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发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电子发票”的一种,是将发票的票面要素全面数字化、号码全国统一赋予、开票额度智能授予、信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等方式在征纳主体之间自动流转的新型发票。
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发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电子发票”的一种,是将发票的票面要素全面数字化、号码全国统一赋予、开票额度智能授予、信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等方式在征纳主体之间自动流转的新型发票。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推广应用数电发票。本文结合《公告》内容,对推广应用数电发票相关政策要点进行解读,帮助纳税人更好使用数电发票。
数电发票包括哪些类型
数电发票为单一联次,以数字化形态存在,类别包括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在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电子发票(普通发票)两类数电发票下,根据特定业务标签,目前设置了建筑服务、成品油、报废产品收购、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机动车、二手车、代开发票、通行费、医疗服务、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稀土等特定业务发票。
数电发票总额度如何调整
发票总额度的动态确定有四种方式,包括月初赋额调整、赋额临时调整、赋额定期调整、人工赋额调整。月初赋额调整是指信息系统每月初自动对纳税人的发票总额度进行调整。赋额临时调整是指纳税信用良好的纳税人当月开具发票金额首次达到当月发票总额度的一定比例时,信息系统自动为其临时调增一次当月发票总额度。赋额定期调整是指信息系统根据纳税人历史开票情况进行判断,符合一定条件时自动触发当月发票总额度调整。人工赋额调整是指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申请调整发票总额度,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未发现异常的,为纳税人调整发票总额度。
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如何使用当月发票总额度
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完成增值税申报前,可以按照上月剩余发票额度且在不超过当月发票总额度的范围内开具发票。纳税人按规定完成增值税申报且比对通过后,可以按照当月剩余发票额度开具发票。
纳税人如何开具数电发票
纳税人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后,通过“发票业务”模块,选择不同的发票类型,录入开具内容,经系统校验通过后,自动赋予发票号码并按不同业务类型生成相应的蓝字数电发票。
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数电发票,按以下规定执行:
(1)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后,电子发票务平台依据《确认单》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电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其中,《确认单》需要与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相符。
(2)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受票方为已使用数电发票的纳税人,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提交《确认单》,经对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确认后,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电发票;受票方为未使用数电发票的纳税人,由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由受票方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填开并提交《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电发票。其中,《确认单》需要与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相符。
(3)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电发票已用于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暂不允许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4)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或者勾选确认发票用途后,如何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其金额及税额应分别填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其他发票”相关栏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电发票,勾选用于进项抵扣时,其份数、金额及税额填列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相关栏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已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对应的《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填列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进项税额转出额”相关栏次。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电发票,其金额及税额应填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或“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其中,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按规定填入“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等相关栏次。
纳税人通过哪些渠道勾选确认发票用途
纳税人可以通过税务数字账户使用发票用途确认、风险提示、信息下载等功能。纳税人取得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等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当通过税务数字账户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用途。
纳税人错误确认发票用途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具体如下:(1)纳税人错误确认发票用途为申报抵扣且已申报抵扣的,如果要改为用于申报出口退税或代办退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主管税务机关在核实确认相关进项税额已转出后,为纳税人调整发票用途。(2)纳税人错误确认发票用途为用于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如果纳税人尚未申报出口退税,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将发票信息回退至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纳税人可以重新确认发票用途;如果纳税人已申报办理出口退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什么是自然人个人票夹
自然人个人票夹是依托个人所得税App,按照“一人式”的理念实现自然人发票信息实时智能归集的功能应用,将自然人取得的、申请代开的数电发票进行归集,为自然人提供发票的查看、下载、导出、拒收及推送等服务。
什么是税务数字账户
税务数字账户是面向纳税人缴费人,归集各类涉税费数据,集日常理税、发票业务、账户查询于一体的应用。支持纳税人缴费人查询涉税费数据信息、试算待申报税额、缴纳已申报待缴税额和申请退税;支持纳税人办理发票业务,进行开票信息维护、蓝字发票开具和红字发票开具。通过对全量发票数据的归集,为纳税人提供发票勾选确认、查询统计、交付、入账功能,同时满足纳税人下载及打印发票、查验发票、查询涉税信息、调整申请发票额度等需求。
数电发票还有哪些创新应用
税务部门借鉴税收征管论坛(FTA)发布的《税收征管3.0:税收征管的数字化转型》中“纳税人触达点前移”理念,推出乐企直连模式,通过与企业自有信息系统直连的方式,提供规则内嵌、数据互通的涉税服务,实现纳税人生产经营时自动开票、自动记账、自动归集数据,促进业务、财务、税务的一体化和数字化,改变了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传统接触方式。“支付即开票”即是依托乐企,将数电发票开具嵌入企业资金收付环节,消费者支付价款时,信息系统会根据资金流信息自动开票。这一全新的服务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了电子发票实时在线开具与交换的优势,使纳税人生产经营更加便捷顺畅的同时,有效破解了过去存在的发生交易不开发票等管理难题。目前“支付即开票”已在停车场、商超零售、加油站、电商等自然人终端消费领域开展试点。
本次修订主要涉及8张表单,其中取消2张表单、修订6张表单。此外,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和其余15张关联表单中关于表间关系的填报说明进行同步调整。具体变化有哪些?一起来看↓
前段时间,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发布《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公告2024年第20号,以下简称20号公告),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给予过渡期税收优惠政策,以进一步支持转制文化…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若发生了固定资产损失,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呢?应当如何申报呢?固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是每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重要组成部分,小编梳理了政策要点、申报案例、注意事项,一起看看吧!
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发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电子发票”的一种,是将发票的票面要素全面数字化、号码全国统一赋予、开票额度智能授予、信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等方式在征纳主体之间自动流转的新型发票。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推广应用数电发票。本文结合《公告》内容,对推广应用数电发票相关政策要点进行解读,帮助纳税人更好使用数电发票。
数电发票包括哪些类型
数电发票为单一联次,以数字化形态存在,类别包括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在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电子发票(普通发票)两类数电发票下,根据特定业务标签,目前设置了建筑服务、成品油、报废产品收购、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机动车、二手车、代开发票、通行费、医疗服务、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稀土等特定业务发票。
数电发票总额度如何调整
发票总额度的动态确定有四种方式,包括月初赋额调整、赋额临时调整、赋额定期调整、人工赋额调整。月初赋额调整是指信息系统每月初自动对纳税人的发票总额度进行调整。赋额临时调整是指纳税信用良好的纳税人当月开具发票金额首次达到当月发票总额度的一定比例时,信息系统自动为其临时调增一次当月发票总额度。赋额定期调整是指信息系统根据纳税人历史开票情况进行判断,符合一定条件时自动触发当月发票总额度调整。人工赋额调整是指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申请调整发票总额度,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未发现异常的,为纳税人调整发票总额度。
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如何使用当月发票总额度
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完成增值税申报前,可以按照上月剩余发票额度且在不超过当月发票总额度的范围内开具发票。纳税人按规定完成增值税申报且比对通过后,可以按照当月剩余发票额度开具发票。
纳税人如何开具数电发票
纳税人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后,通过“发票业务”模块,选择不同的发票类型,录入开具内容,经系统校验通过后,自动赋予发票号码并按不同业务类型生成相应的蓝字数电发票。
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数电发票,按以下规定执行:
(1)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后,电子发票务平台依据《确认单》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电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其中,《确认单》需要与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相符。
(2)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受票方为已使用数电发票的纳税人,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提交《确认单》,经对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确认后,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电发票;受票方为未使用数电发票的纳税人,由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由受票方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填开并提交《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电发票。其中,《确认单》需要与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相符。
(3)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电发票已用于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暂不允许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4)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或者勾选确认发票用途后,如何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其金额及税额应分别填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其他发票”相关栏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电发票,勾选用于进项抵扣时,其份数、金额及税额填列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相关栏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已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对应的《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填列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进项税额转出额”相关栏次。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电发票,其金额及税额应填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或“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其中,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按规定填入“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等相关栏次。
纳税人通过哪些渠道勾选确认发票用途
纳税人可以通过税务数字账户使用发票用途确认、风险提示、信息下载等功能。纳税人取得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等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当通过税务数字账户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用途。
纳税人错误确认发票用途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具体如下:(1)纳税人错误确认发票用途为申报抵扣且已申报抵扣的,如果要改为用于申报出口退税或代办退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主管税务机关在核实确认相关进项税额已转出后,为纳税人调整发票用途。(2)纳税人错误确认发票用途为用于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如果纳税人尚未申报出口退税,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将发票信息回退至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纳税人可以重新确认发票用途;如果纳税人已申报办理出口退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什么是自然人个人票夹
自然人个人票夹是依托个人所得税App,按照“一人式”的理念实现自然人发票信息实时智能归集的功能应用,将自然人取得的、申请代开的数电发票进行归集,为自然人提供发票的查看、下载、导出、拒收及推送等服务。
什么是税务数字账户
税务数字账户是面向纳税人缴费人,归集各类涉税费数据,集日常理税、发票业务、账户查询于一体的应用。支持纳税人缴费人查询涉税费数据信息、试算待申报税额、缴纳已申报待缴税额和申请退税;支持纳税人办理发票业务,进行开票信息维护、蓝字发票开具和红字发票开具。通过对全量发票数据的归集,为纳税人提供发票勾选确认、查询统计、交付、入账功能,同时满足纳税人下载及打印发票、查验发票、查询涉税信息、调整申请发票额度等需求。
数电发票还有哪些创新应用
税务部门借鉴税收征管论坛(FTA)发布的《税收征管3.0:税收征管的数字化转型》中“纳税人触达点前移”理念,推出乐企直连模式,通过与企业自有信息系统直连的方式,提供规则内嵌、数据互通的涉税服务,实现纳税人生产经营时自动开票、自动记账、自动归集数据,促进业务、财务、税务的一体化和数字化,改变了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传统接触方式。“支付即开票”即是依托乐企,将数电发票开具嵌入企业资金收付环节,消费者支付价款时,信息系统会根据资金流信息自动开票。这一全新的服务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了电子发票实时在线开具与交换的优势,使纳税人生产经营更加便捷顺畅的同时,有效破解了过去存在的发生交易不开发票等管理难题。目前“支付即开票”已在停车场、商超零售、加油站、电商等自然人终端消费领域开展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