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全国
A-G
安徽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K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L-S
辽宁
内蒙古
宁波
宁夏
青岛
青海
山西
上海
山东
深圳
四川
陕西
T-Z
天津
厦门
西藏
新疆
云南
浙江
  • 首页
  • 慧退税
  • 技术支持
  • 产品服务
    增值产品
    优享退税免费 出口退税专业版申报系统 代理退税 智能化出口退税工场 会员服务 职业生涯从此改变 小图退税 大中型企业退税解决方案 集团公司版 多客户申报管理解决方案
    退税服务
    下载中心 申报系统、增值产品下载 税率查询全新 更方便 更准确 更丰富 慧税助手免费 全面支持离线版申报系统
  • 慧税学苑
  • 政策资讯
  • 首页
  • 解决方案
    慧退税
    会员服务
  • 慧税学苑
  • 下载中心
  • 政策资讯
  • 技术支持
  • 关于我们
登录 注册
用户中心
我的企业
我的订单
我的产品
我的设置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动态 > 财税干货
分享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这些增值税优惠政策,你享受了吗?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
2021-12-01 246

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你们企业应享尽享了吗?以增值税为例,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具体有哪些呢?我们已经梳理好了,快来看看吧~~

  今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的政策措施,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强了市场主体活力。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新增减税降费9101亿元,其中新增减税7889亿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你们企业应享尽享了吗?以增值税为例,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具体有哪些呢?我们已经梳理好了,快来看看吧~~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2.继续执行边销茶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边销茶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号)第一条。

  3. 海南自由贸易港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全岛封关运作前,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商品,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负面清单》所列设备外,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7号)第一条、第五条。

  4.继续执行金融机构特定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一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 号)第一条。

  5.继续执行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8号)第三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一条。

  6. 继续执行经营公租房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 年第61 号)第七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一条。

  7.继续执行取得符合条件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 年第67 号)第四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一条。

  8.继续执行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继续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免征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 年第73号)第一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一条。

  9.对卫生健康委委托进口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免征增值税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卫生健康委委托进口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2021-2030年抗艾滋病病毒药物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13号)

  10.继续执行特定企业间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 号)第三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一条。

  11.继续执行供热企业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供暖期结束。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二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号)第一条。

  12.继续执行宣传文化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1)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2)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 )第二条、第三条。

  13.继续延长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55号)第一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

  14. “十四五”期间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展期内销售特定展品免征增值税

  对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北亚博览会、中国—俄罗斯博览会、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暨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青海)藏毯国际展览会、中国—亚欧博览会、中国—蒙古国博览会、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在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享受税收优惠的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汽车以及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

  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1号 )第一条。

  15. “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公众开放的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天文馆(站、台)、气象台(站)、地震台(站),以及高校和科研机构所属对外开放的科普基地,进口以下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1)为从境外购买自用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而进口的拷贝、工作带、硬盘,以及以其他形式进口自用的承载科普影视作品的拷贝、工作带、硬盘。

  (2)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科普仪器设备、科普展品、科普专用软件等科普用品。

  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6号) 第一条。

  16. “十四五”期间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和军警用工作犬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具备研究和培育繁殖条件的动植物科研院所、动物园、植物园、专业动植物保护单位、养殖场、种植园进口的用于科研、育种、繁殖的野生动植物种源,以及军队、公安、安全部门(含缉私警察)进口的军警用工作犬、工作犬精液及胚胎,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和军警用工作犬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8号 )

  17.“十四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1)在经国家批准的陆上石油(天然气)中标区块(对外谈判的合作区块视为中标区块)内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作业的中外合作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并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的设备(包括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资料)、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对在我国海洋(指我国内海、领海、大陆架以及其他海洋资源管辖海域,包括浅海滩涂,下同)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作业的项目(包括1994年12月31日之前批准的对外合作“老项目”),以及海上油气管道应急救援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并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或应急救援的设备(包括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资料)、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3)对在我国境内进行煤层气勘探开发作业的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并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的设备(包括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资料)、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17号) 第二、第三、第八条。

  18.“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1)对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2)对出版物进口单位为科研院所、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图书、资料等,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3号 )第一条、第二条、第八条。

  19.“十四五”期间种子种源进口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符合《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的进口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种子种源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9号)第一条。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文章及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相关推荐

  • 资管公司是否属于“金融机构”

    实务中,一些大中型企业会向金融机构借入资金,提供给集团内下属公司使用,并打算享受统借统还免征增值税优惠。在此过程中,资金来源成为决定其能否顺畅享受免税优惠的关键因素之一,值得企业关注。

    2022-02-21 621
  • RCEP生效对中国法律服务业开放的影响

    2021年11月2日,在RCEP签署近1年后,东盟秘书处通知,已有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东盟六国及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提交核准书,满足公约生效条件,RCEP于2022年1月1日生效。

    2022-02-21 459
  • 注意!计提折旧起始期税会规定有差异

    笔者在征管工作中发现,对于固定资产的税会差异,企业一般都比较关注计税基础、折旧年限等,往往忽视了计提折旧的起始期差异

    2022-02-18 468
  • 企业所得税12项费用扣除比例,一文捋清

    最近有很多小伙伴咨询企业所得税各项费用扣除比例的问题,尤其是几项特殊行业的扣除比例总是容易出错。为此,小编精心整理了企业所得税12项费用税前扣除比例的相关知识点,我们共同来学习一下~

    2022-02-18 538
  • 租赁会计模型变化影响企业纳税事项

    笔者结合上市公司案例,分析租赁会计模型变化对企业涉税事项的影响,为上市公司做好租赁业务税务处理提供参考。​

    2022-02-18 469
  • 如何确定佣金税前扣除限额基数?注意几个关键点

    如何确定佣金税前扣除限额基数?

    2022-02-18 1369
热门文章
1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政策问答(二)
2021-03-01
2
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政策问答(一)
2021-03-01
3
出口退税新系统变化汇总
2021-05-08
4
出口退税新系统变化——外贸企业关联号编写规则
2021-04-21
5
服务贸易外汇业务政策问答(三)
2021-03-01
6
危险品进出口监管要点解析
2021-03-08
7
外贸出口企业:支付暗佣谨防税务风险“暗涌”
2021-03-04
8
一顿操作猛如虎,退税我是二百五
2021-03-30
热门视频 更多
热门文章
1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政策问答(二)
2021-03-01
2
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政策问答(一)
2021-03-01
3
出口退税新系统变化汇总
2021-05-08
这些增值税优惠政策,你享受了吗?
中国税务报
2021-12-01
246
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你们企业应享尽享了吗?以增值税为例,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具体有哪些呢?我们已经梳理好了,快来看看吧~~
 

  今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的政策措施,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强了市场主体活力。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新增减税降费9101亿元,其中新增减税7889亿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你们企业应享尽享了吗?以增值税为例,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具体有哪些呢?我们已经梳理好了,快来看看吧~~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2.继续执行边销茶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边销茶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号)第一条。

  3. 海南自由贸易港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全岛封关运作前,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商品,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负面清单》所列设备外,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7号)第一条、第五条。

  4.继续执行金融机构特定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一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 号)第一条。

  5.继续执行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8号)第三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一条。

  6. 继续执行经营公租房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 年第61 号)第七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一条。

  7.继续执行取得符合条件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 年第67 号)第四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一条。

  8.继续执行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继续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免征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 年第73号)第一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一条。

  9.对卫生健康委委托进口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免征增值税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卫生健康委委托进口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2021-2030年抗艾滋病病毒药物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13号)

  10.继续执行特定企业间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 号)第三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一条。

  11.继续执行供热企业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供暖期结束。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二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号)第一条。

  12.继续执行宣传文化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1)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2)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 )第二条、第三条。

  13.继续延长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55号)第一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

  14. “十四五”期间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展期内销售特定展品免征增值税

  对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北亚博览会、中国—俄罗斯博览会、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暨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青海)藏毯国际展览会、中国—亚欧博览会、中国—蒙古国博览会、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在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享受税收优惠的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汽车以及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

  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1号 )第一条。

  15. “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公众开放的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天文馆(站、台)、气象台(站)、地震台(站),以及高校和科研机构所属对外开放的科普基地,进口以下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1)为从境外购买自用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而进口的拷贝、工作带、硬盘,以及以其他形式进口自用的承载科普影视作品的拷贝、工作带、硬盘。

  (2)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科普仪器设备、科普展品、科普专用软件等科普用品。

  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6号) 第一条。

  16. “十四五”期间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和军警用工作犬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具备研究和培育繁殖条件的动植物科研院所、动物园、植物园、专业动植物保护单位、养殖场、种植园进口的用于科研、育种、繁殖的野生动植物种源,以及军队、公安、安全部门(含缉私警察)进口的军警用工作犬、工作犬精液及胚胎,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和军警用工作犬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8号 )

  17.“十四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1)在经国家批准的陆上石油(天然气)中标区块(对外谈判的合作区块视为中标区块)内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作业的中外合作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并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的设备(包括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资料)、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对在我国海洋(指我国内海、领海、大陆架以及其他海洋资源管辖海域,包括浅海滩涂,下同)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作业的项目(包括1994年12月31日之前批准的对外合作“老项目”),以及海上油气管道应急救援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并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或应急救援的设备(包括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资料)、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3)对在我国境内进行煤层气勘探开发作业的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并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的设备(包括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资料)、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17号) 第二、第三、第八条。

  18.“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1)对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2)对出版物进口单位为科研院所、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图书、资料等,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3号 )第一条、第二条、第八条。

  19.“十四五”期间种子种源进口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符合《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的进口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种子种源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9号)第一条。

热门推荐
资管公司是否属于“金融机构”
实务中,一些大中型企业会向金融机构借入资金,提供给集团内下属公司使用,并打算享受统借统还免征增值税优惠。在此过程中,资金来源成为决定其能否顺畅享受免税优惠的关键因素之一,值得企业关注。
2022-02-21 621
RCEP生效对中国法律服务业开放的影响
2021年11月2日,在RCEP签署近1年后,东盟秘书处通知,已有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东盟六国及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提交核准书,满足公约生效条件,RCEP于2022年1月1日生效。
2022-02-21 459
注意!计提折旧起始期税会规定有差异
笔者在征管工作中发现,对于固定资产的税会差异,企业一般都比较关注计税基础、折旧年限等,往往忽视了计提折旧的起始期差异
2022-02-18 468
企业所得税12项费用扣除比例,一文捋清
最近有很多小伙伴咨询企业所得税各项费用扣除比例的问题,尤其是几项特殊行业的扣除比例总是容易出错。为此,小编精心整理了企业所得税12项费用税前扣除比例的相关知识点,我们共同来学习一下~
2022-02-18 538
租赁会计模型变化影响企业纳税事项
笔者结合上市公司案例,分析租赁会计模型变化对企业涉税事项的影响,为上市公司做好租赁业务税务处理提供参考。​
2022-02-18 469
如何确定佣金税前扣除限额基数?注意几个关键点
如何确定佣金税前扣除限额基数?
2022-02-18 1369
© 2002-2025 Taxrefund.com.cn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