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随着湖北省孝感市检察院批捕犯罪嫌疑人7人,外地司法机关批捕犯罪嫌疑人1人,外地投案自首1人,一起涉及浙江、海南等9省市25家企业,总计虚开增值税发票金额1.24亿元的案件成功侦破。
2021年4月,随着湖北省孝感市检察院批捕犯罪嫌疑人7人,外地司法机关批捕犯罪嫌疑人1人,外地投案自首1人,一起涉及浙江、海南等9省市25家企业,总计虚开增值税发票金额1.24亿元的案件成功侦破。
走逃牵出虚开大案?
2020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孝感市孝南区税务局在日常税源管理中发现辖区内企业孝感JZ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JZ公司”)和孝感MX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MX公司”)顶格开具8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757.54万元后走逃,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嫌,国家税务总局孝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随即进行稽查。
孝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经立案检查后发现,这2家公司注册地址分别为废弃学校和村委会,经现场查验为虚假注册。经税收大数据比对,发现JZ公司法定代表人余某某还设有孝感HF木业公司(以下简称“HF公司”),经进一步检查,HF公司同样为虚假地址注册。案头信息分析显示,这3家公司于2019年9月注册登记,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后,随即领用10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2020年1月,将每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以9.96万元顶格开具后失联。
第一稽查局将相关案源信息发送给孝感市公安局派驻税务稽查联络办公室,请求侦查协助。很快,孝感市公安局经侦部门通过这3家公司注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信息,找到了2名当事人。但2名当事人皆为社会无业闲散人员,对开办公司一事毫不知情。自己是将身份证卖给了沈某某,具体用途没有过问。
汇集税警双方掌握的信息,种种迹象表明,这3家公司失联是犯罪嫌疑人有意为之,是典型的暴力虚开行为。孝感市税务局党委决定成立专案工作组,并提请孝感市公安经侦部门介入,对内“一案双查”,对外税警联合打击。
网络地址锁定虚开证据链?
地址虚假,公司走逃,如何找到真正开票地点,查获开票设备和人员?专案工作组运用数字化战法,火速搜寻、精准分析,发掘侦查案件的突破口。
专案工作组兵分两路:
一路提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数据中开票网络地址,通过信息化手段锁定案件涉及的开票端MAC地址及IP地址,再固定网络地址对应的相关企业和个人。经查,该MAC地址及IP地址系3家财务代理公司,专案工作组火速查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控设备及相关账务资料。据这3家财务代理公司负责人供述,沈某某与他们签订了11户企业的财务代理协议,他们按照沈某某的要求,安排员工以这11户企业的名义,从办税服务厅代为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再根据沈某某提供的购方信息向省内、省外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核实,共计向25户企业提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71份,价税合计5791.8万元。
另一路根据发票流向,赴浙江、海南、上海、安徽、重庆、四川、江苏、河北等地,对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25户企业展开调查取证。外调证实,这25户企业均与孝感的11户企业没有真实业务往来,其发票是通过第三方票贩获取的。根据外调信息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流向,专案工作组制作统计表,构画流程图,按图索骥深挖关键地址、关键企业、关键个人。
揭开虚开真相?
2020年11月,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沈某某等5人被孝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根据犯罪嫌疑人供述和专案工作组查获证据,这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水落石出。沈某某利用其买的11名社会闲散人员身份证虚假注册成立了11户木材加工企业,并找到3家财务代理公司及相关人员,以上述11户企业名义,从办税服务厅代为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照沈某某的要求对外虚开,再通过浙江朱某、河北韩某等票贩售卖获取利益。
沈某某还要求3家财务代理公司在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同时,领取农副产品收购发票,随意填入农户信息并满额开具当作增值税进项抵扣,为暴力虚开走逃赢取时间,累计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金额达6624.8万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21年1月,孝感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对沈某某、3家财务代理公司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等7人执行逮捕。2021年2月,浙江朱某到温州市公安局投案自首,河北韩某被重庆市公安局批捕。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案例启示?
近年来,财务服务中介发展迅速,部分服务中介为抢占市场份额,不计风险,不讲行业操守,甘当不法分子帮手。本案中,财务代理公司违背其应履行的代理记账职能,毫无顾忌帮“三无”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国家税收造成巨大损失、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环境。
以案为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呈现出一些新特点,税务机关要未雨绸缪,强化源头控管。
一是源头防范违规抵扣行为。税务机关一方面要强化纳税人填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的收购记录、资金支付痕迹等相关资料备案备查管理,防范不法分子以虚假交易虚开金额抵扣税款;另一方面,要严格审核付款形式、账务处理方式、单证及实务对应模式,杜绝纳税人虚开收购发票或无货交易开票的行为。
二是源头规范中介代理服务行为。本案中,财务代理公司未履行财务资料审核职责,明知被代理人并未进行真实的经济活动,仍按其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应采取“教+管+评”模式(教:开展服务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和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管:与财政部门建立协商联络机制,组成财税联合管理小组,强化对中介机构的管理与监督;评:与财政、司法等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共享,对涉税中介机构实施信用等级评价,落实联合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督促中介机构依法守法,履行行业职责),督促涉税中介机构规范代理服务行为。
本案体现了公安部门派驻税务部门的税警联合制度优势,孝感市警税大队于2021年10月正式挂牌成立,进一步推进了税警合作实体化,推动单一案件协办向日常查办合作转变,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本案中税警联合创新的“信息化战法”,利用网络地址不可更改的固定属性,用网络这双“无形之手”构建和固定证据链,为高效侦破案件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创新案件的侦查手段,具有启迪之效。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在案件查处中牢牢卡住“资金流”这个要道,通过手机银行一分钱转账的方式,获取企业收钱的门户,查实企业通过个人卡收取资金、不如实进行纳税申报的违法事实,最终追缴企业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共计300余万元。
2021年4月,随着湖北省孝感市检察院批捕犯罪嫌疑人7人,外地司法机关批捕犯罪嫌疑人1人,外地投案自首1人,一起涉及浙江、海南等9省市25家企业,总计虚开增值税发票金额1.24亿元的案件成功侦破。
2021年4月,随着湖北省孝感市检察院批捕犯罪嫌疑人7人,外地司法机关批捕犯罪嫌疑人1人,外地投案自首1人,一起涉及浙江、海南等9省市25家企业,总计虚开增值税发票金额1.24亿元的案件成功侦破。
走逃牵出虚开大案?
2020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孝感市孝南区税务局在日常税源管理中发现辖区内企业孝感JZ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JZ公司”)和孝感MX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MX公司”)顶格开具8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757.54万元后走逃,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嫌,国家税务总局孝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随即进行稽查。
孝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经立案检查后发现,这2家公司注册地址分别为废弃学校和村委会,经现场查验为虚假注册。经税收大数据比对,发现JZ公司法定代表人余某某还设有孝感HF木业公司(以下简称“HF公司”),经进一步检查,HF公司同样为虚假地址注册。案头信息分析显示,这3家公司于2019年9月注册登记,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后,随即领用10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2020年1月,将每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以9.96万元顶格开具后失联。
第一稽查局将相关案源信息发送给孝感市公安局派驻税务稽查联络办公室,请求侦查协助。很快,孝感市公安局经侦部门通过这3家公司注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信息,找到了2名当事人。但2名当事人皆为社会无业闲散人员,对开办公司一事毫不知情。自己是将身份证卖给了沈某某,具体用途没有过问。
汇集税警双方掌握的信息,种种迹象表明,这3家公司失联是犯罪嫌疑人有意为之,是典型的暴力虚开行为。孝感市税务局党委决定成立专案工作组,并提请孝感市公安经侦部门介入,对内“一案双查”,对外税警联合打击。
网络地址锁定虚开证据链?
地址虚假,公司走逃,如何找到真正开票地点,查获开票设备和人员?专案工作组运用数字化战法,火速搜寻、精准分析,发掘侦查案件的突破口。
专案工作组兵分两路:
一路提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数据中开票网络地址,通过信息化手段锁定案件涉及的开票端MAC地址及IP地址,再固定网络地址对应的相关企业和个人。经查,该MAC地址及IP地址系3家财务代理公司,专案工作组火速查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控设备及相关账务资料。据这3家财务代理公司负责人供述,沈某某与他们签订了11户企业的财务代理协议,他们按照沈某某的要求,安排员工以这11户企业的名义,从办税服务厅代为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再根据沈某某提供的购方信息向省内、省外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核实,共计向25户企业提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71份,价税合计5791.8万元。
另一路根据发票流向,赴浙江、海南、上海、安徽、重庆、四川、江苏、河北等地,对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25户企业展开调查取证。外调证实,这25户企业均与孝感的11户企业没有真实业务往来,其发票是通过第三方票贩获取的。根据外调信息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流向,专案工作组制作统计表,构画流程图,按图索骥深挖关键地址、关键企业、关键个人。
揭开虚开真相?
2020年11月,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沈某某等5人被孝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根据犯罪嫌疑人供述和专案工作组查获证据,这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水落石出。沈某某利用其买的11名社会闲散人员身份证虚假注册成立了11户木材加工企业,并找到3家财务代理公司及相关人员,以上述11户企业名义,从办税服务厅代为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照沈某某的要求对外虚开,再通过浙江朱某、河北韩某等票贩售卖获取利益。
沈某某还要求3家财务代理公司在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同时,领取农副产品收购发票,随意填入农户信息并满额开具当作增值税进项抵扣,为暴力虚开走逃赢取时间,累计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金额达6624.8万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21年1月,孝感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对沈某某、3家财务代理公司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等7人执行逮捕。2021年2月,浙江朱某到温州市公安局投案自首,河北韩某被重庆市公安局批捕。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案例启示?
近年来,财务服务中介发展迅速,部分服务中介为抢占市场份额,不计风险,不讲行业操守,甘当不法分子帮手。本案中,财务代理公司违背其应履行的代理记账职能,毫无顾忌帮“三无”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国家税收造成巨大损失、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环境。
以案为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呈现出一些新特点,税务机关要未雨绸缪,强化源头控管。
一是源头防范违规抵扣行为。税务机关一方面要强化纳税人填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的收购记录、资金支付痕迹等相关资料备案备查管理,防范不法分子以虚假交易虚开金额抵扣税款;另一方面,要严格审核付款形式、账务处理方式、单证及实务对应模式,杜绝纳税人虚开收购发票或无货交易开票的行为。
二是源头规范中介代理服务行为。本案中,财务代理公司未履行财务资料审核职责,明知被代理人并未进行真实的经济活动,仍按其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应采取“教+管+评”模式(教:开展服务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和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管:与财政部门建立协商联络机制,组成财税联合管理小组,强化对中介机构的管理与监督;评:与财政、司法等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共享,对涉税中介机构实施信用等级评价,落实联合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督促中介机构依法守法,履行行业职责),督促涉税中介机构规范代理服务行为。
本案体现了公安部门派驻税务部门的税警联合制度优势,孝感市警税大队于2021年10月正式挂牌成立,进一步推进了税警合作实体化,推动单一案件协办向日常查办合作转变,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本案中税警联合创新的“信息化战法”,利用网络地址不可更改的固定属性,用网络这双“无形之手”构建和固定证据链,为高效侦破案件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创新案件的侦查手段,具有启迪之效。