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创企业全要素资源平台企知道数据,截至目前,全国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了39.2万家。
根据中国科创企业全要素资源平台企知道数据,截至目前,全国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了39.2万家。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有关部门对高新技术企业监管的加强,一些企业在高新收入占比、科技人员占比、研究开发费用占比等关键指标全部达标的情况下,因安全、质量、环保等方面的问题被取消了高新资格。
近日,广东省科技厅等部门印发通知,一次性取消了32家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引起关注。根据规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的企业,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来说是一项重要利好。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被取消,意味着企业需要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不仅无法享受大力度的税收优惠,而且会面临一定程度的声誉损害。记者梳理相关信息发现,一些企业虽然在高新收入占比、科技人员占比、研究开发费用占比等关键指标上达标,却仍然被取消高新资格,这是为什么呢?
被取消高新资格企业数量呈现增长趋势
880家
2019年被取消高新资格的企业共260家,2020年共291家,2021年增至870家,2022年为749家,今年1月—10月已达880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公告显示,2023年7月,青岛、上海及江苏等多地发布取消企业高新技术资格的公告。其中,青岛市23家企业被取消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上海市45家企业被取消涵盖2019年—2022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江苏省21家企业被取消2021年和2022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安永(上海)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税务量化咨询服务合伙人陈川舟运用信息化技术,对近年来被取消高新资格的企业进行了统计和分析。从陈川舟提供的分析数据看,2019年被取消高新资格的企业共260家,2020年共291家,2021年增至870家,2022年为749家,今年1月—10月已达880家。“从大的趋势上看,近年来被取消高新资格的企业数量呈现增长态势。这再次提醒企业,通过高新资格认定绝不是‘终点’,而是应当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时刻绷紧合规之弦,确保始终符合高新认定管理的各项条件要求。”陈川舟说。
据了解,相关企业之所以被取消高新资格,原因是多方面的。根据《办法》规定,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一是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二是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三是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第一种情形主要表现为企业关键指标不达标,通过弄虚作假企图‘蒙混过关’,这种情形在实践中相对比较常见。对于后两种情形,部分企业的重视程度仍然不够,需要特别注意。”采访中,一位长期服务高新技术企业的财税专家说。
安全、质量和环保:被忽视的“底线要求”
7848.46万元
从事农业业务的H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并受到处罚,被取消高新资格,补缴税款7848.46万元。
《办法》第十九条明确,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倘若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记者注意到,从事农业业务的H股份有限公司就因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并受到处罚,进而被取消高新资格,补缴税款7848.46万元。内蒙古一家矿业企业,也曾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自2019年起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为了深入了解企业被取消高新资格的原因,陈川舟对946家被取消高新资格的企业信息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发现其中有24家企业因环境违法行为被取消高新资格,占比2.54%。陈川舟表示,如果说高新收入占比等指标是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技能性”要求的话,那么不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则是最基本的底线要求。实际上,生产安全、质量可靠、保护环境,是所有企业都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作为企业中“尖子生”的高新技术企业,更应如此。如果企业连这些最基本的社会责任都履行不好,那么其高新资格将被“一票否决”。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涉税服务方面,中汇江苏税务师事务所税务经理葛宏烨有丰富经验。他表示,相关企业一旦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不仅会失去高新资格,而且会受到相应处罚,对其生产经营、品牌形象、市场美誉度等产生严重影响。从实践看,相关企业之所以发生这方面的风险,最主要的原因在于重视程度不够、管理上存在疏忽。对此,葛宏烨建议,相关企业应在高度重视的基础上,切实建立完善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和环保管理制度,同时配置必要的专业人员、信息化监测手段等,确保能够及时发现隐患和漏洞,高效地处置和应对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高新技术企业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将被取消高新资格,但《办法》等相关政策并未明确“重大”和“严重”的标准,实践中不同地区在具体监管口径上存在一定差异。葛宏烨建议,倘若企业出现了一定的安全、质量事故或环境违法行为,应当在积极整改的同时,主动与有关监管部门沟通;与此同时,相关企业应仔细对照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及地方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文件,看是否满足信用修复的条件。“倘若符合条件,相关企业应主动按要求尽快进行信用修复,从而保障自身可以重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葛宏烨说。
相关情况不及时报告,暴露日常管理漏洞
130家
陈川舟对946家企业进行数据分析发现,其中58家企业因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被取消高新资格,占比6.13%;130家企业因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被取消高新资格,占比13.74%。
《办法》第十九条还规定,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如果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实践中,高新技术企业因违反该规定而被取消高新资格的案例,并不罕见。
根据陈川舟对946家企业的数据分析,其中有58家企业因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被取消高新资格,占比6.13%;130家企业因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被取消高新资格,占比13.74%。
“随着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的快速增长,为了更好保障高新企业质量、维护公平公正的环境,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监管也在不断加强。”北京明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施志群告诉记者,要求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报告重大变化情况和年度发展情况,有助于监管部门及时了解高新技术企业能否在各项认定指标上持续达标,是否持续具备拥有高新身份的实力。同时,监管部门将企业申请高新认定的信息与其每年填报的年度报告进行对比,即便企业在申请高新认定时以虚假信息“侥幸”通过了认定,在后续的年度报告信息比对中也会“原形毕露”,从而有助于监管部门打击“假高新”。
基于此,施志群建议企业,一方面要始终做好合规和诚信,无论是在申请高新认定时,还是在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过程中,都应如实、准确地填报信息,切勿弄虚作假;另一方面,企业应切实结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的各项要求,将知识产权、研发项目、科技人员、研发费用、高新收入占比等重要事项科学合理地分配在每个年度,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确保达到指标的要求,从而保障自身始终符合高新认定的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并将打印出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认定机构,由认定机构负责审核企业是否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
实践中,不少企业由于发生重大变化情况而未按期报告,导致失去了高新“身份”。“从实践看,企业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原因在于其管理上存在疏漏。”陈川舟说。
从记者采访的情况看,有的企业欠缺负责维护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当企业发生分立、合并、重组等重大事项时,往往由于事项繁多,忘记及时向认定机构进行报告;有些企业的业务部门、财税部门、科研部门等缺乏有效沟通,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维护的人员,无法及时得知公司重要的变化信息,从而错过了及时向认定机构报告的时间窗口。
对此,陈川舟建议,相关企业有必要围绕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维护,建立健全相应管理制度、工作团队并细化职责,促使企业内部业务、财税、科研等各部门形成紧密协作,在筹备分立、合并、重组等重大事项之初,就要统筹考量高新资格维护、税收优惠享受等问题,防止因疏忽大意而产生的风险。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24年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多出有利于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的政策,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积极进取,不断巩固稳中向好的基础。
根据中国科创企业全要素资源平台企知道数据,截至目前,全国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了39.2万家。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有关部门对高新技术企业监管的加强,一些企业在高新收入占比、科技人员占比、研究开发费用占比等关键指标全部达标的情况下,因安全、质量、环保等方面的问题被取消了高新资格。
近日,广东省科技厅等部门印发通知,一次性取消了32家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引起关注。根据规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的企业,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来说是一项重要利好。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被取消,意味着企业需要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不仅无法享受大力度的税收优惠,而且会面临一定程度的声誉损害。记者梳理相关信息发现,一些企业虽然在高新收入占比、科技人员占比、研究开发费用占比等关键指标上达标,却仍然被取消高新资格,这是为什么呢?
被取消高新资格企业数量呈现增长趋势
880家
2019年被取消高新资格的企业共260家,2020年共291家,2021年增至870家,2022年为749家,今年1月—10月已达880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公告显示,2023年7月,青岛、上海及江苏等多地发布取消企业高新技术资格的公告。其中,青岛市23家企业被取消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上海市45家企业被取消涵盖2019年—2022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江苏省21家企业被取消2021年和2022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安永(上海)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税务量化咨询服务合伙人陈川舟运用信息化技术,对近年来被取消高新资格的企业进行了统计和分析。从陈川舟提供的分析数据看,2019年被取消高新资格的企业共260家,2020年共291家,2021年增至870家,2022年为749家,今年1月—10月已达880家。“从大的趋势上看,近年来被取消高新资格的企业数量呈现增长态势。这再次提醒企业,通过高新资格认定绝不是‘终点’,而是应当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时刻绷紧合规之弦,确保始终符合高新认定管理的各项条件要求。”陈川舟说。
据了解,相关企业之所以被取消高新资格,原因是多方面的。根据《办法》规定,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一是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二是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三是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第一种情形主要表现为企业关键指标不达标,通过弄虚作假企图‘蒙混过关’,这种情形在实践中相对比较常见。对于后两种情形,部分企业的重视程度仍然不够,需要特别注意。”采访中,一位长期服务高新技术企业的财税专家说。
安全、质量和环保:被忽视的“底线要求”
7848.46万元
从事农业业务的H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并受到处罚,被取消高新资格,补缴税款7848.46万元。
《办法》第十九条明确,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倘若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记者注意到,从事农业业务的H股份有限公司就因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并受到处罚,进而被取消高新资格,补缴税款7848.46万元。内蒙古一家矿业企业,也曾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自2019年起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为了深入了解企业被取消高新资格的原因,陈川舟对946家被取消高新资格的企业信息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发现其中有24家企业因环境违法行为被取消高新资格,占比2.54%。陈川舟表示,如果说高新收入占比等指标是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技能性”要求的话,那么不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则是最基本的底线要求。实际上,生产安全、质量可靠、保护环境,是所有企业都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作为企业中“尖子生”的高新技术企业,更应如此。如果企业连这些最基本的社会责任都履行不好,那么其高新资格将被“一票否决”。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涉税服务方面,中汇江苏税务师事务所税务经理葛宏烨有丰富经验。他表示,相关企业一旦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不仅会失去高新资格,而且会受到相应处罚,对其生产经营、品牌形象、市场美誉度等产生严重影响。从实践看,相关企业之所以发生这方面的风险,最主要的原因在于重视程度不够、管理上存在疏忽。对此,葛宏烨建议,相关企业应在高度重视的基础上,切实建立完善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和环保管理制度,同时配置必要的专业人员、信息化监测手段等,确保能够及时发现隐患和漏洞,高效地处置和应对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高新技术企业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将被取消高新资格,但《办法》等相关政策并未明确“重大”和“严重”的标准,实践中不同地区在具体监管口径上存在一定差异。葛宏烨建议,倘若企业出现了一定的安全、质量事故或环境违法行为,应当在积极整改的同时,主动与有关监管部门沟通;与此同时,相关企业应仔细对照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及地方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文件,看是否满足信用修复的条件。“倘若符合条件,相关企业应主动按要求尽快进行信用修复,从而保障自身可以重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葛宏烨说。
相关情况不及时报告,暴露日常管理漏洞
130家
陈川舟对946家企业进行数据分析发现,其中58家企业因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被取消高新资格,占比6.13%;130家企业因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被取消高新资格,占比13.74%。
《办法》第十九条还规定,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如果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实践中,高新技术企业因违反该规定而被取消高新资格的案例,并不罕见。
根据陈川舟对946家企业的数据分析,其中有58家企业因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被取消高新资格,占比6.13%;130家企业因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被取消高新资格,占比13.74%。
“随着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的快速增长,为了更好保障高新企业质量、维护公平公正的环境,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监管也在不断加强。”北京明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施志群告诉记者,要求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报告重大变化情况和年度发展情况,有助于监管部门及时了解高新技术企业能否在各项认定指标上持续达标,是否持续具备拥有高新身份的实力。同时,监管部门将企业申请高新认定的信息与其每年填报的年度报告进行对比,即便企业在申请高新认定时以虚假信息“侥幸”通过了认定,在后续的年度报告信息比对中也会“原形毕露”,从而有助于监管部门打击“假高新”。
基于此,施志群建议企业,一方面要始终做好合规和诚信,无论是在申请高新认定时,还是在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过程中,都应如实、准确地填报信息,切勿弄虚作假;另一方面,企业应切实结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的各项要求,将知识产权、研发项目、科技人员、研发费用、高新收入占比等重要事项科学合理地分配在每个年度,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确保达到指标的要求,从而保障自身始终符合高新认定的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并将打印出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认定机构,由认定机构负责审核企业是否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
实践中,不少企业由于发生重大变化情况而未按期报告,导致失去了高新“身份”。“从实践看,企业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原因在于其管理上存在疏漏。”陈川舟说。
从记者采访的情况看,有的企业欠缺负责维护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当企业发生分立、合并、重组等重大事项时,往往由于事项繁多,忘记及时向认定机构进行报告;有些企业的业务部门、财税部门、科研部门等缺乏有效沟通,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维护的人员,无法及时得知公司重要的变化信息,从而错过了及时向认定机构报告的时间窗口。
对此,陈川舟建议,相关企业有必要围绕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维护,建立健全相应管理制度、工作团队并细化职责,促使企业内部业务、财税、科研等各部门形成紧密协作,在筹备分立、合并、重组等重大事项之初,就要统筹考量高新资格维护、税收优惠享受等问题,防止因疏忽大意而产生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