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好绿色税制促进生态发展、守护碧水蓝天的积极作用,更好推动青海海东地区经济绿色发展,国家税务总局民和县税务局以环境保护税为抓手,利用大数据分析、深入调查走访、规范环保税征管等方式方法,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有效监控,保障环保税征收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为切实发挥好绿色税制促进生态发展、守护碧水蓝天的积极作用,更好推动青海海东地区经济绿色发展,国家税务总局民和县税务局以环境保护税为抓手,利用大数据分析、深入调查走访、规范环保税征管等方式方法,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有效监控,保障环保税征收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精确分析,找准监管难点
民和县税务局通过组建专业团队、专户专人、深入企业一线实地调查分析,发现当地环保税征管存在以下难点。
一是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较低。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但实际操作中一些企业存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排放的污染物与许可证不相符等问题。另外,环保税纳税人的识别途径单一,主要依靠环保部门。
二是税种专业性强且复杂,申报纳税成本较高。根据现行环保税法相关规定,计算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和噪声的分贝数时,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需要大量数据,污染物的界定、排放量换算需要专业技术人员支撑,一些企业对此存在畏难情绪。采用自动监测数据设备成本较高,一套设备少则十几万元,多则上百万元,并且该设备后续升级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第三方出具检测报告费用与纳税人需要申报缴纳的环保税差距较大。例如,税务干部在走访企业时发现,部分纳税人每一季度缴纳税款不足1000元,但是聘请第三方出具一份监测报告需上万元,且监测报告不能跨季度使用。
三是税收征管机制较弱,未能实现多部门联动。环保税作为调节型税种,是否发挥实际作用与实际征管能力密切相关。目前在实际征管中,对于采用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报告申报环保税的纳税人不能实现数据复核;对于申报不实的情况,税务部门难以及时掌握。总体来看,环保税征管涉及多个利益主体,包括排污者、税务部门、环保部门、第三方监测机构等,对于税务部门而言,前端直接面对纳税人、后端需要环保部门的配合。
精准发力,提升监管质效
民和县税务局在深入调研企业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依托青海省大数据平台,建立相关企业综合管理模型和监管平台,推动实现税务部门与环保部门的信息共享。
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民和县税务局联合环保部门对排污单位加强监管,强调排污单位应当按证排污,排污行为必须与许可证相符,要求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同时与地方部门沟通,将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年度计划。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行为,按规定进行罚款、责令限制生产等处罚。对逃避监管违法排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做好应税污染物监测管理、信息共享、信息复核等工作,推动环保税征管效能持续提升,帮助企业算好“税务账”和“生态账”。安排专人专户现场查看企业生产运营、环保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等情况,对辖区内环保税纳税人的应税污染物排放口地理坐标进行更新、补录;逐户核实比对辖区内使用排污系数法申报环保税纳税人的申报明细,一对一辅导纳税人更新应税污染物及对应系数;及时核查符合环保税纳税条件的企业,对不属于环保税纳税范围的企业及时终止更新环保税税源信息,提升税务风险管控水平。同时,根据企业的涉税需求,上门帮助企业精准享受减免政策,减轻环保项目落地的资金压力,为企业继续加大环保投入提振信心。
推进环保税征管部门协作,积极与环保部门建立健全环保税涉税信息交换与工作配合机制,查漏补缺,共同做好环保税纳税人扩面、认定、信息交换、宣传培训等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税源管理部门、政策法规部门、办税服务厅联合建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具体负责人,将环保税专项整改工作分包到人,将整改过程中发现的系统性问题、政策疑点及时汇总反馈。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自2026年4月1日起,我国取消光伏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这是《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以下简称2号公告)中明确的内容。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25年,重点统计企业利润总额1151亿元,同比增长1.4倍,其中钢铁主业盈利445亿元,实现扭亏为盈;平均利润率为1.9%,同比上升1.13个百分点。
关于贷款服务,虽然《增值税法》未将贷款服务列入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范围,《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还是采取了与之前增值税政策类似的口径,不过,其“对应的进项税额暂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表述留下了口子,后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应当适时研究和评估该暂不得抵扣进…
为切实发挥好绿色税制促进生态发展、守护碧水蓝天的积极作用,更好推动青海海东地区经济绿色发展,国家税务总局民和县税务局以环境保护税为抓手,利用大数据分析、深入调查走访、规范环保税征管等方式方法,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有效监控,保障环保税征收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精确分析,找准监管难点
民和县税务局通过组建专业团队、专户专人、深入企业一线实地调查分析,发现当地环保税征管存在以下难点。
一是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较低。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但实际操作中一些企业存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排放的污染物与许可证不相符等问题。另外,环保税纳税人的识别途径单一,主要依靠环保部门。
二是税种专业性强且复杂,申报纳税成本较高。根据现行环保税法相关规定,计算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和噪声的分贝数时,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需要大量数据,污染物的界定、排放量换算需要专业技术人员支撑,一些企业对此存在畏难情绪。采用自动监测数据设备成本较高,一套设备少则十几万元,多则上百万元,并且该设备后续升级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第三方出具检测报告费用与纳税人需要申报缴纳的环保税差距较大。例如,税务干部在走访企业时发现,部分纳税人每一季度缴纳税款不足1000元,但是聘请第三方出具一份监测报告需上万元,且监测报告不能跨季度使用。
三是税收征管机制较弱,未能实现多部门联动。环保税作为调节型税种,是否发挥实际作用与实际征管能力密切相关。目前在实际征管中,对于采用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报告申报环保税的纳税人不能实现数据复核;对于申报不实的情况,税务部门难以及时掌握。总体来看,环保税征管涉及多个利益主体,包括排污者、税务部门、环保部门、第三方监测机构等,对于税务部门而言,前端直接面对纳税人、后端需要环保部门的配合。
精准发力,提升监管质效
民和县税务局在深入调研企业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依托青海省大数据平台,建立相关企业综合管理模型和监管平台,推动实现税务部门与环保部门的信息共享。
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民和县税务局联合环保部门对排污单位加强监管,强调排污单位应当按证排污,排污行为必须与许可证相符,要求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同时与地方部门沟通,将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年度计划。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行为,按规定进行罚款、责令限制生产等处罚。对逃避监管违法排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做好应税污染物监测管理、信息共享、信息复核等工作,推动环保税征管效能持续提升,帮助企业算好“税务账”和“生态账”。安排专人专户现场查看企业生产运营、环保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等情况,对辖区内环保税纳税人的应税污染物排放口地理坐标进行更新、补录;逐户核实比对辖区内使用排污系数法申报环保税纳税人的申报明细,一对一辅导纳税人更新应税污染物及对应系数;及时核查符合环保税纳税条件的企业,对不属于环保税纳税范围的企业及时终止更新环保税税源信息,提升税务风险管控水平。同时,根据企业的涉税需求,上门帮助企业精准享受减免政策,减轻环保项目落地的资金压力,为企业继续加大环保投入提振信心。
推进环保税征管部门协作,积极与环保部门建立健全环保税涉税信息交换与工作配合机制,查漏补缺,共同做好环保税纳税人扩面、认定、信息交换、宣传培训等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税源管理部门、政策法规部门、办税服务厅联合建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具体负责人,将环保税专项整改工作分包到人,将整改过程中发现的系统性问题、政策疑点及时汇总反馈。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