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及贺州市两级税警部门,联合国家税务总局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破获一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虚开案。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及贺州市两级税警部门,联合国家税务总局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破获一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虚开案。该案在广西是首次出现,其中有多家税务中介公司的身影,这些公司在真作代理记账、申报业务的同时,暗地里操控一堆“假企业”集中虚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作案手段隐蔽,性质相当恶劣。
9月7日,广州特派办护航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专业团队像往常一样,运用全国大数据和风险指标监测疑点信息,发现8天前广西有9户企业存在虚开电子专用发票的嫌疑,立即将有关疑点向广西税务局移交。
9月8日,广西税务局接到移交线索后,第一时间联合广西公安厅经侦部门召开税警协作联席会议,通报案源情况,并对涉案企业分析。通过分析,税警双方都认为,这9户企业具有在短时间内集中成立、经常深夜开票、大量开具电子专用发票后失联的特点,其背后很可能是一个虚开电子专用发票团伙。
为挖出幕后实际控制人,广西税警双方迅速联合成立专案组,共建“税案指挥、情报研判、联合办案”中心,利用广西经侦涉税研判基地收集情报,展开追击行动。
收集到大量信息后,专案组为了在更大范围内挖掘线索,采取信息化战法,对四组核心数据开展发散式、穿透式比对分析,将全自治区27户存在共同下游受票企业、经营敏感商品且有悖于正常经营活动的企业作为调查对象。
通过聚合有关企业人员的身份信息、银行账户资金流向、手机通讯、发票“登领开用”等线索,专案组利用技术手段确定,有关企业涉嫌虚开电子专用发票,幕后实际控制人为刘某和韦某,并高度还原了这两个人通过购买亲朋好友身份信息注册“假企业”、大批量对外虚开电子专用发票的违法情况。
经过进一步调查取证,案情明朗,专案组决定收网。
11月1日晚,广西公安厅统一指挥,出动公安、税务60余人,对该案嫌疑人实施抓捕行动。行动中,税警人员捣毁电子专用发票虚开窝点3个,控制涉案财税管理公司员工9人,查获大量公司营业执照、税务Ukey、公章、虚假身份证明等作案工具。面对专案组出示的各种证据,刘某、韦某都对自己虚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专案组最终确定,该虚开电子专用发案团伙的两名主谋刘某、韦某是夫妻关系,他们通过拉拢亲戚、老乡做挂名法定代表人,控制了大量空壳公司,利用这些公司虚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为躲避税务机关对电子专用发票的监管,他们让这些公司在非工作时间有时甚至是深夜集中虚开发票,同时组织公司员工办理一部分正常代办业务,真假混杂。
该虚开团伙可谓机关算尽,但广西税警精诚合作,仅用52天就将其一网打尽。
本案中,两名主谋利用其在财会、税务方面的专业知识,大肆操控虚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性质十分恶劣。对这种有专业性背景的违法犯罪行为,要提前严打,同时加强教育。
专用发票不仅是纳税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商业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销项发票和购货方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必须依法合规使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国自2020年12月21日起逐步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效提升了企业的财务管理效率。该案团伙却利用其有财会和税务知识、对涉税业务办理流程及监管措施有一定了解的专长,通过大量空壳公司在短时间内集中虚开电子专用发票,得手后便走逃,到别处继续干。针对这种明知故犯的违法犯罪行为,税务部门需要加强应对,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目前可以先从两方面着力:
一方面,充分运用大数据及时阻断风险。可以梳理已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设置风险指标,通过实时分析、动态监控等方式,及时发现“正在虚开、准备虚开”的不法分子,比如本案中广州特派办的电子化分析做法。另一方面,通过“教、管、评”等措施,提早防范不法的财税管理中介。“教”是对涉税中介开展防范虚开发票的宣传和警示教育,“管”是对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自律和行政监管的通知》(税总纳服函〔2021〕254号)规定,规范涉税中介的经营行为,“评”是完善现有的涉税中介信用评价管理制度,推动涉税中介依法诚信执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局长 陈建)
2022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已于2022年1月1日生效,共有352处修订,新启用10位HS编码2264条,停用10位HS编码1828条。此次税目调整较大,涉及行业广,如果没有及时变更手册和账册商品编码,将影响正常通关。
1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广西河池、新疆乌鲁木齐、陕西延安、深圳、江西九江税务部门5起涉税违法案件,对不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及贺州市两级税警部门,联合国家税务总局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破获一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虚开案。该案在广西是首次出现,其中有多家税务中介公司的身影,这些公司在真作代理记账、申报业务的同时,暗地里操控一堆“假企业”集中虚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作案手段隐蔽,性质相当恶劣。
9月7日,广州特派办护航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专业团队像往常一样,运用全国大数据和风险指标监测疑点信息,发现8天前广西有9户企业存在虚开电子专用发票的嫌疑,立即将有关疑点向广西税务局移交。
9月8日,广西税务局接到移交线索后,第一时间联合广西公安厅经侦部门召开税警协作联席会议,通报案源情况,并对涉案企业分析。通过分析,税警双方都认为,这9户企业具有在短时间内集中成立、经常深夜开票、大量开具电子专用发票后失联的特点,其背后很可能是一个虚开电子专用发票团伙。
为挖出幕后实际控制人,广西税警双方迅速联合成立专案组,共建“税案指挥、情报研判、联合办案”中心,利用广西经侦涉税研判基地收集情报,展开追击行动。
收集到大量信息后,专案组为了在更大范围内挖掘线索,采取信息化战法,对四组核心数据开展发散式、穿透式比对分析,将全自治区27户存在共同下游受票企业、经营敏感商品且有悖于正常经营活动的企业作为调查对象。
通过聚合有关企业人员的身份信息、银行账户资金流向、手机通讯、发票“登领开用”等线索,专案组利用技术手段确定,有关企业涉嫌虚开电子专用发票,幕后实际控制人为刘某和韦某,并高度还原了这两个人通过购买亲朋好友身份信息注册“假企业”、大批量对外虚开电子专用发票的违法情况。
经过进一步调查取证,案情明朗,专案组决定收网。
11月1日晚,广西公安厅统一指挥,出动公安、税务60余人,对该案嫌疑人实施抓捕行动。行动中,税警人员捣毁电子专用发票虚开窝点3个,控制涉案财税管理公司员工9人,查获大量公司营业执照、税务Ukey、公章、虚假身份证明等作案工具。面对专案组出示的各种证据,刘某、韦某都对自己虚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专案组最终确定,该虚开电子专用发案团伙的两名主谋刘某、韦某是夫妻关系,他们通过拉拢亲戚、老乡做挂名法定代表人,控制了大量空壳公司,利用这些公司虚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为躲避税务机关对电子专用发票的监管,他们让这些公司在非工作时间有时甚至是深夜集中虚开发票,同时组织公司员工办理一部分正常代办业务,真假混杂。
该虚开团伙可谓机关算尽,但广西税警精诚合作,仅用52天就将其一网打尽。
本案中,两名主谋利用其在财会、税务方面的专业知识,大肆操控虚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性质十分恶劣。对这种有专业性背景的违法犯罪行为,要提前严打,同时加强教育。
专用发票不仅是纳税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商业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销项发票和购货方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必须依法合规使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国自2020年12月21日起逐步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效提升了企业的财务管理效率。该案团伙却利用其有财会和税务知识、对涉税业务办理流程及监管措施有一定了解的专长,通过大量空壳公司在短时间内集中虚开电子专用发票,得手后便走逃,到别处继续干。针对这种明知故犯的违法犯罪行为,税务部门需要加强应对,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目前可以先从两方面着力:
一方面,充分运用大数据及时阻断风险。可以梳理已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设置风险指标,通过实时分析、动态监控等方式,及时发现“正在虚开、准备虚开”的不法分子,比如本案中广州特派办的电子化分析做法。另一方面,通过“教、管、评”等措施,提早防范不法的财税管理中介。“教”是对涉税中介开展防范虚开发票的宣传和警示教育,“管”是对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自律和行政监管的通知》(税总纳服函〔2021〕254号)规定,规范涉税中介的经营行为,“评”是完善现有的涉税中介信用评价管理制度,推动涉税中介依法诚信执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局长 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