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梦冰雪,同向未来。北京第二十四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正如火如荼地进行,聚焦税收领域,与冬奥相关的政策涉及面广、享受主体多、优惠力度大、优惠方式多,专家表示,相关主体可根据参与项目的时间节点,分情况关注政策要点,准确适用政策。
筑梦冰雪,同向未来。北京第二十四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正如火如荼地进行,聚焦税收领域,与冬奥相关的政策涉及面广、享受主体多、优惠力度大、优惠方式多,专家表示,相关主体可根据参与项目的时间节点,分情况关注政策要点,准确适用政策。
整体特点:涉及面广、享受主体多
今天,是北京冬奥会开幕的第7天,各项比赛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国际奥委会主席巴赫评价,“北京冬奥会是一届史无前例的冬奥会,科技、智慧、绿色、节俭,我们看到如此优秀的科学技术被应用到奥运赛事中,对我来说,也是一个从未有过的良好体验。”冬奥会如此成功的背后,也离不开税务部门的积极努力。
据了解,为确保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顺利举办,税务部门早行动、出实招。自2017年7月开始,便陆续出台了多个专门针对冬奥会相关事项的税收政策文件。
“涉及面广、享受主体多、优惠力度大、优惠方式多,是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几大特点。”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平总结道,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优惠涵盖赛事全周期各环节;涵盖北京冬奥组委、国际奥委会、中国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中国残奥委员会、北京冬奥会测试赛赛事组委会以及相关赞助和捐赠者、参赛运动员等各类主体;从增值税、消费税,到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再到印花税、水资源税,共涉及11个税种;与此同时,优惠方式也包括免税、减税、进项税额抵扣和留抵退税等多种类型。
受益于税收优惠政策,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石景山自来水有限公司目前已享受共计68万元的水资源税减免;国家高山滑雪中心、国家雪车雪橇中心的建造主体,北京北控京奥建设有限公司共计3034万元的耕地占用税减免……
李平介绍说,中国政府出台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优惠政策,既坚持了中国税收法律的严肃性,维护了国家的税收权益,又符合以往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税收惯例,可以说,从前期的场馆改造建设到赛事期间的赞助、捐赠,再到赛事结束后的退税,税收优惠政策都一路相伴,切实减轻了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相关各方的税收负担。
前期建造:应对照前置条件享受优惠
山林掩映之中,7条狭长的雪道从近千米高的山顶蜿蜒而下;山脚之下,全长1900米的雪车雪橇赛道蜿蜒回转……很难想象,眼前这宛若游龙的国家雪车雪橇中心,几年前还是一座荒山。“2017年,进行初步勘探、调研时,这里还没有进山的路,全靠此前驴友开辟的小路才能进入现场。”北京北控京奥建设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谢蛟告诉记者,“从荒山野岭到现代化的比赛场馆,这背后离不开税收政策的支持。”
其中,最让他们受益的是免征耕地占用税的相关政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以下简称“60号文件”)的规定,对北京2022年冬奥会场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受益于此,作为国家雪车雪橇中心、国家高山滑雪中心的建造主体,北京北控京奥建设有限公司还免缴了耕地占用税3034万元。
对此,中汇盛胜(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技术总监孔令文特别提醒,“在享受大型赛事的专项优惠时,企业需要细致梳理自身涉及的赛事范围、提供的专项服务,进而与税务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保障全面、及时享受税收优惠。”例如,60号文件明确,对北京2022年冬奥会场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其中,占用的耕地,必须是“冬奥会场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占用的耕地,相关主体才能享受免征耕地占用税的优惠,如果是其他用途,即使与冬奥会相关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原则上也不能适用免征耕地占用税的优惠。
除了冬奥会的专项优惠,前期场馆建造过程中,一般税收政策的适用也需要企业高度关注。“对于冬奥会场馆建设这类投资周期长、投资金额大的项目来讲,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十分重要。”北京国家高山滑雪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郭婷表示。
作为延庆赛区场地运营管理方,北京国家高山滑雪有限公司在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优惠的过程中,积累了一个重要经验:务必结合政策细节和申报细节,重视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和日常财务管理。
按照政策规定,只有在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的企业,并同时符合其他几项条件,才能享受留抵退税优惠。而申报细节方面,企业需要设立台账,准确记录、计算可退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赛事赞助:要做好资料留存备查工作
冬奥会受到全世界瞩目,不少企业都想借此机会展示自身品牌形象,公开资料显示,除去13家奥林匹克全球合作伙伴外,还有45家企业与北京冬奥会达成了合作/赞助关系。
对于这些赞助企业而言,根据60号文件规定,其赞助、捐赠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资金、物资和服务支出,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对于捐赠支出全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政策,我们并不陌生。”孔令文提示,结合当前税收优惠政策“自行判断、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规定,捐赠企业需要重点关注的是,在准确判断及申报捐赠扣除的同时,确保留存备查资料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具体来说,企业捐赠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资金、物资和服务支出,至少应留存支出凭单、出入库单据、相关受捐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且出具证明的单位或部门也需要满足文件规定的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举办主体等范围。
除企业所得税方面优惠外,企业赞助的增值税政策也备受关注。财政部、税务总局在2017年发布过60号文件后,于2019年再次发布政策——《关于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企业赞助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6号,以下简称“6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企业赞助的增值税政策。
6号文件第一条明确,对赞助企业及参与赞助的下属机构根据赞助协议及补充赞助协议向北京冬奥组委免费提供的,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有关的服务,免征增值税。同年,《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2号,以下简称“92号公告”)第四条进一步明确,国际奥委会及其相关实体的境内机构因赞助、捐赠北京冬奥会以及根据协议出售的货物或服务免征增值税的,对应的进项税额可用于抵扣本企业其他应税项目所对应的销项税额。
德勤中国税务及商务咨询合伙人宫滨介绍说,财税部门对该项政策实行清单管理,具体而言,涉及主体清单管理和服务清单管理两方面。主体清单管理方面,目前,财税部门已公布两批共213个赞助企业及参与赞助的下属机构,相关企业须对照《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赞助企业及参与赞助的下属机构名单》(第一批和第二批)享受优惠,尤其需要避免下属单位不在清单内,而误享受优惠的情况出现。服务清单管理方面,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服务,仅限于赞助企业及下属机构与北京冬奥组委签订的赞助协议及补充赞助协议中列明的服务。“相关企业须严格对照清单,确保主体和服务两方面均符合规定,从而合规享受优惠。”宫滨提醒说。
此外,在实务操作过程中,企业还需要对享受增值税优惠部分的收入进行单独核算。6号文件第三条明确,赞助企业及下属机构应对上述服务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的,不得适用免税政策。
“单独核算和准确的台账,有助于企业更好地享受优惠。”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税务总监代先生感慨道。据了解,自1998年长野冬奥会以来,三星电子株式会社作为国际奥委会在无线通信设备和计算设备领域的全球合作伙伴,为包括北京冬奥会在内的各届奥运会提供支持。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三星电子株式会社的全资子公司,根据92号公告规定,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2021年,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北京2022年冬奥会国际奥委会和国际残奥委会第二批相关实体内企业,可以将免征增值税对应的进项税额抵扣其他应税项目所对应的销项税额。
“由于此前公司已对进项税额作了转出处理,这样,在2021年,我们需要修改申报表,将已经转出的进项税额申请退税。”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税务经理王先生表示,基于企业完备的日常税务管理,如单独设立冬奥会赞助台账,分品目、分类型记录销售收入等,在税务部门的支持下,企业得以及时、顺利地完成了退税操作。
赛事结束:需关注税收优惠截止日期
按照赛事安排,北京2022年冬奥会将于2月20日闭幕,但比赛的结束,并不意味着相关税收优惠也“落幕”了。
“大部分冬奥税收政策的有效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或更晚。”宫滨提示,如,对国际奥委会及其相关实体的外籍雇员、官员、教练员、训练员以及其他代表,在2019年6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临时来华,从事北京冬奥会相关工作,取得符合政策规定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国际奥委会及其相关实体的境内机构因赞助、捐赠北京冬奥会以及根据协议出售的货物或服务免征增值税的,对应的进项税额可用于抵扣本企业其他应税项目所对应的销项税额,对在2022年12月31日仍无法抵扣的留抵税额可予以退还等。
除此之外,国际奥委会及其相关实体和国际残奥委会及其相关实体退税还应关注两个时间点,一是税款对应时间为2019年6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二是退税申请时间为2021年7月1日~2023年3月31日,国际奥委会及其相关实体可在此期间内,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线上、或前往指定的办税服务厅线下提交退税申请。
专家们还表示,北京冬奥会对我国冰雪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而言,不只是一场体育盛宴,伴随着奥运效应的持续释放,将带来更多发展机遇。
北京国家高山滑雪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郭婷告诉记者,在冬奥会后,国家雪车雪橇中心将作为中国国家队训练基地,继续承办世界杯等重大国际赛事,同时亦可成为大众体验雪车雪橇运动的重要场所;延庆冬奥村将转化成为山地滑雪旅游度假酒店,为冰雪运动及山地活动爱好者提供服务。为此,专家们建议,相关主体应以此为契机,将实际业务的范畴、税目、应税事项等与现行有效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全面匹配,做到税收优惠政策的应享尽享,以便顺利度过涵养期,走上更好的转型发展之路。
实务中,一些大中型企业会向金融机构借入资金,提供给集团内下属公司使用,并打算享受统借统还免征增值税优惠。在此过程中,资金来源成为决定其能否顺畅享受免税优惠的关键因素之一,值得企业关注。
2021年11月2日,在RCEP签署近1年后,东盟秘书处通知,已有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东盟六国及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提交核准书,满足公约生效条件,RCEP于2022年1月1日生效。
最近有很多小伙伴咨询企业所得税各项费用扣除比例的问题,尤其是几项特殊行业的扣除比例总是容易出错。为此,小编精心整理了企业所得税12项费用税前扣除比例的相关知识点,我们共同来学习一下~
筑梦冰雪,同向未来。北京第二十四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正如火如荼地进行,聚焦税收领域,与冬奥相关的政策涉及面广、享受主体多、优惠力度大、优惠方式多,专家表示,相关主体可根据参与项目的时间节点,分情况关注政策要点,准确适用政策。
整体特点:涉及面广、享受主体多
今天,是北京冬奥会开幕的第7天,各项比赛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国际奥委会主席巴赫评价,“北京冬奥会是一届史无前例的冬奥会,科技、智慧、绿色、节俭,我们看到如此优秀的科学技术被应用到奥运赛事中,对我来说,也是一个从未有过的良好体验。”冬奥会如此成功的背后,也离不开税务部门的积极努力。
据了解,为确保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顺利举办,税务部门早行动、出实招。自2017年7月开始,便陆续出台了多个专门针对冬奥会相关事项的税收政策文件。
“涉及面广、享受主体多、优惠力度大、优惠方式多,是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几大特点。”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平总结道,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优惠涵盖赛事全周期各环节;涵盖北京冬奥组委、国际奥委会、中国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中国残奥委员会、北京冬奥会测试赛赛事组委会以及相关赞助和捐赠者、参赛运动员等各类主体;从增值税、消费税,到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再到印花税、水资源税,共涉及11个税种;与此同时,优惠方式也包括免税、减税、进项税额抵扣和留抵退税等多种类型。
受益于税收优惠政策,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石景山自来水有限公司目前已享受共计68万元的水资源税减免;国家高山滑雪中心、国家雪车雪橇中心的建造主体,北京北控京奥建设有限公司共计3034万元的耕地占用税减免……
李平介绍说,中国政府出台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优惠政策,既坚持了中国税收法律的严肃性,维护了国家的税收权益,又符合以往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税收惯例,可以说,从前期的场馆改造建设到赛事期间的赞助、捐赠,再到赛事结束后的退税,税收优惠政策都一路相伴,切实减轻了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相关各方的税收负担。
前期建造:应对照前置条件享受优惠
山林掩映之中,7条狭长的雪道从近千米高的山顶蜿蜒而下;山脚之下,全长1900米的雪车雪橇赛道蜿蜒回转……很难想象,眼前这宛若游龙的国家雪车雪橇中心,几年前还是一座荒山。“2017年,进行初步勘探、调研时,这里还没有进山的路,全靠此前驴友开辟的小路才能进入现场。”北京北控京奥建设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谢蛟告诉记者,“从荒山野岭到现代化的比赛场馆,这背后离不开税收政策的支持。”
其中,最让他们受益的是免征耕地占用税的相关政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以下简称“60号文件”)的规定,对北京2022年冬奥会场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受益于此,作为国家雪车雪橇中心、国家高山滑雪中心的建造主体,北京北控京奥建设有限公司还免缴了耕地占用税3034万元。
对此,中汇盛胜(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技术总监孔令文特别提醒,“在享受大型赛事的专项优惠时,企业需要细致梳理自身涉及的赛事范围、提供的专项服务,进而与税务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保障全面、及时享受税收优惠。”例如,60号文件明确,对北京2022年冬奥会场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其中,占用的耕地,必须是“冬奥会场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占用的耕地,相关主体才能享受免征耕地占用税的优惠,如果是其他用途,即使与冬奥会相关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原则上也不能适用免征耕地占用税的优惠。
除了冬奥会的专项优惠,前期场馆建造过程中,一般税收政策的适用也需要企业高度关注。“对于冬奥会场馆建设这类投资周期长、投资金额大的项目来讲,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十分重要。”北京国家高山滑雪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郭婷表示。
作为延庆赛区场地运营管理方,北京国家高山滑雪有限公司在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优惠的过程中,积累了一个重要经验:务必结合政策细节和申报细节,重视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和日常财务管理。
按照政策规定,只有在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的企业,并同时符合其他几项条件,才能享受留抵退税优惠。而申报细节方面,企业需要设立台账,准确记录、计算可退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赛事赞助:要做好资料留存备查工作
冬奥会受到全世界瞩目,不少企业都想借此机会展示自身品牌形象,公开资料显示,除去13家奥林匹克全球合作伙伴外,还有45家企业与北京冬奥会达成了合作/赞助关系。
对于这些赞助企业而言,根据60号文件规定,其赞助、捐赠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资金、物资和服务支出,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对于捐赠支出全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政策,我们并不陌生。”孔令文提示,结合当前税收优惠政策“自行判断、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规定,捐赠企业需要重点关注的是,在准确判断及申报捐赠扣除的同时,确保留存备查资料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具体来说,企业捐赠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资金、物资和服务支出,至少应留存支出凭单、出入库单据、相关受捐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且出具证明的单位或部门也需要满足文件规定的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举办主体等范围。
除企业所得税方面优惠外,企业赞助的增值税政策也备受关注。财政部、税务总局在2017年发布过60号文件后,于2019年再次发布政策——《关于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企业赞助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6号,以下简称“6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企业赞助的增值税政策。
6号文件第一条明确,对赞助企业及参与赞助的下属机构根据赞助协议及补充赞助协议向北京冬奥组委免费提供的,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有关的服务,免征增值税。同年,《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2号,以下简称“92号公告”)第四条进一步明确,国际奥委会及其相关实体的境内机构因赞助、捐赠北京冬奥会以及根据协议出售的货物或服务免征增值税的,对应的进项税额可用于抵扣本企业其他应税项目所对应的销项税额。
德勤中国税务及商务咨询合伙人宫滨介绍说,财税部门对该项政策实行清单管理,具体而言,涉及主体清单管理和服务清单管理两方面。主体清单管理方面,目前,财税部门已公布两批共213个赞助企业及参与赞助的下属机构,相关企业须对照《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赞助企业及参与赞助的下属机构名单》(第一批和第二批)享受优惠,尤其需要避免下属单位不在清单内,而误享受优惠的情况出现。服务清单管理方面,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服务,仅限于赞助企业及下属机构与北京冬奥组委签订的赞助协议及补充赞助协议中列明的服务。“相关企业须严格对照清单,确保主体和服务两方面均符合规定,从而合规享受优惠。”宫滨提醒说。
此外,在实务操作过程中,企业还需要对享受增值税优惠部分的收入进行单独核算。6号文件第三条明确,赞助企业及下属机构应对上述服务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的,不得适用免税政策。
“单独核算和准确的台账,有助于企业更好地享受优惠。”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税务总监代先生感慨道。据了解,自1998年长野冬奥会以来,三星电子株式会社作为国际奥委会在无线通信设备和计算设备领域的全球合作伙伴,为包括北京冬奥会在内的各届奥运会提供支持。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三星电子株式会社的全资子公司,根据92号公告规定,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2021年,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北京2022年冬奥会国际奥委会和国际残奥委会第二批相关实体内企业,可以将免征增值税对应的进项税额抵扣其他应税项目所对应的销项税额。
“由于此前公司已对进项税额作了转出处理,这样,在2021年,我们需要修改申报表,将已经转出的进项税额申请退税。”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税务经理王先生表示,基于企业完备的日常税务管理,如单独设立冬奥会赞助台账,分品目、分类型记录销售收入等,在税务部门的支持下,企业得以及时、顺利地完成了退税操作。
赛事结束:需关注税收优惠截止日期
按照赛事安排,北京2022年冬奥会将于2月20日闭幕,但比赛的结束,并不意味着相关税收优惠也“落幕”了。
“大部分冬奥税收政策的有效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或更晚。”宫滨提示,如,对国际奥委会及其相关实体的外籍雇员、官员、教练员、训练员以及其他代表,在2019年6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临时来华,从事北京冬奥会相关工作,取得符合政策规定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国际奥委会及其相关实体的境内机构因赞助、捐赠北京冬奥会以及根据协议出售的货物或服务免征增值税的,对应的进项税额可用于抵扣本企业其他应税项目所对应的销项税额,对在2022年12月31日仍无法抵扣的留抵税额可予以退还等。
除此之外,国际奥委会及其相关实体和国际残奥委会及其相关实体退税还应关注两个时间点,一是税款对应时间为2019年6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二是退税申请时间为2021年7月1日~2023年3月31日,国际奥委会及其相关实体可在此期间内,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线上、或前往指定的办税服务厅线下提交退税申请。
专家们还表示,北京冬奥会对我国冰雪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而言,不只是一场体育盛宴,伴随着奥运效应的持续释放,将带来更多发展机遇。
北京国家高山滑雪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郭婷告诉记者,在冬奥会后,国家雪车雪橇中心将作为中国国家队训练基地,继续承办世界杯等重大国际赛事,同时亦可成为大众体验雪车雪橇运动的重要场所;延庆冬奥村将转化成为山地滑雪旅游度假酒店,为冰雪运动及山地活动爱好者提供服务。为此,专家们建议,相关主体应以此为契机,将实际业务的范畴、税目、应税事项等与现行有效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全面匹配,做到税收优惠政策的应享尽享,以便顺利度过涵养期,走上更好的转型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