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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税费优惠须合规 依法诚信纳税是根本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李萍 姜芝树

4月25日,安徽、新疆、大连税务部门公布了3起骗享税费优惠的违法案件。

  4月25日,安徽、新疆、大连税务部门公布了3起骗享税费优惠的违法案件。涉案企业通过拆分经营、隐匿收入、虚假纳税申报等手段骗享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均被依法查处。业界专家提醒广大经营主体,要牢固树立依法诚信纳税理念,合规享受税费优惠政策,自觉承担起社会责任,不能心存侥幸,更不能触碰法律红线。

  税费优惠决不容违规骗享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了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政策,本是国家基于宏观经济调控与扶持经营主体而发出的“政策红包”,旨在帮助企业减轻负担、激发创新活力,推动产业升级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然而,在某些不法企业看来,这却成了“节税”的好路子,通过违法手段骗享政策红利,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在短期利益面前,部分经营主体丧失了应有的底线,妄图通过不正当手段实现所谓的‘利益最大化’。税务部门此次通报的案件中,企业拆分经营骗享税费优惠本质上是恶意逃税,其危害性不仅在于侵蚀国家税基,更侵蚀着税收公平的基础。”西南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廖呈钱表示。

  廖呈钱指出,通报的涉案主体,有的将经营业务“化整为零”、隐匿收入,有的将本应适用一般纳税人税率的业务拆分至小规模纳税人名下,从而享受增值税低税率乃至免税的优惠。这些偷逃税的歪招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偷税行为。对此类案件的依法处理,彰显了税务部门对骗享税费优惠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

  “依法严厉打击违规享受、恶意骗取税费优惠等涉税违法行为,能够防止‘劣币驱逐良币’,也是对守法经营主体的支持,是维护税收公平的应有之义,确保每一项税费优惠政策都精准惠及真正符合条件有需要的纳税人。”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樊勇表示,经营主体切莫铤而走险隐匿收入违法骗享税费优惠,将自身置于从典型企业变身“典型案例”的风险之中,实在得不偿失。

  据统计,这是今年以来税务总局第3次公布骗享税费优惠的案件。专家学者普遍认为,系列典型案件的曝光,释放了严监管的信号,税务部门常态化打击骗享、精准性监管、典型性曝光,加强骗享税费优惠的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的力度只会越来越大,每个纳税人都应自觉依法纳税,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

  账户信息须报告,不开票收入绝非法外之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全部银行账户账号信息。从税务部门此次公布的3起案件以及前期公布的案件可以看出,有的纳税人不依法向税务部门报告银行账户,有的利用未依法报告的银行账户隐瞒真实收入以逃避缴纳税款,还有的利用未依法报告的银行账户实施其他涉税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都是对法律义务的漠视。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而如实报送银行账户账号信息则是履行这一法定义务的重要内容。”樊勇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明确规定了对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内容,同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报告税务机关的,一次性扣11分,影响其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特别是将无法获评为A级,相应的守信激励措施也将无法享受,对企业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曝光的案件中,大连市税务部门通报的涉案企业通过不开票隐匿收入偷逃税款,其未申报收入占经营总收入的近98%。

  “不可否认,部分企业因项目结算周期等客观因素导致收入确认存在滞后,未能及时进行申报。但是,有少部分企业在利益的驱动下,主观上不报、少报‘未开票收入’,试图使用拆分经营、私人账户收款等方式逃避监管,误以为只要‘未开票’,相关收入就无法被监管,这都是一厢情愿的想法。”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李成指出,殊不知我国税收征管体系建设已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转型升级,税收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不开票收入绝不是法外收入。企业的经营活动一旦产生应税行为并取得收入,无论是否开具发票,都负有依法纳税申报的义务。而作为个人,也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如实申报取得的收入。

  合规经营、依法纳税才能持续发展

  合规经营、依法纳税不仅是法律底线,更是企业稳健发展的基石,各类经营主体应当积极主动学法知法守法,强化依法诚信纳税的自觉,将合规视为企业长远竞争力的关键。

  “抱有侥幸心理获取的每一分不当利益都是‘风险钱’,未来都将付出百倍的代价。这种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实属‘贪小失大’。”东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李晶表示,当前我国税收监管已迈入“以数治税”新阶段,依托税收大数据平台,税务机关对异常纳税行为的识别准确率持续提高,任何税收违法行为都难逃法眼。违法行为一旦被查实,纳税人不仅要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和罚款,更会进一步导致纳税信用降级,在发票领用、资质审核、融资授信、政策享受等方面受到限制。

  在她看来,依法纳税不是选择题,而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必答题。各类经营主体应规范构建税务管理体系和内控制度,将合规经营优势转化为长远发展态势。

  “当经营主体普遍形成‘依法治企、诚信纳税、合规运营’的行为自觉时,不仅能有效规避自身经营风险,更能为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注入持久动力,最终实现企业稳健发展与市场健康生态的良性互动。”廖呈钱指出。

  廖呈钱还表示,坚守法治底线、秉持诚信经营、积极拥抱合规,是企业行稳致远的必由之路,更是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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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文章及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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