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服平台“全电发票”红字申请操作指引
纳税人取得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票平台”)开具的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由开票方通过电票平台或受票方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开票方依据《确认单》开具红字发票。
纳税人作为受票方如需在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发起红字申请和红字申请确认的操作如下:
本功能支持企业对收到的全电发票发起红字申请。
1、发起红字申请
(1)点击“发起”按钮,弹出对话框,如下图所示:
(2)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选择开票日期、发票类型,点击“查询”按钮,根据条件查询出数据,如下图所示:
(3)选择“开具红字发票原因”,若“开具红字发票原因”选择“开票有误”,则不可选择和修改货物明细,仅支持“全额红冲”,如下图所示:
若“开具红字发票原因”选择“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则需要选择要红冲的货物明细,以及修改相关信息,如下图所示:
(4)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保存成功!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编号:****”,如下图所示:
2、撤销已发起红字确认单
(1)在“发起红字申请页面”页面,选择确认状态为“待确认”,即购方录入待销方确认状态,点击“查询”按钮,根据条件查询出数据,如下图所示:
(2)在需要撤销的数据最后一项,点击“撤销”,提示“撤销成功”,如下图所示:
3、查看已发起红字确认单
(1)在“发起红字申请页面”页面,点击“查询”按钮,根据条件查询出数据,如下图所示:
(2)在数据最后一项,点击“查看”,弹出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如下图所示:
当受票方企业收到全电发票,开票方企业对全电蓝字发票发起红冲后,受票方企业可以通过此功能查询相关的“红字申请信息”,并对其进行确认或否认的操作。确认后,开票方企业可以对全电蓝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
红字申请确认功能支持录入发票号码、销方税号等条件,实现查询红字发票申请信息及确认红字申请的功能。
1、点击页面“查询”查询待确认的红字发票信息,如下图所示:
2、点击“操作”按钮,查看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
3、核对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并对红字申请进行审核,“同意”或“拒绝”。
纳税人取得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票平台”)开具的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由开票方通过电票平台或受票方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开票方依据《确认单》开具红字发票。
纳税人作为受票方如需在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发起红字申请和红字申请确认的操作如下:
本功能支持企业对收到的全电发票发起红字申请。
1、发起红字申请
(1)点击“发起”按钮,弹出对话框,如下图所示:
(2)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选择开票日期、发票类型,点击“查询”按钮,根据条件查询出数据,如下图所示:
(3)选择“开具红字发票原因”,若“开具红字发票原因”选择“开票有误”,则不可选择和修改货物明细,仅支持“全额红冲”,如下图所示:
若“开具红字发票原因”选择“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则需要选择要红冲的货物明细,以及修改相关信息,如下图所示:
(4)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保存成功!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编号:****”,如下图所示:
2、撤销已发起红字确认单
(1)在“发起红字申请页面”页面,选择确认状态为“待确认”,即购方录入待销方确认状态,点击“查询”按钮,根据条件查询出数据,如下图所示:
(2)在需要撤销的数据最后一项,点击“撤销”,提示“撤销成功”,如下图所示:
3、查看已发起红字确认单
(1)在“发起红字申请页面”页面,点击“查询”按钮,根据条件查询出数据,如下图所示:
(2)在数据最后一项,点击“查看”,弹出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如下图所示:
当受票方企业收到全电发票,开票方企业对全电蓝字发票发起红冲后,受票方企业可以通过此功能查询相关的“红字申请信息”,并对其进行确认或否认的操作。确认后,开票方企业可以对全电蓝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
红字申请确认功能支持录入发票号码、销方税号等条件,实现查询红字发票申请信息及确认红字申请的功能。
1、点击页面“查询”查询待确认的红字发票信息,如下图所示:
2、点击“操作”按钮,查看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
3、核对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并对红字申请进行审核,“同意”或“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