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有关规定和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出口税收政策调整情况,对出口退税管理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完善,制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有关规定和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出口税收政策调整情况,对出口退税管理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完善,制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推动出口退税申报办理更加便捷高效。
《公告》对不同时期出台的出口退(免)税管理规定进行了归并整合,形成统一的管理办法,明确了出口退(免)税备案、申报、办理及服务管理等事项,进一步规范出口退税管理,有利于纳税人全面理解掌握、规范高效遵从。
《公告》优化调整了退(免)税流程。以往纳税人申请变更退(免)税办法,须在变更前结清已发生出口业务的退(免)税款,变更后不得再就此前业务申报退(免)税。《公告》以风险可控为前提,优化调整了备案变更流程,针对纳税人因暂未收齐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等客观因素,确实无法及时结清税款,或因不熟悉政策,备案时误选与自身经营模式不匹配的退(免)税办法等特殊情况,允许纳税人先行办理备案变更,待变更后再按照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
《公告》简并优化出口退(免)税办理方式,以大数据、新技术为依托,进一步便利纳税人高效办理出口退(免)税。如,《公告》精简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单,将出口退(免)税的基础备案和4类特定业务事项备案原需分别报送的5张备案表简并为1张通用表单,实现出口退(免)税备案事项“一表通办”,备案效率提高55%。又如,《公告》结合税务、海关部门数据共享新情况,实现出口退(免)税证明全面电子化。在2022年已实现6类证明电子化开具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3类证明也可电子开具应用。
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据初步统计,新增3类证明电子化预计每年可减少3.6万户企业约11万份纸质证明的开具报送,大幅减轻纳税人涉税事项办理负担。为确保新政策平稳落地、精准执行,《公告》结合政策更新情况,对出口退税业务事项的管理要求进行了局部优化调整,对于绝大部分企业而言,《公告》的施行不会过多改变其现有申报习惯,在办理绝大部分出口退(免)税业务时基本可实现“无感”切换。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泰豪集团董事长黄代放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合规经营、持续创新是企业行稳致远的必由之路。民营企业应主动拥抱AI等新技术,以科技创新与合规管理双轮驱动,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围绕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明确了多项财税体制改革任务。其中,规范招商引资涉税行为、健全地方税体系、优化消费税改革三大涉税要点,既衔接过往监管导向,又明确2026年税收征管与改革方向,对地方政府、市场主体的涉税行为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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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有关规定和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出口税收政策调整情况,对出口退税管理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完善,制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推动出口退税申报办理更加便捷高效。
《公告》对不同时期出台的出口退(免)税管理规定进行了归并整合,形成统一的管理办法,明确了出口退(免)税备案、申报、办理及服务管理等事项,进一步规范出口退税管理,有利于纳税人全面理解掌握、规范高效遵从。
《公告》优化调整了退(免)税流程。以往纳税人申请变更退(免)税办法,须在变更前结清已发生出口业务的退(免)税款,变更后不得再就此前业务申报退(免)税。《公告》以风险可控为前提,优化调整了备案变更流程,针对纳税人因暂未收齐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等客观因素,确实无法及时结清税款,或因不熟悉政策,备案时误选与自身经营模式不匹配的退(免)税办法等特殊情况,允许纳税人先行办理备案变更,待变更后再按照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
《公告》简并优化出口退(免)税办理方式,以大数据、新技术为依托,进一步便利纳税人高效办理出口退(免)税。如,《公告》精简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单,将出口退(免)税的基础备案和4类特定业务事项备案原需分别报送的5张备案表简并为1张通用表单,实现出口退(免)税备案事项“一表通办”,备案效率提高55%。又如,《公告》结合税务、海关部门数据共享新情况,实现出口退(免)税证明全面电子化。在2022年已实现6类证明电子化开具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3类证明也可电子开具应用。
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据初步统计,新增3类证明电子化预计每年可减少3.6万户企业约11万份纸质证明的开具报送,大幅减轻纳税人涉税事项办理负担。为确保新政策平稳落地、精准执行,《公告》结合政策更新情况,对出口退税业务事项的管理要求进行了局部优化调整,对于绝大部分企业而言,《公告》的施行不会过多改变其现有申报习惯,在办理绝大部分出口退(免)税业务时基本可实现“无感”切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