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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红线不能踩 偷税骗税必受罚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

10月15日,贵州、辽宁、吉林等地税务部门集中曝光3起利用农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虚开发票偷税骗税的违法案件。

  10月15日,贵州、辽宁、吉林等地税务部门集中曝光3起利用农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虚开发票偷税骗税的违法案件。税务部门依法查处相关案件,有利于涉农领域税收秩序的规范,也再次传递出税务部门常态化依法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的鲜明信号。

  涉农税收违法行为背离政策初衷

  近年来,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党中央、国务院在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产品生产流通、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促进农业资源综合利用、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同时还出台了农产品收购企业可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作为进项抵扣凭证的政策,降低农业生产者经营成本,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保障广大农民收入。然而,少数不法分子却钻政策空子,偷税骗税。

  从税务部门此次曝光的案件详细内容来看,有的虚假注册或操控专业合作社,不开展真实经营,虚构业务,骗享涉农税收优惠并虚开发票;有的则在虚开收购发票时,对低价值农产品采用低值高报、出口后销毁,虚增进项税额以骗取出口退税……这些行为都扰乱了税收秩序,严重破坏了市场公平。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小强指出,这些不法行为严重违背了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农业发展、减轻农民负担的初衷,不仅直接导致国家财政收入的流失,更背离了政策目标,进而损害了诚信守法农业经营者的整体利益。税务部门对其依法查处,惩治了扰乱农业生产经营秩序的“害群之马”,能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多部门协同发力筑牢法治公平“防护墙”

  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多、交易分散,不同环节均有相应优惠政策,一些违法团伙瞄准这些情况,挖空心思虚开发票偷税骗税,曝光的部分案件涉案金额较大、链条复杂。为此,税务部门充分发挥公安等八部门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作用,对涉税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最终将犯罪团伙绳之于法。

  “近年来,税务部门联合公安等八部门,建立起从行政执法到刑事司法全链条、一体化打击机制,持续在数据共享、联合分析、联合打击等方面深化合作,强化信息互通,运用税收大数据开展风险分析和精准选案,实现对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的精确研判和查处。”吉林省律师协会财税法律专委会主任荣亚萍指出。

  公开数据显示,税务部门紧盯团伙犯罪,对职业化、网络化、跨区域涉税违法加力狠打。2024年以来,查处779个职业化犯罪团伙,对9734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838人受到震慑主动投案自首。

  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教授李昊楠表示,多部门加强合作,可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凝聚协同合力,以公正监管促公平竞争,为铤而走险的不法分子敲响警钟。这也警示所有经营主体,依法纳税是法定义务,涉税违法必将受到严惩。

  筑牢合规“生命线”方能行稳致远

  涉农税收优惠是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方面,其公平性与严肃性不容破坏。合规经营是保护有利发展、偷税骗税是违法必受惩罚。

  “依赖骗税获得的‘利润’不是真实市场竞争力,而是随时可能引爆的‘定时炸弹’。涉农经营主体若将资源用于伪造单证、虚构交易,偷税骗税,而非提升农产品品质,终将导致核心竞争力弱化,一旦被查,将丧失发展机遇,损失长远利益,唯有合规经营、依法纳税才能行稳致远。”宁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刘涛认为。

  针对本次通报的案件中,某合作社因被诱骗出借公章参与虚开最终被罚的情况。贵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曲君宇指出,经营主体应健全内控机制,不随意出借资质、不委托非正规代理记账,主动学习税收政策,明确优惠享受条件与边界,主动合规、主动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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