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起典型案例!中注协发布2023年度会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财政部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和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监督提升年”主题活动的部署安排,2023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与财政部监督评价局联合对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执业质量检查;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及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统称地方注协),联合地方财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开展执业质量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事务所10380家(其中总所9082家,分所1298家)。2023年,中注协与地方注协共对2151家事务所开展执业质量检查。截至目前,中注协及地方注协合计对存在违规问题的182家事务所和424名注册会计师实施了行业惩戒及自律监管措施。其中,对67家事务所和171名注册会计师予以公开谴责;对59家事务所和102名注册会计师予以通报批评;对29家事务所和136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训诫;对27家事务所和15名注册会计师采取了约谈等自律监管措施。
二、典型案例
(一)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朱冬生、郭静在2015年执业期间,有2个验资项目出具的验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审验程序执行不到位。具体包括未获取完整的银行对账单,未发现银行对账单与进账单信息不一致的异常情况,未对银行函证存在的异常事项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对银行函证保持应有的控制等问题。中注协对该所注册会计师朱冬生、郭静作出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
(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黄继佳、王涛有1个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存在重大质量缺陷。具体包括了解和评价内部控制程序执行不到位,总体审计策略对重要组成部分认定不恰当,未识别有关子公司为重要组成部分,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不恰当,货币资金、应收账款、无形资产、银行借款、预收账款、营业收入、财务费用等重要科目的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中注协对该所注册会计师黄继佳、王涛(现已转为非执业会员)作出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
(三)北京长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2年有1个审计项目未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但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部分审计项目存在未确定重要性水平,未对银行存款、存货、固定资产等重要科目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管理层声明书,未按照审计准则格式要求出具审计报告等问题。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对该公司及注册会计师刘达良、张美瑞作出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
(四)上海安大华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1名注册会计师已注销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仍以该注册会计师名义签发鉴证报告。在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部分审计项目存在未见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未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未对银行存款、存货、往来款项、固定资产、短期借款、营业收入等重要科目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管理层声明书,复核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对该公司及注册会计师周允清、魏巍、王民君、冯葆明、龚福宝作出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
(五)上海沪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殷虹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该所在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部分审计项目存在未见总体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风险评估、持续经营、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等审计工作底稿,存在货币资金、往来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短期借款、实收资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重要科目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复核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对该所及注册会计师殷虹、凌红军、温巧茂作出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
(六)绍兴长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019年度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存在重大质量缺陷。6个审计项目无任何审计工作底稿;2个项目仅获取了科目余额表,无其他审计工作底稿;2个项目仅获取了银行询证函回函和银行对账单,仅对往来款科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未对其他科目履行必要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审计证据;5个项目仅编制了各科目的审定表、明细表、凭证查验表,取得部分凭证复印件,未履行其他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对该所及注册会计师董明、尚桂强、应丽娜、徐松立、李瑞恒、李春莹、徐红梅、谢颖、顾丽萍、卞亚芹作出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
(七)河南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有4个鉴证项目未编制工作底稿但出具了鉴证报告。同时,部分审计项目存在未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未确定重要性水平,项目组成员未签署独立性声明,未对银行存款、存货、往来款项、营业收入等重要科目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总结和审计结论空白等问题。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对该公司及注册会计师魏秀荣、杨晓丽、王传明作出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
(八)通城通正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存在1名股东去世后未及时予以变更,未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及年度独立性书面声明,未开展人员考核,无法提供中期财务报表等情况。2021年、2022年部分审计项目存在未确定重要性水平,初步业务活动的审计工作底稿为空白,仅获取少量被审计单位资料,未实施实质性审计程序,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报告内容依据已废止的审计准则等问题。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对该公司及主任会计师戴松海、注册会计师李良才作出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
(九)武汉嘉丰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主任会计师未实质性参与公司管理及业务执行。2021年、2022年部分审计项目存在未确定重要性水平,初步业务活动和风险评估程序的审计工作底稿缺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营业收入等重要科目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工作底稿复核流于形式,未见具体复核内容等问题。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对该公司及主任会计师张哲林作出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
(十)贵州遵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郭靓洁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该所2022年部分审计项目存在银行函证程序不规范,应收账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营业收入等重要科目审计程序不规范,未实施期初余额审计,未获取管理层声明书,复核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部分审计报告未加盖事务所公章,注册会计师未签字并盖章。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对该所及注册会计师郭靓洁、张晓梅作出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
对于以上行业惩戒,各事务所应当引以为戒,加强内部治理,严格按照审计准则、职业道德守则等要求,坚持风险导向审计理念,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切实有效发挥执业监督作用。
中注协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财政部党组的领导下,组织地方注协切实加强自律监督,进一步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日前,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第五部分专题分析了所得税相关问题,指出部分上市公司所得税处理存在的共性问题,具体包括预缴土地增值税相关所得税会计处理不恰当、未恰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计量递延所得税资…
在税务处理中,如果企业股东投资行为属于“名股实债”,其向股东分配的“利润”应当按支付利息进行;如果境外股东以“名股实债”的方式投资境内实体,其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时应适用利息条款,而非股息条款。
“应付账款”是企业会计核算中常用的一个科目,通常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日常经营活动而应支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这是在购销活动中,买卖双方由于取得物资与支付货款在时间上不一致而产生的负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财政部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和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监督提升年”主题活动的部署安排,2023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与财政部监督评价局联合对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执业质量检查;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及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统称地方注协),联合地方财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开展执业质量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事务所10380家(其中总所9082家,分所1298家)。2023年,中注协与地方注协共对2151家事务所开展执业质量检查。截至目前,中注协及地方注协合计对存在违规问题的182家事务所和424名注册会计师实施了行业惩戒及自律监管措施。其中,对67家事务所和171名注册会计师予以公开谴责;对59家事务所和102名注册会计师予以通报批评;对29家事务所和136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训诫;对27家事务所和15名注册会计师采取了约谈等自律监管措施。
二、典型案例
(一)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朱冬生、郭静在2015年执业期间,有2个验资项目出具的验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审验程序执行不到位。具体包括未获取完整的银行对账单,未发现银行对账单与进账单信息不一致的异常情况,未对银行函证存在的异常事项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对银行函证保持应有的控制等问题。中注协对该所注册会计师朱冬生、郭静作出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
(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黄继佳、王涛有1个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存在重大质量缺陷。具体包括了解和评价内部控制程序执行不到位,总体审计策略对重要组成部分认定不恰当,未识别有关子公司为重要组成部分,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不恰当,货币资金、应收账款、无形资产、银行借款、预收账款、营业收入、财务费用等重要科目的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中注协对该所注册会计师黄继佳、王涛(现已转为非执业会员)作出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
(三)北京长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2年有1个审计项目未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但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部分审计项目存在未确定重要性水平,未对银行存款、存货、固定资产等重要科目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管理层声明书,未按照审计准则格式要求出具审计报告等问题。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对该公司及注册会计师刘达良、张美瑞作出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
(四)上海安大华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1名注册会计师已注销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仍以该注册会计师名义签发鉴证报告。在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部分审计项目存在未见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未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未对银行存款、存货、往来款项、固定资产、短期借款、营业收入等重要科目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管理层声明书,复核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对该公司及注册会计师周允清、魏巍、王民君、冯葆明、龚福宝作出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
(五)上海沪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殷虹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该所在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部分审计项目存在未见总体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风险评估、持续经营、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等审计工作底稿,存在货币资金、往来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短期借款、实收资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重要科目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复核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对该所及注册会计师殷虹、凌红军、温巧茂作出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
(六)绍兴长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019年度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存在重大质量缺陷。6个审计项目无任何审计工作底稿;2个项目仅获取了科目余额表,无其他审计工作底稿;2个项目仅获取了银行询证函回函和银行对账单,仅对往来款科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未对其他科目履行必要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审计证据;5个项目仅编制了各科目的审定表、明细表、凭证查验表,取得部分凭证复印件,未履行其他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对该所及注册会计师董明、尚桂强、应丽娜、徐松立、李瑞恒、李春莹、徐红梅、谢颖、顾丽萍、卞亚芹作出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
(七)河南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有4个鉴证项目未编制工作底稿但出具了鉴证报告。同时,部分审计项目存在未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未确定重要性水平,项目组成员未签署独立性声明,未对银行存款、存货、往来款项、营业收入等重要科目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总结和审计结论空白等问题。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对该公司及注册会计师魏秀荣、杨晓丽、王传明作出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
(八)通城通正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存在1名股东去世后未及时予以变更,未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及年度独立性书面声明,未开展人员考核,无法提供中期财务报表等情况。2021年、2022年部分审计项目存在未确定重要性水平,初步业务活动的审计工作底稿为空白,仅获取少量被审计单位资料,未实施实质性审计程序,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报告内容依据已废止的审计准则等问题。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对该公司及主任会计师戴松海、注册会计师李良才作出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
(九)武汉嘉丰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主任会计师未实质性参与公司管理及业务执行。2021年、2022年部分审计项目存在未确定重要性水平,初步业务活动和风险评估程序的审计工作底稿缺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营业收入等重要科目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工作底稿复核流于形式,未见具体复核内容等问题。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对该公司及主任会计师张哲林作出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
(十)贵州遵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郭靓洁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该所2022年部分审计项目存在银行函证程序不规范,应收账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营业收入等重要科目审计程序不规范,未实施期初余额审计,未获取管理层声明书,复核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部分审计报告未加盖事务所公章,注册会计师未签字并盖章。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对该所及注册会计师郭靓洁、张晓梅作出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
对于以上行业惩戒,各事务所应当引以为戒,加强内部治理,严格按照审计准则、职业道德守则等要求,坚持风险导向审计理念,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切实有效发挥执业监督作用。
中注协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财政部党组的领导下,组织地方注协切实加强自律监督,进一步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