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及涉税业务联合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23号),提出推动代理记账机构信息共享,联合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及涉税业务专项检查,推动开展联合行政处罚等举措。
2025年10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及涉税业务联合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23号),提出推动代理记账机构信息共享,联合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及涉税业务专项检查,推动开展联合行政处罚等举措。
代理记账公司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其业务流程主要是接受企业的委托,为其办理日常会计核算业务,包括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表等。使用代理记账公司的通常是小企业和初创企业。
财会[2025]23号规定,在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3个省份开展全面试点,在山西省、吉林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青海省等7个省份选取2—3个地级市开展部分试点,试点时限为期一年。其中,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江苏省、安徽省由财政部门牵头开展试点工作;河北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青海省由税务部门牵头开展试点工作。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叶永青认为,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财会[2025]23号,既在意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
叶永青说,代理记账的服务对象一直是中小企业,早些年也包括一些外国企业代表处和外商投资企业。对已经上规模的企业而言,财务会计作为企业自身的必备模块,基本由内部团队主力负责。因此,代理记账机构给大众的印象是向客户提供比较初级的服务,此次被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纳入联合监管试点,确实有点意料之外。
“随着税收征管的加强,代理记账机构已慢慢拓展了相当多的税务代理业务。这主要是因为财务与税务业务不分家,企业往往会把税务业务需求也交给自身的财务服务机构;此外,代理记账机构本身对会计业务的熟悉,使其在税务申报代理上具备信息了解的优势。”叶永青说,这几年,代理记账机构的服务还常与特殊税收筹划相关联,诸多税收筹划会利用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小微企业等身份开展,而上述三类企业普遍会使用代理记账机构,这就导致大量税收筹划信息掌握在代理记账机构手中。对代理记账而言,会计是税收的基础,如果记账环节有变化,税收征管必然会直接受到影响。因此,监管部门将代理记账机构纳入会计和税务的双重管制,也就顺理成章了。
“一些小规模企业想降低税负时,代理记账公司会帮其介绍虚增成本和支出办法。代理记账公司协助中小企业通过虚构交易等方式降低税负,但事后因缺乏真实交易凭证被税务机关稽查补税。”一位税务律师透露,一家代理记账公司往往会给多个客户介绍这种非正常途径降低税负的办法,一旦该代理记账公司被查,就会牵连多家企业。“我们有多个客户都发现代理记账公司采用上述办法,存在较大税务问题,最后只能补税。”
叶永青认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财会[2025]23号,一方面以试点为突破口,重在寻找规律,采取“先调研后下手”方式,这是征管现代化特征的体现;另一方面,结合财务与税务协同管理及规则的整体建设也表明,未来的税收征管将是立体式管理,从多维度信息入手,叠加互联网信息管控与财务信息质量管理,都将成为税收征管的重要手段。
增值税法共6章,包括总则、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征收管理、附则,增值税法保持现行增值税税制框架总体不变以及保持现行税收负担水平总体不变,但也有一些调整。增值税实施条例(意见稿)包括了总则、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征收管理、附则等六章五十七条内容。
近年来,税务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一体推进查处违法、优化执法、促进守法、保护合法,以税务合规管理努力营造让合规经营者获尊重、让依法纳税成常态、让违法违规者受惩戒的良好氛围,着力为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公平的税…
11月17日,泰国最高法院就一起牵涉前总理他信西那瓦的巨额税务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判定他信及其家族成员需为其在19年前的一桩旧案补缴高达176亿泰铢(1元人民币约合4.53泰铢)的个人所得税、附加费及逾期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7个人民法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民商事案例,内容涵盖融资环境优化、股东有限责任激活、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企业名誉信用保护等多个方面。
2025年10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及涉税业务联合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23号),提出推动代理记账机构信息共享,联合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及涉税业务专项检查,推动开展联合行政处罚等举措。
代理记账公司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其业务流程主要是接受企业的委托,为其办理日常会计核算业务,包括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表等。使用代理记账公司的通常是小企业和初创企业。
财会[2025]23号规定,在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3个省份开展全面试点,在山西省、吉林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青海省等7个省份选取2—3个地级市开展部分试点,试点时限为期一年。其中,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江苏省、安徽省由财政部门牵头开展试点工作;河北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青海省由税务部门牵头开展试点工作。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叶永青认为,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财会[2025]23号,既在意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
叶永青说,代理记账的服务对象一直是中小企业,早些年也包括一些外国企业代表处和外商投资企业。对已经上规模的企业而言,财务会计作为企业自身的必备模块,基本由内部团队主力负责。因此,代理记账机构给大众的印象是向客户提供比较初级的服务,此次被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纳入联合监管试点,确实有点意料之外。
“随着税收征管的加强,代理记账机构已慢慢拓展了相当多的税务代理业务。这主要是因为财务与税务业务不分家,企业往往会把税务业务需求也交给自身的财务服务机构;此外,代理记账机构本身对会计业务的熟悉,使其在税务申报代理上具备信息了解的优势。”叶永青说,这几年,代理记账机构的服务还常与特殊税收筹划相关联,诸多税收筹划会利用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小微企业等身份开展,而上述三类企业普遍会使用代理记账机构,这就导致大量税收筹划信息掌握在代理记账机构手中。对代理记账而言,会计是税收的基础,如果记账环节有变化,税收征管必然会直接受到影响。因此,监管部门将代理记账机构纳入会计和税务的双重管制,也就顺理成章了。
“一些小规模企业想降低税负时,代理记账公司会帮其介绍虚增成本和支出办法。代理记账公司协助中小企业通过虚构交易等方式降低税负,但事后因缺乏真实交易凭证被税务机关稽查补税。”一位税务律师透露,一家代理记账公司往往会给多个客户介绍这种非正常途径降低税负的办法,一旦该代理记账公司被查,就会牵连多家企业。“我们有多个客户都发现代理记账公司采用上述办法,存在较大税务问题,最后只能补税。”
叶永青认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财会[2025]23号,一方面以试点为突破口,重在寻找规律,采取“先调研后下手”方式,这是征管现代化特征的体现;另一方面,结合财务与税务协同管理及规则的整体建设也表明,未来的税收征管将是立体式管理,从多维度信息入手,叠加互联网信息管控与财务信息质量管理,都将成为税收征管的重要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