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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提不合理开票诉求,商家有权拒绝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潘周霞 陈云恒

一些顾客拿公司发放的购物卡消费,并要求开具个人抬头发票;还有些顾客为增加中奖概率,单笔消费后要求开多张发票……

  一些顾客拿公司发放的购物卡消费,并要求开具个人抬头发票;还有些顾客为增加中奖概率,单笔消费后要求开多张发票……在试点城市,随着有奖发票活动持续推进,部分消费者为增加中奖概率,向商家提出不合理诉求。近期,部分商家致电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反映此类问题。本期对咨询量较高的共性问题进行解答,供读者参考。

  5月15日,《中国税务报·税费政策专刊》刊发了《参与发票抽奖:这些问题搞清楚了吗?》一文,介绍了消费者参与发票抽奖过程中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在有奖发票活动中,开具发票的商家还会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问题——一些顾客拿公司发放的购物卡消费,并要求开具个人抬头发票;还有些顾客为增加中奖概率,单笔消费后要求开多张发票……面对顾客这些不合理开票诉求,商家有权依法拒绝。

  顾客用公司发放的购物卡消费,发票抬头不能是个人

  顾客用公司发放的购物卡消费,能为其开具个人抬头的发票吗?答案是不能。

  “有奖发票活动开展以来,常有顾客拿着公司发放的购物卡消费,结账时,要求收银员开具个人抬头的发票。顾客每次问起来,我们也很苦恼。”宁波市某商超店长王先生,近期在日常经营中经常遇到这类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明确,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应当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明确,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企业集中采购购物卡属于对公预付结算业务,商家已按规定向采购企业开具“不征税”增值税普通发票,完成该笔预付业务的闭环开票流程,对应的消费支出归属企业成本费用。商家应严格按照规定开具抬头为企业名称的发票,不得随意更改抬头信息、换开抬头为个人姓名的发票。

  商家在日常经营中,如遇顾客用公司发放的购物卡消费后要求开具个人抬头发票的情况,可根据上述政策规定向顾客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税务总局2016年第53号公告等规定,贵单位在采购购物卡时,商家已向其开具了抬头为企业名称的发票,不能再更改抬头、换开抬头为个人姓名的发票,请您理解配合。”

  单笔消费后,发票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

  “老板,我们一共消费了800多元,能不能麻烦您帮忙拆成8张发票,每张都开100元出头,刚好都能参与抽奖,多开几张我们就能多抽几次奖,麻烦通融一下!”供职于宁波市经营创意融合料理店的李女士,几乎每天都会遇到顾客类似的请求。她坦言,不少顾客在结账时都会主动提出拆分订单、凑额开票,想通过增加发票数量提升中奖概率。“一边是顾客反复沟通请求,一边是担心违规操作触碰税务红线,我们的收银人员也很为难。”李女士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针对“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到宁波,宁波市有奖发票活动实施细则明确,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活动规则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或者伙同商家虚开发票、拆分开票、先兑奖后红冲、盗用或冒用他人信息参与活动或其他作弊违规行为等,一经发现取消参与者活动参与资格,追回奖金,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目前,全国其他有奖发票试点城市,也明确禁止拆分开票、虚开发票等违规行为。

  笔者提醒,商家必须严守税收法律法规底线,不能为迎合顾客需求、维系客源而作出违规开票的行为。若消费者购买一件产品或产生一笔不可分割(如一顿饭)的消费,商家不得将其拆分为多张发票;若消费者购买多件可独立结算的商品(如多件不同商品),且每张发票对应真实独立的消费,可以根据消费者需求分别开具多张发票。商家一旦违规配合拆分开票,经税务机关核实,将面临税务整改提醒、约谈辅导等处理,还会对自身纳税缴费信用级别造成不良影响。

  无正当理由申请发票红冲重开属违规行为

  一些商家反映,自有奖发票活动开展以来,顾客无正当理由申请发票红冲重开的情况明显增多。比如,有的顾客在发票准确无误的前提下,隔天到门店要求作废重开、修改抬头,借助同一笔消费反复红冲,循环参与抽奖。某百货商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陈女士便深有体会:“最近找我红冲作废发票的顾客明显变多,有的顾客即便发票信息准确无误,仍执意坚持红冲作废,这大幅增加了我们的工作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顾客无合理交易事由,频繁要求篡改发票抬头、反复红冲重开刷取抽奖机会,是典型的违规刷奖行为。面对此类不合理诉求,商家有权依法拒绝。

  在日常经营中,商家需要严格依据真实交易信息合规开具发票,坚决抵制恶意刷奖、重复开票等违规要求。如遇尺码不符、商品质量问题、订单取消等合理售后场景,商家可按照数电发票管理流程,依规办理红冲作废。

  需要注意的是,以宁波市有奖发票活动相关规定为例,中奖发票若在7日内红冲作废,将自动取消中奖资格,已兑付的奖金也会依法依规退回。其他有奖发票试点城市也设置了有关规则,具体细节可参考属地活动细则。面对明显异常的开票要求(如频繁红冲、拆单、变更抬头),商家有权依法拒绝,同时妥善保留交易记录及沟通记录,以备税务机关核查,切勿为迎合客户违规操作,否则可能面临罚款、纳税缴费信用降级等后果。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象山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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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文章及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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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笔消费后,发票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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