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再次公布一条政策!进一步实施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再次公布一条政策!进一步实施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决定自2023年3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等实行告知承诺制。
具体政策如何解读?适用哪些税务证明事项?现在一起来看看吧!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现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列入目录内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证明等6项税务证明事项(附件1)实行告知承诺制。
二、实行告知承诺制税务证明事项的承诺方式、法律责任、不适用情形,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公告》(2021年第2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税务机关通过办税服务场所和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及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附件2),方便纳税人查阅、索取或下载。
四、本公告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
2.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1月5日
据台湾《旺报》11月18日报道,据陆媒报道,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三部门17日联合召开金融机构座谈会,研究近期房地产金融、信贷投放、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等重点工作。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再次公布一条政策!进一步实施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决定自2023年3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等实行告知承诺制。
具体政策如何解读?适用哪些税务证明事项?现在一起来看看吧!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现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列入目录内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证明等6项税务证明事项(附件1)实行告知承诺制。
二、实行告知承诺制税务证明事项的承诺方式、法律责任、不适用情形,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公告》(2021年第2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税务机关通过办税服务场所和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及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附件2),方便纳税人查阅、索取或下载。
四、本公告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
2.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