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31日前,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完成2024年度汇算清缴。哪些事项有调整?哪些税收优惠政策需关注?一起来看↓
2025年5月31日前,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完成2024年度汇算清缴。哪些事项有调整?哪些税收优惠政策需关注?一起来看↓
一、年度纳税申报表部分表单有调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号), 本次修订主要涉及8张表单,其中取消2张表单、修订6张表单。此外,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和其余15张关联表单中关于表间关系的填报说明进行同步调整。
二、捐赠款项税前扣除凭证有调整
财政部印发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24〕1号)于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可作为捐赠人对外捐赠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捐赠款项税前扣除的有效凭证。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的基本内容包括票据名称、票据监制章、票据代码、票据号码、交款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交款人、校验码、开票日期、二维码(条形码)、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标准、金额(元)、金额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其他信息、收款单位(章)、复核人、收款人等。
三、主要优惠政策
1.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 年。
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4号)
3. 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原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执行。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
4. 专用设备改造投入可抵免税额
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9号)
温馨提示
1. 建议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错峰办理汇算清缴申报。
2. 申报时推荐使用电子税务局风险提示服务排查税收风险。
3. 存在多缴税款的请尽早办理退税申请,需补缴的税款可以选择申报与缴税分离的办理方式,即先提交申报表,后自行选择时间扣款,税款在2025年5月31日前缴纳完成即可。
企业对外赞助的费用应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是许多企业财务人员关心的问题。实务中,部分企业因为会计和税务处理不够准确,造成了一定的合规风险。
2025-04-27 69自2024年12月27日起,个人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代扣代缴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可优先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扣缴客户端远程办理申报,也可在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就近办理申报,税款在上市公司所在地解缴入库。
2025-04-27 65税务执法实践中确定违法行为的连续性是一个难点,建议重点从几方面把握:同一个违法主体基于同一个违法故意违反了同一法律规定;连续实施的数个独立的税务违法行为是在紧密连接的同一个时间空间内实施;税务机关对违法行为的持续状态没有通过违法行为告知予以阻断。
2025-04-27 4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10号)规定,自2025年4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注册登记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等特定区域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
2025-04-27 50数据显示,全国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近10万个,托位近480万个。为解决“带娃难”问题,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2025-04-25 472025年5月31日前,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完成2024年度汇算清缴。哪些事项有调整?哪些税收优惠政策需关注?一起来看↓
一、年度纳税申报表部分表单有调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号), 本次修订主要涉及8张表单,其中取消2张表单、修订6张表单。此外,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和其余15张关联表单中关于表间关系的填报说明进行同步调整。
二、捐赠款项税前扣除凭证有调整
财政部印发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24〕1号)于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可作为捐赠人对外捐赠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捐赠款项税前扣除的有效凭证。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的基本内容包括票据名称、票据监制章、票据代码、票据号码、交款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交款人、校验码、开票日期、二维码(条形码)、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标准、金额(元)、金额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其他信息、收款单位(章)、复核人、收款人等。
三、主要优惠政策
1.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 年。
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4号)
3. 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原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执行。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
4. 专用设备改造投入可抵免税额
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9号)
温馨提示
1. 建议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错峰办理汇算清缴申报。
2. 申报时推荐使用电子税务局风险提示服务排查税收风险。
3. 存在多缴税款的请尽早办理退税申请,需补缴的税款可以选择申报与缴税分离的办理方式,即先提交申报表,后自行选择时间扣款,税款在2025年5月31日前缴纳完成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