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造假是影响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顽疾”,中国官方近期明确表态,财务造假触碰的是资本市场底线,将构建打击财务造假的综合惩防体系。
财务造假是影响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顽疾”,中国官方近期明确表态,财务造假触碰的是资本市场底线,将构建打击财务造假的综合惩防体系。
近期,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卷入金通灵造假案,再度将审计机构的失灵问题推上风口浪尖。会计审计行业的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到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应如何实现财务审计高质量发展,为防范上市公司造假贡献力量?
“高水平财务审计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会近日举行,与会专家认为,在提升财务审计质量的道路上,需要全社会方方面面共同努力,共同来构建一个更加公正、更加透明、更加高效的资本市场。
与会专家认为,当上市公司产生舞弊动机时,一方面源自部分会计师和事务所未能勤勉尽责,另一方面来自一些公司主体集体性且有预谋的财务造假行为。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会计系主任聂兴凯指出,在遵循审计准则、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审计程序的前提下,审计机构在面对集体性且预谋的财务造假行为时,确实面临着一定的局限性。这些局限性可能源于审计手段的限制、信息获取的不全面或审计时间与资源的限制。审计机构应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加强风险评估,利用先进技术和方法来识别潜在的财务造假行为。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王春飞提到,审计存在很大的固有局限性,因为业务复杂,必须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只能做抽样审计,“我们专业术语叫合理保证,95%的可能性是对的,还有5%的概率不对,这就导致了审计风险”。
厦门大学会计学院教授黄世忠此前发文称,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对产品购销和应收应付事项进行函证的规定,是建立在客户和供应商等第三方是诚实守信的前提条件下的。如果前提条件不成立,与此相关的审计准则将全然失效。
面对复杂的审计环境和审计本身局限性,如何进一步提升审计水平和质量?
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表示,对于提升财务审计质量,重罚非唯一手段。要提升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环境,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不仅要提升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更要营造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职业环境,在此环境下,注册会计师才能发挥出更大作用。同时,要建立一个更为公正的监管机制,对审计责任进行更加合理的划分,更好彰显公平正义监管精神。
王春飞认为,厘清责任的过程中,审计机构若故意配合上市公司造假,性质恶劣需要重罚方能起到惩戒作用;若审计机构因自身过失没有发现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需要承担比例责任;如果审计师已做到了尽职勤勉,仍没有发现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则承担补充责任即可。
北京融鹏律师事务所高鹏主任近期撰文提出,会计师事务所是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个人具有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向社会主体提供服务而产生的组织形式,设立的初衷是为了减少无过失合伙人的风险。在财务造假的具体处罚中,需要厘清责任,避免无涉及财务造假的其他合伙人以及资本市场的其他主体承担了无法预知的风险。
未来,推动审计高水平发展、避免财务造假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创始院长贾康提到,新“国九条”发布后,监管层特别强调在资本市场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开透明”的要求应贯彻到公司信息披露的全过程。在具体的运行管理过程中,规则要得到可靠执行还需要一个监管体系,建议在证监会等执行部门之外,还可发展国际经验表明的多重监督机制。再者,对于信息造假、审计失职的惩治措施,需要有较大力度,以求达到警示和震慑效果。
启铼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则认为,从治理过度包装、财务造假等方面,需要市场有一个整体的法治化环境。新“国九条”出台后,要从融资性市场过渡到投资性市场,最有效、最持续、最可行的一个办法,是让市场成为法治市场。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则给出多方面建议,例如监管机构功能定位要切实转型,未来监管机构的工作重点要放在净化市场方向上,把主要的注意力用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证经营的真实性;重视市场建设、净化市场,对于造假违规的情况要建立惩处机制,处罚力度要加大;证券监管机构还应跟司法机构等其他国家管理机构相结合,重视法治建设;重视社会中介机构,包括第三方社会监督的作用等。
聂兴凯称,审计机构需要与监管机构、法律部门等多方协作,形成打击财务造假的合力。此外,审计机构也应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审计人员识别和应对财务造假的能力。
企业财务舞弊屡禁不止,其中重要原因是处罚没有真正实现“长牙带刺”。法律需要与时俱进修订完善,还要通过丰富监管手段、严格执法程序,充分落实法律责任规定,让财务造假者无所遁形,并付出沉重代价。
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意见》回答了记者提问。
跨境电商的蓬勃发展,少不了金融服务的助力。金融服务涵盖从采购、交易、物流到支付等的全链条,其中,跨境资金结算涉及跨境卖家和买家、跨境电商平台、境外及境内支付机构等多个主体,信息流的准确传输、资金流和物流的实时跟踪难度相对较大,成本也较高。
6月25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4部门发布《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了中央财政会同有关方面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有关事项。
财务造假是影响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顽疾”,中国官方近期明确表态,财务造假触碰的是资本市场底线,将构建打击财务造假的综合惩防体系。
近期,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卷入金通灵造假案,再度将审计机构的失灵问题推上风口浪尖。会计审计行业的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到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应如何实现财务审计高质量发展,为防范上市公司造假贡献力量?
“高水平财务审计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会近日举行,与会专家认为,在提升财务审计质量的道路上,需要全社会方方面面共同努力,共同来构建一个更加公正、更加透明、更加高效的资本市场。
与会专家认为,当上市公司产生舞弊动机时,一方面源自部分会计师和事务所未能勤勉尽责,另一方面来自一些公司主体集体性且有预谋的财务造假行为。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会计系主任聂兴凯指出,在遵循审计准则、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审计程序的前提下,审计机构在面对集体性且预谋的财务造假行为时,确实面临着一定的局限性。这些局限性可能源于审计手段的限制、信息获取的不全面或审计时间与资源的限制。审计机构应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加强风险评估,利用先进技术和方法来识别潜在的财务造假行为。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王春飞提到,审计存在很大的固有局限性,因为业务复杂,必须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只能做抽样审计,“我们专业术语叫合理保证,95%的可能性是对的,还有5%的概率不对,这就导致了审计风险”。
厦门大学会计学院教授黄世忠此前发文称,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对产品购销和应收应付事项进行函证的规定,是建立在客户和供应商等第三方是诚实守信的前提条件下的。如果前提条件不成立,与此相关的审计准则将全然失效。
面对复杂的审计环境和审计本身局限性,如何进一步提升审计水平和质量?
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表示,对于提升财务审计质量,重罚非唯一手段。要提升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环境,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不仅要提升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更要营造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职业环境,在此环境下,注册会计师才能发挥出更大作用。同时,要建立一个更为公正的监管机制,对审计责任进行更加合理的划分,更好彰显公平正义监管精神。
王春飞认为,厘清责任的过程中,审计机构若故意配合上市公司造假,性质恶劣需要重罚方能起到惩戒作用;若审计机构因自身过失没有发现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需要承担比例责任;如果审计师已做到了尽职勤勉,仍没有发现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则承担补充责任即可。
北京融鹏律师事务所高鹏主任近期撰文提出,会计师事务所是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个人具有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向社会主体提供服务而产生的组织形式,设立的初衷是为了减少无过失合伙人的风险。在财务造假的具体处罚中,需要厘清责任,避免无涉及财务造假的其他合伙人以及资本市场的其他主体承担了无法预知的风险。
未来,推动审计高水平发展、避免财务造假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创始院长贾康提到,新“国九条”发布后,监管层特别强调在资本市场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开透明”的要求应贯彻到公司信息披露的全过程。在具体的运行管理过程中,规则要得到可靠执行还需要一个监管体系,建议在证监会等执行部门之外,还可发展国际经验表明的多重监督机制。再者,对于信息造假、审计失职的惩治措施,需要有较大力度,以求达到警示和震慑效果。
启铼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则认为,从治理过度包装、财务造假等方面,需要市场有一个整体的法治化环境。新“国九条”出台后,要从融资性市场过渡到投资性市场,最有效、最持续、最可行的一个办法,是让市场成为法治市场。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则给出多方面建议,例如监管机构功能定位要切实转型,未来监管机构的工作重点要放在净化市场方向上,把主要的注意力用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证经营的真实性;重视市场建设、净化市场,对于造假违规的情况要建立惩处机制,处罚力度要加大;证券监管机构还应跟司法机构等其他国家管理机构相结合,重视法治建设;重视社会中介机构,包括第三方社会监督的作用等。
聂兴凯称,审计机构需要与监管机构、法律部门等多方协作,形成打击财务造假的合力。此外,审计机构也应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审计人员识别和应对财务造假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