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4年,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与公安、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精诚合作,完整破解骗税团伙精心设计的利用贵金属骗取出口退税迷局,首次从吉尔吉斯斯坦引渡逃犯回国,顺利完成涉案国有出口企业骗税定性,挽回税款损失2.48亿元。
历时4年,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与公安、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精诚合作,完整破解骗税团伙精心设计的利用贵金属骗取出口退税迷局,首次从吉尔吉斯斯坦引渡逃犯回国,顺利完成涉案国有出口企业骗税定性,挽回税款损失2.48亿元。
2017年6月的一天,首都机场,北京X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出口香港的有接头电导体和空心电感器被海关当场扣下。随即,北京市税务部门接到海关通报的该企业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的线索。
原来,X公司向海关申报出口的有接头电导体和空心电感器单价较高,申报金额巨大,但现场开箱查验时发现,货物不仅包装简易、加工粗劣,且无品牌、无型号、无生产厂家。经初步检测,货物主要材质为纯度99.9%的白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贵金属和宝石为主要原材料的货物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98号)规定,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的货物,如果其原材料成本80%以上为白银的,不予退税。海关部门初步判定该公司涉嫌骗取出口退税。
接到线索,北京税务稽查部门集中研判,发现了重重疑点:市场上空心电感器缠绕材料一般为铜箔,并无银箔材质;出口香港的货物,国内供货厂家主要分布在江苏、上海等南方省市,X公司却舍近求远,将货物空运至首都机场再出口,不合常理;X公司产品采购和出口价格倒挂,若算上退税,毛利润也仅约为1%,远低于正常自营出口业务的利润率。
税务、海关组成联合专案组,对X公司出口业务开展调查。但调查刚开始,检查人员就遭遇了阻力。X公司称,为了方便验货、控货,所以要求供货商将出口货物先送到北京再空运出口。X公司的每一份购销合同,都有“出口货物质量不符合外方或出口监管要求,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外方负责验货,外方若未验货出现任何问题,责任由外方承担”等条款。对于如何联系供货方和外商,X公司解释,该公司的业务全部由兄弟公司原副总杨某介绍和推荐,但当检查人员提出约谈杨某时,X公司却答复杨某出国了。
另一端,专案组对上游供货商的外调也不顺利。在江苏某市工业园区的工厂里,偌大的厂房杂乱地散落着几台熔炼炉、拉线机等设备,管理人员和工人不知去向,只有一个不识字也不了解情况的留守人员。检查人员从代理记账会计处取得了凭证资料,但显示工厂货物的白银成本约为79%,恰好低于出口退税政策规定的80%。对其他供货方的调查也存在类似情况。
所有疑点都有“合理”的解释,所有操作都符合政策规定。狡猾的对手给检查人员布下了一个精巧的迷局,妄图逃过一劫。
随着调查深入,检查人员发现,X公司对出口货物不了解,也没有定价权,内外销合同的确认都需经杨某之手。上游供货方所在的多地税务机关反映,杨某曾经以X公司名义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招商引资会,为供货企业站台,与其同行的还有一位香港籍外商张某。检查人员意识到,隐藏在背后的“黑手”浮出水面了。
2018年,与X公司出口同类产品的H公司进入专案组的视野。两家公司出口时间延续,上游供货商交叉,合同外商一致,业务介绍人同为杨某和张某。除在查的白银导线、电感器类产品外,两家公司还共同出口“电流自动控制模块”类产品。
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立即将相关情况向公安部门通报。2019年4月,公安部门正式立案,以税警力量为主体,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共同参与的“8·25”专案组正式成立。
2019年4月~2021年3月,由公安、税务骨干力量组成的检查团队先后奔赴四川、江苏、上海、深圳、辽宁等18个省市,对全链条50余家上游供货企业开展外调取证,通过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和其他金融机构调取涉案企业和个人银行账户信息500多个,查证分析资金交易流水数百万条。
骗税团伙犯罪脉络逐渐清晰,相关证据不断完善。经查证,以张某、杨某为核心的骗税团伙,以利益分成为诱饵,吸引众多企业加入其骗税链条,形成庞大的利益共同体。他们骗取退税、疯狂赚取利益,并合力设置了层层伪装来规避监管和调查。
2019年底,公安部门分别在深圳、南通、仙居等地集中开展收网行动,主要团伙成员相继落网,但团伙主犯杨某和张某却出逃境外。北京公安部门报请公安部,国际刑警组织对二人发布红色通报。经过不懈努力,2021年2月,杨某被吉尔吉斯斯坦警方抓获。北京税务部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汇总证据材料,完善证据链条,提出引渡要求。2021年4月,吉方批准引渡。在公安部门协调下,税务部门派员配合公安机关,将杨某成功押解回国。据悉,这是我国首次从该国引渡逃犯。
作为出口企业,X公司和H公司最终被证实在业务操作中通过收取资金利息等,为骗税团伙提供出口和退税的快速通道,客观上造成国家税款的重大损失,存在骗取出口退税的间接故意。
近日,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已对两户企业出具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处罚决定书,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杨某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其他7名从犯已被人民法院依法作出“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决。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 孙玉洁
本案中,骗税团伙利用贵金属出口退税政策,通过极其隐蔽的欺骗手段获取骗税利益。值得一提的是,本案的骗税团伙为快速回笼骗税资金,借用国有外贸企业“外壳”实施违法行为,极大扰乱了正常出口退税秩序。
北京税警关银在本案查办过程中,精诚协作,创新查办方法,以“联合执法团队”应对“跨境骗税团伙”,充分发挥部门优势,以“大数据”手段精确执法,打赢了一场漂亮的“攻防战”。
以案为鉴,为进一步强化监管,维护税收安全,我认为本案具有以下启示:
第一,以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精神为指导,以六部门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部署为契机,深化多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大信息共享的广度和深度,通过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跨系统的信息共享交流平台,实现快速识别,快速应对,快速打击,有效遏制新型骗税行为的发生。
第二,进一步完善贵金属制品出口监管的法律法规,建立贵金属制品出口申报监管和退税风险管理白名单制度,从根本上填补利用贵金属骗取出口退税的政策漏洞。完善贵金属销售、回收、出口监管政策,加强软件专利权和“即征即退”税收优惠资格审核,从源头堵塞该类型骗取出口退税行为。
第三,强化对国有外贸企业等拥有优良资质、享受快速退税企业的监管和指导,引导其管理人员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依法依规经营,及时堵塞管理漏洞,降低企业违法风险。
2022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已于2022年1月1日生效,共有352处修订,新启用10位HS编码2264条,停用10位HS编码1828条。此次税目调整较大,涉及行业广,如果没有及时变更手册和账册商品编码,将影响正常通关。
1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广西河池、新疆乌鲁木齐、陕西延安、深圳、江西九江税务部门5起涉税违法案件,对不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历时4年,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与公安、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精诚合作,完整破解骗税团伙精心设计的利用贵金属骗取出口退税迷局,首次从吉尔吉斯斯坦引渡逃犯回国,顺利完成涉案国有出口企业骗税定性,挽回税款损失2.48亿元。
2017年6月的一天,首都机场,北京X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出口香港的有接头电导体和空心电感器被海关当场扣下。随即,北京市税务部门接到海关通报的该企业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的线索。
原来,X公司向海关申报出口的有接头电导体和空心电感器单价较高,申报金额巨大,但现场开箱查验时发现,货物不仅包装简易、加工粗劣,且无品牌、无型号、无生产厂家。经初步检测,货物主要材质为纯度99.9%的白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贵金属和宝石为主要原材料的货物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98号)规定,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的货物,如果其原材料成本80%以上为白银的,不予退税。海关部门初步判定该公司涉嫌骗取出口退税。
接到线索,北京税务稽查部门集中研判,发现了重重疑点:市场上空心电感器缠绕材料一般为铜箔,并无银箔材质;出口香港的货物,国内供货厂家主要分布在江苏、上海等南方省市,X公司却舍近求远,将货物空运至首都机场再出口,不合常理;X公司产品采购和出口价格倒挂,若算上退税,毛利润也仅约为1%,远低于正常自营出口业务的利润率。
税务、海关组成联合专案组,对X公司出口业务开展调查。但调查刚开始,检查人员就遭遇了阻力。X公司称,为了方便验货、控货,所以要求供货商将出口货物先送到北京再空运出口。X公司的每一份购销合同,都有“出口货物质量不符合外方或出口监管要求,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外方负责验货,外方若未验货出现任何问题,责任由外方承担”等条款。对于如何联系供货方和外商,X公司解释,该公司的业务全部由兄弟公司原副总杨某介绍和推荐,但当检查人员提出约谈杨某时,X公司却答复杨某出国了。
另一端,专案组对上游供货商的外调也不顺利。在江苏某市工业园区的工厂里,偌大的厂房杂乱地散落着几台熔炼炉、拉线机等设备,管理人员和工人不知去向,只有一个不识字也不了解情况的留守人员。检查人员从代理记账会计处取得了凭证资料,但显示工厂货物的白银成本约为79%,恰好低于出口退税政策规定的80%。对其他供货方的调查也存在类似情况。
所有疑点都有“合理”的解释,所有操作都符合政策规定。狡猾的对手给检查人员布下了一个精巧的迷局,妄图逃过一劫。
随着调查深入,检查人员发现,X公司对出口货物不了解,也没有定价权,内外销合同的确认都需经杨某之手。上游供货方所在的多地税务机关反映,杨某曾经以X公司名义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招商引资会,为供货企业站台,与其同行的还有一位香港籍外商张某。检查人员意识到,隐藏在背后的“黑手”浮出水面了。
2018年,与X公司出口同类产品的H公司进入专案组的视野。两家公司出口时间延续,上游供货商交叉,合同外商一致,业务介绍人同为杨某和张某。除在查的白银导线、电感器类产品外,两家公司还共同出口“电流自动控制模块”类产品。
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立即将相关情况向公安部门通报。2019年4月,公安部门正式立案,以税警力量为主体,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共同参与的“8·25”专案组正式成立。
2019年4月~2021年3月,由公安、税务骨干力量组成的检查团队先后奔赴四川、江苏、上海、深圳、辽宁等18个省市,对全链条50余家上游供货企业开展外调取证,通过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和其他金融机构调取涉案企业和个人银行账户信息500多个,查证分析资金交易流水数百万条。
骗税团伙犯罪脉络逐渐清晰,相关证据不断完善。经查证,以张某、杨某为核心的骗税团伙,以利益分成为诱饵,吸引众多企业加入其骗税链条,形成庞大的利益共同体。他们骗取退税、疯狂赚取利益,并合力设置了层层伪装来规避监管和调查。
2019年底,公安部门分别在深圳、南通、仙居等地集中开展收网行动,主要团伙成员相继落网,但团伙主犯杨某和张某却出逃境外。北京公安部门报请公安部,国际刑警组织对二人发布红色通报。经过不懈努力,2021年2月,杨某被吉尔吉斯斯坦警方抓获。北京税务部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汇总证据材料,完善证据链条,提出引渡要求。2021年4月,吉方批准引渡。在公安部门协调下,税务部门派员配合公安机关,将杨某成功押解回国。据悉,这是我国首次从该国引渡逃犯。
作为出口企业,X公司和H公司最终被证实在业务操作中通过收取资金利息等,为骗税团伙提供出口和退税的快速通道,客观上造成国家税款的重大损失,存在骗取出口退税的间接故意。
近日,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已对两户企业出具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处罚决定书,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杨某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其他7名从犯已被人民法院依法作出“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决。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 孙玉洁
本案中,骗税团伙利用贵金属出口退税政策,通过极其隐蔽的欺骗手段获取骗税利益。值得一提的是,本案的骗税团伙为快速回笼骗税资金,借用国有外贸企业“外壳”实施违法行为,极大扰乱了正常出口退税秩序。
北京税警关银在本案查办过程中,精诚协作,创新查办方法,以“联合执法团队”应对“跨境骗税团伙”,充分发挥部门优势,以“大数据”手段精确执法,打赢了一场漂亮的“攻防战”。
以案为鉴,为进一步强化监管,维护税收安全,我认为本案具有以下启示:
第一,以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精神为指导,以六部门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部署为契机,深化多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大信息共享的广度和深度,通过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跨系统的信息共享交流平台,实现快速识别,快速应对,快速打击,有效遏制新型骗税行为的发生。
第二,进一步完善贵金属制品出口监管的法律法规,建立贵金属制品出口申报监管和退税风险管理白名单制度,从根本上填补利用贵金属骗取出口退税的政策漏洞。完善贵金属销售、回收、出口监管政策,加强软件专利权和“即征即退”税收优惠资格审核,从源头堵塞该类型骗取出口退税行为。
第三,强化对国有外贸企业等拥有优良资质、享受快速退税企业的监管和指导,引导其管理人员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依法依规经营,及时堵塞管理漏洞,降低企业违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