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虚开发票、骗取退税及税费优惠专项行动升级,在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四部门合作的基础上增加人民检察院和外汇管理局,阶段性集中打击扩展为常态化打击。
编者按 前不久,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虚开发票、骗取退税及税费优惠专项行动升级,在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四部门合作的基础上增加人民检察院和外汇管理局,阶段性集中打击扩展为常态化打击。围绕有关部署事宜,2021年12月28日《税收法治专刊》B1版对中央六部门有关负责人作了专访,本期B1版刊登税务稽查部门和专家对新部署的思考和行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稽查局局长 马宗续
六部门打击“三假”新部署吹响了虚开骗税打击常态化的号角,上海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要求,结合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积极牵头开展六部门协作,坚持服务大局,创新执法方式,推进科技稽查、精确执法、精准监管,合力打击和防范虚开骗税。
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工作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六部门常态化打击工作是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税收治理效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重要改革举措,坚决贯彻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提出的“常打长打”、健全五项机制的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专报,积极争取支持,力争形成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对照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逐项分解,层层压实,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拓展精诚协同共治。定期以六部门会议、税警联席会议、案件通报会等方式,互通案件信息,及时掌握各方工作进展,沟通案情线索,协同解决工作困难。对于典型案件,组织召开专题研讨,通报涉税违法新情况新趋势,常态化开展涉税数据、涉案进展情况、查办结果、后续处理、行刑衔接等方面的沟通会商。
优化数据共享交换机制,提升风险研判的精准性。充分利用各自数据资源,加强情报共享,共同分析研判。结合上海智能稽查建设,建立上海六部门涉税风险疑点数据中间库,明确数据共享交换范围和流程,畅通数据信息交换和运用共享渠道,破除数据孤岛和数据壁垒,实现数据实时交换与信息共享,提升风险研判精准度。
畅通行刑衔接机制,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以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九部委2021年6月3日印发并施行的《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为契机,加强和市检察院等司法部门的协同,对于虚开骗税犯罪团伙严厉打击,对于纳税信用等级高的受票企业,公检法等部门提前介入,共同商议后续应对方案,从案件立案到行政处理,全程保持沟通联络和跟踪管理,坚持打击、挽损、服务并重,推动市场主体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服务国家“六稳”“六保”大局。
强化税警协作机制,持续保持强力震慑。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新经济业态,建立警税虚开骗税风险专业化分析团队,专职负责对案件线索和数据的联合分析研判,培养一批能够精准分析识别涉税违法犯罪的专业骨干团队。推动税警联合办案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对数据共享、情报研判、证据转换、联合行动、行刑支持、成果共享等环节的操作流程提出明确的指导性意见。健全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依托具体案件,以团队化、项目化、常态化为形式实现实地化集中办公,并充分发挥警税双方各自专业优势,实现集中研判、蹲点作战、联合办案。
深化特派办协作机制,建立“6+1”查处体系。依托较为成熟的四部门协作机制和税务特派办衔接机制,进一步加强和特派办的协作,建立完善“6+1”办案查处体系。借助特派办的跨区域组织优势和数据优势,加强数据共享、情报交换、信息通报、联合执法及长三角区域违法走势研究,积极推进跨部门协同监管,精准有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持续提升区域综合治理水平。
完善联合分析机制,推进成果增值运用。与有关各方共同总结典型案件、重大案件的查处方法和打击亮点,相互借鉴对方有效有特色的做法,联合向中央六部门提出防范和查处虚开骗税违法行为标本兼治的意见建议,实现成果增值利用与价值共享。联合分析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各类涉税问题和行业管理的薄弱环节及政策漏洞,共同提出针对性建议,推动规范行业税收秩序,提升行业监管效能,发挥治理型稽查职能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稽查局局长 郑雨辰
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是推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意见的重点举措,也是税务系统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如何贯彻落实好有关要求,我有如下思考:
以制度化、信息化巩固常态化打击。常态化打击的关键在于协同作战、长效运转。中央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从宏观层面构建了合作框架,下一步要细化制度措施,特别是通过信息化手段固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和合作体系,确保合作有力有效运转。可以在已经建立税警平台的基础上,拓展多方协作平台,将信息查询、线索推送、督导办案、考核评价等功能嵌入其中,使合作各方既能单向查询,又能双向互动甚至多方联动。同时,将常规化、固定性的打击虚开骗税任务固化为计算机流程,分层授权、一体运转,为落实、巩固常态化打击提供强有力支撑。
以大数据、“云稽查”推进打“三假”。在以往打击“三假”的过程中,我们感到有两难:首先,仅利用税务数据去查处税收违法问题,有时难以取得理想效果,还需要运用银行、物流、电信以及生活消费等外部数据。其次,一个案件往往涉及多个地区,由于系统赋权限制,异地税务办案信息查询交流和工作协同较难,往往要在税务操作系统之外进行,相互之间沟通不便捷。对此,我们有两个设想:一是在税务总局税务信息“一户式”归集的基础上,进一步汇集各类经济社会数据,形成维度丰富、涵盖全面的大数据资源池,在必要时对纳税人所有信息进行“大一户”归集,或者开发相应的数据归集工具,为办案提供强有力的情报支撑。二是建立以“办案”为核心的税务数据赋权机制和功能模块。凡案件所涉纳税人税务信息,一体赋予办案单位查询权限,并形成功能模块固化在系统中。在此基础上,将线下执法向线上执法转移,实现税收数据“云共享”、涉税线索“云整合”、稽查执法“云指挥”,加速推进“云稽查”,更好地构建全国税务稽查一盘棋。
以新机制、新技术应对新变化。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变化,对税务工作特别是税务稽查不断产生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税收政策调整变动的影响,如一些扶持企业的政策,可能被不法分子“钻空子”利用。二是各种政策出台变化对涉税工作的影响,如为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而形成“两票制”,纳税人税务应对方式随之发生变化。三是数字经济尤其是平台经济为税收管理带来了重大挑战。打击虚开骗税,需要考虑这些变化:一方面,借鉴税收政策与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制度,建立税收政策与风险防控方案同步研究、同步出台机制,第一时间预警税收风险,实施定向防范、卡位打击。同时,积极研究国家政策变化对税收工作的影响,及时提出防范性措施。另一方面,在建立犯罪风险预警分析模型的基础上,进一步运用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等前沿技术,通过对大数据资源池和涉税犯罪案例的深入挖掘、学习,精准研判涉税违法行为,推动稽查执法数字化、智能化。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稽查局局长 陈少明
在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果之际,六部门联合部署开展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是应对涉税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出现新情况的战略部署,广东税务部门将充分利用前期积累的部门合作经验,在依法治税、以数治税等方面寻求更多突破。
集共治之志,坚定“常打”信心。在前期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中,广东省税务局稽查部门联合税务总局驻广州特派办及广东省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对“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一体化合成作战,依法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6.43万户,挽回出口退税损失44.18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144名,震慑204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下一步,广东省税务局稽查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六部门《关于做好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的指导意见》,总结前期打击虚开骗税经验,坚定地将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落到实处。
集共治之智,促进精确执法。开展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以来,广东四部门集智攻坚,在同步协作、数据挖掘、区域联动等方面探索创新,成功建立了税警“五同”机制、跨部门信息战法、“粤澳·税警”跨境执法等新战法,有效提升了打击质效。检察院、外汇管理部门加入打击机制,为依法治税、以数治税提供了更多可能:办案协同上,可以拓展运用广东部分地市检察院提前介入的成功经验,提升打击质效;信息共享上,可以深化利用外汇管理数据“资金穿透”打骗等创新成果,提高打击精度;统筹协调上,可以集六部门资源加快建设广东税案情报研判指挥中心,推动“6+N”联通联动等,全面提升部门执法合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促进精确执法。
集共治之力,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对虚开骗税从集中严打向长期以打促防延伸,着眼于推动市场主体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广东省六部门将积极建立健全工作联动、风险联防、问题联治、成果联创的工作机制,联合推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把重点打击与加强日常管理相结合,准确把握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对遵纪守法的纳税人缴费人优化服务、增进便利。把重点打击与精准落实政策相结合,在落实减税降费、疫情防控税收优惠、发票电子化改革等措施的同时,对利用促进改革发展优惠政策实施虚开骗税的违法犯罪行为“露头就打”,确保政策红利更好地惠及守法经营企业。把重点打击与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相结合,在服务广东外贸健康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方面,多部门共同建立源头合作防范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稽查局局长 王予
中央六部门联合部署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后,四川六部门第一时间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落实。结合四川实际,四川六部门将按照“四强化”思路推进常态化打击工作。
强化思想认识。组织税务稽查干部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税务总局局长王军的要求,站在维护国家经济税收安全和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去认识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坚持打防并重。通过学习,广大税务稽查干部坚定了长期奋战、攻坚克难的决心。
强化数据运用。随着“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四川树立大数据大研判理念,借助打虚打骗专项行动打通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等部门数据获取通道,重点通过提炼数据特征、复合数据维度、搭建数据模型、穿透数据指向等方法,实现数据精确制导,自行开发了发票“天眼”系统,总结提炼了打击空壳企业虚开的多维空间战法和打击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新战法,丰富了信息化战法的内容和手段,大大提高了稽查数据治税能力。四川将进一步把握数字化、智能化税务监管发展方向,强化大数据人才培养和大数据创新运用,提升税收监管能力。
强化精准打击。紧盯“三假”等涉税违法行为,重拳精准打击;对潜在风险大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精准监管。依据此战法,四川近年来成功查办了一系列虚开骗税案,如川南片区“骗税+骗补+骗贷”案,川北、川东、川中片区农副产品收购加工虚开案,乐山等地高仿税控软件虚开案等,税收秩序明显好转。下一步,四川将在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的同时,靶向治理“三假”特别是团伙式暴力虚开发票和以电子产品为道具循环出口骗税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强化精诚共治。建立税务、公安、检察、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六部门长效协作机制和联合分析研判中心,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拓展共治格局。强化税警协作,集中税警精兵强将办大案,形成强力震慑;强化税检协作,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畅通行刑衔接,形成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职能互补、高效联动的格局;强化税关协作,突破税务、海关“以案反馈”单一交流模式,强化风险防控、布控查验、线索移交等方面的合作,不定期开展专项座谈,联合预防骗税风险;强化税银协作,提高金融情报信息交互,将中心资金链数据与税务机关发票流数据碰撞,优势互补,完善涉税犯罪反洗钱资金监测模型,提升监测效率和打击精准度;强化税汇协作,集成外汇管理部门跨境资金收付汇大数据优势,探索联合查处骗取出口退税案件,尤其是涉及虚假收付汇的骗税案件,并与外汇管理部门共同研发地下钱庄涉税资金交易监控模型,提升虚开骗税线索挖掘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2022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已于2022年1月1日生效,共有352处修订,新启用10位HS编码2264条,停用10位HS编码1828条。此次税目调整较大,涉及行业广,如果没有及时变更手册和账册商品编码,将影响正常通关。
1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广西河池、新疆乌鲁木齐、陕西延安、深圳、江西九江税务部门5起涉税违法案件,对不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编者按 前不久,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虚开发票、骗取退税及税费优惠专项行动升级,在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四部门合作的基础上增加人民检察院和外汇管理局,阶段性集中打击扩展为常态化打击。围绕有关部署事宜,2021年12月28日《税收法治专刊》B1版对中央六部门有关负责人作了专访,本期B1版刊登税务稽查部门和专家对新部署的思考和行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稽查局局长 马宗续
六部门打击“三假”新部署吹响了虚开骗税打击常态化的号角,上海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要求,结合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积极牵头开展六部门协作,坚持服务大局,创新执法方式,推进科技稽查、精确执法、精准监管,合力打击和防范虚开骗税。
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工作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六部门常态化打击工作是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税收治理效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重要改革举措,坚决贯彻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提出的“常打长打”、健全五项机制的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专报,积极争取支持,力争形成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对照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逐项分解,层层压实,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拓展精诚协同共治。定期以六部门会议、税警联席会议、案件通报会等方式,互通案件信息,及时掌握各方工作进展,沟通案情线索,协同解决工作困难。对于典型案件,组织召开专题研讨,通报涉税违法新情况新趋势,常态化开展涉税数据、涉案进展情况、查办结果、后续处理、行刑衔接等方面的沟通会商。
优化数据共享交换机制,提升风险研判的精准性。充分利用各自数据资源,加强情报共享,共同分析研判。结合上海智能稽查建设,建立上海六部门涉税风险疑点数据中间库,明确数据共享交换范围和流程,畅通数据信息交换和运用共享渠道,破除数据孤岛和数据壁垒,实现数据实时交换与信息共享,提升风险研判精准度。
畅通行刑衔接机制,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以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九部委2021年6月3日印发并施行的《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为契机,加强和市检察院等司法部门的协同,对于虚开骗税犯罪团伙严厉打击,对于纳税信用等级高的受票企业,公检法等部门提前介入,共同商议后续应对方案,从案件立案到行政处理,全程保持沟通联络和跟踪管理,坚持打击、挽损、服务并重,推动市场主体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服务国家“六稳”“六保”大局。
强化税警协作机制,持续保持强力震慑。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新经济业态,建立警税虚开骗税风险专业化分析团队,专职负责对案件线索和数据的联合分析研判,培养一批能够精准分析识别涉税违法犯罪的专业骨干团队。推动税警联合办案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对数据共享、情报研判、证据转换、联合行动、行刑支持、成果共享等环节的操作流程提出明确的指导性意见。健全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依托具体案件,以团队化、项目化、常态化为形式实现实地化集中办公,并充分发挥警税双方各自专业优势,实现集中研判、蹲点作战、联合办案。
深化特派办协作机制,建立“6+1”查处体系。依托较为成熟的四部门协作机制和税务特派办衔接机制,进一步加强和特派办的协作,建立完善“6+1”办案查处体系。借助特派办的跨区域组织优势和数据优势,加强数据共享、情报交换、信息通报、联合执法及长三角区域违法走势研究,积极推进跨部门协同监管,精准有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持续提升区域综合治理水平。
完善联合分析机制,推进成果增值运用。与有关各方共同总结典型案件、重大案件的查处方法和打击亮点,相互借鉴对方有效有特色的做法,联合向中央六部门提出防范和查处虚开骗税违法行为标本兼治的意见建议,实现成果增值利用与价值共享。联合分析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各类涉税问题和行业管理的薄弱环节及政策漏洞,共同提出针对性建议,推动规范行业税收秩序,提升行业监管效能,发挥治理型稽查职能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稽查局局长 郑雨辰
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是推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意见的重点举措,也是税务系统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如何贯彻落实好有关要求,我有如下思考:
以制度化、信息化巩固常态化打击。常态化打击的关键在于协同作战、长效运转。中央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从宏观层面构建了合作框架,下一步要细化制度措施,特别是通过信息化手段固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和合作体系,确保合作有力有效运转。可以在已经建立税警平台的基础上,拓展多方协作平台,将信息查询、线索推送、督导办案、考核评价等功能嵌入其中,使合作各方既能单向查询,又能双向互动甚至多方联动。同时,将常规化、固定性的打击虚开骗税任务固化为计算机流程,分层授权、一体运转,为落实、巩固常态化打击提供强有力支撑。
以大数据、“云稽查”推进打“三假”。在以往打击“三假”的过程中,我们感到有两难:首先,仅利用税务数据去查处税收违法问题,有时难以取得理想效果,还需要运用银行、物流、电信以及生活消费等外部数据。其次,一个案件往往涉及多个地区,由于系统赋权限制,异地税务办案信息查询交流和工作协同较难,往往要在税务操作系统之外进行,相互之间沟通不便捷。对此,我们有两个设想:一是在税务总局税务信息“一户式”归集的基础上,进一步汇集各类经济社会数据,形成维度丰富、涵盖全面的大数据资源池,在必要时对纳税人所有信息进行“大一户”归集,或者开发相应的数据归集工具,为办案提供强有力的情报支撑。二是建立以“办案”为核心的税务数据赋权机制和功能模块。凡案件所涉纳税人税务信息,一体赋予办案单位查询权限,并形成功能模块固化在系统中。在此基础上,将线下执法向线上执法转移,实现税收数据“云共享”、涉税线索“云整合”、稽查执法“云指挥”,加速推进“云稽查”,更好地构建全国税务稽查一盘棋。
以新机制、新技术应对新变化。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变化,对税务工作特别是税务稽查不断产生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税收政策调整变动的影响,如一些扶持企业的政策,可能被不法分子“钻空子”利用。二是各种政策出台变化对涉税工作的影响,如为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而形成“两票制”,纳税人税务应对方式随之发生变化。三是数字经济尤其是平台经济为税收管理带来了重大挑战。打击虚开骗税,需要考虑这些变化:一方面,借鉴税收政策与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制度,建立税收政策与风险防控方案同步研究、同步出台机制,第一时间预警税收风险,实施定向防范、卡位打击。同时,积极研究国家政策变化对税收工作的影响,及时提出防范性措施。另一方面,在建立犯罪风险预警分析模型的基础上,进一步运用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等前沿技术,通过对大数据资源池和涉税犯罪案例的深入挖掘、学习,精准研判涉税违法行为,推动稽查执法数字化、智能化。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稽查局局长 陈少明
在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果之际,六部门联合部署开展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是应对涉税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出现新情况的战略部署,广东税务部门将充分利用前期积累的部门合作经验,在依法治税、以数治税等方面寻求更多突破。
集共治之志,坚定“常打”信心。在前期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中,广东省税务局稽查部门联合税务总局驻广州特派办及广东省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对“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一体化合成作战,依法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6.43万户,挽回出口退税损失44.18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144名,震慑204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下一步,广东省税务局稽查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六部门《关于做好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的指导意见》,总结前期打击虚开骗税经验,坚定地将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落到实处。
集共治之智,促进精确执法。开展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以来,广东四部门集智攻坚,在同步协作、数据挖掘、区域联动等方面探索创新,成功建立了税警“五同”机制、跨部门信息战法、“粤澳·税警”跨境执法等新战法,有效提升了打击质效。检察院、外汇管理部门加入打击机制,为依法治税、以数治税提供了更多可能:办案协同上,可以拓展运用广东部分地市检察院提前介入的成功经验,提升打击质效;信息共享上,可以深化利用外汇管理数据“资金穿透”打骗等创新成果,提高打击精度;统筹协调上,可以集六部门资源加快建设广东税案情报研判指挥中心,推动“6+N”联通联动等,全面提升部门执法合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促进精确执法。
集共治之力,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对虚开骗税从集中严打向长期以打促防延伸,着眼于推动市场主体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广东省六部门将积极建立健全工作联动、风险联防、问题联治、成果联创的工作机制,联合推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把重点打击与加强日常管理相结合,准确把握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对遵纪守法的纳税人缴费人优化服务、增进便利。把重点打击与精准落实政策相结合,在落实减税降费、疫情防控税收优惠、发票电子化改革等措施的同时,对利用促进改革发展优惠政策实施虚开骗税的违法犯罪行为“露头就打”,确保政策红利更好地惠及守法经营企业。把重点打击与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相结合,在服务广东外贸健康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方面,多部门共同建立源头合作防范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稽查局局长 王予
中央六部门联合部署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后,四川六部门第一时间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落实。结合四川实际,四川六部门将按照“四强化”思路推进常态化打击工作。
强化思想认识。组织税务稽查干部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税务总局局长王军的要求,站在维护国家经济税收安全和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去认识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坚持打防并重。通过学习,广大税务稽查干部坚定了长期奋战、攻坚克难的决心。
强化数据运用。随着“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四川树立大数据大研判理念,借助打虚打骗专项行动打通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等部门数据获取通道,重点通过提炼数据特征、复合数据维度、搭建数据模型、穿透数据指向等方法,实现数据精确制导,自行开发了发票“天眼”系统,总结提炼了打击空壳企业虚开的多维空间战法和打击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新战法,丰富了信息化战法的内容和手段,大大提高了稽查数据治税能力。四川将进一步把握数字化、智能化税务监管发展方向,强化大数据人才培养和大数据创新运用,提升税收监管能力。
强化精准打击。紧盯“三假”等涉税违法行为,重拳精准打击;对潜在风险大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精准监管。依据此战法,四川近年来成功查办了一系列虚开骗税案,如川南片区“骗税+骗补+骗贷”案,川北、川东、川中片区农副产品收购加工虚开案,乐山等地高仿税控软件虚开案等,税收秩序明显好转。下一步,四川将在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的同时,靶向治理“三假”特别是团伙式暴力虚开发票和以电子产品为道具循环出口骗税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强化精诚共治。建立税务、公安、检察、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六部门长效协作机制和联合分析研判中心,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拓展共治格局。强化税警协作,集中税警精兵强将办大案,形成强力震慑;强化税检协作,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畅通行刑衔接,形成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职能互补、高效联动的格局;强化税关协作,突破税务、海关“以案反馈”单一交流模式,强化风险防控、布控查验、线索移交等方面的合作,不定期开展专项座谈,联合预防骗税风险;强化税银协作,提高金融情报信息交互,将中心资金链数据与税务机关发票流数据碰撞,优势互补,完善涉税犯罪反洗钱资金监测模型,提升监测效率和打击精准度;强化税汇协作,集成外汇管理部门跨境资金收付汇大数据优势,探索联合查处骗取出口退税案件,尤其是涉及虚假收付汇的骗税案件,并与外汇管理部门共同研发地下钱庄涉税资金交易监控模型,提升虚开骗税线索挖掘自动化、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