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一次性”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近期,我公司预计将发放给员工全年一次性奖金、各类补偿金等,请问这些收入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答: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具体政策,我们梳理了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提前退休一次性补贴等三种“一次性”收入相关要点,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1. 基础概念: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2.计算方法: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7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8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计算案例:
老王2024年度仅取得工资薪金一项综合所得,全年工资20万元、年底发放了2.4万元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假设全年可扣除的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合计为4.4万元,无其他扣除和减免税情况,那么在办理年度汇算时,若选择单独计税方式,其奖金如何计税?
(1)确定适用税率: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24000÷12=2000(元),对应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2)计算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24000×3%=720(元)
4.注意点:
(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优惠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2)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可以纳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清缴,也可以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单独计税。
二、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
1.基础概念: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是指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
2.计算方法: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3.计算案例:
2024年,蓝天公司因增效减员与老张解除劳动合同,老张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370000元。假设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80000元,其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如何计税?
(1)确定适用税率:370000-80000×3=130000(元)
按照年度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
(2)计算应纳税额: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应纳税额=130000×10%-2520=10480(元)
4.注意点:
(1)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是指原任职受雇单位所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上一年度城镇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2)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无需纳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三、提前退休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1.基础概念:
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
2.计算方法:
提前退休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
3.计算案例:
老周于2024年1月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距离正常退休还有2年,当月取得单位发放的一次性补偿收入180000元,费用扣除标准为60000元,其提前退休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如何计税?
(1)确定适用税率:180000÷2-60000=30000(元)
按照年度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为3%。
(2)计算应纳税额:提前退休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纳税额=30000×3%×2=1800(元)
4.注意点:
(1)分摊年度数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
(1)单独适用年度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3)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无需纳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
5.《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
笔者建议,上市公司在拓展海外业务前,应详细了解投资地的税收法律法规。如果企业投资行业为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常规行业,可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中国居民赴某国家(地区)投资税收指南》《“走出去”税收指引》等指南和指引。
出口企业要严格遵守外汇管理规定,做到收汇结汇的合规管理。企业财务人员还应加强培训,提高对外汇管理规定的认识和遵守意识。同时,建议企业定期进行内部审计,检查出口业务和收汇业务的合规性,以确保企业的业务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近年来,一些非居民企业在低税率国家(地区)或避税地设立中间控股公司,通过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将直接转让中国财产的交易行为转化为间接转让,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
对于虚开案件中受票方造成增值税的损失,明明规定的是受票方同期销项税减去进项税,可有不少司法机关,却把开票方是否缴纳了税款作为受票方偷逃税款的考量因素,将开票方与受票方“绑定”在一起判定受票方虚受进项发票是否造成了增值税税款损失。
问:近期,我公司预计将发放给员工全年一次性奖金、各类补偿金等,请问这些收入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答: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具体政策,我们梳理了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提前退休一次性补贴等三种“一次性”收入相关要点,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1. 基础概念: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2.计算方法: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7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8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计算案例:
老王2024年度仅取得工资薪金一项综合所得,全年工资20万元、年底发放了2.4万元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假设全年可扣除的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合计为4.4万元,无其他扣除和减免税情况,那么在办理年度汇算时,若选择单独计税方式,其奖金如何计税?
(1)确定适用税率: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24000÷12=2000(元),对应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2)计算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24000×3%=720(元)
4.注意点:
(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优惠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2)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可以纳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清缴,也可以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单独计税。
二、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
1.基础概念: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是指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
2.计算方法: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3.计算案例:
2024年,蓝天公司因增效减员与老张解除劳动合同,老张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370000元。假设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80000元,其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如何计税?
(1)确定适用税率:370000-80000×3=130000(元)
按照年度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
(2)计算应纳税额: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应纳税额=130000×10%-2520=10480(元)
4.注意点:
(1)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是指原任职受雇单位所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上一年度城镇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2)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无需纳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三、提前退休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1.基础概念:
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
2.计算方法:
提前退休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
3.计算案例:
老周于2024年1月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距离正常退休还有2年,当月取得单位发放的一次性补偿收入180000元,费用扣除标准为60000元,其提前退休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如何计税?
(1)确定适用税率:180000÷2-60000=30000(元)
按照年度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为3%。
(2)计算应纳税额:提前退休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纳税额=30000×3%×2=1800(元)
4.注意点:
(1)分摊年度数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
(1)单独适用年度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3)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无需纳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
5.《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