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3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为确保相关政策顺利实施,税务总局制发本公告,就相关征管问题进…
2022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3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为确保相关政策顺利实施,税务总局制发本公告,就相关征管问题进…
国际贸易和气候变化的交互作用一直以来都是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议题。
随着各国公布月度消费者物价指数(CPI),“纪录”这个字眼频频出现。
今天小编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梳理了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的几个热点问答。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副司长刘运毛就上述政策的重点内容以及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解读。
季春时节,花开漫野。一条条“四好农村路”串起了安徽省郎溪县的茶园和村庄,更串起了乡村旅游产业。
2022年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作出的重大决策,对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具有重大意义。
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一图了解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这项留抵退税新政惠及面广,优惠力度大,其中有些细微的政策规定,实务中需重点关注。
随着全球能源危机发展起来的新能源汽车,被视为新时代最理想的交通工具。近年来,世界各国积极开发新能源与可替代性能源,用以解决能源危机以及保护环境。您是否想知道出口新能源汽车和电池需要取得目的地国家的什么认证?符合哪些标准呢?下面就请一起来了解一下。
2022年3月21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公告”),明确了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10日发布。
1月1日,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贸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在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及中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10个国家率先生效。
据新华社,《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10日发布。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意见为今后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