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动态 > 财税干货
分享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咨询热度高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付铁盾 何小琦 王琼

发现有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问题咨询热度明显较高,主要集中在一般纳税人登记范围、销售额核算以及生效时间等方面。

  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已施行4个多月。近期,笔者整理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以下简称深圳12366热线)咨询情况,发现有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问题咨询热度明显较高,主要集中在一般纳税人登记范围、销售额核算以及生效时间等方面。

  不经常发生交易业务,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吗?

  近期,甲企业财务人员致电深圳12366热线咨询:甲企业为木雕加工企业,虽然一年内可能只有四五单业务,但是每单业务涉及的交易金额都较大,年销售额约为60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吗?能否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以下简称2号公告)第一条明确,增值税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法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以下两类情形外,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一)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的非企业单位,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二)自然人。其他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情形,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增值税法第九条明确,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甲企业年销售额600万元已超过该标准,且不属于“非企业单位”,不符合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形,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笔者提醒,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的非企业单位,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并将经营情况等有关材料留存备查。

  稽查查补的销售额,会影响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吗?

  除特殊情况外,增值税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那么,这里的销售额,是否包括经过稽查部门纳税检查后,最终“还原”的销售额?

  近期,乙企业财务人员致电深圳12366热线咨询:乙企业属于批发零售企业,2025年1月—12月的销售额合计为480万元。税务机关于2026年3月2日稽查查补其2025年12月销售额60万元,这部分销售额是否应计入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如计入,是应计入2025年12月税款所属期,还是计入调整行为发生当期(2026年3月)的销售额?

  2号公告第三条规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或季度。纳税人因自行补充或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调整的销售额,应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入对应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也就是说,乙企业因稽查查补调整的销售额60万元,应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入对应税款所属期,即2025年12月属期的销售额。更正后,乙企业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为480+60=540(万元),超过小规模纳税人规定标准,应该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2号公告第五条第一项及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因自行补充或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调整销售额,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应自调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超过规定标准的当期1日。同时,2号公告第十一条规定,因自行补充或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调整2025年及以前税款所属期销售额,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不早于2026年1月1日。

  据此,乙企业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2026年1月1日;应自调整之日(2026年3月2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追溯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自2026年1月税款所属期起,按月办理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标准,何时办理登记?

  近期,丙企业财务人员致电深圳12366热线咨询:丙企业于2025年6月成立,2025年度销售额为450万元,2026年1月销售额为45万元,2026年2月销售额为35万元(累计530万元,超过500万元标准),企业应该何时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一般纳税人的生效之日如何确定?

  根据2号公告第五条第二项规定,其他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应在超过规定标准的次月申报纳税期限内,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同时,根据2号公告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超过规定标准的当期1日。

  关于生效时间,按照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增值税计税期间是以一个月还是一个季度进一步区分。根据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一般纳税人中的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信用社,可以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

  综上所述,丙企业应该在2026年3月申报期内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若丙企业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2026年2月1日;若丙企业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或信用社,并选择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2026年1月1日。

  需要注意的是,按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超过规定标准后,应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季度内销售额按月拆分,以确定当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具体月份。笔者建议企业关注销售额情况,在超过规定标准时及时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如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相关手续,应自规定期限结束后5个工作日起,按一般纳税人管理;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仍按2号公告第六条规定确定。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税率查询.png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文章及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相关推荐

  • 折价或溢价发行债券:按实际利率法分期摊销利息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数据显示,2025年,企业债券净融资2.4万亿元,较2024年增加4823亿元。

  • 扣缴员工个税,企业财务要上心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6年3月1日—6月30日,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完成申报、退税或补税操作。

  • 有些上市公司划转资产或股权,缘何会补税?

    近日,某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发布公告称,该股东应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对2020年实施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进行自查。

  • 专家提醒纺织服装企业,根据不同经营模式排查税务风险

    近期在上海举办的2026中国纺联春季联展上,50余家宁波纺织服装企业参展,覆盖面辅料、成衣、数字化等产业链核心环节。

  • 持有和转让环节,分别涉及哪些税务处理?

    “十五五”规划纲要指出,“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支持优质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

  • 高新技术企业:聚焦重点事项,做细年度汇算

    科技部数据显示,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超过50万家。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高新技术企业应该注意哪些重要事项呢?

热门文章
1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相关79个办税问答(上)
2
出口退税热点问题解答
3
对构建“税费皆重”格局的思考
4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相关55个办税问答【上】
5
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政策问答(一)
6
数字经济税收“双支柱”问答:支柱二GloBE规则十五问
7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环保税申报事项与问题解答
8
2022年第四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关注这些新变化
热门视频 更多
热门文章
1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相关79个办税问答(上)
2
出口退税热点问题解答
3
对构建“税费皆重”格局的思考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咨询热度高
中国税务报
发现有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问题咨询热度明显较高,主要集中在一般纳税人登记范围、销售额核算以及生效时间等方面。
 

  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已施行4个多月。近期,笔者整理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以下简称深圳12366热线)咨询情况,发现有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问题咨询热度明显较高,主要集中在一般纳税人登记范围、销售额核算以及生效时间等方面。

  不经常发生交易业务,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吗?

  近期,甲企业财务人员致电深圳12366热线咨询:甲企业为木雕加工企业,虽然一年内可能只有四五单业务,但是每单业务涉及的交易金额都较大,年销售额约为60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吗?能否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以下简称2号公告)第一条明确,增值税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法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以下两类情形外,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一)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的非企业单位,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二)自然人。其他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情形,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增值税法第九条明确,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甲企业年销售额600万元已超过该标准,且不属于“非企业单位”,不符合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形,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笔者提醒,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的非企业单位,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并将经营情况等有关材料留存备查。

  稽查查补的销售额,会影响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吗?

  除特殊情况外,增值税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那么,这里的销售额,是否包括经过稽查部门纳税检查后,最终“还原”的销售额?

  近期,乙企业财务人员致电深圳12366热线咨询:乙企业属于批发零售企业,2025年1月—12月的销售额合计为480万元。税务机关于2026年3月2日稽查查补其2025年12月销售额60万元,这部分销售额是否应计入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如计入,是应计入2025年12月税款所属期,还是计入调整行为发生当期(2026年3月)的销售额?

  2号公告第三条规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或季度。纳税人因自行补充或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调整的销售额,应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入对应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也就是说,乙企业因稽查查补调整的销售额60万元,应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入对应税款所属期,即2025年12月属期的销售额。更正后,乙企业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为480+60=540(万元),超过小规模纳税人规定标准,应该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2号公告第五条第一项及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因自行补充或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调整销售额,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应自调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超过规定标准的当期1日。同时,2号公告第十一条规定,因自行补充或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调整2025年及以前税款所属期销售额,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不早于2026年1月1日。

  据此,乙企业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2026年1月1日;应自调整之日(2026年3月2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追溯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自2026年1月税款所属期起,按月办理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标准,何时办理登记?

  近期,丙企业财务人员致电深圳12366热线咨询:丙企业于2025年6月成立,2025年度销售额为450万元,2026年1月销售额为45万元,2026年2月销售额为35万元(累计530万元,超过500万元标准),企业应该何时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一般纳税人的生效之日如何确定?

  根据2号公告第五条第二项规定,其他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应在超过规定标准的次月申报纳税期限内,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同时,根据2号公告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超过规定标准的当期1日。

  关于生效时间,按照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增值税计税期间是以一个月还是一个季度进一步区分。根据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一般纳税人中的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信用社,可以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

  综上所述,丙企业应该在2026年3月申报期内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若丙企业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2026年2月1日;若丙企业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或信用社,并选择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2026年1月1日。

  需要注意的是,按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超过规定标准后,应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季度内销售额按月拆分,以确定当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具体月份。笔者建议企业关注销售额情况,在超过规定标准时及时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如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相关手续,应自规定期限结束后5个工作日起,按一般纳税人管理;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仍按2号公告第六条规定确定。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税率查询.png

热门推荐
折价或溢价发行债券:按实际利率法分期摊销利息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数据显示,2025年,企业债券净融资2.4万亿元,较2024年增加4823亿元。
扣缴员工个税,企业财务要上心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6年3月1日—6月30日,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完成申报、退税或补税操作。
有些上市公司划转资产或股权,缘何会补税?
近日,某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发布公告称,该股东应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对2020年实施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进行自查。
专家提醒纺织服装企业,根据不同经营模式排查税务风险
近期在上海举办的2026中国纺联春季联展上,50余家宁波纺织服装企业参展,覆盖面辅料、成衣、数字化等产业链核心环节。
持有和转让环节,分别涉及哪些税务处理?
“十五五”规划纲要指出,“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支持优质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
高新技术企业:聚焦重点事项,做细年度汇算
科技部数据显示,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超过50万家。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高新技术企业应该注意哪些重要事项呢?
© 2002-2021 Taxrefund.com.cn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