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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破解快递行业发票“难取得”问题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付长杰

快递,连接千城百业、贯通线上线下、服务千家万户。国家邮政局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快递业务量完成1990亿件,同比增长13.7%;快递业务收入完成1.5万亿元,同比增长6.5%。

  快递,连接千城百业、贯通线上线下、服务千家万户。国家邮政局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快递业务量完成1990亿件,同比增长13.7%;快递业务收入完成1.5万亿元,同比增长6.5%。

  在我国快递行业由大到强的重要阶段,应该关注到,当前县区级快递行业仍属于人力密集型产业。快递服务企业经营人员包含配送员、分拣员、货车司机、内勤等,人数通常在十几人到几十人不等。其经营上游通常为圆通、中通等大型综合快递物流服务企业,下游对接快递驿站,实质是大型综合快递物流服务企业的中末端执行人。快递服务企业作为人力密集型企业,对所在地的就业拉动、经济增长和民生服务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推动这一类企业健康、合规、有序成长,也是保障民生的重要抓手。辽宁省营口市税务部门调研发现,目前快递服务企业常常难以从最末端快递驿站取得计入成本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县区快递服务企业一般负责一个或几个大型综合快递物流服务企业的快递配送业务,快递驿站对接数量在几十个至上百个不等。快递驿站一般以小区为单位,通常由个人或小区超市兼营成立,因此发票取得的难点是:大多数快递驿站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或者仅办理营业执照未办理税务登记。许多快递驿站经营人对税收法律了解有限,对办理税务登记、开具发票和经营纳税三者之间的关系不够了解,对什么情况下需要纳税、如何纳税等信息掌握较少,由此对税务登记和开具发票等较为抵触。甚至一些快递驿站实际经营人错误地认为,“进行税务登记后就会有很多麻烦事”,造成快递服务企业在支付分派费后索取发票时存在较大难度。此外,小区快递驿站大多具有唯一性,快递服务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实际处于弱势地位,话语权有限,出于对“快递驿站不接受快递”等问题的担心,仅从快递服务企业层面难以有效促进发票问题的解决。

  笔者了解到,随着税务机关普法、执法力度的加大,有的小区快递驿站已在督促下办理了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可以开具发票,但是这一群体比例仍然较小。笔者认为,解决快递服务企业发票取得难的问题,税务部门和快递服务企业应形成合力,从加大税法普及力度、加强未办税户管理等多个方面下功夫。

  继续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持续开展税法宣传,尤其是对个体经营者和潜在个体工商户,详细介绍办理税务登记、应税行为和实际应纳税款核算的情形,围绕纳税人最关心的问题开展宣传,尤其要讲清楚定额范围内开具普通发票增值税免税、定额户不需要自行申报增值税等最受个体工商户关注的利益点,促使每一个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

  加强与快递服务企业合作。以快递服务企业为基点,通过快递服务企业由点到面,督促快递驿站办理税务登记和开具发票。建议快递服务企业强化合作准入门槛,例如要求新签约的快递驿站须提供税务登记,存量快递驿站限期补登记等。同时,税务部门应与快递服务企业建立常态化数据交换机制,对新成立的快递驿站或快递服务企业反映的发票取得有难度的快递驿站,税务部门及时介入,开展沟通协调,督促快递驿站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助力快递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税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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