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度税务部门向印度最高法院提交了对沃达丰转让定价案的撤诉申请,获得合议庭当庭准许。
近日,印度税务部门向印度最高法院提交了对沃达丰转让定价案的撤诉申请,获得合议庭当庭准许。至此,这桩涉案金额高达8500亿卢比(1元人民币约合12.47印度卢比)的转让定价案正式告结。该案历经印度行政机关裁定、司法审查与国际仲裁的多轮博弈,最终以印度税务部门主动撤诉收场,反映出印度在涉外税收治理领域的复杂态度。
关联收购引发税务争议
2007年,英国跨国电信巨头沃达丰集团以110亿美元间接收购了印度移动电信资产。这次收购成为当时印度电信市场规模最大的外资并购行为之一。收购完成后,沃达丰印度公司在2007—2008财年启动内部业务重组。根据重组计划,沃达丰印度公司出售了其位于印度艾哈迈达巴德的呼叫中心业务,同时向荷兰沃达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转让了看涨期权(一种金融衍生产品)。
4年后,这一系列内部重组操作引发印度税务部门关注。税务部门认为沃达丰印度公司的上述操作是利用关联交易、境外主体等逃避在印度的税收。
2012年1月,印度最高法院就沃达丰集团收购印度移动电信资产案作出判决,裁定沃达丰集团的该笔收购在印度无需承担纳税义务。不过,印度政府在2012年5月通过的修订税法引入了追溯征税条款,该条款使得印度税务部门能够对包括沃达丰收购案在内的过往跨境资产交易追溯征税。
在此背景下,印度税务部门于2012年10月依据《印度所得税法》第143条第3款、第144C条第13款作出税务调整,认定沃达丰印度公司的呼叫中心业务交易构成未披露国际交易,涉及看涨期权和具有商业价值的无形资产转移,且未遵循独立交易原则。基于此,印度税务部门认为这笔交易作价偏低,并通过转让定价调整计算交易差额8500亿卢比,要求将这笔差额纳入沃达丰印度公司2007—2008财年的应税收入并补缴税款。
2013年,印度税务部门正式向沃达丰印度公司发出总额为3700亿卢比的补税通知,拉开了这场税务争议的序幕。
国内司法程序与国际仲裁程序双轨并行
本案在争议解决上呈现出印度国内行政司法审查与国际仲裁双管齐下的局面。在印度国内司法层面,该案经历了行政司法审查程序。2014年,印度所得税上诉法庭作为专门的税务争议上诉机构,作出了有利于印度税务部门的裁决,认为沃达丰印度公司未能充分证明其资产和期权转让定价的合理性,认定该交易架构需接受转让定价监管审查。
2015年10月,印度孟买高等法院在行使司法审查权时,推翻了印度所得税上诉法庭的裁定,指出呼叫中心业务交易的双方均为在印度注册的实体,属于国内交易范畴,不涉及跨境因素,因此不适用国际转让定价规则。
随后,印度税务部门于2016年4月向印度最高法院提起上诉,主张印度孟买高等法院未能充分认定期权交易的实质经济内涵,看涨期权与看跌期权实为不可分割的金融组合,共同构成远期合约性质。该案件自2017年在印度最高法院层面被列入审理名单后,长期处于停滞状态,直至今年11月以印度税务部门主动撤诉告终。
在国际仲裁层面,英国沃达丰集团于2014年启动的仲裁程序在2020年9月取得进展。位于荷兰的海牙国际仲裁庭经审理后认定,印度税务部门的追溯征税行为违反了印度与荷兰签订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仲裁庭在裁决书中指出,印度2012年的追溯征税立法及其适用,违背了国际投资法中的“公平和公正待遇”原则,因此裁定印度必须停止向沃达丰集团追缴相关税款,同时判令其向沃达丰集团支付430万英镑(1英镑约合9.31元人民币)的法律补偿。
主动撤诉折射印度复杂态度
印度税务部门主动撤诉,与印度近年来涉外税收政策调整方向相吻合。据了解,在本案审理期间,印度同时面临多起类似的国际税收仲裁案件,包括英国凯恩能源追溯征税案等多起跨境税务争议。
为减少未来的国际仲裁风险,近年来印度已终止与50多个国家的双边投资协定,并正在积极推进新的《印度外商投资保护法》的立法进程。新法案旨在平衡税收主权与外国投资者权益保护,在维护印度政府跨境资产交易征税权的同时,也为外国投资者提供应对政策变动的救济途径。
随着全球税收治理体系的演进,税收政策的确定性、公平性与国际兼容性已成为吸引跨境资本的重要因素之一。美国普华永道全球税收政策主管约翰·威尔逊表示,沃达丰案展现出发展中国家在重构国际税收规则过程中面临的挑战。印度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阿洛克·吉普塔则认为,如何在税收监管与投资便利化之间找到平衡点,是新兴市场国家需要持续探索的课题。

增值税法共6章,包括总则、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征收管理、附则,增值税法保持现行增值税税制框架总体不变以及保持现行税收负担水平总体不变,但也有一些调整。增值税实施条例(意见稿)包括了总则、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征收管理、附则等六章五十七条内容。
近年来,税务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一体推进查处违法、优化执法、促进守法、保护合法,以税务合规管理努力营造让合规经营者获尊重、让依法纳税成常态、让违法违规者受惩戒的良好氛围,着力为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公平的税…
11月17日,泰国最高法院就一起牵涉前总理他信西那瓦的巨额税务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判定他信及其家族成员需为其在19年前的一桩旧案补缴高达176亿泰铢(1元人民币约合4.53泰铢)的个人所得税、附加费及逾期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7个人民法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民商事案例,内容涵盖融资环境优化、股东有限责任激活、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企业名誉信用保护等多个方面。
近日,印度税务部门向印度最高法院提交了对沃达丰转让定价案的撤诉申请,获得合议庭当庭准许。至此,这桩涉案金额高达8500亿卢比(1元人民币约合12.47印度卢比)的转让定价案正式告结。该案历经印度行政机关裁定、司法审查与国际仲裁的多轮博弈,最终以印度税务部门主动撤诉收场,反映出印度在涉外税收治理领域的复杂态度。
关联收购引发税务争议
2007年,英国跨国电信巨头沃达丰集团以110亿美元间接收购了印度移动电信资产。这次收购成为当时印度电信市场规模最大的外资并购行为之一。收购完成后,沃达丰印度公司在2007—2008财年启动内部业务重组。根据重组计划,沃达丰印度公司出售了其位于印度艾哈迈达巴德的呼叫中心业务,同时向荷兰沃达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转让了看涨期权(一种金融衍生产品)。
4年后,这一系列内部重组操作引发印度税务部门关注。税务部门认为沃达丰印度公司的上述操作是利用关联交易、境外主体等逃避在印度的税收。
2012年1月,印度最高法院就沃达丰集团收购印度移动电信资产案作出判决,裁定沃达丰集团的该笔收购在印度无需承担纳税义务。不过,印度政府在2012年5月通过的修订税法引入了追溯征税条款,该条款使得印度税务部门能够对包括沃达丰收购案在内的过往跨境资产交易追溯征税。
在此背景下,印度税务部门于2012年10月依据《印度所得税法》第143条第3款、第144C条第13款作出税务调整,认定沃达丰印度公司的呼叫中心业务交易构成未披露国际交易,涉及看涨期权和具有商业价值的无形资产转移,且未遵循独立交易原则。基于此,印度税务部门认为这笔交易作价偏低,并通过转让定价调整计算交易差额8500亿卢比,要求将这笔差额纳入沃达丰印度公司2007—2008财年的应税收入并补缴税款。
2013年,印度税务部门正式向沃达丰印度公司发出总额为3700亿卢比的补税通知,拉开了这场税务争议的序幕。
国内司法程序与国际仲裁程序双轨并行
本案在争议解决上呈现出印度国内行政司法审查与国际仲裁双管齐下的局面。在印度国内司法层面,该案经历了行政司法审查程序。2014年,印度所得税上诉法庭作为专门的税务争议上诉机构,作出了有利于印度税务部门的裁决,认为沃达丰印度公司未能充分证明其资产和期权转让定价的合理性,认定该交易架构需接受转让定价监管审查。
2015年10月,印度孟买高等法院在行使司法审查权时,推翻了印度所得税上诉法庭的裁定,指出呼叫中心业务交易的双方均为在印度注册的实体,属于国内交易范畴,不涉及跨境因素,因此不适用国际转让定价规则。
随后,印度税务部门于2016年4月向印度最高法院提起上诉,主张印度孟买高等法院未能充分认定期权交易的实质经济内涵,看涨期权与看跌期权实为不可分割的金融组合,共同构成远期合约性质。该案件自2017年在印度最高法院层面被列入审理名单后,长期处于停滞状态,直至今年11月以印度税务部门主动撤诉告终。
在国际仲裁层面,英国沃达丰集团于2014年启动的仲裁程序在2020年9月取得进展。位于荷兰的海牙国际仲裁庭经审理后认定,印度税务部门的追溯征税行为违反了印度与荷兰签订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仲裁庭在裁决书中指出,印度2012年的追溯征税立法及其适用,违背了国际投资法中的“公平和公正待遇”原则,因此裁定印度必须停止向沃达丰集团追缴相关税款,同时判令其向沃达丰集团支付430万英镑(1英镑约合9.31元人民币)的法律补偿。
主动撤诉折射印度复杂态度
印度税务部门主动撤诉,与印度近年来涉外税收政策调整方向相吻合。据了解,在本案审理期间,印度同时面临多起类似的国际税收仲裁案件,包括英国凯恩能源追溯征税案等多起跨境税务争议。
为减少未来的国际仲裁风险,近年来印度已终止与50多个国家的双边投资协定,并正在积极推进新的《印度外商投资保护法》的立法进程。新法案旨在平衡税收主权与外国投资者权益保护,在维护印度政府跨境资产交易征税权的同时,也为外国投资者提供应对政策变动的救济途径。
随着全球税收治理体系的演进,税收政策的确定性、公平性与国际兼容性已成为吸引跨境资本的重要因素之一。美国普华永道全球税收政策主管约翰·威尔逊表示,沃达丰案展现出发展中国家在重构国际税收规则过程中面临的挑战。印度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阿洛克·吉普塔则认为,如何在税收监管与投资便利化之间找到平衡点,是新兴市场国家需要持续探索的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