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许可证申领企业常见问题
1.如何能查询到进、出口某种货物是否需要办理进出口许可证?
首先需要确定该种商品的 HS编码,具体可在海关总署网站导航栏中“互联网+海关”进行查询,点击“我要查”→“重点商品查询”,输入要查询的商品名称或关键字;第二步登录商务部网站,在“政策发布”栏,查找商务部公告公布的年度货物进口、出口、自动进口、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发证目录。目录内商品,如无特殊规定,均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也可通过中国海关报关实用手册中海关商品编号后对应的监管条件,查询是否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件。
2.在海关报关实用手册上监管条件为 O的商品,如何申请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
企业需先在线申办电子钥匙或在线注册,成功后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通过企业端点击无纸申请,填写企业信息表进行在线申报。
3.对进口的旧机电产品有没有年限限制,超过多少年不可以办理进口许可证?
一般情况是 20年。涉及具体商品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商务主管部门。
4.进口商可以申请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和旧机电产品的进口许可证吗?
机电产品自动进口、旧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一般需由进口用户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机电办)进行申请。进口用户作为进口商自行进口时,可以直接申请。
5. 申请许可证前需申领电子钥匙吗?如何申请?
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82号《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调整有关事宜》第一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申请人通过网上申请的方式申请有关货物进出口行政许可,需先领取电子认证证书和电子钥匙,之后使用电子钥匙登录有关系统办理申请”。因此,企业在申请商务部负责的进口、出口、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自动进口等进出口许可证件前,需先申请电子钥匙。
申请机电产品自动进口和进口许可证的申请主体“进口用户”,无须具备进出口经营权;其他许可证的申请均需具备进出口经营权。对于自贸区企业和外资企业,可向发证机构提供证明材料,由发证机构直接注册进出口经营资格信息。
电子钥匙的申请程序请参阅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网站中“办证指南”栏目。
6.电子钥匙的办理时限是多长?可以加急办理吗?
根据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82号《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调整有关事宜》,新申请电子钥匙发证机构验核材料及服务商制作总计不超过7个工作日,另外还要考虑北京送达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快递时间。如确需加急,请与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联系,由发证机构联系相关机构加急办理。
7.电子钥匙的有效期能否从1年延长为2年?
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82号《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调整有关事宜》规定,为维护密码安全,电子钥匙的有效期暂定一年,届时可以提前60天在线更新。
8.电子钥匙过期了,该怎么解决?
在严格执行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82号的前提下,为解决企业反映突出的电子钥匙过期更新时间过长、手续繁琐等问题,许可证局于 2019年 10月 14日下发《关于企业电子钥匙过期更新改为在线办理的通知》,通知从2019年10月15日起,将电子钥匙过期更新、企业名称变更、解锁等电子钥匙办理事项,由邮寄办理调整为企业在线自助更新办理。
更新后的电子钥匙办理流程,请参阅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网站“办证指南”栏目,查看修改后的《企业电子钥匙申请与证书更新简明流程》等。
电子钥匙更新请登录“国富安数字证书业务在线填报系统”(http://careg.ec.com.cn)。
9.电子钥匙可以在线更新吗?
可以。无论电子钥匙是否过期均可在线更新,详情请登录“国富安数字证书业务在线填报系统”(http://careg.ec.com.cn),按提示完成更新。
10.公司有多个部门申请许可证,能申请多把电子钥匙吗?一家公司最多能申请几把电子钥匙?
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82号《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调整有关事宜》第一条第九款规定,“申请人一般只申领1份电子认证证书和 1把电子钥匙,有特殊原因的可最多申领3份电子认证证书和3把电子钥匙”。
11.申请电子钥匙时,需绑定电子印章吗?应如何绑定电子印章?电子印章是做什么用的?
企业申请除农产品关税配额证明以外的所有许可证件前,申请电子钥匙时均需绑定电子印章。电子印章是企业提交电子申请的凭据,也是确保电子许可证完整性、合法性的重要环节。
具体操作可以到我局网站,办证指南栏目下“企业电子印章绑定”查看。
12.申请电子钥匙,有什么相关费用吗?
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82号《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调整有关事宜》第一条第十八款明确规定,“申请人办理电子认证证书和电子钥匙事项不缴纳费用”。
13.全国设有哪些进出口许可证件签发机构?
商务部和受商务部委托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签发进出口许可证件。其中商务部是指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和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受商务部委托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及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南京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西安市等副省级市商务主管部门。
14.企业如何选择向其提交申请的发证机构?
我国目前是按照证书种类和每种证书管理的商品来确定发证机构签发许可证范围的,如商务部驻各特派员办事处只负责签发出口许可证,其负责签发的商品主要是配额管理、配额招标管理和国营贸易管理的商品;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签发进口、出口、自动进口、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其负责签发的商品范围则较大。
各发证机构负责签发的许可证种类和商品种类每年都会随管理政策的调整而调整,请企业及时关注年底商务部发布的下一年度《进出口许可证件发证机构名录》。
15.如何联系发证机构?
请企业关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网站上的发证机构栏目,对应查找相关机构。如果发现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我们。
16.企业名称变更了,申请许可证前需要怎么做?
一般情况下,企业名称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完成变更后,许可证系统中会自动更新企业名称,如遇到未更新情况,请联系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发证机构协助更新。
17.申请许可证时,提示企业未注册,该怎么办?
请联系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在发证系统中添加。
外资企业首次申请非机电类自动进口许可证的,需要将企业信息添加到自动进口许可证申领系统中,请联系许可证进出口许可证申领企业常见问题局(综合处)进行添加。
18.申请自动进口许可证时,系统提示“进口用户不存
在”,该怎么办?
由于申请自动进口许可证需要填写进口用户(代码或名称),当系统给出“进口用户不存在”提示时,请联系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添加相关信息。
19.申请许可证时,系统提示发证机关选择错误,应该怎么办?
当系统提示“发证机关选择错误”,一般情况是企业选择了与企业注册地(系统内名称为属主)不相配的发证机构,如广州市的企业在选择发证机构时选择广东省商务厅,系统则判定为错误,并给出提示,企业只需调整选项就可解决。如企业认为选择正确,系统仍提示上述错误,可联系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属主查询或更改。
20.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和登录各发证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是一样的吗?
一样。目前只需要在统一平台登录一次就可以使用各许可证申请系统。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的初始密码是注册用户时所留邮箱中收到的密码。初次登录系统后,请立即修改密码,以保证用户信息安全。
21.很久未申请许可证了,登录发证系统忘记密码该怎么办?
可在登录页面上点击“忘记密码”,根据提示进行操作找回密码;也可以联系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客服热线协助找回密码,客服热线为:010-67870108
22.企业登录发证系统,对浏览器有何要求?
为避免出现未知错误,建议尽量使用 IE浏览器,版本为IE 8-11均可。
23.申请许可证时,合同号超过了17位字符,该怎么办?
目前除进口关税配额系统外,其他许可证发证系统均与海关通关系统实现联网核查。合同号一栏,发证系统最多只能向海关系统传送17位字符。当合同号超过17位字符时,可将合同号填写到备注栏。
24.申请许可证时,数量一栏,只能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但合同里数量是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为不影响报关,数量栏该如何填写?
海关要求实际报关数量需小于或等于许可证证面数量,填写许可证申请表时,如遇到有多位小数问题,建议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同时在备注栏注明实际数量。
25.贸易方式为“赠送”,申请许可证时,数量和单价该如何填写?单价能否填0 ?
如果合同中赠送货物有数量和单价,按照合同填写;如果合同或赠送凭证中未明确,按照货物实际数量和价值填写。单价不能填0。
26.申请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时,出口国(地区)应填贸易国还是启运国(地区)?
根据商务部安管局的要求,申请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时,出口国(地区)应填贸易国(地区)。
27.申请二手车出口许可证时,VIN号需要录入到备注栏吗?
不需要。为简化申请表录入内容,二手车出口企业只需在出口许可证申请表中的“VIN码”栏录入 VIN号,系统便会自动将该VIN号生成到备注栏,企业无需再录入到备注栏。否则,许可证证面备注栏会重复出现VIN号。
28.申请许可证时,系统提示“不存在相应的组合配置”,是什么原因?
如果是一般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请主要查看发证机构选择是否正确;如果是出口配额或资质管理货物,请确认是否已取得出口配额或相应出口资质;如果是汽车、摩托车出口,请先自行检查出口商、发货人、授权出口车型、二手车设备状态及VIN码等填写是否正确。以上原因排查后如仍不能保存,请再联系发证机构进行查询。
自动进口许可证的申请,如系统提示“不存在相应的组合配置”,请联系许可证局(综合处)查找原因。
29.申请汽车、摩托车出口许可证时,系统提示不存在相应的组合配置是什么原因?
请企业首先核对商务部每年发布一次的《xxxx年度符合申请汽车、摩托车、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及全地形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的公告》,确认本企业是否在当年名单内。如果已取得相应资质,再核对出口商、发货人的填写是否与资质名单一致。
如果企业名称变更或资质名单中企业代码有误,请联系许可证局(综合处)。
30.许可证申请上报后,发现填报错误,如何才能撤回?
先确定许可证证书状态。待初审情况下可在企业端申领系统直接进行“撤回”申请操作,待相关发证机构同意后完成撤回。待复审情况下可直接联系相应发证机构进行复审“不通过”。许可证已生成情况下企业在线进行删除申请,并重新申领该份许可证。
31.初审已通过的许可证申请,复审能退回吗?
初审通过但复审未通过的申请可以退回。请联系相应的发证机构,复审时做“不予通过”审核处理。已经复审通过的申请不能退回,只能提交许可证删除申请。
32.改(换)证申请表在哪里可以下载打印?
实行全流程无纸化后,机电产品进口需要在特殊申请中选择“改证”进行填写,其他许可证按先申请删除再申请新证的方式完成改(换)证。
33.许可证核销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发证机构核销前应等待海关清关反馈,或要求企业提供报关单等必要材料,对申请核销数量予以核实,确保核销数量无误。
每份出口许可证只能进行一次核销操作,核销后,该许可证将不能再用于报关,如许可证需要多次报关的,可在许可证确定不再使用后,到发证机构进行核销操作。
34.去海关报关,海关说未收到许可证电子数据,该怎么办?
造成海关未收到许可证电子数据的原因很多,企业在遇到这类情况时,一是先联系发证机构查询是否已经完成了相应许可证的打印或生成电子许可证的操作,如果上述两个操作没有执行,数据不会发送到海关;二是可联系海关总署服务热线12360、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198或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客服电话010-67870108查找原因,针对原因联系相关部门处理。
35.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在海关报关时,海关认定的出口国(地区)和许可证证面不一致而卡关,应该怎么办?
根据商务部安管局的要求,申请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时,出口国(地区)应填贸易国(地区)。如若因此产生通关不顺,请企业向许可证局提交详细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资料,由许可证局帮助协调。
36.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进口关税配额证何时能实现无纸化?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系统已于 2021年 1月 1日实现全流程无纸化。进口关税配额证实现全流程无纸化的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37.许可证的签发工作时限是多长?
对于自动进口许可证,按照相关规定,许可申请内容正确且形式完备的,发证机构收到后应当予以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最多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对于进口、出口、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按照相关规定,发证机构收到形式完备且内容正确的许可申请,核对无误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发许可证。
38.机电产品进口需要招标吗?招标金额限制是多少?
机电产品进口招标请严格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16号)精神执行。具体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商务部外贸司机电进口处。
39.二手车出口的试点企业可以出口哪些二手车?
根据当年度出口许可证目录,二手车出口试点企业可以出口二手车整车,包括目录内的乘用车、大中型客车、载货车、低速汽车等。
实务中,一些大中型企业会向金融机构借入资金,提供给集团内下属公司使用,并打算享受统借统还免征增值税优惠。在此过程中,资金来源成为决定其能否顺畅享受免税优惠的关键因素之一,值得企业关注。
2021年11月2日,在RCEP签署近1年后,东盟秘书处通知,已有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东盟六国及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提交核准书,满足公约生效条件,RCEP于2022年1月1日生效。
最近有很多小伙伴咨询企业所得税各项费用扣除比例的问题,尤其是几项特殊行业的扣除比例总是容易出错。为此,小编精心整理了企业所得税12项费用税前扣除比例的相关知识点,我们共同来学习一下~
1.如何能查询到进、出口某种货物是否需要办理进出口许可证?
首先需要确定该种商品的 HS编码,具体可在海关总署网站导航栏中“互联网+海关”进行查询,点击“我要查”→“重点商品查询”,输入要查询的商品名称或关键字;第二步登录商务部网站,在“政策发布”栏,查找商务部公告公布的年度货物进口、出口、自动进口、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发证目录。目录内商品,如无特殊规定,均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也可通过中国海关报关实用手册中海关商品编号后对应的监管条件,查询是否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件。
2.在海关报关实用手册上监管条件为 O的商品,如何申请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
企业需先在线申办电子钥匙或在线注册,成功后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通过企业端点击无纸申请,填写企业信息表进行在线申报。
3.对进口的旧机电产品有没有年限限制,超过多少年不可以办理进口许可证?
一般情况是 20年。涉及具体商品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商务主管部门。
4.进口商可以申请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和旧机电产品的进口许可证吗?
机电产品自动进口、旧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一般需由进口用户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机电办)进行申请。进口用户作为进口商自行进口时,可以直接申请。
5. 申请许可证前需申领电子钥匙吗?如何申请?
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82号《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调整有关事宜》第一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申请人通过网上申请的方式申请有关货物进出口行政许可,需先领取电子认证证书和电子钥匙,之后使用电子钥匙登录有关系统办理申请”。因此,企业在申请商务部负责的进口、出口、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自动进口等进出口许可证件前,需先申请电子钥匙。
申请机电产品自动进口和进口许可证的申请主体“进口用户”,无须具备进出口经营权;其他许可证的申请均需具备进出口经营权。对于自贸区企业和外资企业,可向发证机构提供证明材料,由发证机构直接注册进出口经营资格信息。
电子钥匙的申请程序请参阅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网站中“办证指南”栏目。
6.电子钥匙的办理时限是多长?可以加急办理吗?
根据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82号《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调整有关事宜》,新申请电子钥匙发证机构验核材料及服务商制作总计不超过7个工作日,另外还要考虑北京送达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快递时间。如确需加急,请与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联系,由发证机构联系相关机构加急办理。
7.电子钥匙的有效期能否从1年延长为2年?
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82号《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调整有关事宜》规定,为维护密码安全,电子钥匙的有效期暂定一年,届时可以提前60天在线更新。
8.电子钥匙过期了,该怎么解决?
在严格执行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82号的前提下,为解决企业反映突出的电子钥匙过期更新时间过长、手续繁琐等问题,许可证局于 2019年 10月 14日下发《关于企业电子钥匙过期更新改为在线办理的通知》,通知从2019年10月15日起,将电子钥匙过期更新、企业名称变更、解锁等电子钥匙办理事项,由邮寄办理调整为企业在线自助更新办理。
更新后的电子钥匙办理流程,请参阅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网站“办证指南”栏目,查看修改后的《企业电子钥匙申请与证书更新简明流程》等。
电子钥匙更新请登录“国富安数字证书业务在线填报系统”(http://careg.ec.com.cn)。
9.电子钥匙可以在线更新吗?
可以。无论电子钥匙是否过期均可在线更新,详情请登录“国富安数字证书业务在线填报系统”(http://careg.ec.com.cn),按提示完成更新。
10.公司有多个部门申请许可证,能申请多把电子钥匙吗?一家公司最多能申请几把电子钥匙?
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82号《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调整有关事宜》第一条第九款规定,“申请人一般只申领1份电子认证证书和 1把电子钥匙,有特殊原因的可最多申领3份电子认证证书和3把电子钥匙”。
11.申请电子钥匙时,需绑定电子印章吗?应如何绑定电子印章?电子印章是做什么用的?
企业申请除农产品关税配额证明以外的所有许可证件前,申请电子钥匙时均需绑定电子印章。电子印章是企业提交电子申请的凭据,也是确保电子许可证完整性、合法性的重要环节。
具体操作可以到我局网站,办证指南栏目下“企业电子印章绑定”查看。
12.申请电子钥匙,有什么相关费用吗?
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82号《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调整有关事宜》第一条第十八款明确规定,“申请人办理电子认证证书和电子钥匙事项不缴纳费用”。
13.全国设有哪些进出口许可证件签发机构?
商务部和受商务部委托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签发进出口许可证件。其中商务部是指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和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受商务部委托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及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南京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西安市等副省级市商务主管部门。
14.企业如何选择向其提交申请的发证机构?
我国目前是按照证书种类和每种证书管理的商品来确定发证机构签发许可证范围的,如商务部驻各特派员办事处只负责签发出口许可证,其负责签发的商品主要是配额管理、配额招标管理和国营贸易管理的商品;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签发进口、出口、自动进口、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其负责签发的商品范围则较大。
各发证机构负责签发的许可证种类和商品种类每年都会随管理政策的调整而调整,请企业及时关注年底商务部发布的下一年度《进出口许可证件发证机构名录》。
15.如何联系发证机构?
请企业关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网站上的发证机构栏目,对应查找相关机构。如果发现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我们。
16.企业名称变更了,申请许可证前需要怎么做?
一般情况下,企业名称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完成变更后,许可证系统中会自动更新企业名称,如遇到未更新情况,请联系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发证机构协助更新。
17.申请许可证时,提示企业未注册,该怎么办?
请联系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在发证系统中添加。
外资企业首次申请非机电类自动进口许可证的,需要将企业信息添加到自动进口许可证申领系统中,请联系许可证进出口许可证申领企业常见问题局(综合处)进行添加。
18.申请自动进口许可证时,系统提示“进口用户不存
在”,该怎么办?
由于申请自动进口许可证需要填写进口用户(代码或名称),当系统给出“进口用户不存在”提示时,请联系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添加相关信息。
19.申请许可证时,系统提示发证机关选择错误,应该怎么办?
当系统提示“发证机关选择错误”,一般情况是企业选择了与企业注册地(系统内名称为属主)不相配的发证机构,如广州市的企业在选择发证机构时选择广东省商务厅,系统则判定为错误,并给出提示,企业只需调整选项就可解决。如企业认为选择正确,系统仍提示上述错误,可联系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属主查询或更改。
20.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和登录各发证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是一样的吗?
一样。目前只需要在统一平台登录一次就可以使用各许可证申请系统。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的初始密码是注册用户时所留邮箱中收到的密码。初次登录系统后,请立即修改密码,以保证用户信息安全。
21.很久未申请许可证了,登录发证系统忘记密码该怎么办?
可在登录页面上点击“忘记密码”,根据提示进行操作找回密码;也可以联系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客服热线协助找回密码,客服热线为:010-67870108
22.企业登录发证系统,对浏览器有何要求?
为避免出现未知错误,建议尽量使用 IE浏览器,版本为IE 8-11均可。
23.申请许可证时,合同号超过了17位字符,该怎么办?
目前除进口关税配额系统外,其他许可证发证系统均与海关通关系统实现联网核查。合同号一栏,发证系统最多只能向海关系统传送17位字符。当合同号超过17位字符时,可将合同号填写到备注栏。
24.申请许可证时,数量一栏,只能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但合同里数量是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为不影响报关,数量栏该如何填写?
海关要求实际报关数量需小于或等于许可证证面数量,填写许可证申请表时,如遇到有多位小数问题,建议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同时在备注栏注明实际数量。
25.贸易方式为“赠送”,申请许可证时,数量和单价该如何填写?单价能否填0 ?
如果合同中赠送货物有数量和单价,按照合同填写;如果合同或赠送凭证中未明确,按照货物实际数量和价值填写。单价不能填0。
26.申请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时,出口国(地区)应填贸易国还是启运国(地区)?
根据商务部安管局的要求,申请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时,出口国(地区)应填贸易国(地区)。
27.申请二手车出口许可证时,VIN号需要录入到备注栏吗?
不需要。为简化申请表录入内容,二手车出口企业只需在出口许可证申请表中的“VIN码”栏录入 VIN号,系统便会自动将该VIN号生成到备注栏,企业无需再录入到备注栏。否则,许可证证面备注栏会重复出现VIN号。
28.申请许可证时,系统提示“不存在相应的组合配置”,是什么原因?
如果是一般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请主要查看发证机构选择是否正确;如果是出口配额或资质管理货物,请确认是否已取得出口配额或相应出口资质;如果是汽车、摩托车出口,请先自行检查出口商、发货人、授权出口车型、二手车设备状态及VIN码等填写是否正确。以上原因排查后如仍不能保存,请再联系发证机构进行查询。
自动进口许可证的申请,如系统提示“不存在相应的组合配置”,请联系许可证局(综合处)查找原因。
29.申请汽车、摩托车出口许可证时,系统提示不存在相应的组合配置是什么原因?
请企业首先核对商务部每年发布一次的《xxxx年度符合申请汽车、摩托车、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及全地形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的公告》,确认本企业是否在当年名单内。如果已取得相应资质,再核对出口商、发货人的填写是否与资质名单一致。
如果企业名称变更或资质名单中企业代码有误,请联系许可证局(综合处)。
30.许可证申请上报后,发现填报错误,如何才能撤回?
先确定许可证证书状态。待初审情况下可在企业端申领系统直接进行“撤回”申请操作,待相关发证机构同意后完成撤回。待复审情况下可直接联系相应发证机构进行复审“不通过”。许可证已生成情况下企业在线进行删除申请,并重新申领该份许可证。
31.初审已通过的许可证申请,复审能退回吗?
初审通过但复审未通过的申请可以退回。请联系相应的发证机构,复审时做“不予通过”审核处理。已经复审通过的申请不能退回,只能提交许可证删除申请。
32.改(换)证申请表在哪里可以下载打印?
实行全流程无纸化后,机电产品进口需要在特殊申请中选择“改证”进行填写,其他许可证按先申请删除再申请新证的方式完成改(换)证。
33.许可证核销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发证机构核销前应等待海关清关反馈,或要求企业提供报关单等必要材料,对申请核销数量予以核实,确保核销数量无误。
每份出口许可证只能进行一次核销操作,核销后,该许可证将不能再用于报关,如许可证需要多次报关的,可在许可证确定不再使用后,到发证机构进行核销操作。
34.去海关报关,海关说未收到许可证电子数据,该怎么办?
造成海关未收到许可证电子数据的原因很多,企业在遇到这类情况时,一是先联系发证机构查询是否已经完成了相应许可证的打印或生成电子许可证的操作,如果上述两个操作没有执行,数据不会发送到海关;二是可联系海关总署服务热线12360、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198或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客服电话010-67870108查找原因,针对原因联系相关部门处理。
35.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在海关报关时,海关认定的出口国(地区)和许可证证面不一致而卡关,应该怎么办?
根据商务部安管局的要求,申请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时,出口国(地区)应填贸易国(地区)。如若因此产生通关不顺,请企业向许可证局提交详细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资料,由许可证局帮助协调。
36.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进口关税配额证何时能实现无纸化?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系统已于 2021年 1月 1日实现全流程无纸化。进口关税配额证实现全流程无纸化的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37.许可证的签发工作时限是多长?
对于自动进口许可证,按照相关规定,许可申请内容正确且形式完备的,发证机构收到后应当予以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最多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对于进口、出口、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按照相关规定,发证机构收到形式完备且内容正确的许可申请,核对无误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发许可证。
38.机电产品进口需要招标吗?招标金额限制是多少?
机电产品进口招标请严格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16号)精神执行。具体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商务部外贸司机电进口处。
39.二手车出口的试点企业可以出口哪些二手车?
根据当年度出口许可证目录,二手车出口试点企业可以出口二手车整车,包括目录内的乘用车、大中型客车、载货车、低速汽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