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2月28日,辽宁省涉医疗美容案件立案340件,结案278件,罚没款606万元,吊销医疗机构行政许可资质4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7件。
2022年9月至今,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卫健委、大连海关、沈阳海关、省税务局、省委网信办、省药监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等11部门贯彻落实国家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美容行业虚假宣传、非法行医、假冒伪劣、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问题,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出重拳、治乱象、除隐患,从细清理、从快整治、从严执法,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截至2023年2月28日,辽宁省涉医疗美容案件立案340件,结案278件,罚没款606万元,吊销医疗机构行政许可资质4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7件。
公安、海关等部门抓捕犯罪嫌疑人59人,打掉走私犯罪团伙11个,查办案件涉案货值8.81亿元,涉嫌偷逃税款1.43亿元。
法院审理医疗美容案件1件,涉嫌偷逃税款1076万元;检察机关办理医疗美容刑事诉讼案件3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件。
现公开曝光11起典型案例
1. 沈阳市朱某某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美容执业活动案
2022年9月,李某某举报鑫名雅美容院涉嫌非法从事医疗美容服务活动,经调查,朱某某承认鑫名雅美容院未办理《营业执照》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本人无《医师执业证书》为李某某做了线雕面部提升术。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及《沈阳市浑南区卫生健康局行政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的规定,2022年12月19日,沈阳市浑南区卫生健康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处罚款5万元。
2. 北镇市沟帮子镇泓青美学店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活动案
2022年11月,北镇市卫生健康局对北镇市沟帮子镇泓青美学店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为顾客开展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及《北镇市卫生健康局行政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的规定,2022年11月18日,北镇市卫生健康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药品、医疗器械,处罚款5万元。
3. 沈阳市铁西美莱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价格欺诈案
2022年10月,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其经营场所宣传对射极峰系列(极致翘下巴B-射极峰价格25800元/个)、菲斯挺系列(进口膨体隆下颏(菲思挺)价格29800元/个)产品进行原价打5折活动。经查,该公司未按照折价计算基准价格销售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存在利用虚假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的规定,2022年12月13日,沈阳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6万元。
4. 沈阳美佳美互美容连锁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偷税案
沈阳美佳美互美容连锁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跟美容相关的技术培训及营销培训,并收取相应的培训费用。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举报线索对该纳税人2018年以来的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发现其存在以个人银行卡账户收取培训费用,未开发票,未申报纳税,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等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该纳税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补缴税款23.48万元,对该单位应补税款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处罚款11.74万元。
5. 阜新市晟禾医疗美容有限公司从无资格企业购进医疗器械、药品等违法行为案
2022年5月,阜新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二楼观察室(常温区)存放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等10种药品54盒;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等11种医疗器械358个。经调查确认,上述物品为当事人用现金从自然人处购买,未出具销售票据。其中涉案药品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医疗器械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未按外包装及说明书要求运输、储存;涉案一次性使用埋线针、无菌注射针外包装无中文标识且未经注册;涉案药品和医疗器械未经进货查验并记录。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条 、第五十五条;《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等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2022年11月30 日,阜新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多种违法行为分别作出警告,处罚款6.5万元。
6. 李某某等制售假冒伪劣“botox”美容针剂假药案
2022年5月,大连市公安局接线索举报,对化名嫌疑人马阳以虚拟号码并通过快递物流方式销售假冒伪劣“botox”美容针剂立案侦查。经调查发现,李某某及其团伙成员通过购买包装盒、袋、瓶等原材料,加工生产涉案假药,再利用微信朋友圈进行宣传并以顺丰邮寄方式销售全国各地。经深入侦查发现,长期盘踞在大连本地的郑某及其团伙成员也涉嫌存在上述违法犯罪行为,在案情脉络初步清晰,线索证据基本掌握情况下,大连市公安局分赴吉林四平、辽宁沈阳、大连等地实施抓捕行动,先后抓获李某某犯罪团伙11人,郑某犯罪团伙3人,捣毁窝点2处,现场查扣涉案假药5000余支,各类针管、药瓶、商标、包装盒等8000余件,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目前案件已进入公诉阶段。
7. 吴某某等伪报瞒报走私进口医疗美容产品案
2018年至今,吴某某伙同其家庭成员从欧美等国购买玻尿酸、肉毒毒素等医疗美容产品进口至国内销售。为逃避海关监管牟取非法利益,与深圳市稻禾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串通合谋,采取先将货物运送至香港,再通过E特快、水客渠道伪报贸易性质、伪报品名、低报价格走私进口上述货物。该案大连海关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涉案货值1.1亿元,涉嫌偷逃税款2805万元。目前案件已移交广州缉私局移送审查起诉。
8. 逯某走私医疗美容针剂案
2021年12月至2022年8月,犯罪嫌疑人逯某从韩国订购肉毒毒素、玻尿酸等医美针剂发往香港,再安排水客以人身携带、行李藏匿等方式从澳门走私入境,入境后由水客将走私医美针剂寄至指定地址。调查还发现逯某用同样手法购买产自欧洲的医美针剂进行走私活动。该案大连海关查证逯某走私医美针剂5万余支,涉案货值 550余万元,涉嫌偷逃税款100余万元。
9. 营口站前智美明颜医疗美容门诊部发布医疗美容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超皮秒“超安全:不存在背光、舒适度高,无不良反应”“黄金微雕……,皮肤高效收紧可达40%”“黄金微雕吸脂术后半年皮肤回缩率可达30%-40%,而传统的吸脂术只有6%-10%”等内容医疗广告。该广告未经审批且含有表示安全性的断言或保障、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等内容,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二)项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2022年11月,营口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和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4万元。
10.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走私韩国医疗美容化妆品、仪器设备案
2022年11月,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朱某某指使他人以货主名义委托营口君昊报关有限公司和营口中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保税仓库货物贸易方式,将韩国化妆品、仪器设备等货物伪报成韩国石膏板,向海关申报进口。经鲅鱼圈海关对伪报货物清点税款计核,该案涉嫌偷逃税款1076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补充侦查中。
11.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医疗美容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2023年1月,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在排查销售假药刑事案件中发现,张某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医师执业资质,在多个居民小区和临时租用的旅店内为多人实施面部注射肉毒毒素等医疗美容诊疗服务。现场诊疗条件恶劣,诊疗器械不符合医疗卫生要求,查扣的“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8个品种84瓶(盒)均无正规渠道来源。已造成部分消费者眼睑下垂、视力模糊等不良后果。张某某的行为属于非医师行医,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该院以公益诉讼案件立案调查,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对张某某非医师行医行为进行查处。行政机关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履职,对张某某非医师行医行为的查处工作正在进行中。
企业产销缺口巨大。物流核查结果显示,有4000多吨货物,已运往200公里外的异地。这批货物,是否已售?为何企业未入账?检查人员调查货物接收方,有了新的发现……
2022年9月至今,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卫健委、大连海关、沈阳海关、省税务局、省委网信办、省药监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等11部门贯彻落实国家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美容行业虚假宣传、非法行医、假冒伪劣、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问题,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出重拳、治乱象、除隐患,从细清理、从快整治、从严执法,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截至2023年2月28日,辽宁省涉医疗美容案件立案340件,结案278件,罚没款606万元,吊销医疗机构行政许可资质4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7件。
公安、海关等部门抓捕犯罪嫌疑人59人,打掉走私犯罪团伙11个,查办案件涉案货值8.81亿元,涉嫌偷逃税款1.43亿元。
法院审理医疗美容案件1件,涉嫌偷逃税款1076万元;检察机关办理医疗美容刑事诉讼案件3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件。
现公开曝光11起典型案例
1. 沈阳市朱某某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美容执业活动案
2022年9月,李某某举报鑫名雅美容院涉嫌非法从事医疗美容服务活动,经调查,朱某某承认鑫名雅美容院未办理《营业执照》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本人无《医师执业证书》为李某某做了线雕面部提升术。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及《沈阳市浑南区卫生健康局行政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的规定,2022年12月19日,沈阳市浑南区卫生健康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处罚款5万元。
2. 北镇市沟帮子镇泓青美学店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活动案
2022年11月,北镇市卫生健康局对北镇市沟帮子镇泓青美学店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为顾客开展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及《北镇市卫生健康局行政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的规定,2022年11月18日,北镇市卫生健康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药品、医疗器械,处罚款5万元。
3. 沈阳市铁西美莱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价格欺诈案
2022年10月,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其经营场所宣传对射极峰系列(极致翘下巴B-射极峰价格25800元/个)、菲斯挺系列(进口膨体隆下颏(菲思挺)价格29800元/个)产品进行原价打5折活动。经查,该公司未按照折价计算基准价格销售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存在利用虚假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的规定,2022年12月13日,沈阳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6万元。
4. 沈阳美佳美互美容连锁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偷税案
沈阳美佳美互美容连锁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跟美容相关的技术培训及营销培训,并收取相应的培训费用。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举报线索对该纳税人2018年以来的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发现其存在以个人银行卡账户收取培训费用,未开发票,未申报纳税,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等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该纳税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补缴税款23.48万元,对该单位应补税款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处罚款11.74万元。
5. 阜新市晟禾医疗美容有限公司从无资格企业购进医疗器械、药品等违法行为案
2022年5月,阜新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二楼观察室(常温区)存放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等10种药品54盒;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等11种医疗器械358个。经调查确认,上述物品为当事人用现金从自然人处购买,未出具销售票据。其中涉案药品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医疗器械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未按外包装及说明书要求运输、储存;涉案一次性使用埋线针、无菌注射针外包装无中文标识且未经注册;涉案药品和医疗器械未经进货查验并记录。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条 、第五十五条;《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等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2022年11月30 日,阜新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多种违法行为分别作出警告,处罚款6.5万元。
6. 李某某等制售假冒伪劣“botox”美容针剂假药案
2022年5月,大连市公安局接线索举报,对化名嫌疑人马阳以虚拟号码并通过快递物流方式销售假冒伪劣“botox”美容针剂立案侦查。经调查发现,李某某及其团伙成员通过购买包装盒、袋、瓶等原材料,加工生产涉案假药,再利用微信朋友圈进行宣传并以顺丰邮寄方式销售全国各地。经深入侦查发现,长期盘踞在大连本地的郑某及其团伙成员也涉嫌存在上述违法犯罪行为,在案情脉络初步清晰,线索证据基本掌握情况下,大连市公安局分赴吉林四平、辽宁沈阳、大连等地实施抓捕行动,先后抓获李某某犯罪团伙11人,郑某犯罪团伙3人,捣毁窝点2处,现场查扣涉案假药5000余支,各类针管、药瓶、商标、包装盒等8000余件,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目前案件已进入公诉阶段。
7. 吴某某等伪报瞒报走私进口医疗美容产品案
2018年至今,吴某某伙同其家庭成员从欧美等国购买玻尿酸、肉毒毒素等医疗美容产品进口至国内销售。为逃避海关监管牟取非法利益,与深圳市稻禾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串通合谋,采取先将货物运送至香港,再通过E特快、水客渠道伪报贸易性质、伪报品名、低报价格走私进口上述货物。该案大连海关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涉案货值1.1亿元,涉嫌偷逃税款2805万元。目前案件已移交广州缉私局移送审查起诉。
8. 逯某走私医疗美容针剂案
2021年12月至2022年8月,犯罪嫌疑人逯某从韩国订购肉毒毒素、玻尿酸等医美针剂发往香港,再安排水客以人身携带、行李藏匿等方式从澳门走私入境,入境后由水客将走私医美针剂寄至指定地址。调查还发现逯某用同样手法购买产自欧洲的医美针剂进行走私活动。该案大连海关查证逯某走私医美针剂5万余支,涉案货值 550余万元,涉嫌偷逃税款100余万元。
9. 营口站前智美明颜医疗美容门诊部发布医疗美容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超皮秒“超安全:不存在背光、舒适度高,无不良反应”“黄金微雕……,皮肤高效收紧可达40%”“黄金微雕吸脂术后半年皮肤回缩率可达30%-40%,而传统的吸脂术只有6%-10%”等内容医疗广告。该广告未经审批且含有表示安全性的断言或保障、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等内容,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二)项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2022年11月,营口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和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4万元。
10.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走私韩国医疗美容化妆品、仪器设备案
2022年11月,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朱某某指使他人以货主名义委托营口君昊报关有限公司和营口中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保税仓库货物贸易方式,将韩国化妆品、仪器设备等货物伪报成韩国石膏板,向海关申报进口。经鲅鱼圈海关对伪报货物清点税款计核,该案涉嫌偷逃税款1076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补充侦查中。
11.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医疗美容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2023年1月,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在排查销售假药刑事案件中发现,张某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医师执业资质,在多个居民小区和临时租用的旅店内为多人实施面部注射肉毒毒素等医疗美容诊疗服务。现场诊疗条件恶劣,诊疗器械不符合医疗卫生要求,查扣的“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8个品种84瓶(盒)均无正规渠道来源。已造成部分消费者眼睑下垂、视力模糊等不良后果。张某某的行为属于非医师行医,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该院以公益诉讼案件立案调查,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对张某某非医师行医行为进行查处。行政机关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履职,对张某某非医师行医行为的查处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