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大学经济学教授埃里克兹维克2021年5月发表的《企业所得税复杂性的成本》论文指出,现代国家的税制越来越复杂。这是政策目标精确化使然,但同时造成政策落地的困难。
芝加哥大学经济学教授埃里克·兹维克2021年5月发表的《企业所得税复杂性的成本》论文指出,现代国家的税制越来越复杂。这是政策目标精确化使然,但同时造成政策落地的困难。论文最大的亮点是对税制复杂性的量化评估,由此分析了有资格退税但又不申请的企业有什么特征,什么样的办税人员在应对税制复杂性上更出色等问题。
1980年代开始,税收政策成为各国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其中,减税被认为是激发微观主体经济活力,促进投资、消费、就业和创新的主要方法。政府制定减免税优惠,在将政策红利输送给纳税人的同时,也给纳税人平添了“幸福的烦恼”。经常能够听到或看到的情况是,企业和个人在面临日新月异的新政策时,很难及时获悉并且疲于应对,致使税收政策红利打了折扣。
2021年5月,芝加哥大学经济学教授埃里克·兹维克独自撰写的《企业所得税复杂性的成本》论文,发表在世界顶级经济学期刊《美国经济学杂志:经济政策》上,这篇论文很好地向世人呈现了“税制复杂性日益增长情况下微观主体的行为反应”,探索了税制复杂性对企业退税决策的影响。
在对120万份企业纳税申报表的抽样调查中,兹维克教授发现只有37%的合格企业要求退税。在通过简单的成本效益分析后,他认为大部分企业不提出退税要求很可能是税制复杂性所致。事实上,很多企业确实无法准确计算自己的“付出”(退税成本)与“所得”(退税规模)之间是否有利可图。而那些有经验的企业,则往往通过变更申报人、破产再申报等办法,提高了退税率,得到了比其他企业更多的政策红利。可以看到,企业不同行为带来的政策扭曲是税制调整中事先没有想到的。更有意思的是,该研究深化了我们对税制复杂性的理解,除了传统上认为的企业处理税务问题能力有差异外,可能还有必要重视税收管理上的合规性漏洞——有经验的纳税人会钻征管的空子,获得超额收益。文章最后提出的政策建议是有必要高度关注减税幅度和财政补贴设计所面临的不完备的征管条件,确保所有的政策改进努力能够让目标群体真正受益。
文章问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企业纳税人怎样考虑根据经营净损失来申请退企业所得税?
从政策的供给方来讲,在一定的税收制度下,企业如何处理经营净损失,不仅影响企业未来经营而且关乎宏观调控是否见效。按照财政自稳定器的基本原理,税制设计应起到经济上升时多征税(给经济降温)、经济下行时少征税(为经济加热)的调节作用。以美国为例,1998年至2011年间,联邦政府就制度性地为经营亏损企业提供了3570亿美元的退税款。其中,1240亿美元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前后退还了经营亏损的企业。
从政策的需求或者说受益方看,当亏损企业看到退税款唾手可得时一定会伸手将其纳入囊中吗?其实不见得。原因很简单,在财务处理上,亏损可以当期计提,也可以结转到下一期。所谓当期计提,就是我们熟知的,马上可以申请亏损退税;而所谓结转到下一期,则是不拿当期的退税款,将本期亏损作为下一期成本。传统上认为,马上兑现亏损申请退税的企业,多看重当期收益;而那些选择结转亏损到下一期的企业,认为未来退税更划算,或者考虑企业股价,即亏损报告导致的股价损失大于退税收益。
上述逻辑是分析企业是否选择亏损退税的经典框架。而这中间的企业退税率高低是决定性因素。论文并没有完全遵循传统,而是发现之前的研究可能存在一个较强的假设:在既定退税率下,企业就没有其他的成本了。也就是说,企业只看退税率高低。
这到底是不是一个合理的假定呢?兹维克教授利用1998年~2011年间美国超过120万家有退税资格的公司记录,并且通过这些记录,将相关企业委托的纳税服务人员联系起来,结合他们提供的纳税报表等信息,探寻这些企业是否申请亏损退税的原因。
研究首先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结果:样本中符合退税资格的企业,只有不到一半的企业最终申请了退税(只有37%)。这对于减税政策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打击。因为政策制定者考虑退税是增加企业的当期现金流,让他们运用于生产、投资或消费,但注入的政策红利并没有被企业“领情”,导致财政刺激的初衷难以实现。
论文为了解释原因,运用净现值法测算了企业是否申请退税的一些成本收益因素,包括直接的报税成本、等待的成本等。即从企业角度来分析值不值得来申请退税。但即使考虑了这些因素,依然不足以解释如此低的退税申请率。那些符合要求但又不申请退税的企业,在未来至少损失退税额的30%。简言之,不拿当前的退税,采用结转下一期来处理亏损的做法,对大多数企业来说是不划算的。
有资格退税但又不申请的企业有什么特征?根据统计分析,小企业比大企业多。主要原因是小企业申请退税的财务成本还是相对高一些,盘算之后大多放弃。但“头部”的大型企业对申请退税仍不够积极,这似乎很难用财务管理水平不高来解释。一个可能的原因是“头部”大企业有更强的做大愿望,他们兼并行为也更加频繁,因此不需要通过直接申请退税来核减成本。更愿意申请退税的是那些中等偏上规模的企业。
论文最大的亮点是对税制复杂性的测量。研究对税则的长度和复杂程度进行了量化评估。这是因为,对于企业而言,税则越长越是要求企业委托的办税人员有能力将相关税法联系起来,而税则越复杂越是要求办税人员能够准确理解政策含义。这两方面决定了:经由办税人员判断后,再建议企业是否有必要申请退税。
什么样的办税人员在应对税制复杂性上更出色?那些曾经为公共部门服务过、有较多的不同类型纳税服务经验、年龄更大、索要报酬更高的办税人员,会帮助企业获得更多退税。研究发现办税人员的本身能力对退税合理性的把控更为重要。
论文展现了一个以往被忽略的重要情况。在税制复杂性增加的情况下,企业获得税收红利的门槛往往会变高。门槛变高意味着财务成本增加,企业需要更加专业的业务帮助。如果政策能够更直接明了,那么企业应对税收政策变化的反应或许更快也更准确,政策制定者的政策意图也能更精准地到达指定位置。
实务中,一些大中型企业会向金融机构借入资金,提供给集团内下属公司使用,并打算享受统借统还免征增值税优惠。在此过程中,资金来源成为决定其能否顺畅享受免税优惠的关键因素之一,值得企业关注。
2021年11月2日,在RCEP签署近1年后,东盟秘书处通知,已有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东盟六国及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提交核准书,满足公约生效条件,RCEP于2022年1月1日生效。
最近有很多小伙伴咨询企业所得税各项费用扣除比例的问题,尤其是几项特殊行业的扣除比例总是容易出错。为此,小编精心整理了企业所得税12项费用税前扣除比例的相关知识点,我们共同来学习一下~
芝加哥大学经济学教授埃里克·兹维克2021年5月发表的《企业所得税复杂性的成本》论文指出,现代国家的税制越来越复杂。这是政策目标精确化使然,但同时造成政策落地的困难。论文最大的亮点是对税制复杂性的量化评估,由此分析了有资格退税但又不申请的企业有什么特征,什么样的办税人员在应对税制复杂性上更出色等问题。
1980年代开始,税收政策成为各国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其中,减税被认为是激发微观主体经济活力,促进投资、消费、就业和创新的主要方法。政府制定减免税优惠,在将政策红利输送给纳税人的同时,也给纳税人平添了“幸福的烦恼”。经常能够听到或看到的情况是,企业和个人在面临日新月异的新政策时,很难及时获悉并且疲于应对,致使税收政策红利打了折扣。
2021年5月,芝加哥大学经济学教授埃里克·兹维克独自撰写的《企业所得税复杂性的成本》论文,发表在世界顶级经济学期刊《美国经济学杂志:经济政策》上,这篇论文很好地向世人呈现了“税制复杂性日益增长情况下微观主体的行为反应”,探索了税制复杂性对企业退税决策的影响。
在对120万份企业纳税申报表的抽样调查中,兹维克教授发现只有37%的合格企业要求退税。在通过简单的成本效益分析后,他认为大部分企业不提出退税要求很可能是税制复杂性所致。事实上,很多企业确实无法准确计算自己的“付出”(退税成本)与“所得”(退税规模)之间是否有利可图。而那些有经验的企业,则往往通过变更申报人、破产再申报等办法,提高了退税率,得到了比其他企业更多的政策红利。可以看到,企业不同行为带来的政策扭曲是税制调整中事先没有想到的。更有意思的是,该研究深化了我们对税制复杂性的理解,除了传统上认为的企业处理税务问题能力有差异外,可能还有必要重视税收管理上的合规性漏洞——有经验的纳税人会钻征管的空子,获得超额收益。文章最后提出的政策建议是有必要高度关注减税幅度和财政补贴设计所面临的不完备的征管条件,确保所有的政策改进努力能够让目标群体真正受益。
文章问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企业纳税人怎样考虑根据经营净损失来申请退企业所得税?
从政策的供给方来讲,在一定的税收制度下,企业如何处理经营净损失,不仅影响企业未来经营而且关乎宏观调控是否见效。按照财政自稳定器的基本原理,税制设计应起到经济上升时多征税(给经济降温)、经济下行时少征税(为经济加热)的调节作用。以美国为例,1998年至2011年间,联邦政府就制度性地为经营亏损企业提供了3570亿美元的退税款。其中,1240亿美元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前后退还了经营亏损的企业。
从政策的需求或者说受益方看,当亏损企业看到退税款唾手可得时一定会伸手将其纳入囊中吗?其实不见得。原因很简单,在财务处理上,亏损可以当期计提,也可以结转到下一期。所谓当期计提,就是我们熟知的,马上可以申请亏损退税;而所谓结转到下一期,则是不拿当期的退税款,将本期亏损作为下一期成本。传统上认为,马上兑现亏损申请退税的企业,多看重当期收益;而那些选择结转亏损到下一期的企业,认为未来退税更划算,或者考虑企业股价,即亏损报告导致的股价损失大于退税收益。
上述逻辑是分析企业是否选择亏损退税的经典框架。而这中间的企业退税率高低是决定性因素。论文并没有完全遵循传统,而是发现之前的研究可能存在一个较强的假设:在既定退税率下,企业就没有其他的成本了。也就是说,企业只看退税率高低。
这到底是不是一个合理的假定呢?兹维克教授利用1998年~2011年间美国超过120万家有退税资格的公司记录,并且通过这些记录,将相关企业委托的纳税服务人员联系起来,结合他们提供的纳税报表等信息,探寻这些企业是否申请亏损退税的原因。
研究首先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结果:样本中符合退税资格的企业,只有不到一半的企业最终申请了退税(只有37%)。这对于减税政策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打击。因为政策制定者考虑退税是增加企业的当期现金流,让他们运用于生产、投资或消费,但注入的政策红利并没有被企业“领情”,导致财政刺激的初衷难以实现。
论文为了解释原因,运用净现值法测算了企业是否申请退税的一些成本收益因素,包括直接的报税成本、等待的成本等。即从企业角度来分析值不值得来申请退税。但即使考虑了这些因素,依然不足以解释如此低的退税申请率。那些符合要求但又不申请退税的企业,在未来至少损失退税额的30%。简言之,不拿当前的退税,采用结转下一期来处理亏损的做法,对大多数企业来说是不划算的。
有资格退税但又不申请的企业有什么特征?根据统计分析,小企业比大企业多。主要原因是小企业申请退税的财务成本还是相对高一些,盘算之后大多放弃。但“头部”的大型企业对申请退税仍不够积极,这似乎很难用财务管理水平不高来解释。一个可能的原因是“头部”大企业有更强的做大愿望,他们兼并行为也更加频繁,因此不需要通过直接申请退税来核减成本。更愿意申请退税的是那些中等偏上规模的企业。
论文最大的亮点是对税制复杂性的测量。研究对税则的长度和复杂程度进行了量化评估。这是因为,对于企业而言,税则越长越是要求企业委托的办税人员有能力将相关税法联系起来,而税则越复杂越是要求办税人员能够准确理解政策含义。这两方面决定了:经由办税人员判断后,再建议企业是否有必要申请退税。
什么样的办税人员在应对税制复杂性上更出色?那些曾经为公共部门服务过、有较多的不同类型纳税服务经验、年龄更大、索要报酬更高的办税人员,会帮助企业获得更多退税。研究发现办税人员的本身能力对退税合理性的把控更为重要。
论文展现了一个以往被忽略的重要情况。在税制复杂性增加的情况下,企业获得税收红利的门槛往往会变高。门槛变高意味着财务成本增加,企业需要更加专业的业务帮助。如果政策能够更直接明了,那么企业应对税收政策变化的反应或许更快也更准确,政策制定者的政策意图也能更精准地到达指定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