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以下简称增值税法)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正式通过,成为我国税收法治化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个人存取现金超过5万元需登记资金来源”的规定被取消。根据新规,取款时,银行不再“一刀切”地询问所有人,而是根据风险状况来决定是否要“多问几句”。
《企业名称申报指引(2025年版)》主要是对现有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流程的系统梳理,针对企业在名称申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疑难问题,如申报流程、一般规则、相同与近似比对、要点提示等提供了具体的参考标准、风险提示和明确指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应税交易、销售额达到起征点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均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核心依据是 “应税交易发生频率”“经营性质” 及 “登记制度”,自然人默认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口径,以进一步规范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增强土地增值税政策执行的确定性,更好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对于参保人来说,省级统筹之后,医保资金池更大、抗风险能力更强,以后省内就医就不算异地就医,政策差距更小,公平性更强,而且由于资金池变大,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待遇也会有所提高。
随着《增值税法》及《实施条例》即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旧政策交替之际,现行增值税优惠政策何去何从备受关注。
2025年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对外发布。这一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同步施行。
2025年12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26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人就《条例》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明确,除本条例另有规定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并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当期起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增值税法。对增值税法有关制度和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事项进行细化和进一步明确;保持税制连贯。将现行规定中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纳入《条例》,不新增纳税人负担;坚持统筹兼顾。
过去的政策中,支付方向个人支付款项,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仅限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原则上都是由个人自行缴纳。即便需要支付方代扣代缴,也是在政策中强调“代办”,而不是“代扣代缴”。
增值税法实施,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建设法治强国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快税收立法,营造公平统一的税收环境,目前现行18个税种已经有14个完成了立法,涵盖了绝大部分的税收收入。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2026年将“规范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政策”,并“重视解决地方财政困难”。日前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亦要求,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范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政策。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36号文规定“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文进一步将“其他个人”界定为“自然人”。《条例》明确“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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