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会监督检查公告》(第四十八号),主要内容如下:
3月18日,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会监督检查公告》(第四十八号),主要内容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精神,2024年,财政部部署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组织各地财政厅(局)进一步加大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审计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财务审计秩序,有力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财政部组织各地财政厅(局)对2362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检查,同比增长9.3%,覆盖面超过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总量的20%。2024年,各地财政厅(局)共对231家会计师事务所、514名注册会计师作出行政处罚。其中,7家会计师事务所被吊销执业许可,64家会计师事务所被暂停经营业务,206家会计师事务所被警告,181家会计师事务所被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共计1828.12万元;7名注册会计师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179名注册会计师被暂停执行业务,359名注册会计师被警告,13名注册会计师被罚款共计24万元。
二、典型案例
(一)湖南军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4年1月—7月出具的1977份审计报告未见审计工作底稿,出具的1213份审计报告仅有少部分工作底稿,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湖南省财政厅对该所作出警告、吊销执业许可、没收违法所得59.28万元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296.4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彭文泉、张艳作出警告、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邝晴军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湖南美好未来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022年出具的8份审计报告、2024年出具的2份审计报告存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问题,且2024年出具的2份审计报告仍存在2023年被处罚的同类问题。湖南省财政厅对该所作出警告、吊销执业许可、没收违法所得2.28万元并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6.84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友才作出警告、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永华作出警告、暂停执行业务3个半月的行政处罚。
(三)陕西高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存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出具审计报告,以及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允许其他单位以本所名义承办业务、检查时未如实提供相关情况等问题。2022年1月—2023年5月出具的16份审计报告未执行风险评估审计程序,出具的198份审计报告未实施实质性审计程序且无审计工作底稿。陕西省财政厅对该所作出警告、吊销执业许可、没收违法所得61.89万元并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185.67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华、田琦作出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行政处罚。
(四)重庆品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存在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未实施严格的逐级复核制度、未依法办理会计事务的问题。2022年1月—2023年6月出具的176份审计报告无审计工作底稿,出具的10份审计报告存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问题。重庆市财政局对该所作出警告、吊销执业许可、没收10份审计报告及176份无审计工作底稿的审计报告违法所得123.69万元,并处10份审计报告违法所得5倍罚款31.5万元和未依法办理会计事务违法违规问题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宇作出警告、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文鹃作出警告、暂停执行业务12个月的行政处罚;对财务负责人郑帮会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安徽金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存在被非注册会计师实际控制、使用审计软件批量制作审计报告的问题。2022年和2023年出具的26份审计报告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其中20份审计报告存在未到项目现场执行业务的问题。安徽省财政厅对该所作出警告、吊销执业许可、没收违法所得8.50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黄顺玉、钟志年作出暂停执行业务12个月的行政处罚。
(六)西藏子熙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检查期间变更首席合伙人。2021年和2022年出具的119份审计报告无审计工作底稿,1份审计报告存在未对重要报表项目实施必要审计程序的问题,1份审计报告前后表述不一致。出具1份不实的审计报告,导致未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对该所作出吊销执业许可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凤琳、周玉珍作出警告、暂停执行业务12个月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红梅(为接受检查期间变更首席合伙人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郑艳玲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七)广西南宁鸿昕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023年出具的1份审计报告未编制任何实质性审计工作底稿。2022年和2023年出具的35份审计报告存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对该所作出警告、暂停经营业务9个月、没收违法所得13.63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斌、黄喜雪作出警告、暂停执行业务9个月的行政处罚。
(八)南宁德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未如实提供已出具的审计报告(且该报告未编制任何审计工作底稿),逃避检查。2022年和2023年出具的7份审计报告存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对该所作出警告、暂停经营业务9个月、没收违法所得12.78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震、马龙作出警告、暂停执行业务9个月的行政处罚。
(九)贵州省普洛菲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存在未配合提供相关审计报告及工作底稿、逃避检查等问题。2023年出具的2份审计报告存在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问题。贵州省财政厅对该所作出警告、暂停经营业务6个月、没收违法所得1.3万元并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3.9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海燕、韩东艳作出暂停执行业务6个月的行政处罚。
(十)黑龙江恒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022年出具的3份审计报告存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问题,情节严重。其中1份审计报告未保持形式上的独立;1份审计报告存在未识别和评价重大错报,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问题,情节严重。黑龙江省财政厅对该所作出警告、暂停经营业务6个月、没收违法所得3.7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艳、高宝玲作出暂停执行业务6个月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财政部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的决策部署,坚持“强穿透、堵漏洞、用重典、正风气”,组织各地财政厅(局)持续加大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切实履行“看门人”职责,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增值税法共6章,包括总则、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征收管理、附则,增值税法保持现行增值税税制框架总体不变以及保持现行税收负担水平总体不变,但也有一些调整。增值税实施条例(意见稿)包括了总则、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征收管理、附则等六章五十七条内容。
近年来,税务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一体推进查处违法、优化执法、促进守法、保护合法,以税务合规管理努力营造让合规经营者获尊重、让依法纳税成常态、让违法违规者受惩戒的良好氛围,着力为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公平的税…
11月17日,泰国最高法院就一起牵涉前总理他信西那瓦的巨额税务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判定他信及其家族成员需为其在19年前的一桩旧案补缴高达176亿泰铢(1元人民币约合4.53泰铢)的个人所得税、附加费及逾期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7个人民法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民商事案例,内容涵盖融资环境优化、股东有限责任激活、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企业名誉信用保护等多个方面。
3月18日,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会监督检查公告》(第四十八号),主要内容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精神,2024年,财政部部署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组织各地财政厅(局)进一步加大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审计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财务审计秩序,有力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财政部组织各地财政厅(局)对2362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检查,同比增长9.3%,覆盖面超过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总量的20%。2024年,各地财政厅(局)共对231家会计师事务所、514名注册会计师作出行政处罚。其中,7家会计师事务所被吊销执业许可,64家会计师事务所被暂停经营业务,206家会计师事务所被警告,181家会计师事务所被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共计1828.12万元;7名注册会计师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179名注册会计师被暂停执行业务,359名注册会计师被警告,13名注册会计师被罚款共计24万元。
二、典型案例
(一)湖南军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4年1月—7月出具的1977份审计报告未见审计工作底稿,出具的1213份审计报告仅有少部分工作底稿,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湖南省财政厅对该所作出警告、吊销执业许可、没收违法所得59.28万元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296.4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彭文泉、张艳作出警告、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邝晴军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湖南美好未来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022年出具的8份审计报告、2024年出具的2份审计报告存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问题,且2024年出具的2份审计报告仍存在2023年被处罚的同类问题。湖南省财政厅对该所作出警告、吊销执业许可、没收违法所得2.28万元并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6.84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友才作出警告、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永华作出警告、暂停执行业务3个半月的行政处罚。
(三)陕西高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存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出具审计报告,以及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允许其他单位以本所名义承办业务、检查时未如实提供相关情况等问题。2022年1月—2023年5月出具的16份审计报告未执行风险评估审计程序,出具的198份审计报告未实施实质性审计程序且无审计工作底稿。陕西省财政厅对该所作出警告、吊销执业许可、没收违法所得61.89万元并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185.67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华、田琦作出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行政处罚。
(四)重庆品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存在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未实施严格的逐级复核制度、未依法办理会计事务的问题。2022年1月—2023年6月出具的176份审计报告无审计工作底稿,出具的10份审计报告存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问题。重庆市财政局对该所作出警告、吊销执业许可、没收10份审计报告及176份无审计工作底稿的审计报告违法所得123.69万元,并处10份审计报告违法所得5倍罚款31.5万元和未依法办理会计事务违法违规问题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宇作出警告、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文鹃作出警告、暂停执行业务12个月的行政处罚;对财务负责人郑帮会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安徽金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存在被非注册会计师实际控制、使用审计软件批量制作审计报告的问题。2022年和2023年出具的26份审计报告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其中20份审计报告存在未到项目现场执行业务的问题。安徽省财政厅对该所作出警告、吊销执业许可、没收违法所得8.50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黄顺玉、钟志年作出暂停执行业务12个月的行政处罚。
(六)西藏子熙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检查期间变更首席合伙人。2021年和2022年出具的119份审计报告无审计工作底稿,1份审计报告存在未对重要报表项目实施必要审计程序的问题,1份审计报告前后表述不一致。出具1份不实的审计报告,导致未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对该所作出吊销执业许可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凤琳、周玉珍作出警告、暂停执行业务12个月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红梅(为接受检查期间变更首席合伙人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郑艳玲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七)广西南宁鸿昕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023年出具的1份审计报告未编制任何实质性审计工作底稿。2022年和2023年出具的35份审计报告存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对该所作出警告、暂停经营业务9个月、没收违法所得13.63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斌、黄喜雪作出警告、暂停执行业务9个月的行政处罚。
(八)南宁德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未如实提供已出具的审计报告(且该报告未编制任何审计工作底稿),逃避检查。2022年和2023年出具的7份审计报告存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对该所作出警告、暂停经营业务9个月、没收违法所得12.78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震、马龙作出警告、暂停执行业务9个月的行政处罚。
(九)贵州省普洛菲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存在未配合提供相关审计报告及工作底稿、逃避检查等问题。2023年出具的2份审计报告存在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问题。贵州省财政厅对该所作出警告、暂停经营业务6个月、没收违法所得1.3万元并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3.9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海燕、韩东艳作出暂停执行业务6个月的行政处罚。
(十)黑龙江恒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022年出具的3份审计报告存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问题,情节严重。其中1份审计报告未保持形式上的独立;1份审计报告存在未识别和评价重大错报,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问题,情节严重。黑龙江省财政厅对该所作出警告、暂停经营业务6个月、没收违法所得3.7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艳、高宝玲作出暂停执行业务6个月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财政部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的决策部署,坚持“强穿透、堵漏洞、用重典、正风气”,组织各地财政厅(局)持续加大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切实履行“看门人”职责,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