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高水平的对外开放,需要建立同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合规机制,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推进高水平的对外开放,需要建立同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合规机制,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各国工商界应积极推动企业加强合规建设,适应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提升把握国际规则能力,强化合规要求。在经贸合作中深化法治合作,携手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治理体系。”中国贸促会副会长于健龙在出席2024年“全球工商法治大会——法治与发展论坛”时的这番话引起了与会工商界、法律界人士的共鸣。
与会人士表示,在全球化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企业需要不断加强合规建设和风险管理能力,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和挑战。同时,政府也需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和支持力度。
该论坛由中国贸促会主办、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承办,来自政府部门、国际组织、合规行业企业专家、实务机构代表近400人参会,围绕“合规建设和营商环境优化”主题,讨论了关于企业合规管理、数字化转型、法治化营商环境等话题。
于健龙介绍了中国贸促会近年来在完善一站式、全链条、国际化商事法律服务体系方面的业务实践,并提出三方面建议:一是推动优化企业国际化经营环境,呼吁各国工商界面对国际化经营的种种不确定性,应当携手坚定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共同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运用法治和制度规则协调各方关系和利益;二是推动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大力倡导企业合规发展理念,共同促进企业国际化经营诚信合规体系建设,助力企业打造国际竞争新优势;三是推动提升全球工商法治合作水平,在推进各国贸易投资、基础设施和人员技术等“硬联通”的同时,还应加强相互间法律、政策、规则和标准的“软联通”,以此扩大法治共识、增进法治互信。
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法院和国际仲裁中心主簿兼首席执行官克里斯托弗·坎贝尔—霍尔特在论坛致辞中深入阐述了财务合规的重要性。他指出,合规管理要求企业遵守财务活动的法律法规和准则,旨在提高透明度、保护利益相关方和维护金融体系完整性。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会长、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主席、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副主席沈四宝在论坛上表示,法商融合是营造优质营商环境的关键路径,法治进步与商业发展需结伴而行,以法促商,以商带法正成为法治发展的新趋势。
“法治是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现经济繁荣的重要一环。在处理涉外法治及商事纠纷时,需兼具法治思维与商业思维,考虑时间成本、经济效益等因素。法律界与工商界应加强联系,经常交流,共讨前沿问题。”沈四宝建议,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时,需科学结合大势与尺度,既重视市场规则与政府服务,也不忘商业思维与经济发展,同时保持中国特色,不断创优营商环境。
需要对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做比较大幅度的改革,地方债券的发债主体是省级政府,省级以下政府也需要通过省级政府发债,这就意味着如果省级以下政府无力还债,省级政府需要承担还债责任。因此有必要调整省级以下政府在投资方面的事权与支出责任,确保举债责任与投资事权更好…
研究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的重点和主要内容,归纳审计发现的常见问题类型,对改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有效的审计建议具有重要意义。
在当下极为严峻的经济形势和更为紧迫的地方财政收支矛盾,相机抉择进行财政政策逆周期、跨周期调控是不二选择。现有措施力度对于房地产持续调整、土地财政进一步走弱等因素带来的增量财政缺口显然是不够的。
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民营经济长远发展、不断壮大的金钥匙,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如何关乎民营经济组织经营者的信心,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从事海外贸易、投资的民营经济组织至关重要,由于跨境、法域不同等因素,这也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难点。
“推进高水平的对外开放,需要建立同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合规机制,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各国工商界应积极推动企业加强合规建设,适应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提升把握国际规则能力,强化合规要求。在经贸合作中深化法治合作,携手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治理体系。”中国贸促会副会长于健龙在出席2024年“全球工商法治大会——法治与发展论坛”时的这番话引起了与会工商界、法律界人士的共鸣。
与会人士表示,在全球化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企业需要不断加强合规建设和风险管理能力,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和挑战。同时,政府也需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和支持力度。
该论坛由中国贸促会主办、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承办,来自政府部门、国际组织、合规行业企业专家、实务机构代表近400人参会,围绕“合规建设和营商环境优化”主题,讨论了关于企业合规管理、数字化转型、法治化营商环境等话题。
于健龙介绍了中国贸促会近年来在完善一站式、全链条、国际化商事法律服务体系方面的业务实践,并提出三方面建议:一是推动优化企业国际化经营环境,呼吁各国工商界面对国际化经营的种种不确定性,应当携手坚定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共同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运用法治和制度规则协调各方关系和利益;二是推动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大力倡导企业合规发展理念,共同促进企业国际化经营诚信合规体系建设,助力企业打造国际竞争新优势;三是推动提升全球工商法治合作水平,在推进各国贸易投资、基础设施和人员技术等“硬联通”的同时,还应加强相互间法律、政策、规则和标准的“软联通”,以此扩大法治共识、增进法治互信。
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法院和国际仲裁中心主簿兼首席执行官克里斯托弗·坎贝尔—霍尔特在论坛致辞中深入阐述了财务合规的重要性。他指出,合规管理要求企业遵守财务活动的法律法规和准则,旨在提高透明度、保护利益相关方和维护金融体系完整性。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会长、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主席、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副主席沈四宝在论坛上表示,法商融合是营造优质营商环境的关键路径,法治进步与商业发展需结伴而行,以法促商,以商带法正成为法治发展的新趋势。
“法治是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现经济繁荣的重要一环。在处理涉外法治及商事纠纷时,需兼具法治思维与商业思维,考虑时间成本、经济效益等因素。法律界与工商界应加强联系,经常交流,共讨前沿问题。”沈四宝建议,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时,需科学结合大势与尺度,既重视市场规则与政府服务,也不忘商业思维与经济发展,同时保持中国特色,不断创优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