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一种为专业市场量身定制的新兴贸易方式,具有通关快、便利化、免征增值税、不退税等特点。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一种为专业市场量身定制的新兴贸易方式,具有通关快、便利化、免征增值税、不退税等特点。自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实践以来,有效激发了我国外贸市场主体活力,为我国外贸稳定增长作出了积极贡献。本文将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及其相关的通关监管要求进行介绍。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单票报关单的货值最高限额为15万美元。其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1039”。
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出口商品包括: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商品、未经市场采购商品认定体系确认的商品、贸易管制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商品。
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商品目录范围包括:《禁止出口货物目录》《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精神药品品种目录》《麻醉药品品种目录》《进出口农药管理目录》《兴奋剂目录》《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商品目录》《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和非医用口罩。
1.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市场集聚区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并按照海关相关规定在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
2.对外贸易经营者对其代理出口商品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市场采购贸易出口商品应当在采购地海关申报。
3.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对出口市场在生产、加工、存放过程等方面有监管或官方证书要求的农产品、食品、化妆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双边协议要求。
经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确认的商品信息,应当通过市场综合管理系统与海关实现数据联网共享。对通过市场综合管理系统确认的商品,海关按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实施监管。
需在采购地实施检验检疫的市场采购贸易出口商品,其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建立合格供方、商品质量检查验收、商品溯源等管理制度,提供经营场所、仓储场所等相关信息,并在出口申报前向采购地海关提出检验检疫申请。
每票报关单所对应的商品清单所列品种在5种以上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实行简化申报:货值最大的前5种商品,按货值从高到低,在出口报关单上逐项申报;其余商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的章为单位进行归并,每章按价值最大商品的税号作为归并后的税号,货值、数量等也相应归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品不适用简化申报:需征收出口关税的;实施检验检疫的;海关另有规定不适用简化申报的。
实务中,一些大中型企业会向金融机构借入资金,提供给集团内下属公司使用,并打算享受统借统还免征增值税优惠。在此过程中,资金来源成为决定其能否顺畅享受免税优惠的关键因素之一,值得企业关注。
2021年11月2日,在RCEP签署近1年后,东盟秘书处通知,已有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东盟六国及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提交核准书,满足公约生效条件,RCEP于2022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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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一种为专业市场量身定制的新兴贸易方式,具有通关快、便利化、免征增值税、不退税等特点。自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实践以来,有效激发了我国外贸市场主体活力,为我国外贸稳定增长作出了积极贡献。本文将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及其相关的通关监管要求进行介绍。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单票报关单的货值最高限额为15万美元。其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1039”。
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出口商品包括: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商品、未经市场采购商品认定体系确认的商品、贸易管制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商品。
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商品目录范围包括:《禁止出口货物目录》《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精神药品品种目录》《麻醉药品品种目录》《进出口农药管理目录》《兴奋剂目录》《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商品目录》《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和非医用口罩。
1.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市场集聚区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并按照海关相关规定在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
2.对外贸易经营者对其代理出口商品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市场采购贸易出口商品应当在采购地海关申报。
3.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对出口市场在生产、加工、存放过程等方面有监管或官方证书要求的农产品、食品、化妆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双边协议要求。
经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确认的商品信息,应当通过市场综合管理系统与海关实现数据联网共享。对通过市场综合管理系统确认的商品,海关按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实施监管。
需在采购地实施检验检疫的市场采购贸易出口商品,其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建立合格供方、商品质量检查验收、商品溯源等管理制度,提供经营场所、仓储场所等相关信息,并在出口申报前向采购地海关提出检验检疫申请。
每票报关单所对应的商品清单所列品种在5种以上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实行简化申报:货值最大的前5种商品,按货值从高到低,在出口报关单上逐项申报;其余商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的章为单位进行归并,每章按价值最大商品的税号作为归并后的税号,货值、数量等也相应归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品不适用简化申报:需征收出口关税的;实施检验检疫的;海关另有规定不适用简化申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