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小规模企业在顶额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便销声匿迹——办案人员查信息、核票流,从企业留下的蛛丝马迹中一路追踪,最终挖出一条涉及逾百户企业的黑色虚开链条。
百户企业开票后“失踪”
大量小规模企业在顶额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便销声匿迹——办案人员查信息、核票流,从企业留下的蛛丝马迹中一路追踪,最终挖出一条涉及逾百户企业的黑色虚开链条。
不久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组织开展了虚开电子发票违法态势专项综合分析活动。该局抽调多名业务骨干组建数据分析团队,运用智慧稽查软件系统构建多个风险数据模型,并抽取具有长期零申报等疑点指标的企业开展案头分析。在此过程中,检查人员发现,深圳市C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等120多户企业发票等信息异常,具有较高涉税风险。
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马上组织检查人员调取这些高风险企业的征管数据、申领发票数据和申报信息等,结合其经营业务进行集中研判和分析。通过仔细分析、比对企业的开票清单和经营数据,发现深圳市C公司等120多户企业经营活动反常,疑点十分突出:
其一,开票信息显示,这些企业的开票金额全部为顶额开具;从开票时间上看,企业的开票时间点全都集中选择在凌晨,并且在1天时间内就把当月企业可开具的发票数量一次性全部开完。
其二,C公司等120户企业开具发票品名与公司经营业务并不匹配。以C公司为例,征管信息显示其主要从事日用品、电子产品等销售业务,但其对外开具的发票品名却大多为防疫物资、医药用品等。并且检查人员经过初步核查发现,这120户企业大多已处于走逃或失联状态,其中非正常户占比超过了90%。
其三,这逾百户经营异常企业,全部为2019年4月~2020年7月这段时间集中注册成立,均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企业。在短短不到两年时间里,这些企业已对外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超过15万份,涉及纸质普通发票和电子普通发票两种类型,涉及金额高达10亿多元。
综合初期调查分析结果,检查人员认为,C公司等120户企业的开票时间、开票品名和手法高度雷同,而且企业在顶格开具发票后便销声匿迹,具有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重大嫌疑,并且背后很可能有违法团伙操纵。
疑点企业众多、涉及金额巨大,必须立即采取行动,以防止更多国家税款流失!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迅速将初步核查情况向深圳市公安局进行了通报,税警两部门决定抽调业务骨干成立联合专案组,共同实施调查。
中介公司的隐秘生意
由于该案涉及企业户数多,并且大部分涉案企业已处于走逃或失联状态,为确保调查有条不紊迅速推进,专案组制定了详细的调查预案,决定首先集中力量对C公司实施调查,以此作为切入口,推动案件调查取证工作进程。
办案人员对C公司经营情况及涉及人员实施了缜密核查。专案组利用大数据平台对C公司数据进行筛查清分时,发现C公司申领发票的经办人沈某的手机号码在2019年4月~2020年7月期间,竟然与几百条纸质发票邮寄的信息和记录有关联,而这些邮寄发票的收件地址均为深圳市Z大厦的某房间。
专案组立即对这个电话号码和收件地址进行排查,发现Z大厦某房间有家注册公司名为深圳市T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公司”),工商登记信息显示,这是一家从事工商注册、税务代理的中介企业。
这家中介公司大量办理领用发票业务?是为多家企业服务?还是另有蹊跷?
为避免打草惊蛇,专案组决定先进行暗访。通过外围调查和对有关人员进行询问,专案组了解到,T公司表面上从事公司注册、税务代理、记账报税服务等企业涉税代理业务,但私下里却做着买卖空壳公司的非法生意。
为尽快找到证据,专案组经过研究,决定排查T公司的资金流情况。在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的协助下,专案组掌握了T公司的银行流水情况。在核查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C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即为沈某,其控制的C公司与T公司有着密切的业务往来,在不到15个月的时间里,沈某共计向T公司账户汇入款项逾百万元。
专案组经过进一步核查发现,沈某向T公司账户的汇款活动,与涉案企业的对外开票活动存在关联性。每次沈某银行付款后不久,就会有一批疑点企业开始“营运”并对外大量开具发票。专案组认为,核查发现的情况显示,沈某向T公司账户支付的大量资金,很可能是T公司为沈某等人输送空壳企业的“好处费”。
随着调查的深入,沈某等人控制大量小规模企业,继而对外大量开票的“经营”链条,渐渐浮出水面。
“狡兔三窟”难逃法网恢恢
在对初期调查取得的战果进行分析研讨后,针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过互联网就可完成领票、开具、传递等多项工作的特点,为加速案件查办进程,专案组决定转移核查方向,以涉案嫌疑人为重点,对沈某等企业人员加强监控,以挖掘违法线索、有效采集证据。
专案组在监控过程中发现,沈某等人在购买空壳企业后,便会通过网络发布“票据销售”信息,并与有意愿交易的买家交流收集相关信息,在此过程中沈某等人会主动告知买家其“收费标准”,以及交易方式等。
随着调查监控等活动的深入,专案组逐渐掌握了以沈某为首的涉嫌虚开团伙的多项违法证据,接下来案件查办的重要一步,是锁定该团伙的开票地点。
专案组发现,沈某团伙在日常活动时非常狡猾,警惕性很强。为了降低暴露风险,沈某团伙刻意选择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业务操作”,并且在开票时间、开票地点的选择方面非常小心,具有一定的反侦察意识。
为了不打草惊蛇,充分取证,并实现将违法团伙一网打尽的目标,专案组耐心进行了1个多月的定位筛查,对涉案人员“工作业务”动态、行为轨迹做了大量细致的核查工作。经过不断分析比对和圈定缩小范围,专案组在取得翔实证据的同时,最终追踪锁定了沈某团伙的开票地点——广东省陆丰、普宁等地市。
专案组分析,沈某虚开团伙之所以舍近求远,没有选择将深圳作为开票地,是试图利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的便利性,通过跨地区开票的方式,逃避税务机关的监管。
但他们没想到的是,在信息技术的助力下,他们的所作所为,皆是枉然,根本逃不过税务人员的眼睛。
经调查,沈某团伙在深圳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票种核定和UKey领用手续后,随即就在广东省陆丰、普宁等地通过网络登录电子税务局的方式,完成领票和对外虚开等活动,并以此非法牟利。
至此,案情水落石出。随后,专案组按计划在深圳和广东省陆丰、普宁等地同时发起代号为“护航1号”的抓捕行动。行动当天,共出动税警人员70余人,摧毁违法窝点4个,以沈某为首的5名违法团伙人员悉数落网。
沈某等5名主要涉案违法嫌疑人到案后,对其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沈某等5名人员结成团伙,通过购买方式控制和获得大量空壳企业后,采取异地开票方式,共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5.8万余份,涉案金额10.05亿元,其中虚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3.7万余份,虚开金额共2.35亿元。
目前,沈某等5名主要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审查准备提起公诉。
税案评析
这是近期深圳市税警合作破获的一起较为典型的虚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违法犯罪案件。违法团伙通过非法手段控制大量空壳企业后,骗领发票对外大肆虚开,严重扰乱国家税收经济秩序。
在本案疑点线索分析,以及随后的调查取证过程中,信息技术均发挥了关键作用。深圳市税务机关“智慧稽查”1.0版软件上线后,税务稽查部门不断根据工作实践情况深化应用,建立风险模型,定期开展选案分析等工作,有效提高了风险企业的疑点排查和识别效率。本案中,检查人员即是利用信息软件系统,迅速识别发现了涉案企业违法线索。
在案件的查办过程中,检查人员联合公安部门,以大数据平台的识别结果为基础,通过深入分析嫌疑企业基本信息,大力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查证、取证等工作,精准勾勒出涉案违法团伙的业务链条和行动轨迹,最终将违法团伙一网打尽。
本案的成功查处,对今后税务机关防范和遏制类似虚开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启示。
一是税务机关应探索建立税务UKey定位管理机制。税务UKey是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的身份认证及信息加密设备,用于帮助纳税人进行发票开具业务。针对本案中违法团伙虚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违法特点,为防范和遏制类似虚开违法活动发生,税务机关应以网络通信技术为依托,尝试探索在UKey设备上增加定位功能,并相应在发票管理软件中增加企业开票位置识别管理功能。这样,在日常监管中,如发现企业存在虚开违法迹象时,检查人员便可根据开票定位信息迅速采取措施,阻断违法行为,增强打击效能。
二是加强电子发票风险预警管理。税务机关应进一步建立完善虚开风险指标特征库和数据模型,并持续完善征管风险数据指标的关联规则数据算法。以此为基础,对开具电子发票的企业的申报信息、经营数据、票流信息实施动态预警监控。对于运输费用、水电生产费用与企业销售额不匹配、短时间开票额剧增,以及长期零申报等指标异常企业,及时开展风险评估与核查,以增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虚开的防范和打击能力。(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局长 蔡伟群)
2022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已于2022年1月1日生效,共有352处修订,新启用10位HS编码2264条,停用10位HS编码1828条。此次税目调整较大,涉及行业广,如果没有及时变更手册和账册商品编码,将影响正常通关。
1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广西河池、新疆乌鲁木齐、陕西延安、深圳、江西九江税务部门5起涉税违法案件,对不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百户企业开票后“失踪”
大量小规模企业在顶额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便销声匿迹——办案人员查信息、核票流,从企业留下的蛛丝马迹中一路追踪,最终挖出一条涉及逾百户企业的黑色虚开链条。
不久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组织开展了虚开电子发票违法态势专项综合分析活动。该局抽调多名业务骨干组建数据分析团队,运用智慧稽查软件系统构建多个风险数据模型,并抽取具有长期零申报等疑点指标的企业开展案头分析。在此过程中,检查人员发现,深圳市C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等120多户企业发票等信息异常,具有较高涉税风险。
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马上组织检查人员调取这些高风险企业的征管数据、申领发票数据和申报信息等,结合其经营业务进行集中研判和分析。通过仔细分析、比对企业的开票清单和经营数据,发现深圳市C公司等120多户企业经营活动反常,疑点十分突出:
其一,开票信息显示,这些企业的开票金额全部为顶额开具;从开票时间上看,企业的开票时间点全都集中选择在凌晨,并且在1天时间内就把当月企业可开具的发票数量一次性全部开完。
其二,C公司等120户企业开具发票品名与公司经营业务并不匹配。以C公司为例,征管信息显示其主要从事日用品、电子产品等销售业务,但其对外开具的发票品名却大多为防疫物资、医药用品等。并且检查人员经过初步核查发现,这120户企业大多已处于走逃或失联状态,其中非正常户占比超过了90%。
其三,这逾百户经营异常企业,全部为2019年4月~2020年7月这段时间集中注册成立,均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企业。在短短不到两年时间里,这些企业已对外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超过15万份,涉及纸质普通发票和电子普通发票两种类型,涉及金额高达10亿多元。
综合初期调查分析结果,检查人员认为,C公司等120户企业的开票时间、开票品名和手法高度雷同,而且企业在顶格开具发票后便销声匿迹,具有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重大嫌疑,并且背后很可能有违法团伙操纵。
疑点企业众多、涉及金额巨大,必须立即采取行动,以防止更多国家税款流失!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迅速将初步核查情况向深圳市公安局进行了通报,税警两部门决定抽调业务骨干成立联合专案组,共同实施调查。
中介公司的隐秘生意
由于该案涉及企业户数多,并且大部分涉案企业已处于走逃或失联状态,为确保调查有条不紊迅速推进,专案组制定了详细的调查预案,决定首先集中力量对C公司实施调查,以此作为切入口,推动案件调查取证工作进程。
办案人员对C公司经营情况及涉及人员实施了缜密核查。专案组利用大数据平台对C公司数据进行筛查清分时,发现C公司申领发票的经办人沈某的手机号码在2019年4月~2020年7月期间,竟然与几百条纸质发票邮寄的信息和记录有关联,而这些邮寄发票的收件地址均为深圳市Z大厦的某房间。
专案组立即对这个电话号码和收件地址进行排查,发现Z大厦某房间有家注册公司名为深圳市T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公司”),工商登记信息显示,这是一家从事工商注册、税务代理的中介企业。
这家中介公司大量办理领用发票业务?是为多家企业服务?还是另有蹊跷?
为避免打草惊蛇,专案组决定先进行暗访。通过外围调查和对有关人员进行询问,专案组了解到,T公司表面上从事公司注册、税务代理、记账报税服务等企业涉税代理业务,但私下里却做着买卖空壳公司的非法生意。
为尽快找到证据,专案组经过研究,决定排查T公司的资金流情况。在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的协助下,专案组掌握了T公司的银行流水情况。在核查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C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即为沈某,其控制的C公司与T公司有着密切的业务往来,在不到15个月的时间里,沈某共计向T公司账户汇入款项逾百万元。
专案组经过进一步核查发现,沈某向T公司账户的汇款活动,与涉案企业的对外开票活动存在关联性。每次沈某银行付款后不久,就会有一批疑点企业开始“营运”并对外大量开具发票。专案组认为,核查发现的情况显示,沈某向T公司账户支付的大量资金,很可能是T公司为沈某等人输送空壳企业的“好处费”。
随着调查的深入,沈某等人控制大量小规模企业,继而对外大量开票的“经营”链条,渐渐浮出水面。
“狡兔三窟”难逃法网恢恢
在对初期调查取得的战果进行分析研讨后,针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过互联网就可完成领票、开具、传递等多项工作的特点,为加速案件查办进程,专案组决定转移核查方向,以涉案嫌疑人为重点,对沈某等企业人员加强监控,以挖掘违法线索、有效采集证据。
专案组在监控过程中发现,沈某等人在购买空壳企业后,便会通过网络发布“票据销售”信息,并与有意愿交易的买家交流收集相关信息,在此过程中沈某等人会主动告知买家其“收费标准”,以及交易方式等。
随着调查监控等活动的深入,专案组逐渐掌握了以沈某为首的涉嫌虚开团伙的多项违法证据,接下来案件查办的重要一步,是锁定该团伙的开票地点。
专案组发现,沈某团伙在日常活动时非常狡猾,警惕性很强。为了降低暴露风险,沈某团伙刻意选择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业务操作”,并且在开票时间、开票地点的选择方面非常小心,具有一定的反侦察意识。
为了不打草惊蛇,充分取证,并实现将违法团伙一网打尽的目标,专案组耐心进行了1个多月的定位筛查,对涉案人员“工作业务”动态、行为轨迹做了大量细致的核查工作。经过不断分析比对和圈定缩小范围,专案组在取得翔实证据的同时,最终追踪锁定了沈某团伙的开票地点——广东省陆丰、普宁等地市。
专案组分析,沈某虚开团伙之所以舍近求远,没有选择将深圳作为开票地,是试图利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的便利性,通过跨地区开票的方式,逃避税务机关的监管。
但他们没想到的是,在信息技术的助力下,他们的所作所为,皆是枉然,根本逃不过税务人员的眼睛。
经调查,沈某团伙在深圳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票种核定和UKey领用手续后,随即就在广东省陆丰、普宁等地通过网络登录电子税务局的方式,完成领票和对外虚开等活动,并以此非法牟利。
至此,案情水落石出。随后,专案组按计划在深圳和广东省陆丰、普宁等地同时发起代号为“护航1号”的抓捕行动。行动当天,共出动税警人员70余人,摧毁违法窝点4个,以沈某为首的5名违法团伙人员悉数落网。
沈某等5名主要涉案违法嫌疑人到案后,对其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沈某等5名人员结成团伙,通过购买方式控制和获得大量空壳企业后,采取异地开票方式,共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5.8万余份,涉案金额10.05亿元,其中虚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3.7万余份,虚开金额共2.35亿元。
目前,沈某等5名主要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审查准备提起公诉。
税案评析
这是近期深圳市税警合作破获的一起较为典型的虚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违法犯罪案件。违法团伙通过非法手段控制大量空壳企业后,骗领发票对外大肆虚开,严重扰乱国家税收经济秩序。
在本案疑点线索分析,以及随后的调查取证过程中,信息技术均发挥了关键作用。深圳市税务机关“智慧稽查”1.0版软件上线后,税务稽查部门不断根据工作实践情况深化应用,建立风险模型,定期开展选案分析等工作,有效提高了风险企业的疑点排查和识别效率。本案中,检查人员即是利用信息软件系统,迅速识别发现了涉案企业违法线索。
在案件的查办过程中,检查人员联合公安部门,以大数据平台的识别结果为基础,通过深入分析嫌疑企业基本信息,大力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查证、取证等工作,精准勾勒出涉案违法团伙的业务链条和行动轨迹,最终将违法团伙一网打尽。
本案的成功查处,对今后税务机关防范和遏制类似虚开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启示。
一是税务机关应探索建立税务UKey定位管理机制。税务UKey是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的身份认证及信息加密设备,用于帮助纳税人进行发票开具业务。针对本案中违法团伙虚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违法特点,为防范和遏制类似虚开违法活动发生,税务机关应以网络通信技术为依托,尝试探索在UKey设备上增加定位功能,并相应在发票管理软件中增加企业开票位置识别管理功能。这样,在日常监管中,如发现企业存在虚开违法迹象时,检查人员便可根据开票定位信息迅速采取措施,阻断违法行为,增强打击效能。
二是加强电子发票风险预警管理。税务机关应进一步建立完善虚开风险指标特征库和数据模型,并持续完善征管风险数据指标的关联规则数据算法。以此为基础,对开具电子发票的企业的申报信息、经营数据、票流信息实施动态预警监控。对于运输费用、水电生产费用与企业销售额不匹配、短时间开票额剧增,以及长期零申报等指标异常企业,及时开展风险评估与核查,以增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虚开的防范和打击能力。(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局长 蔡伟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