部门合成作战水平。
打服并抓,服务发展大局。要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要区别不同情形分类施策。对遵纪守法的纳税人缴费人优化服务、增进便利,不给依法经营者带来些许紧张气氛;对没有主观故意的轻微违规行为,通过推行“首违不罚”等措施促进纠偏扶正;对一般性涉税违规行为,利用税收大数据持续健全动态“信用+风险”监管体系,强化精准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对“三假”特别是团伙式、暴力虚开发票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决不让“劣币”驱逐“良币”,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记者:大量案例表明,在前期的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与税务、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紧密配合,取得了一系列战果。在接下来的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行动中,公安机关将如何作为?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尤小文:前期的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已经圆满收官,但收官不是收兵,而是常态化打击的新开端。公安经侦部门将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公安部党委关于打击涉税犯罪的工作要求,在总结经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始终保持对涉税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好常态化打击工作各项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好新形势新要求。常态化开展打击工作,既是巩固三年专项行动成果,也是统筹发展与安全,切实维护国家税收秩序和税收安全的长久之计。公安机关将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强烈的政治担当、使命担当、责任担当,持之以恒、坚定不移地抓好常态化打击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加强案件侦办,始终保持对涉税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继续坚持情报导侦理念,抓住关键和重点,全力打大、打深、打透。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加强跨区域联合研判和警种合成作战,注重深挖扩线和延伸打击,统一部署、同步收网,最大限度地发挥全国整体作战优势。
优化部门协作,坚决打好联动联勤合成仗。公安机关将与税务、检察、人民银行、海关、外汇管理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全力以赴打整体战、合成战,最大限度地发挥多部门联合整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围绕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侦办、政策完善等重点方面,进一步推动多部门实质合作。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以新机制、新合力应对新形势、新挑战,通过主动求变,始终掌握打击斗争主动权。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取得更好的执法效果。要准确适用法律,依法全面规范收集证据,严格把握案件定性和政策界限,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加强对下指导,取得最佳的执法效果。
记者:在前期的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发挥了什么作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副厅长王建平: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维护国家税收制度和政治经济安全,是检察机关的重要政治责任。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公安、税务等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虚开骗税犯罪的刑事打击和预防惩治。一是依法履行批准逮捕和起诉职能。以空壳公司、暴力虚开、职业化犯罪团伙为重点,发挥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优势,严厉惩治虚开骗税犯罪。仅2018年8月~2019年9月,检察机关就批准逮捕涉嫌危害税收征管犯罪人员14405人,涉及案件8936件,起诉案件18117件、犯罪嫌疑人38707人。二是准确适用法律政策。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等部门制发虚开案件证 据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发布典型案例,统一执法标准。对重特大虚开案件联合挂牌督办,指导地方集中组织办案力量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会商解决案件管辖、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问题。三是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审慎稳妥处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积极落实中央“六稳”“六保”要求和非公经济平等保护的刑事政策,对主动认罪认罚、及时补缴税款的实体经济企业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尽可能让涉案企业保持正常经营。
记者:加入六部门联合打击虚开骗税机制后,检察机关将如何采取行动?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副厅长王建平: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强化政治责任,依法及时有效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介入侦查等相关制度,对行政机关移送的涉税犯罪案件和公安机关有关立案、侦查活动,依法加强法律监督。
突出重点,依法惩治涉税犯罪。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减税降费、发票电子化等税收改革措施,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重点打击利用“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攫取改革红利、套取财政资金、实施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注意发现并查处与涉税犯罪相关联的洗钱、走私、贪污、贷款诈骗等其他犯罪。
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及时制发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和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统一司法标准。落地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加强对民营经济和非公经济平等司法保护,营造良好营商法治环境。
加强监督,配合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海关、税务、银行、外汇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健全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案件依法移送行政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制度。完善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加强对涉税犯罪背后深层次原因的分析研判,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推动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记者:海关部门在前期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中发挥了什么作用?积累了哪些经验?对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有什么安排?
海关总署缉私局局长孙志杰:海关总署高度重视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根据四部委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部署,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国海关年度“国门利剑”专项行动重点安排。海关充分发挥口岸先发优势,强化海关监管、风险、缉私、稽查等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对重点行业、企业、商品开展出口分析预警,及时查处出口申报不实等各类违法行为。海关风险、监管等部门根据出口申报不实和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特点,开展针对性风险分析预警并及时实施开箱查验。缉私部门根据现场移交的申报不实影响出口退税管理案件,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和案件处置工作,第一时间向税务部门移交骗税线索,对同时涉嫌走私和骗取出口退税犯罪的线索,积极开展排查并联合公
安经侦部门开展合成作战,对走私、骗税、洗钱等违法犯罪实施全链条打击。
在前期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中,全国海关共立案调查申报不实影响出口退税管理案件9267起,案值450亿元,向公安和税务部门移交违法案件线索488条。与税务、公安、人民银行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跨部门、跨地域专项整治,打掉一批专业骗税和虚开团伙,为国家挽回大量经济损失,有效规范了口岸进出口秩序,服务保障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针对近年来农产品出口骗取退税多发高发的特点,全国海关重点开展了打击农产品出口骗退税专项行动,共查获涉及农产品出口骗税违法案件295起、道具货物4196吨,货值达5836万美元,直接避免4931万元税款流失。2020年8月18日,南宁海关缉私部门与广西等地公安经侦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香菇走私及骗税专项行动,一举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查证走私香菇、木耳等农产品货值11.67亿元,作案团伙涉及偷逃税款2.6亿元、骗取出口退税2.2亿元,主要嫌犯杨某生已被法院判决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有力打击了走私骗税犯罪团伙的嚣张气焰。据统计,在2020年仅菌菇类商品一项,全国较上年就减少退税50多亿元。
针对贵金属走私骗税活跃势头,海关及时开展严厉打击。2020年5月至9月,厦门、福州等多地海关发现贵金属出口走私同时涉嫌骗取出口退税案件,海关总署迅速联合工信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开展联合研判,总结梳理贵重金属出口走私风险特征及趋势,建立防范贵重金属出口走私及骗税跨部门综合执法合作机制。同时,全国海关缉私部门积极联合公安经侦部门开展打击贵重金属出口走私及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功捣毁走私、骗税、洗钱犯罪团伙1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20余人,查证走私出口贵重金属22吨,案值达59.5亿元,作案团伙骗取出口退税约30.48亿元。
接下来,海关将按照全国打击虚开骗税领导小组和六部门《指导意见》要求,与税务、公安等部门一起继续保持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实现打击虚开骗税长治长效。
记者:人民银行在打击虚开骗税方面有什么优势?在前期专项行动中发挥了什么作用?如何推进常态化打击?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副主任宋湘燕:打击虚开骗税,人民银行具有金融情报专项分析和反洗钱协查的职能优势。在前期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中,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相结合,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切实维护国家税收秩序、经济安全与金融稳定,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提供金融情报支持。人民银行利用金融情报专项分析和反洗钱协查等机制,充分发挥国家反洗钱数据库、穿透式监测分析以及行政调查的优势,及时开展涉税反洗钱资金监测和调查。跨地域、跨行业追踪涉税犯罪资金链条,初步勾勒涉税犯罪团伙组织框架,通过主动移送线索、协助分析资金流向等方式,为执法机关查清犯罪事实及深挖扩线提供精准有效的支持。
深度参与大案要案办理。人民银行加大对联合下发案源的支持力度,对跨区域、金额大的重点案件,采取联合会商、联合执法、共同办案的方式参与案件分析和调查取证,从资金流入手开展深度分析和拓展研判,为案件顺利侦办奠定了重要基础。通过专项机制,协助破获了一系列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大案要案,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亿元,协助挽回税款损失数百亿元。
指导金融机构开展涉税可疑交易监测分析。人民银行加强对虚开骗税案件资金交易特点的分析和研究,梳理总结涉税重点可疑交易报告、典型案例、执法检查报告等,分析提炼疑似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的交易类型识别点,指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涉税洗钱监测分析模型,精准发现和识别涉税可疑交易,提高涉税犯罪监测预警能力。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打击虚开骗税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贯彻落实六部门《指导意见》,进一步发挥优势,加强与税务、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持续推进打击虚开骗税工作常态化。
记者:外汇管理部门是否参与了前期的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若参与,发挥了什么作用?
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副司长肖胜: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不仅是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防范化解跨境金融风险、提升跨境金融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出口骗税的背后往往存在虚假出口贸易和非法资金跨境流动,严重扰乱国家财税秩序和金融秩序。近年来,外汇管理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与多部门合作,始终对虚假欺骗性交易和地下钱庄等非法跨境汇兑活动保持高压打击态势,虽然没有正式加入前期的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机制,但已配合公安、税务等部门破获数十起涉税型地下钱庄案件,有效阻断骗税违法犯罪资金通道。为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入了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
记者:正式加入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后,外汇管理部门有什么打算?
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副司长肖胜:外汇管理局将在以下四方面持续发力:
坚持以“零容忍”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跨境金融活动为重点,主动配合公安、税务等部门打击源头性、职业化的虚假贸易和地下钱庄犯罪团伙,深挖骗税违法线索,依法查处骗税案件中涉及的外汇违规行为,坚决斩断虚开骗税犯罪资金链条。
坚持以强化跨境资金渠道监管为着力点,压实银行、支付机构尽职展业责任,开展骗税案件及涉税地下钱庄案件的“以案倒查”,加大追责力度,督促银行、支付机构提升对虚假贸易的识别能力,切实发挥风险防范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大防范和治理虚开骗税犯罪力度。
坚持以非现场分析为切入点,进一步拓展数据源和骗税异常特征指标模型,提升虚开骗税线索挖掘精准度。推进科技赋能,提升虚开骗税线索挖掘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着力发现涉税跨境违法犯罪大要案线索,提升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效能。
坚持以数据共享、线索移交、联合研判、合作打击为抓手,进一步拓宽监管数据共享范围,着力拓展案源;深入开展案件联合研判和联合行动,提升联合打击效能。强化涉税案件资金渠道倒查,力争打击一个骗税案件,挖出一片非法资金团伙,不断深化跨部门打击合作,提高全链条打击骗税等相关犯罪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