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动态 > 财税干货
分享
提高税费政策确定性,为大企业提供更优服务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朴萱育

清晰、稳定且严格执行的税费政策,能够显著降低大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使其将精力聚焦于市场和创新。

  清晰、稳定且严格执行的税费政策,能够显著降低大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使其将精力聚焦于市场和创新。税务部门应发挥与纳税人缴费人联接紧密的优势,在税费政策制定中提出有针对性并且便于征管的政策建议。同时,应打造全周期政策确定性服务机制,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助力培育更多世界一流企业。

  探索事先裁定

  大企业在面临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重大、复杂业务交易时,事先裁定制度是提供政策确定性的核心工具,也是国际通行的有效实践。该制度允许企业在交易实施前,就特定事项的税务处理方式申请具有约束力的书面裁定,从而“事先”扫除决策障碍。推动事先裁定制度的落地,有助于降低大企业纳税人的风险,构建良好的税企关系。

  2024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印发了税收事先裁定工作办法(试行)。笔者认为,应充分发挥大企业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多部门、各层级协同的合力,在大企业重大决策前给予稳定的预期。本着“能落地一项就落地一项”的工作思路,重庆已为太极集团、重庆农投等大企业提供了23项事先裁定服务,所有事项均提级至重庆市税务局大企业领导小组审议,由市局主要领导进行协调,有效凝聚了各税政处室共识。韩泰轮胎案例是一次中韩税收事先裁定跨地区协作,标志着“政策服务走在风险前”从理念转化为现实。

  强化事中辅导

  政策执行的难点在于精准理解和统一口径,笔者认为,应建立常态化的精准政策沟通以及跨区域协调机制。

  目前,重庆市税务局已建立“1+44+N”大企业纳税服务团队。其中,“1”指1个全市集团服务调度中心,“44”指44个区(县)服务中心,“N”指N个税务所服务网络。应依托“1+44+N”团队,持续为大企业提供“一企一策”的政策辅导,确保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涉税疑问能够得到及时、权威的解答,避免因理解偏差引发风险。重庆市税务局组建了以市局领导为首席联络员,相关业务处室及属地税务局骨干共同参与的高层次服务团队,以矩阵式架构精准对接38户总部在渝千户集团,“一企一策”定制化解决涉税问题。

  同时,应解决同一政策在不同地区“解读不同、执行不一”的问题,为企业提供“一个标准、一个答案”的确定性服务。重庆市税务局落实《大企业跨区域税费事项协调工作指引》和《川渝大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协调工作机制(试行)》,自2022年11月以来已统一税费政策26条、执行口径60项,实现83个涉税事项在川渝两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从操作层面保障了税收政策执行的一致性。

  畅通事后沟通

  即便服务前置,税企之间在复杂问题上仍可能存在看法差异,因此,高效的税收争议预防与快速解决机制不可或缺。笔者认为,应依托“与大企业说”主题沙龙等常态化税企沟通机制,与大企业围绕行业性、集团性的复杂涉税难题进行深入探讨,倾听企业声音、汲取实践智慧,不断优化后续政策和管理措施,形成“双向赋能”的良性循环。

  此外,建议尝试出台大企业复杂涉税事项服务管理办法,包括引入专家团队会商机制、优化行政复议流程、完善预约定价安排等,在分歧出现后以高效、专业的方式化解,让大企业确信其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障。重庆市税务局面对与政府平台公司的税企争议,发起大企业协同共治,与政府主管部门、第三方专家学者共同认定业务本质和适用政策规定,运用“总对总”沟通机制解决争议,为处理类似复杂争议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税率查询.png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文章及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相关推荐

  • 税收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要分业施策

    在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过程中,为避免财政收入过度损失和要素配置扭曲,更好发挥税收调节资源配置的作用,制定和实施税收支持政策须遵循经济效率原则。

  • 告别“拖后补”:一文读懂新版《欠税公告办法》

    后来已经把税款和滞纳金都补齐了,在公告内容中仍然可能保留“曾经发生欠税并产生滞纳金”的记录。实践中不少企业存在“先拖后补”的习惯,在新的制度环境下,“先拖一拖”的做法,合规成本已经远远不止滞纳金。

  • 三轮驱动,夯实税费征管基础

    国家税务总局商洛市税务局贯彻落实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的部署要求,坚持机制、数据、服务三轮驱动,探索一条符合本地实际的“强基”之路。

  • 畅通市场退出与再生通道,助力统一大市场建设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若干税费征管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企业破产程序涉及的税费债权申报、征收管理、纳税缴费信用修复等关键事项予以明确。

  • 用好七步工作法 推动大企业税收合规管理

    大企业集团架构复杂、业务多元、跨境经营比较普遍,其税收风险呈现出系统性、链式化、隐蔽性的特点。

  • 强化数据交换 严防“买单配票”

    笔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2021年至今,案件名称包含“骗取出口退税”的1918份判决书中,96%的案件按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定罪。

热门文章
1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相关79个办税问答(上)
2
出口退税热点问题解答
3
对构建“税费皆重”格局的思考
4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相关55个办税问答【上】
5
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政策问答(一)
6
数字经济税收“双支柱”问答:支柱二GloBE规则十五问
7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环保税申报事项与问题解答
8
2022年第四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关注这些新变化
热门视频 更多
热门文章
1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相关79个办税问答(上)
2
出口退税热点问题解答
3
对构建“税费皆重”格局的思考
提高税费政策确定性,为大企业提供更优服务
中国税务报
清晰、稳定且严格执行的税费政策,能够显著降低大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使其将精力聚焦于市场和创新。
 

  清晰、稳定且严格执行的税费政策,能够显著降低大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使其将精力聚焦于市场和创新。税务部门应发挥与纳税人缴费人联接紧密的优势,在税费政策制定中提出有针对性并且便于征管的政策建议。同时,应打造全周期政策确定性服务机制,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助力培育更多世界一流企业。

  探索事先裁定

  大企业在面临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重大、复杂业务交易时,事先裁定制度是提供政策确定性的核心工具,也是国际通行的有效实践。该制度允许企业在交易实施前,就特定事项的税务处理方式申请具有约束力的书面裁定,从而“事先”扫除决策障碍。推动事先裁定制度的落地,有助于降低大企业纳税人的风险,构建良好的税企关系。

  2024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印发了税收事先裁定工作办法(试行)。笔者认为,应充分发挥大企业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多部门、各层级协同的合力,在大企业重大决策前给予稳定的预期。本着“能落地一项就落地一项”的工作思路,重庆已为太极集团、重庆农投等大企业提供了23项事先裁定服务,所有事项均提级至重庆市税务局大企业领导小组审议,由市局主要领导进行协调,有效凝聚了各税政处室共识。韩泰轮胎案例是一次中韩税收事先裁定跨地区协作,标志着“政策服务走在风险前”从理念转化为现实。

  强化事中辅导

  政策执行的难点在于精准理解和统一口径,笔者认为,应建立常态化的精准政策沟通以及跨区域协调机制。

  目前,重庆市税务局已建立“1+44+N”大企业纳税服务团队。其中,“1”指1个全市集团服务调度中心,“44”指44个区(县)服务中心,“N”指N个税务所服务网络。应依托“1+44+N”团队,持续为大企业提供“一企一策”的政策辅导,确保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涉税疑问能够得到及时、权威的解答,避免因理解偏差引发风险。重庆市税务局组建了以市局领导为首席联络员,相关业务处室及属地税务局骨干共同参与的高层次服务团队,以矩阵式架构精准对接38户总部在渝千户集团,“一企一策”定制化解决涉税问题。

  同时,应解决同一政策在不同地区“解读不同、执行不一”的问题,为企业提供“一个标准、一个答案”的确定性服务。重庆市税务局落实《大企业跨区域税费事项协调工作指引》和《川渝大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协调工作机制(试行)》,自2022年11月以来已统一税费政策26条、执行口径60项,实现83个涉税事项在川渝两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从操作层面保障了税收政策执行的一致性。

  畅通事后沟通

  即便服务前置,税企之间在复杂问题上仍可能存在看法差异,因此,高效的税收争议预防与快速解决机制不可或缺。笔者认为,应依托“与大企业说”主题沙龙等常态化税企沟通机制,与大企业围绕行业性、集团性的复杂涉税难题进行深入探讨,倾听企业声音、汲取实践智慧,不断优化后续政策和管理措施,形成“双向赋能”的良性循环。

  此外,建议尝试出台大企业复杂涉税事项服务管理办法,包括引入专家团队会商机制、优化行政复议流程、完善预约定价安排等,在分歧出现后以高效、专业的方式化解,让大企业确信其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障。重庆市税务局面对与政府平台公司的税企争议,发起大企业协同共治,与政府主管部门、第三方专家学者共同认定业务本质和适用政策规定,运用“总对总”沟通机制解决争议,为处理类似复杂争议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税率查询.png

热门推荐
税收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要分业施策
在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过程中,为避免财政收入过度损失和要素配置扭曲,更好发挥税收调节资源配置的作用,制定和实施税收支持政策须遵循经济效率原则。
告别“拖后补”:一文读懂新版《欠税公告办法》
后来已经把税款和滞纳金都补齐了,在公告内容中仍然可能保留“曾经发生欠税并产生滞纳金”的记录。实践中不少企业存在“先拖后补”的习惯,在新的制度环境下,“先拖一拖”的做法,合规成本已经远远不止滞纳金。
三轮驱动,夯实税费征管基础
国家税务总局商洛市税务局贯彻落实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的部署要求,坚持机制、数据、服务三轮驱动,探索一条符合本地实际的“强基”之路。
畅通市场退出与再生通道,助力统一大市场建设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若干税费征管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企业破产程序涉及的税费债权申报、征收管理、纳税缴费信用修复等关键事项予以明确。
用好七步工作法 推动大企业税收合规管理
大企业集团架构复杂、业务多元、跨境经营比较普遍,其税收风险呈现出系统性、链式化、隐蔽性的特点。
强化数据交换 严防“买单配票”
笔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2021年至今,案件名称包含“骗取出口退税”的1918份判决书中,96%的案件按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定罪。
© 2002-2021 Taxrefund.com.cn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