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破获一批虚开机动车销售发票案。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破获一批虚开机动车销售发票案。案件因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其中杭州T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虚开案尤为典型,反映出的问题值得思考。
反常——豪华型新轿车两折卖
2021年初,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收到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下发的T公司涉嫌虚开发票线索,迅速组织调查。
检查组比对T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销项数据,发现该公司为钱某开具的3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合常理:2019年6月—2020年1月,T公司分别从3家汽车销售公司取得品名为劳斯莱斯、戴纳肯、丰田威尔法的3张增值税进项发票,价税合计分别为530万元、182.01万元、85.8万元,却只开具了价税合计120万元、136万元、40.35万元的3张增值税销项发票,购买方均为钱某。从票面信息看,钱某所支付金额远低于T公司采购车辆的金额,其购入劳斯莱斯豪华型小轿车的价格还不到T公司进价的两折。
怎么回事?检查组到T公司注册地核查,发现那里空无一人,拨打企业法定代表人电话,无法接通。经过了解,检查组得知方某是T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立即约谈方某和购车人钱某。方某称有关车辆出过事故,不得已才低价销售。钱某则以不了解实情为由,拒绝配合调查。
检查组认为,方某存在通过低开机动车销售发票为钱某逃避缴纳车辆购置税的嫌疑,决定从T公司的资金流中寻找蛛丝马迹。调取分析该公司银行账户的有关数据,3笔来自方某的收款引起检查人员注意,比对发现这3笔款的金额正好与T公司采购3辆涉案轿车而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票面金额一一对应,判断这可能是T公司采购涉案车辆的资金来源。
真相——操控低开发票偷逃税款
如果是这样,为何T公司的相关购车款是由方某支付?方某和钱某是什么关系?一连串疑问冒出,检查组再次约谈方某,向其出示有关资金流水证据,说明有关法律规定和违反规定要承担的责任。方某瞒不下去,说出了实情。
原来,方某是钱某的女婿,长期经营汽车销售业务。钱某委托方某购买3辆豪华型轿车,方某通过自己控制的T公司,以市场价从其他汽车销售公司购入车辆,再以T公司名义向钱某开具远低于实际购车价格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使钱某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大幅降低。
T公司开给钱某的发票疑点揭开,检查组结合线索接着调查该公司开给陈某、王某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真实性。询问这2个购车人和中间人项某、张某,被告知车辆实际分别从山东某汽车销售公司、昆明某汽车公司采购并取得发票,只是在杭州上牌和缴纳车购税时用了T公司开具的发票。检查人员外调证实,陈某、王某名下车辆的确非T公司所售。
接下来,检查组全面梳理T公司开具的发票,通过对比进销发票、车架号等信息发现,T公司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向7人虚开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这7人实际都是从其他公司购买车辆并取得发票,再从T公司取得虚开的低价发票用于上牌、缴税。此外,该公司还为2个遗失购车发票的车主虚开2份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用于车辆上牌,没有对应的进项发票。
除查明上述虚开发票事实外,检查组核查还发现T公司开具的其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普遍存在低开、未如实申报纳税的情况。经统计,T公司共对外低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19份,少确认销售收入3182.9万元,偷逃税款590.88万元,其中17辆车还应缴纳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520.57万元。
结果——补税、罚款且被追究刑责
此时,钱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积极与检查组沟通,迅速按照规定补缴车购税52.07万元、滞纳金18.15万元。
近日,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对T公司作出税务处理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要求该公司在规定时间内补缴税款1111.44万元,缴纳滞纳金,并对其虚开发票、偷税行为分别处罚款36万元、666.87万元。
由于案件涉嫌犯罪,税务部门已按规定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案件嫌疑人方某等可能面临刑事责任追究。
企业产销缺口巨大。物流核查结果显示,有4000多吨货物,已运往200公里外的异地。这批货物,是否已售?为何企业未入账?检查人员调查货物接收方,有了新的发现……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破获一批虚开机动车销售发票案。案件因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其中杭州T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虚开案尤为典型,反映出的问题值得思考。
反常——豪华型新轿车两折卖
2021年初,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收到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下发的T公司涉嫌虚开发票线索,迅速组织调查。
检查组比对T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销项数据,发现该公司为钱某开具的3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合常理:2019年6月—2020年1月,T公司分别从3家汽车销售公司取得品名为劳斯莱斯、戴纳肯、丰田威尔法的3张增值税进项发票,价税合计分别为530万元、182.01万元、85.8万元,却只开具了价税合计120万元、136万元、40.35万元的3张增值税销项发票,购买方均为钱某。从票面信息看,钱某所支付金额远低于T公司采购车辆的金额,其购入劳斯莱斯豪华型小轿车的价格还不到T公司进价的两折。
怎么回事?检查组到T公司注册地核查,发现那里空无一人,拨打企业法定代表人电话,无法接通。经过了解,检查组得知方某是T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立即约谈方某和购车人钱某。方某称有关车辆出过事故,不得已才低价销售。钱某则以不了解实情为由,拒绝配合调查。
检查组认为,方某存在通过低开机动车销售发票为钱某逃避缴纳车辆购置税的嫌疑,决定从T公司的资金流中寻找蛛丝马迹。调取分析该公司银行账户的有关数据,3笔来自方某的收款引起检查人员注意,比对发现这3笔款的金额正好与T公司采购3辆涉案轿车而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票面金额一一对应,判断这可能是T公司采购涉案车辆的资金来源。
真相——操控低开发票偷逃税款
如果是这样,为何T公司的相关购车款是由方某支付?方某和钱某是什么关系?一连串疑问冒出,检查组再次约谈方某,向其出示有关资金流水证据,说明有关法律规定和违反规定要承担的责任。方某瞒不下去,说出了实情。
原来,方某是钱某的女婿,长期经营汽车销售业务。钱某委托方某购买3辆豪华型轿车,方某通过自己控制的T公司,以市场价从其他汽车销售公司购入车辆,再以T公司名义向钱某开具远低于实际购车价格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使钱某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大幅降低。
T公司开给钱某的发票疑点揭开,检查组结合线索接着调查该公司开给陈某、王某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真实性。询问这2个购车人和中间人项某、张某,被告知车辆实际分别从山东某汽车销售公司、昆明某汽车公司采购并取得发票,只是在杭州上牌和缴纳车购税时用了T公司开具的发票。检查人员外调证实,陈某、王某名下车辆的确非T公司所售。
接下来,检查组全面梳理T公司开具的发票,通过对比进销发票、车架号等信息发现,T公司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向7人虚开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这7人实际都是从其他公司购买车辆并取得发票,再从T公司取得虚开的低价发票用于上牌、缴税。此外,该公司还为2个遗失购车发票的车主虚开2份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用于车辆上牌,没有对应的进项发票。
除查明上述虚开发票事实外,检查组核查还发现T公司开具的其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普遍存在低开、未如实申报纳税的情况。经统计,T公司共对外低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19份,少确认销售收入3182.9万元,偷逃税款590.88万元,其中17辆车还应缴纳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520.57万元。
结果——补税、罚款且被追究刑责
此时,钱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积极与检查组沟通,迅速按照规定补缴车购税52.07万元、滞纳金18.15万元。
近日,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对T公司作出税务处理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要求该公司在规定时间内补缴税款1111.44万元,缴纳滞纳金,并对其虚开发票、偷税行为分别处罚款36万元、666.87万元。
由于案件涉嫌犯罪,税务部门已按规定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案件嫌疑人方某等可能面临刑事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