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贵州两省印发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据悉,两省实施方案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精神的基础上,充分结合本地实际,明确了6方面27项重点任务。
日前,山西、贵州两省印发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据悉,两省实施方案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精神的基础上,充分结合本地实际,明确了6方面27项重点任务。
在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方面,山西实施方案提出,要进一步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构建涵盖“智慧决策+智慧服务+智慧监管+智慧行政”的一体化税务生态系统。同时,完善税收大数据平台建设,推进内外部涉税涉费数据互联互通互享、线上线下有机贯通,驱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制度创新和业务变革,进一步优化组织体系和资源配置。贵州实施方案提出,要发挥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先行优势,依托贵州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涉税涉费数据区,按年动态更新发布政务涉税涉费数据清单,实现涉税涉费数据省级共享。
在提供高效智能税费服务方面,山西实施方案提出,以“办好一件事”为目标,通过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应用,持续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套餐式、集约式服务。全面推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消费税及附加税费合并申报,以及财产和行为税“十税合一”申报,简并小微企业、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纳税期限。贵州实施方案明确“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税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掌上办理;2023年底前,基本实现主要税费种自动预填申报,纳税人缴费人确认或补正后即可线上提交”。
在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方面,山西实施方案要求,公安部门要强化涉税犯罪案件查办工作力量,做实健全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实行警税双方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联合办案。贵州在实施方案中明确,要建立税务、自然资源、住建、人社、财政等部门协作机制,共同做好地方税费征收管理和非税收入划转、征管工作。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2年2月18日(星期五)下午3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党组成员、秘书长赵辰昕,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负责人陶青、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符金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戴诗友介绍…
日前,山西、贵州两省印发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据悉,两省实施方案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精神的基础上,充分结合本地实际,明确了6方面27项重点任务。
在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方面,山西实施方案提出,要进一步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构建涵盖“智慧决策+智慧服务+智慧监管+智慧行政”的一体化税务生态系统。同时,完善税收大数据平台建设,推进内外部涉税涉费数据互联互通互享、线上线下有机贯通,驱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制度创新和业务变革,进一步优化组织体系和资源配置。贵州实施方案提出,要发挥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先行优势,依托贵州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涉税涉费数据区,按年动态更新发布政务涉税涉费数据清单,实现涉税涉费数据省级共享。
在提供高效智能税费服务方面,山西实施方案提出,以“办好一件事”为目标,通过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应用,持续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套餐式、集约式服务。全面推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消费税及附加税费合并申报,以及财产和行为税“十税合一”申报,简并小微企业、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纳税期限。贵州实施方案明确“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税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掌上办理;2023年底前,基本实现主要税费种自动预填申报,纳税人缴费人确认或补正后即可线上提交”。
在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方面,山西实施方案要求,公安部门要强化涉税犯罪案件查办工作力量,做实健全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实行警税双方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联合办案。贵州在实施方案中明确,要建立税务、自然资源、住建、人社、财政等部门协作机制,共同做好地方税费征收管理和非税收入划转、征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