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税务部门推出的简并税费申报新举措,通过优化办税流程,减轻企业办税负担,提高办税质效。在简并税费申报背景下,企业又该如何提升自身税务管理水平,呼应税务部门办税便利化举措?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税务部门推出的简并税费申报新举措,通过优化办税流程,减轻企业办税负担,提高办税质效。在简并税费申报背景下,企业又该如何提升自身税务管理水平,呼应税务部门办税便利化举措?
“财行税十税合一,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太棒了!”前段时间,大连佳安会计咨询有限公司经理刘军在纳税人微信群内感慨道。
刘军提到的简并税费申报,是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具体举措,给众多纳税人带来了便利。刘军告诉记者,公司为200多家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代理申报纳税,原来需要15天完成的申报工作,现在仅需4天即可完成,效率大大提高。
专家表示,简并税费申报减轻了企业办税负担,也对企业涉税数据管理提出新要求,企业应从促进业财税融合、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培养新型财税人员等方面,增强内部税务管理能力,提高办税质效,以呼应办税便利化新举措。
促进业财税融合 提高税源信息准确性
采访中,企业普遍表示,简并税费申报后,提高税源信息准确性,是企业首先要做的。
据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按照“一表申报、税源信息采集前置”的思路,对申报流程进行了优化改造,将10个税种申报统一到一个入口,将税源信息从申报环节分离至税源基础数据采集环节。
整合主税附加税费申报表,则一改附加税费与增值税、消费税申报不同步等问题,按照“一表申报、同征同管”的思路,将附加税费申报信息作为增值税、消费税申报表附列资料(附表),实现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信息共用。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简并税费申报将采集税源信息环节前置,意味着纳税人须提供准确的基础税源信息。例如,房产税具有属地征收的性质,因此,涉及跨区域购买房产的企业,应在总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及时、准确地填报房产税税源明细信息,根据从价计征、从租计征原则,对应填报纳税人类型、所有权人纳税人识别号、所有权人名称、房产编号、房产名称等具体内容,确保《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信息准确,以便于基本涉税数据自动带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中,避免少报、漏报房产税。
“保证税源信息的准确性,是准确进行纳税申报、做好税务管理的基础。”德勤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方楠表示,企业在简并税费申报背景下,应做好自身基础数据管理,厘清自身须填报的申报表项目,并在企业内部统一规范需要填报的数据来源、税率、计税规则。例如,物流企业、连锁经营商超企业的财税部门,应全面梳理企业涉及业务类型,明确各类业务对应的增值税税率、需要取得的发票类型等基础涉税事项,并将要求告知业务部门,使业务人员从源头合规取得票据单证。在此基础上,企业财税人员准确填报各业务类型对应的收入,方能准确进行纳税申报。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股份”)财务部副总经理刘玉翔也表示,简并税费申报工作,间接将企业税务管理的重心由“申报结果导向”变为“税源信息准确导向”,倒逼企业税务管理工作全面升级,加强涉税数据准确性审核,提升涉税数据质量。“其中,促进业财税融合,是保证涉税数据准确性的有效手段。”刘玉翔说。
中建股份及其旗下众多单位,持续加强业务、财务和税务的不断融合。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一局”)财务部副经理关扬帆告诉记者,他们对照建设项目全周期,即“立项—建设—结算”的业务流程,逐个环节加强财务、税务管理。
以增值税管理为例,在项目立项前期,中建一局会拆分项目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根据以往同类项目的各项财税基础数据,初步测算项目全期增值税预缴总金额、整体税负等指标,从整体上指导项目运营过程中增值税的缴纳时点、缴纳进度等;尤其针对存在预收账款的项目,在合同签订后,财税部门和商务部门及时同步签订下游合同和索取发票,确保全周期不超缴增值税。在项目建设阶段,随着人工、材料等成本费用的支出,商务部门及时取得各项支出所对应的成本数据;财税部门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及时认证,准确记录各项涉税数据,尤其是单独列示应取得而未取得、应开具而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完善企业增值税基础涉税数据。在项目结算阶段,业务
部门及时收取项目尾款、财税部门进行项目结算,并按照开票进度及时取得分包商提供的足额发票,确保不会出现漏抵。“多部门、全流程地跟踪业务、财务和税务管理重点,保障了我们合规、准确进行纳税申报。”关扬帆说。
加强信息化建设 夯实税务合规基础
简并税费申报背景下,申报系统不仅前置税源信息采集功能,而且具有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示等功能。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建议企业,应更加关注不同税种之间的勾稽关系,加强相关税种的相互验证和比对,确保涉税数据处理合规,经得起系统“检验”。“加强信息化建设,是保证涉税数据质量、夯实税务合规基础的有效手段。”李旭红说。
如何构建有效的税务信息化系统,是摆在众多企业面前的现实问题。
德勤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方楠建议,在开展税务信息化系统建设前,企业应先行明确税务基础标准,确保未来信息报送质量。具体来说,在全公司范围内对政策解读、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涉税数据等方面予以统一规范,为税费申报业务的标准化、数字化、精细化转型奠定基础,实现申报表填报项目的数据来源可靠、生成逻辑合规、组成明细可溯,而非简单将原有计税流程从“线下”复制到“线上”。
以印花税申报为例,企业财税部门应会同法务部门,通过引入印花税税目与合同类型的对应关系,实现适用税率自动匹配;通过合同系统记录用印时间,实现纳税义务发生时点自动判断;通过支付凭证摘要中的合同编号,判断合同属性,实现计税依据自动生成,最终实现整个计税过程的高度自动运转。例如,当合同系统生成一份各方都已用印、类型为“新媒体信息发布合作”的合同时,系统将根据预置逻辑,将有关的合同金额自动计入当期“加工承揽合同”税目下的计税依据。
实务中,很多企业在引入信息化系统开展税费申报后,依然会被税务机关发现各类涉税风险。方楠分析,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企业的涉税风险管控与税费申报之间存在“两张皮”的现象。对此,方楠建议企业,基于自身业务所涉及的常见税务问题,提炼特征指标,并将指标内嵌于申报计税过程中,使得办税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获悉疑点、开展自查。
方楠介绍,基于发票明细数据开展纳税申报信息的合理性判断,是近年税务机关识别风险的常用手段。企业可以借鉴这一思路,在系统中设置指标,自动提示办税人员关注相关管理事项。例如,咨询费支出较多的企业,可以在系统中加入数据对比规则,当上年已入账且商品服务名称涉及“咨询”的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金额合计数,明显小于期间费用明细表中列支的“咨询顾问费”时,系统将提醒办税人员关注是否已获取应有的税前扣除凭证,从而确保企业足额、准确进行税前扣除。
“税务部门在进步,企业也要紧跟脚步。”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税务经理余沛捷有感而发。以此为契机,用友公司逐步完善现有信息化平台。前段时间,为跟上税务部门的脚步,用友公司在系统内增设享受税收优惠的预警提示,例如,在进行增值税申报时,完成基础数据填报后,系统会跳出“是否已享受自产软件即征即退优惠”对话框,提醒办税人员关注涉税事项的税收优惠享受情况。办税人员对照业务核对,确认不涉及或已享受优惠,关闭提示框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促使税收优惠应享尽享。
余沛捷表示,下一步,随着智慧税务的深入发展,税务部门的征收管理、纳税服务手段将更加先进,作为企业,尤其是云服务和软件提供商,用友公司将进一步优化自身信息化建设,完善自身税务管理。
培养新型财税人员 为企业决策“赋能”
简并税费申报,通过全面梳理整合,减少了表单数量和数据项。据统计,财行税合并申报中,表单数量减少约2/3,数据项减少约1/3;主税和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中,原分税目的8张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主表、22张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附表,整合为1张主表、7张附表。
“公司印花税的申报用时,由5小时缩减为1小时。”中建一局财务部副经理关扬帆表示,简并税费申报,大大减少申报人员工作量、节约申报时间。未来,越来越多的办税人员,将会从重复性的日常税务操作(如发票开具、纳税申报)中解放出来。
那么,简并税费申报之后,从重复劳动中解放出来的企业财税人员,应该培养哪些能力,以更好发挥自身价值呢?
“首先,最基本的是打破税种界线,树立全税种思维。”关扬帆表示,简并税费申报打破了税种之间的界线,强调税种间的勾稽关系。在此背景下,企业税务人员不能只“守着”某个或某几个税种的“一亩三分地”,企业也应改变此前按税种划分办税人员职责的做法,鼓励企业财税人员树立全税种思维,深入学习、了解、掌握企业业务的全税种处理方法。
毕马威中国负责间接税与海关事务的供应链合伙人林晓东进一步分析,新型财税人员应具备与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技术技能,掌握所在行业的具体信息技术知识,如了解企业资源计划(ERP)、数据仓库和数据挖掘、流程自动化和人工智能等财税相关的信息技术,把握财税相关信息技术领域的发展动态,并利用这些知识协助企业管理层做好战略决策,协助企业内部信息技术部门和外部信息系统供应商,完成财税信息技术改进工作。
“与此同时,未来,企业新型财税人员不应‘就税言税’,而应具备必要的项目管理能力,为企业决策‘赋能’。”林晓东表示,随着高度精细化的管理,企业越来越多的财税任务需要通过项目制来运作。这就要求新型财税人员拥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能够协助团队确立合理的项目目标、制定项目执行框架。例如,企业在引入一项新业务模式或产品时,往往需要针对税务处理、发票流程、税务申报流程以及相应的数据处理,进行必要的系统开发或改造。在这个过程中,企业财税人员需要参与需求确认、方案准备、数据准备、安装调试等重要项目环节,其项目管理能力往往非常关键。
实务中,一些大中型企业会向金融机构借入资金,提供给集团内下属公司使用,并打算享受统借统还免征增值税优惠。在此过程中,资金来源成为决定其能否顺畅享受免税优惠的关键因素之一,值得企业关注。
2021年11月2日,在RCEP签署近1年后,东盟秘书处通知,已有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东盟六国及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提交核准书,满足公约生效条件,RCEP于2022年1月1日生效。
最近有很多小伙伴咨询企业所得税各项费用扣除比例的问题,尤其是几项特殊行业的扣除比例总是容易出错。为此,小编精心整理了企业所得税12项费用税前扣除比例的相关知识点,我们共同来学习一下~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税务部门推出的简并税费申报新举措,通过优化办税流程,减轻企业办税负担,提高办税质效。在简并税费申报背景下,企业又该如何提升自身税务管理水平,呼应税务部门办税便利化举措?
“财行税十税合一,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太棒了!”前段时间,大连佳安会计咨询有限公司经理刘军在纳税人微信群内感慨道。
刘军提到的简并税费申报,是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具体举措,给众多纳税人带来了便利。刘军告诉记者,公司为200多家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代理申报纳税,原来需要15天完成的申报工作,现在仅需4天即可完成,效率大大提高。
专家表示,简并税费申报减轻了企业办税负担,也对企业涉税数据管理提出新要求,企业应从促进业财税融合、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培养新型财税人员等方面,增强内部税务管理能力,提高办税质效,以呼应办税便利化新举措。
促进业财税融合 提高税源信息准确性
采访中,企业普遍表示,简并税费申报后,提高税源信息准确性,是企业首先要做的。
据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按照“一表申报、税源信息采集前置”的思路,对申报流程进行了优化改造,将10个税种申报统一到一个入口,将税源信息从申报环节分离至税源基础数据采集环节。
整合主税附加税费申报表,则一改附加税费与增值税、消费税申报不同步等问题,按照“一表申报、同征同管”的思路,将附加税费申报信息作为增值税、消费税申报表附列资料(附表),实现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信息共用。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简并税费申报将采集税源信息环节前置,意味着纳税人须提供准确的基础税源信息。例如,房产税具有属地征收的性质,因此,涉及跨区域购买房产的企业,应在总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及时、准确地填报房产税税源明细信息,根据从价计征、从租计征原则,对应填报纳税人类型、所有权人纳税人识别号、所有权人名称、房产编号、房产名称等具体内容,确保《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信息准确,以便于基本涉税数据自动带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中,避免少报、漏报房产税。
“保证税源信息的准确性,是准确进行纳税申报、做好税务管理的基础。”德勤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方楠表示,企业在简并税费申报背景下,应做好自身基础数据管理,厘清自身须填报的申报表项目,并在企业内部统一规范需要填报的数据来源、税率、计税规则。例如,物流企业、连锁经营商超企业的财税部门,应全面梳理企业涉及业务类型,明确各类业务对应的增值税税率、需要取得的发票类型等基础涉税事项,并将要求告知业务部门,使业务人员从源头合规取得票据单证。在此基础上,企业财税人员准确填报各业务类型对应的收入,方能准确进行纳税申报。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股份”)财务部副总经理刘玉翔也表示,简并税费申报工作,间接将企业税务管理的重心由“申报结果导向”变为“税源信息准确导向”,倒逼企业税务管理工作全面升级,加强涉税数据准确性审核,提升涉税数据质量。“其中,促进业财税融合,是保证涉税数据准确性的有效手段。”刘玉翔说。
中建股份及其旗下众多单位,持续加强业务、财务和税务的不断融合。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一局”)财务部副经理关扬帆告诉记者,他们对照建设项目全周期,即“立项—建设—结算”的业务流程,逐个环节加强财务、税务管理。
以增值税管理为例,在项目立项前期,中建一局会拆分项目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根据以往同类项目的各项财税基础数据,初步测算项目全期增值税预缴总金额、整体税负等指标,从整体上指导项目运营过程中增值税的缴纳时点、缴纳进度等;尤其针对存在预收账款的项目,在合同签订后,财税部门和商务部门及时同步签订下游合同和索取发票,确保全周期不超缴增值税。在项目建设阶段,随着人工、材料等成本费用的支出,商务部门及时取得各项支出所对应的成本数据;财税部门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及时认证,准确记录各项涉税数据,尤其是单独列示应取得而未取得、应开具而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完善企业增值税基础涉税数据。在项目结算阶段,业务
部门及时收取项目尾款、财税部门进行项目结算,并按照开票进度及时取得分包商提供的足额发票,确保不会出现漏抵。“多部门、全流程地跟踪业务、财务和税务管理重点,保障了我们合规、准确进行纳税申报。”关扬帆说。
加强信息化建设 夯实税务合规基础
简并税费申报背景下,申报系统不仅前置税源信息采集功能,而且具有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示等功能。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建议企业,应更加关注不同税种之间的勾稽关系,加强相关税种的相互验证和比对,确保涉税数据处理合规,经得起系统“检验”。“加强信息化建设,是保证涉税数据质量、夯实税务合规基础的有效手段。”李旭红说。
如何构建有效的税务信息化系统,是摆在众多企业面前的现实问题。
德勤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方楠建议,在开展税务信息化系统建设前,企业应先行明确税务基础标准,确保未来信息报送质量。具体来说,在全公司范围内对政策解读、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涉税数据等方面予以统一规范,为税费申报业务的标准化、数字化、精细化转型奠定基础,实现申报表填报项目的数据来源可靠、生成逻辑合规、组成明细可溯,而非简单将原有计税流程从“线下”复制到“线上”。
以印花税申报为例,企业财税部门应会同法务部门,通过引入印花税税目与合同类型的对应关系,实现适用税率自动匹配;通过合同系统记录用印时间,实现纳税义务发生时点自动判断;通过支付凭证摘要中的合同编号,判断合同属性,实现计税依据自动生成,最终实现整个计税过程的高度自动运转。例如,当合同系统生成一份各方都已用印、类型为“新媒体信息发布合作”的合同时,系统将根据预置逻辑,将有关的合同金额自动计入当期“加工承揽合同”税目下的计税依据。
实务中,很多企业在引入信息化系统开展税费申报后,依然会被税务机关发现各类涉税风险。方楠分析,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企业的涉税风险管控与税费申报之间存在“两张皮”的现象。对此,方楠建议企业,基于自身业务所涉及的常见税务问题,提炼特征指标,并将指标内嵌于申报计税过程中,使得办税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获悉疑点、开展自查。
方楠介绍,基于发票明细数据开展纳税申报信息的合理性判断,是近年税务机关识别风险的常用手段。企业可以借鉴这一思路,在系统中设置指标,自动提示办税人员关注相关管理事项。例如,咨询费支出较多的企业,可以在系统中加入数据对比规则,当上年已入账且商品服务名称涉及“咨询”的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金额合计数,明显小于期间费用明细表中列支的“咨询顾问费”时,系统将提醒办税人员关注是否已获取应有的税前扣除凭证,从而确保企业足额、准确进行税前扣除。
“税务部门在进步,企业也要紧跟脚步。”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税务经理余沛捷有感而发。以此为契机,用友公司逐步完善现有信息化平台。前段时间,为跟上税务部门的脚步,用友公司在系统内增设享受税收优惠的预警提示,例如,在进行增值税申报时,完成基础数据填报后,系统会跳出“是否已享受自产软件即征即退优惠”对话框,提醒办税人员关注涉税事项的税收优惠享受情况。办税人员对照业务核对,确认不涉及或已享受优惠,关闭提示框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促使税收优惠应享尽享。
余沛捷表示,下一步,随着智慧税务的深入发展,税务部门的征收管理、纳税服务手段将更加先进,作为企业,尤其是云服务和软件提供商,用友公司将进一步优化自身信息化建设,完善自身税务管理。
培养新型财税人员 为企业决策“赋能”
简并税费申报,通过全面梳理整合,减少了表单数量和数据项。据统计,财行税合并申报中,表单数量减少约2/3,数据项减少约1/3;主税和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中,原分税目的8张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主表、22张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附表,整合为1张主表、7张附表。
“公司印花税的申报用时,由5小时缩减为1小时。”中建一局财务部副经理关扬帆表示,简并税费申报,大大减少申报人员工作量、节约申报时间。未来,越来越多的办税人员,将会从重复性的日常税务操作(如发票开具、纳税申报)中解放出来。
那么,简并税费申报之后,从重复劳动中解放出来的企业财税人员,应该培养哪些能力,以更好发挥自身价值呢?
“首先,最基本的是打破税种界线,树立全税种思维。”关扬帆表示,简并税费申报打破了税种之间的界线,强调税种间的勾稽关系。在此背景下,企业税务人员不能只“守着”某个或某几个税种的“一亩三分地”,企业也应改变此前按税种划分办税人员职责的做法,鼓励企业财税人员树立全税种思维,深入学习、了解、掌握企业业务的全税种处理方法。
毕马威中国负责间接税与海关事务的供应链合伙人林晓东进一步分析,新型财税人员应具备与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技术技能,掌握所在行业的具体信息技术知识,如了解企业资源计划(ERP)、数据仓库和数据挖掘、流程自动化和人工智能等财税相关的信息技术,把握财税相关信息技术领域的发展动态,并利用这些知识协助企业管理层做好战略决策,协助企业内部信息技术部门和外部信息系统供应商,完成财税信息技术改进工作。
“与此同时,未来,企业新型财税人员不应‘就税言税’,而应具备必要的项目管理能力,为企业决策‘赋能’。”林晓东表示,随着高度精细化的管理,企业越来越多的财税任务需要通过项目制来运作。这就要求新型财税人员拥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能够协助团队确立合理的项目目标、制定项目执行框架。例如,企业在引入一项新业务模式或产品时,往往需要针对税务处理、发票流程、税务申报流程以及相应的数据处理,进行必要的系统开发或改造。在这个过程中,企业财税人员需要参与需求确认、方案准备、数据准备、安装调试等重要项目环节,其项目管理能力往往非常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