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初创小微企业的负责人,企业尚无收入。
我是一家初创小微企业的负责人,企业尚无收入。从新闻中了解到,小微企业可以享受一些税费优惠政策,请问小微企业在什么情况下不需要缴税?如果企业不用缴税,还需要进行纳税申报吗?
某初创企业负责人 田女士
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各地税务部门围绕创业就业税收政策,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在这些宣传活动中,一些创业者提出了很多具体的税收问题。从记者了解的情况看,“不用缴税是否需要纳税申报”这一问题很具有代表性。换句话说,田女士提出了一个很多创业者共同关心的问题。
创业者日益成为重要纳税群体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新设经营主体3273万户,同比增长12.6%。其中,新设企业1002.9万户,增长15.6%;新设个体工商户2258.2万户,增长11.4%。可以说,创业者日益成为重要的纳税群体,税源税基不断壮大。
记者注意到,在今年的税收宣传月期间,各地税务部门积极开展创业就业税法宣传活动。在河南省郑州市,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二七区税务局干部来到黄河科技学院,举行“税惠进高校 助力向未来”税法宣传活动,解答毕业生对创业就业的涉税疑问;在辽宁省营口市,营口市税务局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费政策专题宣传活动,在招聘会现场设置服务区,为退役军人提供创业就业税费政策咨询服务;在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干部走进众创空间,为创业者讲清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正是关注到了创业者在税收方面的困扰,湖南省税务局原一级调研员谌宪伟主编了一本很有针对性的专业书籍——《创业者的极简税务课》。谌宪伟告诉记者,这本书围绕创业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的分析,既普及税收常识,也提示纳税风险,以帮助创业者提高税务风险管理意识。
不用缴税和不用申报是两码事
为了解创业者对税收的普遍认识,《创业者的极简税务课》一书开篇设置了“创业者的税务测试”,其中的一个问题是:公司创业初期还没有生意,是否需要纳税申报?结合实务中很多创业者的认知,该书设置了三个答案:A.没有收入就不需要申报;B.不需要缴税就不用申报;C.无论是否取得收入,是否需要缴税,都要按照规定的申报期限进行申报。
湖南省税务局纳税信用系统数据显示,约2/3的初创企业,第一年的纳税信用扣分项目是“未申报”或“逾期申报”。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创业者在纳税申报方面的认知错误。对此,湖南省湘潭市“市民之家”办税服务厅首席代表赵湘提醒,不用缴税和不用申报是两码事。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明确,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赵湘解释,只有纳税人按期如实申报,税务机关才能判断纳税人是否能够依法享受减税或免税优惠。
享受税收优惠需要如实申报
在编写《创业者的极简税务课》一书之前,谌宪伟接触了很多创业者。对于创业者来说,创业初期最大的困难是缺少资金。因此,税费优惠对于创业者来说是“真金白银”的支持。
谌宪伟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初创企业有两种情况不需要缴税:第一种情况,是企业处于筹建期未投产或经营,也未发生其他法定应纳税行为。第二种情况,是税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免税的,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缴增值税;同时,免缴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谌宪伟提醒,这种应税收入未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即使过了初创期,也可以继续享受相关税费的减免优惠。
赵湘提醒,企业享受免税减税优惠政策,不仅需要申报,而且应当准确填写申报表。假设A企业属于按季申报的初创小微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第二季度销售货物的销售额共计25万元(不含税,下同),其中开具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销售额为1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未开票对应的销售额为15万元。在这种情况下,A企业可以适用两项优惠政策,一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注: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额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二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具体来说,A企业财务人员需要先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含税销售额10万元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即100000×2%=2000(元),填写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未开票销售额合计金额15万元,享受免税优惠,但也需要将15万元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四)免税销售额”第10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次。
银川市税务局“马丽劳模创新工作室”业务骨干、银川市金凤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姜静提醒,初创企业无论是否享受减免税优惠、是否缴纳税费,都需要按期、按税费种进行申报,否则可能面临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并影响纳税信用。初创企业如果存在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应纳税(费)、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存在非正常户记录等情况,都可能造成信用扣分,甚至导致纳税信用降级。
我是一家初创小微企业的负责人,企业尚无收入。从新闻中了解到,小微企业可以享受一些税费优惠政策,请问小微企业在什么情况下不需要缴税?如果企业不用缴税,还需要进行纳税申报吗?
某初创企业负责人 田女士
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各地税务部门围绕创业就业税收政策,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在这些宣传活动中,一些创业者提出了很多具体的税收问题。从记者了解的情况看,“不用缴税是否需要纳税申报”这一问题很具有代表性。换句话说,田女士提出了一个很多创业者共同关心的问题。
创业者日益成为重要纳税群体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新设经营主体3273万户,同比增长12.6%。其中,新设企业1002.9万户,增长15.6%;新设个体工商户2258.2万户,增长11.4%。可以说,创业者日益成为重要的纳税群体,税源税基不断壮大。
记者注意到,在今年的税收宣传月期间,各地税务部门积极开展创业就业税法宣传活动。在河南省郑州市,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二七区税务局干部来到黄河科技学院,举行“税惠进高校 助力向未来”税法宣传活动,解答毕业生对创业就业的涉税疑问;在辽宁省营口市,营口市税务局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费政策专题宣传活动,在招聘会现场设置服务区,为退役军人提供创业就业税费政策咨询服务;在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干部走进众创空间,为创业者讲清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正是关注到了创业者在税收方面的困扰,湖南省税务局原一级调研员谌宪伟主编了一本很有针对性的专业书籍——《创业者的极简税务课》。谌宪伟告诉记者,这本书围绕创业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的分析,既普及税收常识,也提示纳税风险,以帮助创业者提高税务风险管理意识。
不用缴税和不用申报是两码事
为了解创业者对税收的普遍认识,《创业者的极简税务课》一书开篇设置了“创业者的税务测试”,其中的一个问题是:公司创业初期还没有生意,是否需要纳税申报?结合实务中很多创业者的认知,该书设置了三个答案:A.没有收入就不需要申报;B.不需要缴税就不用申报;C.无论是否取得收入,是否需要缴税,都要按照规定的申报期限进行申报。
湖南省税务局纳税信用系统数据显示,约2/3的初创企业,第一年的纳税信用扣分项目是“未申报”或“逾期申报”。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创业者在纳税申报方面的认知错误。对此,湖南省湘潭市“市民之家”办税服务厅首席代表赵湘提醒,不用缴税和不用申报是两码事。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明确,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赵湘解释,只有纳税人按期如实申报,税务机关才能判断纳税人是否能够依法享受减税或免税优惠。
享受税收优惠需要如实申报
在编写《创业者的极简税务课》一书之前,谌宪伟接触了很多创业者。对于创业者来说,创业初期最大的困难是缺少资金。因此,税费优惠对于创业者来说是“真金白银”的支持。
谌宪伟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初创企业有两种情况不需要缴税:第一种情况,是企业处于筹建期未投产或经营,也未发生其他法定应纳税行为。第二种情况,是税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免税的,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缴增值税;同时,免缴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谌宪伟提醒,这种应税收入未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即使过了初创期,也可以继续享受相关税费的减免优惠。
赵湘提醒,企业享受免税减税优惠政策,不仅需要申报,而且应当准确填写申报表。假设A企业属于按季申报的初创小微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第二季度销售货物的销售额共计25万元(不含税,下同),其中开具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销售额为1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未开票对应的销售额为15万元。在这种情况下,A企业可以适用两项优惠政策,一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注: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额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二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具体来说,A企业财务人员需要先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含税销售额10万元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即100000×2%=2000(元),填写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未开票销售额合计金额15万元,享受免税优惠,但也需要将15万元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四)免税销售额”第10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次。
银川市税务局“马丽劳模创新工作室”业务骨干、银川市金凤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姜静提醒,初创企业无论是否享受减免税优惠、是否缴纳税费,都需要按期、按税费种进行申报,否则可能面临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并影响纳税信用。初创企业如果存在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应纳税(费)、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存在非正常户记录等情况,都可能造成信用扣分,甚至导致纳税信用降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