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政策三种情形可以叠加享受
问:我已经了解了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的相关政策,但是我企业同时还享受其他税收优惠政策,是否可以叠加享受呢?
答:我梳理了三种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政策叠加享受的情形,方便您对照了解。
情形一:不同加计抵减政策加计抵减的比例不一样,企业如果同时符合多项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可不可以叠加享受呢?
答:如果企业同时符合多项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可以择优选择适用,但在同一期间不得叠加适用。
情形二:企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同时还符合即征即退政策条件,能否同时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和即征即退政策?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25号)等文件(以下简称43号公告等文件)仅明确不能叠加适用多项加计抵减政策,可以同时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和即征即退政策。
情形三:企业是先进制造业企业,又是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能否同时享受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政策和农产品加计抵扣政策?
答:43号公告等文件仅明确不能叠加适用多项加计抵减政策。农产品加计抵扣政策不属于加计抵减政策,可以同时享受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政策和农产品加计抵扣政策。
建筑行业主要的经营方式是建设单位与建筑企业签订施工合同,通过不同形式建立承包、发包关系,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因此实践中存在子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等多种经营管理模式,以及项目承包、挂靠、分包、转包等诸多运作方式。
对营业账簿征收印花税,不仅能够证明营业账簿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而且能够保证交易双方的权益,有助于促进经济活动的规范化。印花税法实施以后,营业账簿印花税的征税对象只保留了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其他营业账簿不再征收印花税。
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时常会涉及经营租赁和售后回租等租赁业务。在具体的财务和税务处理时,很可能存在税会差异。基于此,笔者建议企业,在准确判定租赁业务性质的基础上,按照会计准则和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作出规范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的有关税收的协定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协定的规定办理。目前,我国已与114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双边税收协定、协议和安排,企业可按照税收协定和国内法规定税率孰低适用。
问:我已经了解了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的相关政策,但是我企业同时还享受其他税收优惠政策,是否可以叠加享受呢?
答:我梳理了三种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政策叠加享受的情形,方便您对照了解。
情形一:不同加计抵减政策加计抵减的比例不一样,企业如果同时符合多项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可不可以叠加享受呢?
答:如果企业同时符合多项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可以择优选择适用,但在同一期间不得叠加适用。
情形二:企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同时还符合即征即退政策条件,能否同时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和即征即退政策?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25号)等文件(以下简称43号公告等文件)仅明确不能叠加适用多项加计抵减政策,可以同时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和即征即退政策。
情形三:企业是先进制造业企业,又是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能否同时享受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政策和农产品加计抵扣政策?
答:43号公告等文件仅明确不能叠加适用多项加计抵减政策。农产品加计抵扣政策不属于加计抵减政策,可以同时享受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政策和农产品加计抵扣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