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1号)发布,允许企业在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与之前的规定相比,享受优惠的时点提前了3个月…
思维导图(一)——环境保护税
一图看懂丨“三代”税款手续费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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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减半征收政策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