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商务部等部门组织实施《“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商务部等部门组织实施《“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共同富裕,围绕商务工作“三个重要”新定位,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外贸要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发展方式转型;坚持绿色引领,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坚持数字赋能,加快数字化转型;坚持互利共赢,提升开放合作水平;坚持安全发展,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规划》展望了2035年外贸高质量发展前景,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将努力实现贸易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协调创新水平进一步提高、畅通循环能力进一步提升、贸易开放合作进一步深化、贸易安全体系进一步完善的目标。
《规划》从优化货物贸易结构、创新发展服务贸易、加快发展贸易新业态、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构建绿色贸易体系、推进内外贸一体化、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深化“一带一路”贸易畅通合作、强化风险防控体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10个方面,明确了45项重点任务。制定了6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各地、各部门统筹推进《规划》实施工作,确保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商务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中央财办,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国际发展合作署、银保监会、证监会、邮政局、外汇局、知识产权局,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现将《“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规划》细化落实政策举措,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请国务院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按照部际联席会议机制要求,形成工作合力,完善配套措施,指导并支持各地方做好《规划》落实工作。
三、商务部将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协调指导,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商务部
2021年11月18日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2年2月18日(星期五)下午3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党组成员、秘书长赵辰昕,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负责人陶青、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符金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戴诗友介绍…
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商务部等部门组织实施《“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共同富裕,围绕商务工作“三个重要”新定位,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外贸要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发展方式转型;坚持绿色引领,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坚持数字赋能,加快数字化转型;坚持互利共赢,提升开放合作水平;坚持安全发展,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规划》展望了2035年外贸高质量发展前景,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将努力实现贸易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协调创新水平进一步提高、畅通循环能力进一步提升、贸易开放合作进一步深化、贸易安全体系进一步完善的目标。
《规划》从优化货物贸易结构、创新发展服务贸易、加快发展贸易新业态、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构建绿色贸易体系、推进内外贸一体化、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深化“一带一路”贸易畅通合作、强化风险防控体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10个方面,明确了45项重点任务。制定了6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各地、各部门统筹推进《规划》实施工作,确保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商务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中央财办,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国际发展合作署、银保监会、证监会、邮政局、外汇局、知识产权局,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现将《“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规划》细化落实政策举措,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请国务院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按照部际联席会议机制要求,形成工作合力,完善配套措施,指导并支持各地方做好《规划》落实工作。
三、商务部将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协调指导,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商务部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