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73号(关于不再对输欧亚经济联盟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公告),自2021年10月12日起,海关不再对输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如输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货物发货人需要原产地证明文件,可申请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73号(关于不再对输欧亚经济联盟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公告),自2021年10月12日起,海关不再对输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如输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货物发货人需要原产地证明文件,可申请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普惠制是普遍优惠制的简称,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优惠关税,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普惠制原产地证书(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Certificate of Origin)又称“FormA证书”,是受惠国根据给惠国方案中的原产地规则签发的享惠证明文件。
2021年3月5日,欧亚经济联盟作出第17号决议,将缩减享受欧亚经济联盟普惠制关税优惠的发展中经济体和最不发达经济体清单。由于我国不再属于世界银行标准中的“低收入”和“中等偏低收入”经济体(人均GDP低于4045美元),欧亚经济联盟自10月12日起取消给予包括中国、中国香港在内的76个国家或地区的普惠制待遇,相应地将不再享受欧亚经济联盟的普惠制关税优惠,相关商品将恢复适用欧亚经济联盟最惠国税率。中国海关自同日起,不再对输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包括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和亚美尼亚,五国均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合作伙伴;其中,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三国此前确认接受我国签发的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并给予关税优惠。根据欧亚经济联盟的原普惠制方案,给予我国出口的肉及肉产品、鱼、蔬菜、水果、部分原材料商品和初级加工产品关税优惠。出口至欧亚经济联盟的清单中货物,在其关税税率的基础上,免除25%的进口关税。
自2021年10月12日起,若企业出口目的地为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且出口货物在《享受欧亚经济联盟普惠制关税优惠的商品清单》范围内,则不再享受原有的免除25%进口关税的优惠。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稳步发展和在国际贸易中地位的逐步提升,越来越多的国家或地区宣布对中国取消普惠制关税优惠。例如,自2015年起,欧盟就不再给予中国货物普惠制关税优惠;又如,自2019年4月起,日本停止对中国货物的普惠制给惠。可以预期的是,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我国能够享受普惠制待遇的产品以及国家或地区的范围将不断缩小。
与此同时,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成为中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中国先后与新西兰、瑞士等原普惠制给惠国签订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在已实施的自由贸易协定中,凭借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中国货物可在进口国得到更大幅度的关税减免。
建议出口企业积极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升出口产品附加值,树立品牌竞争意识,提升自身国际竞争力;开拓国外新市场,考虑出口至与我国签署各项优惠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以享受关税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海外投资建厂,充分利用成本优势和关税优惠待遇,借船出海,扩大出口。
实务中,一些大中型企业会向金融机构借入资金,提供给集团内下属公司使用,并打算享受统借统还免征增值税优惠。在此过程中,资金来源成为决定其能否顺畅享受免税优惠的关键因素之一,值得企业关注。
2021年11月2日,在RCEP签署近1年后,东盟秘书处通知,已有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东盟六国及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提交核准书,满足公约生效条件,RCEP于2022年1月1日生效。
最近有很多小伙伴咨询企业所得税各项费用扣除比例的问题,尤其是几项特殊行业的扣除比例总是容易出错。为此,小编精心整理了企业所得税12项费用税前扣除比例的相关知识点,我们共同来学习一下~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73号(关于不再对输欧亚经济联盟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公告),自2021年10月12日起,海关不再对输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如输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货物发货人需要原产地证明文件,可申请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普惠制是普遍优惠制的简称,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优惠关税,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普惠制原产地证书(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Certificate of Origin)又称“FormA证书”,是受惠国根据给惠国方案中的原产地规则签发的享惠证明文件。
2021年3月5日,欧亚经济联盟作出第17号决议,将缩减享受欧亚经济联盟普惠制关税优惠的发展中经济体和最不发达经济体清单。由于我国不再属于世界银行标准中的“低收入”和“中等偏低收入”经济体(人均GDP低于4045美元),欧亚经济联盟自10月12日起取消给予包括中国、中国香港在内的76个国家或地区的普惠制待遇,相应地将不再享受欧亚经济联盟的普惠制关税优惠,相关商品将恢复适用欧亚经济联盟最惠国税率。中国海关自同日起,不再对输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包括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和亚美尼亚,五国均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合作伙伴;其中,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三国此前确认接受我国签发的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并给予关税优惠。根据欧亚经济联盟的原普惠制方案,给予我国出口的肉及肉产品、鱼、蔬菜、水果、部分原材料商品和初级加工产品关税优惠。出口至欧亚经济联盟的清单中货物,在其关税税率的基础上,免除25%的进口关税。
自2021年10月12日起,若企业出口目的地为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且出口货物在《享受欧亚经济联盟普惠制关税优惠的商品清单》范围内,则不再享受原有的免除25%进口关税的优惠。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稳步发展和在国际贸易中地位的逐步提升,越来越多的国家或地区宣布对中国取消普惠制关税优惠。例如,自2015年起,欧盟就不再给予中国货物普惠制关税优惠;又如,自2019年4月起,日本停止对中国货物的普惠制给惠。可以预期的是,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我国能够享受普惠制待遇的产品以及国家或地区的范围将不断缩小。
与此同时,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成为中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中国先后与新西兰、瑞士等原普惠制给惠国签订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在已实施的自由贸易协定中,凭借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中国货物可在进口国得到更大幅度的关税减免。
建议出口企业积极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升出口产品附加值,树立品牌竞争意识,提升自身国际竞争力;开拓国外新市场,考虑出口至与我国签署各项优惠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以享受关税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海外投资建厂,充分利用成本优势和关税优惠待遇,借船出海,扩大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