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布了第五版《企业所得税收入统计报告》。
近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布了第五版《企业所得税收入统计报告》。该报告旨在落实经合组织2015年发布的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第11项行动计划,通过提供高质量的企业所得税数据来衡量和监测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规模。经合组织通过与相关辖区之间的密切合作,搭建了全球企业所得税统计数据库。这些辖区包括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包容性框架成员以及其他愿意参与、收集和汇编企业所得税相关统计数据的辖区。经合组织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研究,连续5年发布《企业所得税收入统计报告》,为各国优化企业所得税税制和加强税收实践提供指导和参考。
企业所得税占总税收收入及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均有提升
报告显示,2000年—2020年,在统计范围内的116个辖区中,企业所得税收入占总税收收入以及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均有提升。2020年,企业所得税收入占总税收收入的15.1%,较2000年提升2.5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较2000年提升0.4个百分点。
企业所得税收入占总税收之比在各区域和各辖区间差异较大。2020年,该项占比从高至低依次为非洲(19.3%)、亚太地区(18.8%)、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15.6%)及经合组织成员国(9%)。有14个辖区该项占比超过25%,不丹、乍得和赤道几内亚三国超过40%。而部分辖区该项占比不足5%,如美国、德国、希腊、匈牙利、意大利等11个国家。
同样,企业所得税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的占比在各辖区间也存在较大差异。2020年,波兰、萨摩亚等12个辖区该项占比高于5%,巴哈马、瑙鲁等29个辖区该项占比低于2%。
报告认为,造成这一差异的原因是各辖区在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企业组织架构、税基大小以及对其他税种依赖程度等方面存在差异。
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止跌企稳但有效税率略有下降
2000年—2020年,141个包容性框架辖区的平均法定税率从28.2%大幅下降至21.3%。自2021年开始,全球企业所得税平均法定税率结束了20年来的连续下降,2021年—2023年稳定在21.1%,但仍远低于历史平均水平。
报告指出,法定税率并不能全面准确反映某一特定司法管辖区的实际税负。因此,在法定税率的基础上,经合组织综合考虑了如资产计提折旧制度等税收政策,引入了具有“前瞻性”的有效税率,如实反映企业实际税负,并以此评估辖区投资竞争力。
2017年—2022年,各辖区有效税率总体下降,平均有效税率从21.7%降至20.2%。主要原因为法定税率降低、税基缩减以及更多国家推行加速折旧政策。2022年,在89个辖区中有76个辖区制定了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使得有效税率低于法定税率。意大利、波兰、葡萄牙等8个辖区制定了企业股权成本隐含利息税前扣除制度(允许股权成本隐含利息同借款利息一样进行税前扣除),进一步降低了有效税率,较大提高了辖区投资竞争力。
支持企业研发税收优惠力度加大
为鼓励企业创新研发,提高投资竞争力,各辖区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以此加大对企业研发支持力度。大多数辖区采用直接方式与间接方式相结合的手段鼓励研发,直接方式包括发放研发奖励补助、政府购买研发服务等,间接方式则是对研发人员工资及相关研发活动提供税收优惠。
2000年,经合组织成员国中只有19个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而2021年增至33个。2006年—2020年,在可统计的46个辖区中,有31个辖区的政府研发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有所增加。2020年,16个经合组织成员国通过税收优惠为企业提供50%以上的研发支持,这一比例在意大利、日本等7个辖区高达75%或以上。而爱沙尼亚、芬兰等辖区政府完全通过直接方式支持研发。
对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给予税收优惠可有效降低其研发投入的成本,并降低企业所得税平均有效税率。2019年—2022年,研发资本成本从0.4%下降至0.1%,企业所得税研发平均有效税率从14.9%下降至13.9%。税收优惠促使企业研发资本成本在2021年下降97%,在2022年下降95%。
为进一步鼓励研发,许多辖区还出台知识产权税收优惠制度,并允许对某些知识产权所得按比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更低的税率征税。企业所得税统计数据库审核了46个辖区所实施的61项知识产权税收优惠制度,其中43项制度属于无害的,所适用的税率减免程度各不相同,有的予以全额免税,有的减按法定税率的40%征税。
国别报告对跨国企业全球活动进行全面监管
根据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第13项行动计划“转让定价文档和国别报告”的要求,收入超过7.5亿欧元的跨国企业每年提交国别报告,各辖区税务部门整合国别报告以及其他工具,形成最大合力,实现对跨国企业的全球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监管,从而提高政府对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的风险评估水平和防范打击力度。
2023年版的统计数据包括52个司法管辖区提交的国别报告,涵盖近7000家跨国企业的经济活动。国别报告统计数据显示: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2019财年和2020财年,跨国企业总体利润大幅下降;在大部分辖区,跨国企业的税收占企业所得税比重较大,且呈增长态势,部分辖区超过40%;跨国企业的利润申报地与经济活动发生地不一致,跨国企业各辖区之间的经济活跃度和利润分布呈现倒挂现象,即在高收入和中等收入辖区,跨国企业有较多的雇员数量和有形资产,产生利润的比例却较低,而在投资中心,跨国企业只拥有4%的雇员数量和11%的有形资产,却赚取了约30%的利润;不同辖区之间开展的经济活动存在差异,在高收入和中等收入辖区,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和劳务服务业为支柱产业,而在投资中心,股权、基金等非货币性资产交易为收入来源。
首度引入预提所得税税率数据
值得关注的是,跟第四版报告相比,第五版报告引入了预提所得税税率统计数据。
预提所得税税率数据集包含截至2023财年适用的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的平均标准预提税税率,也把司法管辖区分为高中低三类收入辖区以及投资中心。
为了避免双重征税、过度征税,确保对外投资的税收公平,双边税收协定应运而生。近年来,企业所得税税收数据库涵盖的131个司法管辖区签订的税收协定大幅增加,从1990年的1000个发展成为2023年的近4500个。数据显示,基于税收协定的预提税税率远远低于国内法律下适用的预提税税率。这就意味着越来越多国家开始关注国际税收业务,积极帮助本国企业消除跨境服务、贸易以及投资中的税收障碍。
近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布了第五版《企业所得税收入统计报告》。该报告旨在落实经合组织2015年发布的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第11项行动计划,通过提供高质量的企业所得税数据来衡量和监测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规模。经合组织通过与相关辖区之间的密切合作,搭建了全球企业所得税统计数据库。这些辖区包括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包容性框架成员以及其他愿意参与、收集和汇编企业所得税相关统计数据的辖区。经合组织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研究,连续5年发布《企业所得税收入统计报告》,为各国优化企业所得税税制和加强税收实践提供指导和参考。
企业所得税占总税收收入及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均有提升
报告显示,2000年—2020年,在统计范围内的116个辖区中,企业所得税收入占总税收收入以及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均有提升。2020年,企业所得税收入占总税收收入的15.1%,较2000年提升2.5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较2000年提升0.4个百分点。
企业所得税收入占总税收之比在各区域和各辖区间差异较大。2020年,该项占比从高至低依次为非洲(19.3%)、亚太地区(18.8%)、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15.6%)及经合组织成员国(9%)。有14个辖区该项占比超过25%,不丹、乍得和赤道几内亚三国超过40%。而部分辖区该项占比不足5%,如美国、德国、希腊、匈牙利、意大利等11个国家。
同样,企业所得税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的占比在各辖区间也存在较大差异。2020年,波兰、萨摩亚等12个辖区该项占比高于5%,巴哈马、瑙鲁等29个辖区该项占比低于2%。
报告认为,造成这一差异的原因是各辖区在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企业组织架构、税基大小以及对其他税种依赖程度等方面存在差异。
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止跌企稳但有效税率略有下降
2000年—2020年,141个包容性框架辖区的平均法定税率从28.2%大幅下降至21.3%。自2021年开始,全球企业所得税平均法定税率结束了20年来的连续下降,2021年—2023年稳定在21.1%,但仍远低于历史平均水平。
报告指出,法定税率并不能全面准确反映某一特定司法管辖区的实际税负。因此,在法定税率的基础上,经合组织综合考虑了如资产计提折旧制度等税收政策,引入了具有“前瞻性”的有效税率,如实反映企业实际税负,并以此评估辖区投资竞争力。
2017年—2022年,各辖区有效税率总体下降,平均有效税率从21.7%降至20.2%。主要原因为法定税率降低、税基缩减以及更多国家推行加速折旧政策。2022年,在89个辖区中有76个辖区制定了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使得有效税率低于法定税率。意大利、波兰、葡萄牙等8个辖区制定了企业股权成本隐含利息税前扣除制度(允许股权成本隐含利息同借款利息一样进行税前扣除),进一步降低了有效税率,较大提高了辖区投资竞争力。
支持企业研发税收优惠力度加大
为鼓励企业创新研发,提高投资竞争力,各辖区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以此加大对企业研发支持力度。大多数辖区采用直接方式与间接方式相结合的手段鼓励研发,直接方式包括发放研发奖励补助、政府购买研发服务等,间接方式则是对研发人员工资及相关研发活动提供税收优惠。
2000年,经合组织成员国中只有19个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而2021年增至33个。2006年—2020年,在可统计的46个辖区中,有31个辖区的政府研发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有所增加。2020年,16个经合组织成员国通过税收优惠为企业提供50%以上的研发支持,这一比例在意大利、日本等7个辖区高达75%或以上。而爱沙尼亚、芬兰等辖区政府完全通过直接方式支持研发。
对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给予税收优惠可有效降低其研发投入的成本,并降低企业所得税平均有效税率。2019年—2022年,研发资本成本从0.4%下降至0.1%,企业所得税研发平均有效税率从14.9%下降至13.9%。税收优惠促使企业研发资本成本在2021年下降97%,在2022年下降95%。
为进一步鼓励研发,许多辖区还出台知识产权税收优惠制度,并允许对某些知识产权所得按比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更低的税率征税。企业所得税统计数据库审核了46个辖区所实施的61项知识产权税收优惠制度,其中43项制度属于无害的,所适用的税率减免程度各不相同,有的予以全额免税,有的减按法定税率的40%征税。
国别报告对跨国企业全球活动进行全面监管
根据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第13项行动计划“转让定价文档和国别报告”的要求,收入超过7.5亿欧元的跨国企业每年提交国别报告,各辖区税务部门整合国别报告以及其他工具,形成最大合力,实现对跨国企业的全球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监管,从而提高政府对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的风险评估水平和防范打击力度。
2023年版的统计数据包括52个司法管辖区提交的国别报告,涵盖近7000家跨国企业的经济活动。国别报告统计数据显示: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2019财年和2020财年,跨国企业总体利润大幅下降;在大部分辖区,跨国企业的税收占企业所得税比重较大,且呈增长态势,部分辖区超过40%;跨国企业的利润申报地与经济活动发生地不一致,跨国企业各辖区之间的经济活跃度和利润分布呈现倒挂现象,即在高收入和中等收入辖区,跨国企业有较多的雇员数量和有形资产,产生利润的比例却较低,而在投资中心,跨国企业只拥有4%的雇员数量和11%的有形资产,却赚取了约30%的利润;不同辖区之间开展的经济活动存在差异,在高收入和中等收入辖区,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和劳务服务业为支柱产业,而在投资中心,股权、基金等非货币性资产交易为收入来源。
首度引入预提所得税税率数据
值得关注的是,跟第四版报告相比,第五版报告引入了预提所得税税率统计数据。
预提所得税税率数据集包含截至2023财年适用的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的平均标准预提税税率,也把司法管辖区分为高中低三类收入辖区以及投资中心。
为了避免双重征税、过度征税,确保对外投资的税收公平,双边税收协定应运而生。近年来,企业所得税税收数据库涵盖的131个司法管辖区签订的税收协定大幅增加,从1990年的1000个发展成为2023年的近4500个。数据显示,基于税收协定的预提税税率远远低于国内法律下适用的预提税税率。这就意味着越来越多国家开始关注国际税收业务,积极帮助本国企业消除跨境服务、贸易以及投资中的税收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