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该局通过强化案件执行工作,已成功追缴11户企业欠税5000余万元。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与公安、法院等司法部门加强协作,建立案件执行协作机制,提高了涉税违法案件查后执行效率。今年以来,该局通过强化案件执行工作,已成功追缴11户企业欠税5000余万元。
据了解,案件执行工作是税务机关查处涉税违法行为、防止税款流失的重要执法环节。但在日常执法过程中,税务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作出处理意见,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时,有时会遇到行政相对人以各种理由拖延不执行处理决定,或企业被债权人起诉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等状况,导致出现案件“执行难”。
为此,第一稽查局与辖区公安机关、法院经过洽商后,建立了案件执行协作机制。该局与公安机关明确,在涉税违法案件执行阶段,如出现行政相对人拒不执行或走逃等情况时,税务机关可提请公安机关予以协助,双方协同执法提高执行效能。此外,该局与法院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案件执行阶段,涉案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流程,法院将协助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债权登记等工作,依法追征企业欠缴税款。
近日,第一稽查局对天津某公司实施税收核查。检查人员经调查确认,该公司从4家上游企业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增成本逃避纳税。该局依法对其企业作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的处理决定。但该企业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后,以经营状况不佳、资金不足为由,迟迟不执行处理决定补缴税款。
该局在后续执行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已被债权人起诉至法院,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得知情况后,该局迅速与法院、破产管理人联络,沟通该企业欠税情况,并依法申报税收债权。在法院的协助下,最终从企业资产拍卖款项中划转清缴了企业欠税及滞纳金,确保了税款不流失。
不久前,第一稽查局根据疑点线索对天津某服务有限公司立案检查。经调查取证后,证实该企业存在隐匿营业收入、虚假申报少缴纳企业所得税违法行为。第一稽查局依法将其行为定性为偷税,作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处理决定。
该公司收到税务机关执法文书后,虽对处理结果未提出异议,但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案件执行人员在后续工作中发现,该企业搬离了原经营地址,企业人员的电话也处于无法接通状态。第一稽查局迅速向公安机关通报了有关情况。在警方的协助下,执行人员不久即获知了企业行踪。随后,警税双方联合对企业进行了约谈,在对企业人员宣讲有关法规的同时,向其表示,企业存在偷逃税款违法行为,如拒不执行税务机关处理决定,案件将移交公安机关,情节严重将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最终该企业如数补缴了税款。
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结合涉税违法查处和案件执行工作需要,该局将继续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作工作,通过扩展部门协作的广度、深度,探索解决案件“执行难”的有效路径和方法,不断提升税务稽查执法质效,为建设良好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近日,税务总局发布《2019年以来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即问即答汇编》(以下简称《汇编》),对2019年1月—2024年7月税务总局对外发布的税费支持政策问题答复进行了全面梳理,收录现行有效答复口径294个,方便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税务部门快速检索和准确掌握有关政策的执行…
未来应该如何为AI应用于税务部门、企业和个人纳税人制定相应规则?应该采用哪些措施来降低数据使用风险、建立社会对AI的信任?分析美国、丹麦等国的研究可以看出,各国对AI给税务管理带来积极变化持乐观态度,对目前在税务管理中使用人工智能的监管问题及道德困境也十分关…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与公安、法院等司法部门加强协作,建立案件执行协作机制,提高了涉税违法案件查后执行效率。今年以来,该局通过强化案件执行工作,已成功追缴11户企业欠税5000余万元。
据了解,案件执行工作是税务机关查处涉税违法行为、防止税款流失的重要执法环节。但在日常执法过程中,税务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作出处理意见,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时,有时会遇到行政相对人以各种理由拖延不执行处理决定,或企业被债权人起诉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等状况,导致出现案件“执行难”。
为此,第一稽查局与辖区公安机关、法院经过洽商后,建立了案件执行协作机制。该局与公安机关明确,在涉税违法案件执行阶段,如出现行政相对人拒不执行或走逃等情况时,税务机关可提请公安机关予以协助,双方协同执法提高执行效能。此外,该局与法院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案件执行阶段,涉案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流程,法院将协助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债权登记等工作,依法追征企业欠缴税款。
近日,第一稽查局对天津某公司实施税收核查。检查人员经调查确认,该公司从4家上游企业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增成本逃避纳税。该局依法对其企业作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的处理决定。但该企业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后,以经营状况不佳、资金不足为由,迟迟不执行处理决定补缴税款。
该局在后续执行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已被债权人起诉至法院,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得知情况后,该局迅速与法院、破产管理人联络,沟通该企业欠税情况,并依法申报税收债权。在法院的协助下,最终从企业资产拍卖款项中划转清缴了企业欠税及滞纳金,确保了税款不流失。
不久前,第一稽查局根据疑点线索对天津某服务有限公司立案检查。经调查取证后,证实该企业存在隐匿营业收入、虚假申报少缴纳企业所得税违法行为。第一稽查局依法将其行为定性为偷税,作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处理决定。
该公司收到税务机关执法文书后,虽对处理结果未提出异议,但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案件执行人员在后续工作中发现,该企业搬离了原经营地址,企业人员的电话也处于无法接通状态。第一稽查局迅速向公安机关通报了有关情况。在警方的协助下,执行人员不久即获知了企业行踪。随后,警税双方联合对企业进行了约谈,在对企业人员宣讲有关法规的同时,向其表示,企业存在偷逃税款违法行为,如拒不执行税务机关处理决定,案件将移交公安机关,情节严重将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最终该企业如数补缴了税款。
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结合涉税违法查处和案件执行工作需要,该局将继续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作工作,通过扩展部门协作的广度、深度,探索解决案件“执行难”的有效路径和方法,不断提升税务稽查执法质效,为建设良好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