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施行的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首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
2018年1月1日施行的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首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对于河北这样一个内环京津、外环渤海、地理位置特殊,并且以传统原材料和能源为主的重化工大省而言,积极实施环保税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环保税开征5年来,河北省税务部门立足省情,主动作为,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在加强环保税征管上出实招、谋实事、求实效,在引导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推进“双碳”目标实现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笔者结合河北环保税征管实践,探讨如何持续落实好环保税绿色税收政策,更好发挥税收在环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突出正向激励,推动社会经济绿色发展
环保税由过去环保部门征收的排污费“费改税”而来,环保税法的施行,对于解决排污费征收过程中执法刚性不足和部门干预等问题发挥了显著作用。排污纳税成本上升,短期内倒逼企业在排污纳税与技术改造之间作出取舍,长期内则引导企业转变发展思路、减少污染排放。
截至2022年底,河北省环保税纳税人户数增加至48120户,环保税促进社会经济绿色发展的效应日益显现。2022年,河北省PM2.5平均浓度降为36.8微克/立方米,较2018年下降40.6%,达到有监测数据以来历史最好水平,所有设区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均在全国重点城市后十名之外,张家口市2022年PM2.5平均浓度降至17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首次进入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前十名,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提高42.1个百分点,单位GDP能耗较2018年下降22%。数据显示,税务部门充分发挥环保税作用,为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作出了积极贡献。
环保税最重要的意义,在于促进企业自觉开展节能减排、绿色低碳的经营生产工作。5年来,河北省享受环保税减免的排污企业呈递增趋势,有越来越多企业通过节能减排享受到了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在引导排污企业加大治理力度、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改善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鼓励企业清洁生产、集中处理、循环利用,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方面作用日益增强。环保税“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激励机制效应逐步发挥。
例如,河北燕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在对环保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上,2018年投资5.4亿元,2019年投资3.85亿元,2020年投资2.8亿元,用于脱硫、脱硝、消白工程及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既有效降低了污染物浓度,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量,又充分享受了包括环保税在内的各种税收优惠,实现经济社会效益双丰收。
积极主动作为,促进税收征管质效提升
从实施效应看,环保税在引导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施行5年的实践来看,也面临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影响了环保税绿色职能的充分发挥。面对现状,河北税务部门依托现有条件,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多措并举推动环保税管理水平提升。
完善制度建设。税务部门结合本省环保工作实际,并联合财政、环保等部门先后出台《关于河北省环境保护税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等6个制度文件,从差别税额设定到全面加强征管等多方面进行了制度设计及安排,为深入贯彻环保税法、加强重点行业管理、全面提升征管水平打下坚实制度基础。
深化部门协作。河北省税务局与省生态环境厅建立常态化工作协商机制,建成环保税线上复核系统,优化涉税数据传递工作流程,提升外部数据应用质效;联合开发“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排污许可、在线监测、环保处罚、复核提请及反馈等信息的共享。平台上线以来,接收生态环境部门共享数据132万条,推动环保税共治水平取得显著提升。
优化纳税服务。河北税务部门针对纳税人反映比较集中和突出的问题,依托“十税合并申报”工作,以优化系统、提升纳税人申报便捷度为着力点,将环保自动监测系统、金税三期和电子税务局打通,减免税优惠政策嵌入申报系统,实现数据互联、批量导入、一键申报、优惠自动识别等功能,减轻了纳税人申报负担,为纳税人节约了一半办税时间。
推进风险监管。税务部门根据河北企业、行业特点,按照事前预防、事中提醒、事后控制的原则,建立风险监控指标库,细化风险应对措施,规范常态化的风险管理;依托税收大数据平台开发“环保税外部数据应用模块”,实现了疑点数据自动扫描、风险任务分类推送、核查反馈系统考核,有力推动了环保税以数治税、精准监管。
探索创新举措,发挥绿色税收职能作用
5年来,尽管河北税务部门在加强环保税征管上做了一些工作,但也要看到,一些制约环保税征管的工作难题仍然存在。为更好发挥环保税“绿色税制”作用,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探索研究。
一是在现行制度下,重点加强排污许可制与环保税的应用衔接。排污许可制是环境保护管理的基础制度之一,作用十分重要,如能与环保税征管进一步衔接,将有效改进目前环保税征管中的纳税人识别不全、污染物排放量确定难、计税依据复杂、比对复核程序不畅等问题,从而简化征管,降低征纳成本。应用衔接的重点可以从对接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入手,扩大应纳入环保税管理纳税人的覆盖面;进一步修订环保、税务两部门的信息共享数据标准,实现环保税纳税人认定和税源信息采集更加高效、精准;将环保部门对排污许可企业的审核执行报告中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与环保税申报情况进行比对,增强税务部门对污染物排放量的监控,提高申报数据质量。
二是逐步改进税制,提高环保税绿色税收职能作用。一方面,根据各地环境治理情况和治理需要,建议通过立法程序适时适当优化税率标准、提高环境使用成本,影响企业排污选择,同时进一步优化征税范围,将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危害大的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整体纳入征税范围,使环保税更好地发挥促使纳税人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的作用;另一方面,可通过政府主导、清单管理等方式,提高对环保与税务部门在污染物监测、数据传输交换、纳税申报复核等方面的刚性责任约束,同时,共同研究数据传输准确性、排放口申报范围、固体废物排放申报规则等污染物排放计算技术性规则,形成对纳税人的监管合力;针对当前减免税政策仅考虑污染物排放浓度值造成的不公平和激励的无效性,建议将环保税的减征标准设置为污染物排放浓度值和污染物排放总量两方面指标,规定超过许可排放总量的企业不享受减征政策。
三是多点发力,加强税务部门自身建设。持续强化重点行业管理,对钢铁、火电、热力等重点排污行业制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逐步建立起重点行业环保税全过程监管机制;着力夯实管理基础,建立征管操作规范,加大对征管人员的专项培训力度,提高基层税务部门环保税管理能力;健全风险管理机制,针对当前征管易发多发问题,加强外部数据应用和税种联动分析,逐步建立健全环保税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和模型;规范监测机构检测数据应用,在当前在线监测覆盖范围不够的情况下,对第三方监测机构监测数据使用的范围、频次、真实性、适用性,都要加强审核,确保计税依据、减免税等计算的准确性。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总会计师)
据台湾《旺报》11月18日报道,据陆媒报道,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三部门17日联合召开金融机构座谈会,研究近期房地产金融、信贷投放、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等重点工作。
2018年1月1日施行的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首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对于河北这样一个内环京津、外环渤海、地理位置特殊,并且以传统原材料和能源为主的重化工大省而言,积极实施环保税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环保税开征5年来,河北省税务部门立足省情,主动作为,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在加强环保税征管上出实招、谋实事、求实效,在引导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推进“双碳”目标实现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笔者结合河北环保税征管实践,探讨如何持续落实好环保税绿色税收政策,更好发挥税收在环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突出正向激励,推动社会经济绿色发展
环保税由过去环保部门征收的排污费“费改税”而来,环保税法的施行,对于解决排污费征收过程中执法刚性不足和部门干预等问题发挥了显著作用。排污纳税成本上升,短期内倒逼企业在排污纳税与技术改造之间作出取舍,长期内则引导企业转变发展思路、减少污染排放。
截至2022年底,河北省环保税纳税人户数增加至48120户,环保税促进社会经济绿色发展的效应日益显现。2022年,河北省PM2.5平均浓度降为36.8微克/立方米,较2018年下降40.6%,达到有监测数据以来历史最好水平,所有设区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均在全国重点城市后十名之外,张家口市2022年PM2.5平均浓度降至17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首次进入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前十名,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提高42.1个百分点,单位GDP能耗较2018年下降22%。数据显示,税务部门充分发挥环保税作用,为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作出了积极贡献。
环保税最重要的意义,在于促进企业自觉开展节能减排、绿色低碳的经营生产工作。5年来,河北省享受环保税减免的排污企业呈递增趋势,有越来越多企业通过节能减排享受到了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在引导排污企业加大治理力度、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改善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鼓励企业清洁生产、集中处理、循环利用,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方面作用日益增强。环保税“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激励机制效应逐步发挥。
例如,河北燕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在对环保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上,2018年投资5.4亿元,2019年投资3.85亿元,2020年投资2.8亿元,用于脱硫、脱硝、消白工程及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既有效降低了污染物浓度,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量,又充分享受了包括环保税在内的各种税收优惠,实现经济社会效益双丰收。
积极主动作为,促进税收征管质效提升
从实施效应看,环保税在引导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施行5年的实践来看,也面临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影响了环保税绿色职能的充分发挥。面对现状,河北税务部门依托现有条件,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多措并举推动环保税管理水平提升。
完善制度建设。税务部门结合本省环保工作实际,并联合财政、环保等部门先后出台《关于河北省环境保护税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等6个制度文件,从差别税额设定到全面加强征管等多方面进行了制度设计及安排,为深入贯彻环保税法、加强重点行业管理、全面提升征管水平打下坚实制度基础。
深化部门协作。河北省税务局与省生态环境厅建立常态化工作协商机制,建成环保税线上复核系统,优化涉税数据传递工作流程,提升外部数据应用质效;联合开发“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排污许可、在线监测、环保处罚、复核提请及反馈等信息的共享。平台上线以来,接收生态环境部门共享数据132万条,推动环保税共治水平取得显著提升。
优化纳税服务。河北税务部门针对纳税人反映比较集中和突出的问题,依托“十税合并申报”工作,以优化系统、提升纳税人申报便捷度为着力点,将环保自动监测系统、金税三期和电子税务局打通,减免税优惠政策嵌入申报系统,实现数据互联、批量导入、一键申报、优惠自动识别等功能,减轻了纳税人申报负担,为纳税人节约了一半办税时间。
推进风险监管。税务部门根据河北企业、行业特点,按照事前预防、事中提醒、事后控制的原则,建立风险监控指标库,细化风险应对措施,规范常态化的风险管理;依托税收大数据平台开发“环保税外部数据应用模块”,实现了疑点数据自动扫描、风险任务分类推送、核查反馈系统考核,有力推动了环保税以数治税、精准监管。
探索创新举措,发挥绿色税收职能作用
5年来,尽管河北税务部门在加强环保税征管上做了一些工作,但也要看到,一些制约环保税征管的工作难题仍然存在。为更好发挥环保税“绿色税制”作用,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探索研究。
一是在现行制度下,重点加强排污许可制与环保税的应用衔接。排污许可制是环境保护管理的基础制度之一,作用十分重要,如能与环保税征管进一步衔接,将有效改进目前环保税征管中的纳税人识别不全、污染物排放量确定难、计税依据复杂、比对复核程序不畅等问题,从而简化征管,降低征纳成本。应用衔接的重点可以从对接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入手,扩大应纳入环保税管理纳税人的覆盖面;进一步修订环保、税务两部门的信息共享数据标准,实现环保税纳税人认定和税源信息采集更加高效、精准;将环保部门对排污许可企业的审核执行报告中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与环保税申报情况进行比对,增强税务部门对污染物排放量的监控,提高申报数据质量。
二是逐步改进税制,提高环保税绿色税收职能作用。一方面,根据各地环境治理情况和治理需要,建议通过立法程序适时适当优化税率标准、提高环境使用成本,影响企业排污选择,同时进一步优化征税范围,将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危害大的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整体纳入征税范围,使环保税更好地发挥促使纳税人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的作用;另一方面,可通过政府主导、清单管理等方式,提高对环保与税务部门在污染物监测、数据传输交换、纳税申报复核等方面的刚性责任约束,同时,共同研究数据传输准确性、排放口申报范围、固体废物排放申报规则等污染物排放计算技术性规则,形成对纳税人的监管合力;针对当前减免税政策仅考虑污染物排放浓度值造成的不公平和激励的无效性,建议将环保税的减征标准设置为污染物排放浓度值和污染物排放总量两方面指标,规定超过许可排放总量的企业不享受减征政策。
三是多点发力,加强税务部门自身建设。持续强化重点行业管理,对钢铁、火电、热力等重点排污行业制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逐步建立起重点行业环保税全过程监管机制;着力夯实管理基础,建立征管操作规范,加大对征管人员的专项培训力度,提高基层税务部门环保税管理能力;健全风险管理机制,针对当前征管易发多发问题,加强外部数据应用和税种联动分析,逐步建立健全环保税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和模型;规范监测机构检测数据应用,在当前在线监测覆盖范围不够的情况下,对第三方监测机构监测数据使用的范围、频次、真实性、适用性,都要加强审核,确保计税依据、减免税等计算的准确性。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总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