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云南、湖南、广东、广西、青岛、厦门等地税务部门集中公布6起涉税违法案件,其中包括自然人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骗取出口退税、骗取税费优惠政策、加油站偷逃税等多种类型。
5月31日,云南、湖南、广东、广西、青岛、厦门等地税务部门集中公布6起涉税违法案件,其中包括自然人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骗取出口退税、骗取税费优惠政策、加油站偷逃税等多种类型。
纵观税务部门曝光的一系列涉税违法案件,尽管案件类型日益多样、犯罪手法隐蔽翻新,税务部门联合多部门协同联动,持续开展风险分析和精准选案,实现对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的精准识别、快速发现、强力打击。
从2018年税务、公安、海关、银行四部门联合打击虚开发票犯罪,到2021年税务、公安、检察、海关、银行、外汇六部门建立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再到2023年法院、市场监管加入形成八部门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新格局……税务部门不断扩展打击虚开骗税的外部力量,联合多部门在数据共享、分析研判、联合打击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形成了更有效的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合力。八部门充分发挥联合打击工作机制作用,对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犯罪重拳出击、严肃查处,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在全社会积极营造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税收法治氛围。
今年3月,聚焦新形势下如何有效与涉税犯罪作斗争,保障国家税收,维护税收秩序,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在整合现行相关税收犯罪司法解释的基础上,首次对危害税收征管罪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整体性解释,为依法、精准、有力惩治涉税犯罪提供了明确的规范指引,对进一步畅通行刑衔接、加强行刑闭环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税务部门不断深化完善联合打击机制,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同时,《解释》为依法惩处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提供重要法律保障,必将有利于其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进一步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持续助力法治中国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税务部门持续从严从快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并积极运用数字技术创新推动税务监管精准高效,既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逃避税,又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既体现对违法者的警示,也为守法者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推动相关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此次曝光案件涵盖多种涉税违法类型,既涉及骗取出口退税,又涉及骗取税费优惠政策,既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又有加油站偷税和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偷税案件,既打击偷税、骗税的不法企业,又处罚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个人,充分体现了税务等部门对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露头就打”,以公正监管促公平竞争。
从公布的案件中不难看出,尽管犯罪分子用尽手段,税务部门仍能根据精准分析,及时发现、锁定疑点线索,迅速查清违法事实,对其作出处理处罚,并发挥八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聚焦加油站、大宗商品、资源回收利用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对虚开发票、偷逃税等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严惩不贷。这再次为铤而走险的不法分子敲响警钟。
无论是企业经营者还是其他自然人,在享受国家发展红利的同时,都应该自觉履行依法诚信纳税义务,这也有利于市场主体自身的长远健康发展。
当前,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今年税务部门在持续优化纳税服务的基础上,又推出了进一步扩大优先退税服务范围、拓展汇算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优化纳税人个税App操作体验等便利化举措,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办税体验感。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从2020年开始,很多自然人纳税人已进行了五次汇算清缴,但仍有部分纳税人忽视、甚至故意不进行汇算清缴,不把提醒督促当回事,拒绝补税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这其中既有法律意识淡薄,对个税年度汇算重视不够,未能认真核实信息,也有轻信一些机构发布的所谓“退税秘籍、攻略”,心存侥幸打“擦边球”,还有故意弄虚作假以求获取非法利益。税务机关将这些典型违法案件予以曝光,有利于纠正极少数纳税人认为汇算清缴可做可不做的错误观念。
依法纳税是每一位公民的“必修课”。依法经营、合规纳税,是任何经营主体应尽的义务。持续曝光涉税违法典型案例,表明了税务部门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快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定决心和一贯态度。
企业财务舞弊屡禁不止,其中重要原因是处罚没有真正实现“长牙带刺”。法律需要与时俱进修订完善,还要通过丰富监管手段、严格执法程序,充分落实法律责任规定,让财务造假者无所遁形,并付出沉重代价。
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意见》回答了记者提问。
跨境电商的蓬勃发展,少不了金融服务的助力。金融服务涵盖从采购、交易、物流到支付等的全链条,其中,跨境资金结算涉及跨境卖家和买家、跨境电商平台、境外及境内支付机构等多个主体,信息流的准确传输、资金流和物流的实时跟踪难度相对较大,成本也较高。
6月25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4部门发布《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了中央财政会同有关方面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有关事项。
5月31日,云南、湖南、广东、广西、青岛、厦门等地税务部门集中公布6起涉税违法案件,其中包括自然人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骗取出口退税、骗取税费优惠政策、加油站偷逃税等多种类型。
纵观税务部门曝光的一系列涉税违法案件,尽管案件类型日益多样、犯罪手法隐蔽翻新,税务部门联合多部门协同联动,持续开展风险分析和精准选案,实现对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的精准识别、快速发现、强力打击。
从2018年税务、公安、海关、银行四部门联合打击虚开发票犯罪,到2021年税务、公安、检察、海关、银行、外汇六部门建立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再到2023年法院、市场监管加入形成八部门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新格局……税务部门不断扩展打击虚开骗税的外部力量,联合多部门在数据共享、分析研判、联合打击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形成了更有效的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合力。八部门充分发挥联合打击工作机制作用,对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犯罪重拳出击、严肃查处,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在全社会积极营造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税收法治氛围。
今年3月,聚焦新形势下如何有效与涉税犯罪作斗争,保障国家税收,维护税收秩序,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在整合现行相关税收犯罪司法解释的基础上,首次对危害税收征管罪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整体性解释,为依法、精准、有力惩治涉税犯罪提供了明确的规范指引,对进一步畅通行刑衔接、加强行刑闭环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税务部门不断深化完善联合打击机制,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同时,《解释》为依法惩处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提供重要法律保障,必将有利于其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进一步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持续助力法治中国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税务部门持续从严从快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并积极运用数字技术创新推动税务监管精准高效,既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逃避税,又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既体现对违法者的警示,也为守法者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推动相关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此次曝光案件涵盖多种涉税违法类型,既涉及骗取出口退税,又涉及骗取税费优惠政策,既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又有加油站偷税和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偷税案件,既打击偷税、骗税的不法企业,又处罚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个人,充分体现了税务等部门对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露头就打”,以公正监管促公平竞争。
从公布的案件中不难看出,尽管犯罪分子用尽手段,税务部门仍能根据精准分析,及时发现、锁定疑点线索,迅速查清违法事实,对其作出处理处罚,并发挥八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聚焦加油站、大宗商品、资源回收利用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对虚开发票、偷逃税等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严惩不贷。这再次为铤而走险的不法分子敲响警钟。
无论是企业经营者还是其他自然人,在享受国家发展红利的同时,都应该自觉履行依法诚信纳税义务,这也有利于市场主体自身的长远健康发展。
当前,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今年税务部门在持续优化纳税服务的基础上,又推出了进一步扩大优先退税服务范围、拓展汇算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优化纳税人个税App操作体验等便利化举措,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办税体验感。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从2020年开始,很多自然人纳税人已进行了五次汇算清缴,但仍有部分纳税人忽视、甚至故意不进行汇算清缴,不把提醒督促当回事,拒绝补税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这其中既有法律意识淡薄,对个税年度汇算重视不够,未能认真核实信息,也有轻信一些机构发布的所谓“退税秘籍、攻略”,心存侥幸打“擦边球”,还有故意弄虚作假以求获取非法利益。税务机关将这些典型违法案件予以曝光,有利于纠正极少数纳税人认为汇算清缴可做可不做的错误观念。
依法纳税是每一位公民的“必修课”。依法经营、合规纳税,是任何经营主体应尽的义务。持续曝光涉税违法典型案例,表明了税务部门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快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定决心和一贯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