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创企业:不用缴税不等于不用申报
某天,A公司的王老板和税务人员小徐发生了以下对话:
小徐:你好,系统中显示贵公司自成立以来未有纳税申报记录,是有什么原因吗?
王老板:我们公司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之前一直处于筹备阶段,未投产经营,最近才有点生意,也没产生应纳税款,就没有办理纳税申报。
初创企业不需要缴税,是否需要纳税申报?
第一步:症状分析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新设经营主体3273万户,同比增长12.6%,其中新设企业1002.9万户,增长15.6%,新设个体工商户2258.2万户,增长11.4%,初创企业日益成为重要的纳税群体,但部分初创企业存在不用缴税就不需要纳税申报的错误认知。
A公司就是一家初创企业,在创业初期处于筹备阶段未投产经营,而且投产后由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也未产生应纳税款,所以就一直未进行纳税申报。
病因确定:经税务机关判断,A企业一直未进行纳税申报不符合规定。
第二步:诊断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第三步:处方建议
新办企业应当及时办理相关税费的认定,并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初创企业不用缴税不等于不用申报,初创企业即使未产生应纳税款,也应该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初创企业未产生应纳税款,可能是企业处于筹建期未投产或者经营,未发生应纳税行为,也可能是由于企业享受了税收优惠政策或者其他原因,未产生应纳税款。例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以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初创企业不论是因为前期未发生纳税行为,还是因为享受税收优惠未产生应纳税款,都应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特别提醒:企业自成立起应当准确填写申报表,尤其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例如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纳税申报应当如实反映企业的自身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这对于税务机关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税务管理以及为企业提供纳税服务都非常重要。如果企业未按规定进行申报且未按税务机关要求及时改正、补充申报,可能会面临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并影响纳税信用。
经过合并,收购企业以支付现金、发行股票或其他代价,取得另外一家或几家其他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继续保留其法人地位,而另外一家或几家企业合并后丧失独立法人资格。通过增发股票方式吸收合并,是实务中常见的一种情形,在合并前、合并中和合并后,均涉及不少重要涉税事项…
交易行为的完成通常会产生双重法律后果:在私法领域,会产生财产利益流转的效果;在税法领域,则会发生相应的税收效果。交易行为的有序开展主要依靠民商事法律规范对法律行为的指引和评价。
10月1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对外发布,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
某天,A公司的王老板和税务人员小徐发生了以下对话:
小徐:你好,系统中显示贵公司自成立以来未有纳税申报记录,是有什么原因吗?
王老板:我们公司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之前一直处于筹备阶段,未投产经营,最近才有点生意,也没产生应纳税款,就没有办理纳税申报。
初创企业不需要缴税,是否需要纳税申报?
第一步:症状分析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新设经营主体3273万户,同比增长12.6%,其中新设企业1002.9万户,增长15.6%,新设个体工商户2258.2万户,增长11.4%,初创企业日益成为重要的纳税群体,但部分初创企业存在不用缴税就不需要纳税申报的错误认知。
A公司就是一家初创企业,在创业初期处于筹备阶段未投产经营,而且投产后由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也未产生应纳税款,所以就一直未进行纳税申报。
病因确定:经税务机关判断,A企业一直未进行纳税申报不符合规定。
第二步:诊断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第三步:处方建议
新办企业应当及时办理相关税费的认定,并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初创企业不用缴税不等于不用申报,初创企业即使未产生应纳税款,也应该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初创企业未产生应纳税款,可能是企业处于筹建期未投产或者经营,未发生应纳税行为,也可能是由于企业享受了税收优惠政策或者其他原因,未产生应纳税款。例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以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初创企业不论是因为前期未发生纳税行为,还是因为享受税收优惠未产生应纳税款,都应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特别提醒:企业自成立起应当准确填写申报表,尤其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例如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纳税申报应当如实反映企业的自身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这对于税务机关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税务管理以及为企业提供纳税服务都非常重要。如果企业未按规定进行申报且未按税务机关要求及时改正、补充申报,可能会面临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并影响纳税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