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30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79号),对涉及非危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电子行业加工设备、干燥器设备及器具等87个10位海关商品编号的商品不再实施进口商品检验,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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